国际条约在香港的适用问题研究
2010-1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许崇德
220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思,是光辉的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纪伟人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以和平的方式推进了祖国统一大业,同时又保证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持久稳定和繁荣发展,并使之持续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发挥积极作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实践日益丰富。事实证明,“一国两制”具有强大生命力,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因而是完全正确的。 港澳回归祖国,提升了全民族的凝聚力,增强了爱国主义热情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广大群众殷切希望进一步认识“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了解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澳门实行的具体制度和经济、政治、法律等方面的特点,以便增进见识,加强合作交流。为了适应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客观实际的需要,特邀请多位杰出的专家教授以及从事港澳业务的知名人士,撰写这套《“一国两制”知识丛书》以飨读者。
序编者的话引 言第一章 香港在国际法上的地位第一节 香港具有国际法上的某些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第二节 香港的国际法律地位是其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求的第三节 香港国际法律地位的法律依据第四节 香港的国际法律地位得到国际社会的事实承认第二章 回归前国际条约在香港的适用情况第一节 回归前适用于香港的国际条约第二节 回归前国际条约在香港的适用方式第三章 中英之间关于国际条约在香港适用的转换安排第一节 有关国际条约转换安排所遵循的原则第二节 有关条约转换安排的基本情况第三节 中英双方就国际条约交接问题所采取的行动第四节 对有关国际条约的保留问题的处理第五节 条约交接是国际法框架下权利义务关系转换的特殊安排第四章 回归后国际条约在香港的适用情况第一节 回归后香港缔结国际条约的权限第二节 回归后适用于香港的国际条约第三节 国际条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适用方式第四节 回归后国际条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具体适用第五章 国际人权公约在香港的适用问题第一节 国际人权公约在香港适用的基本情况第二节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香港的适用第三节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香港的适用附录一 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际公约附录二 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各类双边条约和协议主要参考文献
第一章 香港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被英国占领。1984年中英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从而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国领土不可分离的部分。①香港是中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政府。②同时,香港是经过特殊历史环境而形成的一个地区性国际经济实体。香港的发展历程业已证明其需要具有广泛的对外联系,这种对外联系要求香港具有某些国际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可以说需要香港以一个非为主权的地区实体身份而具有国际怯律人格者的某些特征。 一个国家的地方实体能否以及在多大限度内具有国际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取决于三个条件。一是该地区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