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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奥] 斯·茨威格 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

1998-9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作者:

[奥] 斯·茨威格  

页数:

377  

译者:

高中甫,韩耀成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斯蒂芬·茨威格(1881-1942)是享有世界声誉的奥地利作家,他善于从心理角度再现人物的性格和生活遭遇,特别擅长刻画女性心理,塑造女性形象。《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其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高尔基曾由衷地赞赏这篇小说“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在这部茨威格烩炙人口的心理分析小说集中,一段段哀婉动人的故事、在作者笔下娓娓道来,一个个人物的喜乐、苦痛、迷惘和绝望都能悄悄渗入你的心灵,触动那最深处的一隅,而人类细腻的千百种情感,都带着独有的美丽,化成了似幻似似真的现实。

作者简介

  斯蒂芬·茨威格(1881-1942)是享有世界声誉的奥地利作家,他善于从心理角度再现人物的性格和生活遭遇,特别擅长刻画女性心理,塑女性形象。《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其代表作之一。

书籍目录

序言艾利卡.埃瓦尔德之恋生命的奇迹家庭教师朦胧夜的故事夏天的故事灼人的秘密热带癫狂症患者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月光巷芳心迷离恐惧


编辑推荐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一位知名作家在他41岁生日那天收到了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信中倾诉了她从13岁起对这位作家的至死不渝的爱情,然而这位作家对这个女子一无所知。按陌生女子信中所述,他们也间有过几次邂逅,但对这位作家来讲,这仅仅是他无数风流的韵事中的一桩而已,在他的生活中未曾激起任何涟漪。可这个女子却为这爱情付出了一切。随着他们的儿子的夭折,她绝望了。她留下这封信,留下她的爱情,自己却要告别这个冰冷残酷的世界。她生前默默无闻地活过,爱过,她也将无声无息地死去,不朽的是这催人泪下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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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一口气读完了茨威格的《来自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便迫不及待地想要写些什么。
  之前我并未读过他别的作品,这个还是很久以前一个朋友推荐下才知道这部作品的,后来因为一直没时间就搁置了,到前段时间才买了书,昨天真正静下心来翻开品读。茨威格擅心理刻画,他卓绝的才能在这本小说里得到充分展现,成功的塑造了一个固执地为爱情燃尽一生热情的美丽女子,聪敏的她在看到小说家R的第一眼便感知到了他的内心。细腻的笔调,带着对一个痴情女子的尊重与心疼,用自己敏感的心去感知去体味,真真正正做到了将自己的全部融进女子的灵魂。少女时青涩、天真的渴盼,成人后夹杂欲望的期待,生命最终无怨无悔的执着……
  陌生女子寄来的长信,“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一个开头就饱含了多少辛酸!仿佛从一开始就告诉他:你是我生命的全部意义,我爱了你一辈子,可你却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啊!这只是她一个人的爱情,而这个故事也只属于她一个人,所以小说家R的形象只是一个衬托。
  这个陌生女人,在与爱人的爱情结晶死去,自己身患重病的夜里,燃着家里最后的一支蜡烛,饱含深情地、颤抖着手指写下这临终绝笔,也是她这一生,浓烈爱恋的唯一见证。她一直失望、痛苦于他无法认出她,所以唯一寄到他手里的情书,她也不敢署上自己的名,他经历了那么多女人,也许他会把她的名字嵌在其他什么人身上,那真是她无法接受的!她那么小心翼翼,每写一段就会卑微地请求原谅,真是一个暗恋者的可怜情状,即使在丧失最爱的儿子后,她也无法以此作为自己抛下顾忌的理由。
  在R出现之前,她的世界里都是被贫穷折磨得痛苦、粗俗、相互憎恨的下层平民,而他是一个有学问、有品位,英俊多情,优雅温柔,颇有有才情的年轻男子,在她看见他的第一眼就已被深深吸引,他不同于以往她世界里的的任何一个人!那时她还只有13岁,还不懂爱情是什么的年纪,而他已是花丛老手。13岁到16岁,在她的整个青春萌动的时期,她不知疲倦地关注着他,一举一动,每一个说话的神情,他对人隐藏起的不耐烦,她都看得分明。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耗在自家门前,透过门上的圆形小孔,关注对门的他的一举一动,连他拧动门锁时的声音也能辨出!寻找各种借口跑下楼去伫立在他的窗前,直等到他熄灯睡觉。对所有与他有关的物都珍视至极,倾注了一个青春期女孩子所有的精力,那样心甘情愿、心满意足、不知疲倦。
  我想起自己青春期暗恋一个男孩,夏日的夜晚跑到男孩房间的窗户前,一遍一遍故意经过,就是希望那亮着橘黄灯光的玻璃窗会被突然推开,然后现出那张熟悉的面庞。青春时的女孩子都有过疯狂的举动,却没有一个人如同她那般,用了一生的时间。最心疼的还是她母亲再婚,她们要搬家离去的那一夜,她穿着睡袍趴在门前冰冷刺骨的地板上,痛苦难耐地等着他回来,等来的却是他与别的女人调笑声!
  离开了两年,18岁她终于回来了,每天站在他的窗前仰望,固执地等待。他从她身边擦过,一如对待一个陌生的年轻少女,被她的美丽吸引,却也没有记起关于她的分毫。他们一起度过了三个销魂的夜晚,然后她有了他的孩子。这个女人在这场爱恋里太不顾一切,在他看不到的地方燃烧所有。她的爱情是一个神圣的事业,每一个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为她心疼,为她落泪!
  再遇,她已是风情万种的交际花,身边围绕众多追求者,他被她吸引,却仍没记起她。他邀她一同离去,义无反顾地她只穿着薄晚礼服,顶着寒风,抛下了供养她的男友,飞蛾扑火般的与他离开了!从始至终,他都不记得她,不知道有一个女人深爱了自己14年,为他生下孩子,在孩子死去的那个夜晚,痛苦万分的向他述说这些年的辛酸与痛。她只是他众多艳遇中的一个,而他确是她的所有,“我的一生一直都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确是一无所知。”
  这是茨威格的代表作之一,对女人心理的深入让人敬佩,他似乎是怀着一种虔诚的态度,落笔去描绘这个将所有祭献给爱情的女子,而这爱情,蕴含有一个女人一生力量的爱情,却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她不求回报,毫无怨怼地爱着那个风流男子,为他拥有众多的女友痛苦,且仍戒不掉去爱他,这让人震撼!出色小说作品都能映射到生活里的现实,也许每一个读过这本书的女性,都在其中的情节里找到自己曾经的执着,而这种相似,让我们怀着一颗神圣的心缅怀过往,也在女人一生的执着与坚守中找到宽慰!
  


  现在这个年纪看这本书,让我想起那些青葱岁月。虽然女主人公很悲惨,但是却又是羡慕她的,从一而终。
  不像其他的读者觉得女主人公很卑微,我反而觉得她很伟大,能为了纯洁的爱付出所有。看完之后,心里有点伤感,不忍。
  她最后的做法我是赞同的,只有这样才能让作家永远记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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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自诩为博纳科夫所说的“好读者”:享受语言和叙事带来的快感,却全不代入角色。
   可今天重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只读到“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便觉得疼痛如一枚细细的绣花针,落入我的血管,开始在全身游走。
   若有似无,又无所不在。
  
   这篇小说我读过好几次。第一次觉得这个女人真可怜,第二次觉得茨威格的语言无以伦比,第三第四次,都是一种愉悦的、对阅读体验的重复。
   最后一次读它,仿佛是大二。直到那一次,我依然不能对这篇小说生出新的感想——那时真的太年轻,日子过得太快太好,只知道有爱我的人我不爱这件事,至于苦恋而求之不得的滋味,直到那时,直到那时之后的好几年,我都不曾体会过。
   我甚至对朋友说过,我是一个不会爱的人。我无比着迷BBC《丹尼尔的半生恋》里女主角在楼梯上回眸俯视时说的那句话“我不爱人,我只恨人”。
   这几年时间里,我以为我就是这样。只能享受被爱的虚荣,却永远无法爱人,无法付出爱。
   平生不会相思。
  
   才会相思,便害相思。我想这可能是一种报应。
   我现在依然不能仔细回忆那一连串的事件如何发生,只知道那些事累积成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结局:我居然开始爱。而我的爱,没有换来任何结果。
   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寤寐思服”,知道什么叫“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什么叫“行也思君,坐也思君”。甚至儿时字帖里席慕蓉那些做作的诗句,那些模糊不清的眼泪和散了一地的落花,此时此刻,突然向我展现出了所有的意义。
   就像那个陌生女人说的,在我爱上你之前,世界的某一些部分,是黑暗的、潮湿的、平庸无趣的。而在我见到你以后,那些阴暗的部分突然被照亮了。
   在我爱上你以前,某一条街道,某一处地方,对我而言没有意义,因为我不住在那里,平日不会经过那里,我的朋友没有谁与那里有关联。但如今它们让我想起你。这个城市的地图,因为你,变得不一样了。
   我因为爱你而这样被照亮,却因为你不爱我而被这种光亮灼伤。
  
   许多不能有结果的爱,大抵都有这样一个开头和结局。我们在人群里小心翼翼掩过突如其来的伤感,咽下不足为外人道的苦涩,继续波澜不惊的生活。
   说真的,求之不得,谁都有过,很了不起吗?
  
   茨威格告诉我们,爱情,哪怕是求之不得的爱情,真的可以很了不起。
   “我只有你,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始终爱着你。”
   重读这篇文章,我依然觉得那个女人很可怜,却从中看到了这个时代几乎不会再有的单纯与伟大。
   因为电影的缘故,你们也许还记得盖茨比对绿灯的追求,你们说他是那个世俗而肮脏的时代里纯洁的灵魂。
   这个写信的女人,这个因为爱而卑微到尘埃里的女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她为见所爱,千方百计回到波士顿,几度与他相遇缠绵,却一次次容忍他“认不出我”,每年送上白玫瑰,却并不要他知道自己是谁。
   “自从我从童年觉醒过了以后,我这整个的一生无非就是等待,等待着你的意志。”
   她等待,她徒劳地等待。她明知徒劳却依然等待。
   最后一次见面,她甚至发现,当年那个只见了她一次的老仆人都认出了自己,但自己的爱人,却还是把她当作娼妓。
   “他在这一秒钟里对我的了解比你一辈子对我的了解还多。所有的人都娇纵我,宠爱我,大家对我都好——只有你,只有你把我忘得干干净净,只有你,只有你从来也没认出我!”
   即便这样,她还是写出了这封凄美的、充满爱意的信。她还是在信里说,我从来没有怪过你,从来没有恨过你。
   “你并没有勾引我,欺骗我,引诱我——是我自己挤到你的跟前,扑到你的怀里,一头栽进我的命运之中。”
   你可以说这是一种偏执。可这种至死不渝的偏执,也需要勇气。
   爱情也许本来就是偏执的,所以罗密欧与朱丽叶会赴死,梁山伯与祝英台会化蝶;所以杜十娘怒沉江河而杜丽娘起死回生。
   情让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但这个时代,我们注定不会有这种古典的爱情。
   我们最多像《情书》里的博子一样,兜兜转转去找线索,最后说:“谢谢你不曾爱过我,这样我就可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更多的时候,我们连线索都懒得去找:你不曾爱过我,那我就不会爱你。
   因为我们想,因为所有的报纸杂志和恋爱指南都在说,爱与被爱,应该是对等的,付出是应该有回报的——如果注定没有回报,那么我们就不应该再付出。他们说,在爱里,也应该要及时“止损”。
   我知道他现在正安坐在距我两小时车程以外的地方,而我有无数种方法可以到达他的城市。我不必像书里的女人一样只能寄希望于不断的偶遇,我可以用无数种方法联系他。
   可是我不会这样做。此时此刻我甚至发现爱情这样美好的东西,都已经被碎片化的时代淹没了:我根本不可能用所有的时间所有的精力去追逐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更不可能冒着破坏自己生活的风险不顾一切地追寻他。
   某种意义上,我们都成了《盖茨比》里的黛西——不是没有过动心,不是不会善感,也不是不会爱,但说到底,在这个所有人都武装到牙齿而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会面临什么的世界里,我们最爱的,只能是自己。
   我们不去想痛失所爱,只是想,这些错过的人,会成就更好的自己。
   我们不去想,哪怕你变成了最好的自己,错过的人,依然错过了。就像苏青在自己的房间里说:这个房子连一枚钉子都是我买的,可是又有什么意思呢?
  
   有人说,被爱的人不知道自己被这样爱着,就像天上的星星,不知道发现它的天文学家。
   那个陌生女子在信里说:
   我爱你,“可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象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发条在暗中为你耐心地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
   而如今,我们都没有那枚怀表的耐性和勇气。在知道你不曾爱过的那一刻,它的发条,便悄悄静止了。
  


  如果有一天,我收到一封来自陌生人的情书,在情书里记载着所有关于我的喜好、我的生活、我的态度,我究竟会怎样?——这是我看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之后,反反复复问自己的一个问题。
  
  诚然,这个陌生女人的感情是真挚的,动人的,毫无保留的,耐人寻味的。但是我却想抛开她的感情不谈,而是先从“忽略”说起。
  
  人们都在习惯着孤独,人们总是会找各种理由去安慰自己孤独的正确性——即使不见面,也会想念;即使不想念,也会惦记;即使不惦记,我还有我自己。是的,自己。我们现在能够接触到越来越多的信息,貌似世界在一点一点变小。但是,我们却又因为这个信息膨胀的时代而忽略了交流,世界仿佛又越来越大。我们忘记了面对面交流的重要性,我们忘记了彼此需要温暖的慰藉。我们只是在一个角落里,自己跟自己做着无谓的困兽之斗。我们是孤独的,却又总是想冲破孤独。也正源于此,男主人公才会到处游玩,才会带着不同的女人回家。而女主角,正是因为看透了他的孤独,看透了他的玩世不恭,才对于他,尤其的宽容,甚至于,要时时刻刻保持自己单身的状态,以便回应他或有或无的召唤。当看到这一章时,我都在不停地颤抖着。突然便想起张爱玲很是著名的一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每每看到这样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牺牲自己的时候,我都会从心底的悲哀,也从心底的不屑。在我看来,所谓爱情,必然是两个人心心相印的执手,必然是一颗心与另一颗心互敬互重的感动。只有单方面付出的情感,或许不能称之为爱情,只是一种类似于亲情般的包容。并不是说这种感情不伟大。只是,在伟大的同时,人们往往分不清自己要的究竟是包容还是爱情。
  
  女性,往往有天生的母性情感,易于保护曾经受过伤害的人——不管是孩子,还是身边的男人。因此,还会有男子卑劣地想出曾经分手痛不欲生的桥段,惹得女性泣涕涟涟,誓要帮助他走出阴影云云。就其实,这不是爱情应有的模样。爱情,并不是用一段感情冲淡前一段的,而是两个人共同往前看。不知道是我过于理性,还是别人真心看不清这些纷扰。对一个人的同情,对一个人的感激,最终不会幻化为美丽的爱情,却只会在两个人柴米油盐的琐碎生活中消磨地无影无踪。到那时,所有的不计回报都将成为空谈——当初我为了你怎样怎样,所以你现在就要对我怎样怎样!这是以爱的名义在要挟。解决其最好的办法,就是压根就不要因为这些无用的情愫开始一段所谓的爱情。
  
  很多人都说,爱情是盲目的。我却有着不同的看法。盲目的感情只是一种闹剧。而关乎爱情,最起码要知道,对方是一个怎样的人。在这个故事中,女主角对于男主角的深刻剖析,着实让我震撼。她了解他的生活,了解他的思想,了解他的为人处世,了解他的一切。在这种情况下,她依旧能守在他左右,时刻准备着为他牺牲,我也不能不把此称之为爱情。这种感情很纯粹,不求回报,却总能让人思考出更多的东西。到故事的最后,男主角也不能清晰地想起她的模样,甚至,只是感受到一种纯纯的爱情,仅此而已。对此,我倒是为女主角感到深深的可悲的——她完全丢了自己。当一个人丢了自己之后,又能期待谁给予她应有的尊重与情感呢?所以,不管任何时候,都要让自己好好活着——像人一样的活着。
  
  好的作品可以折射一个社会现实,也会让读者对于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有所思考。不见得哪一种观念是对的,但最起码,要对得起自己的心。就这一点上,女主角做的倒是堪称完美,至少,她这一生是快乐的吧。
  


   青春期,在繁重的课业压力之下,最值得回味的恐怕就是萌动的情愫,荷尔蒙的吸引,谁的青春没有几个暗恋对象呢?《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说的就是一个暗恋的故事。只是从第三者看来,我并不感动于这样的爱情,那个女人的爱情太卑微。她喜欢那个男人,爱他;时时刻刻惦记他;委身于他;一个人为他生下孩子,在产房里受尽屈辱,但他却连她是谁都不记得。因为作者是男性的缘故,我不禁要怀疑这是否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期许。男人们总希望有一个对自己死心塌地,能为他付出一起的女人。她们能抵挡住各种诱惑,始终爱着他,被他吸引。而他却不需要为她做任何事,甚至可以不认识她。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找别的姑娘,心安理得的接受她的好。
   我不太喜欢那个女人爱的方式,太卑微太没有自我。最关键的是她连去追寻信服的勇气都没有。也许一个女人在遇到她喜欢和爱的人之后,自然而然都会产生那种希望把所有好的都奉献给他的感觉,但是像她那样究竟是爱还是作践自己呢?
   对于恋爱的经验,我并不那么丰富。只是碰到过喜欢我的,我喜欢的,以及相互喜欢的。在我和第一个分手之后,我除了带着满心的歉疚之外还发誓如果找不到相互喜欢的就去找一个我喜欢的。所以第二个就是我那么喜欢他,他却不怎么喜欢我。在一段关系中,谁的心放进去的越多,主动权也就越少。那种持续付出却不见回报,有名分却比普通朋友还不如的关系,时间久了,谁能不心寒?所以没几个月就迅速了结了。到底是心疼自己的,也不像那个陌生女人般爱的那么没自我。现在回头看那段时间留下的文字,觉得自己傻且笨,只是些无关痛痒的回复,在当时却觉得像得了大大的赞赏。妹纸们说谁的人生没遇到过几个渣渣,但是又有谁会承认自己曾经那么喜欢过的人是个渣渣呢?至少人家人品没问题,只不过在这段感情里表现得不那么成熟罢了。大概从那个时候才开始明白,相互吸引对于一段关系是多么重要,再后来在知乎上看多了和异性相处的问题也明白了幸福要靠自己去争取。向陌生女人那样的女子对于21世纪的新女性来说是不被认可的吧。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这篇小说作为一个文学作品来说,写得是极好的。茨威格对那个女人心理的刻画准确又到位,要说写暗恋题材的小说,恐怕无人出其右了。


  这本书对我影响很大,也是通过这本书我也写了一封情书给自己暗恋多年的陌生人,多少模仿它的情节,把大学三年与他屈指可数的相遇都写给他,当然结局总是不完美的。我之后又用了两年的时间才彻底放弃这段情!因为我离开了南京,这样南京的5年都该了断了。现在早已经大学毕业,再没有时间和心情重新阅读这本书了、、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一篇,开篇给了我一个疑问,是怎样的一封信有二三十页,且让一个风光体面的作家从许多封信中挑出?
  
   读完后,长舒一口气,这果然是一封长信,包含了真挚、热切的爱。也感到无限惋惜,当作家读这封信时,写信人已经去世了。
  
   信中给出了所有的答案,从童年起,她第一次见到他就爱上了他。那时,他家搬到了她家对面,好奇心驱使她关注他,羞涩的她又从来不敢接近他,只能从猫眼看他,以脚步声辨识他,用心去感受他。
  
   就这样,感情俞积俞浓,一直到继父出现后,她被迫搬离她原来的家,她也才见过他几面,这其中差不多都是擦肩而过。即使分离,她也日夜思恋他。长大后,她迫不及待的回来了,也仅仅是注视着他房间亮着灯,灯熄灭才离去。
  
   终于,她在他楼下第一次与他擦肩而过,熟悉和兴奋的感觉夹杂着羞涩。第二天,在用一个地方,他们说话了,然后是晚饭,然后去了他家。这三个晚上,成了她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也是这三天,她找到了另一个他——她怀了他的孩子。
  
   即使这样,她也并没有打算去打扰他,她没有告诉他有孩子的存在,她觉得孩子就是她生命的全部。对于风流倜傥的他,她有这个孩子已经觉得很满足了。
  
   后来,他们再见面时,他还是没有认出她,他们身份相差悬殊,家境相差悬殊,所以,她生产时,也去了环境相当差的产房,她信上说,里面就是地狱。
  
   如果一切顺利,她一定会永远不打扰他。但是,造化弄人,他们的结晶十岁左右就去世了,因为没有钱给他看病,她守着他几天几夜没睡,给他额头降温,但无济于事。如此大的悲痛中,她决定写信,把她对他的爱全部倾诉出来,并在信的开头写下: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和孩子一起,去了那个世界。
  
  


   在学校图书馆借的这这本书。除了本篇,还有作家的其他文章,当然印象最深的还是这一篇。
   没想到作家是男生。我一直以为只有女性之间才能理解爱上一个人并飞蛾扑火的心情。
   印象深刻的是女孩子一次又一次的站在男主的窗下,在昏黄的路灯下一直翘首思念,由春之夏,转而入冬。我想我们都有过为了见到喜欢的人制造偶遇的经历,当然是发生在中学时代比较多,一旦毕业,终究念想变成想念。然而女主不是,即使两个人不住在同一所房子里了,她还是回来找他,尽管他已经不记得她了。
   得到一个人,还是要离开。她又走得很干脆,她似乎很了解他是什么样的人,也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即使是有了他的孩子,也是自然而然的生下来,抚养。
   内心太过强大,软肋仍旧是他。
   她说,只要你叫我,我就是在坟墓里,也会涌出一种力量,站起来,跟着你走。
  
   好像也没有必要去问值不值得,因为他都不曾记得她。


   这本数在刚放寒假时便借了,但羞愧的是我一整个寒假一个字都没看,等到开学后竟也用了两个多星期的时间才看完。表示自己看书的速度十分慢。
   喜欢这种类型的小说,一本书分成几个小故事组成,像我这样的读者,一本几百页的小说给我看的话着实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分成这样几部分,感觉读完一整本书会少好少时间,而且每一段故事总有不同的感受。
   对于前面的几个故事,印象深刻的应该是火烧火燎的故事,小男孩与出轨母亲的故事,人物的描写,特别是内心描写十分到位,不得不让读者感叹那小男孩小小年纪“成熟”的内心思想,到了最后小男孩在父亲面前没有揭穿母亲的那段确实让我挺感动的。
   还有最有感触的一段莫过于是小说压轴篇,与小说同名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初看时有种岩井俊二的《情书》的感觉,但是书中女主人公的命运比《情书》的博子惨多了,一个用情专一的女人要是碰上了一个花心的男子,那这段爱情注定是可悲的,不知道为什么,也许以前我会跟其他读者一样,骂那个作家,替女主人公不平,但是,在经历了一些事情后,我反而能理解女主人公,因为爱情有时真的是盲目的,你明知道没有结果,还是会一头撞进去,一个女人要是真喜欢上了一个人,会为他而改变,去变得更优秀。有句话叫:暗恋就是最美的爱情,最美的爱情,是为了喜欢的那个人而使自己变得更加优秀,可惜书本的故事没有这样延续下去,最初想要的东西是那样简单,仅仅只是像看下那个作家,到了最后要的东西越来越多,忘了最初想要的只是那么简单,不要要得太多,要得多了,爱情就变质了。
   由于当时在看这本数的时候心情经历了好大的波动,以至于有些章节的故事没怎么看下去,仅对以上两个故事聊表看法。


   趁午觉的空挡忙里偷闲地看茨威格的小说集,不到一周时间就看完了。由中国社科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总共收录了5篇短篇,分别是《一个陌生女子的来信》、《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家庭女教师》《埃丽卡·埃瓦尔德之恋》和《灼人的秘密》。茨威格的作品之前读过的不多,但从仅有的这五篇看来,讲的无一不是关于女人的故事。
  
   《来信》:如果不是阅读了文本在先,我不知道单单看徐静蕾的电影会不会也有这样相同的强烈的感受。故事其实很简单,讲一个女孩如何单恋上一个男作家,并且在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生下并养大某次偶遇后怀有的孩子,而最后孩子的溘然长逝最终让她也不久于人世。小说触动心弦之处不在于作者对于人物心理的细腻而充分的表现力——毕竟这只是一种娴熟的技巧罢了,而在于他凌驾于这种技巧之上所把握的情感的分寸。掩卷之余,我们对女主人公那种为对方设身处地的热烈的情感付出,会感到不可思议但深表同情。同时对R先生的无知无觉(不是后知后觉)感到些许愤懑又不致憎恶。平心而论,这个故事很不现实,一段不求对方回应的至死不渝的爱恋可能吗?但是,读者却接受了它。而与其说读者接受了它,毋宁说他们接受了存在于过去的与之相契合的情感经历,也许是某种淡淡的初恋情怀,又或者是一段不为人知的情殇。
  


  茨威格用很细腻的笔法讲了一个暗恋的故事,一个女人暗恋了一个男人一生,和他几次交欢,生下一子。迫于生活,沦入风尘。但直到女人死亡,男人却依旧不知道她的名字,甚至在记忆中也并无痕迹。
  
  第一次读这本小说的时候,20岁不到的年纪。那时的我年少无知,对爱情充满向往,觉得我爱你与你无关,所以很是佩服女主人公。她可以从13岁开始就一直只爱这一个男人,直至生命的结束。那种伟大的爱情让我感动到流泪。
  第二次读这本小说的时候,已经要奔三了。才渐渐明白:爱情根本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或者说单纯的我爱你并不能构成爱情。爱情从来都是两个人的事情,需要互动,需要爱与被爱,给予和得到。
  
  不知道第三次读的时候会有怎么的感触?
  


  哪有人能够这样隐忍而奋力地,用尽一生的时间,只为爱一个人?书里的这个女人可以。孤独的人,总是心甘情愿地一头栽进自己选择的命运里。
  
  大多爱情,无法用详尽的言语表达。就如同这段独角戏似的孤独爱情,你可能要说,她爱得轰轰烈烈,值得钦佩。但也有可能要说,搭上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只为爱一个——完全记不住自己的人,这显得很没有必要。
  
  不敢轻易说出爱情到底是什么样的,只是在我看来,爱应当是两个人的事。一方一味地付出,最后却换不来一个好结局,这样的爱情,应带给它一个期限。用一段时间,任热烈的爱情尽情燃烧,而后让它化为灰烬,成为心底里那个爱情梦想的养分。
  
  孤独者的爱情,是一曲悲歌,让人叹息。如果可以,能否好好找个人来相爱,不要让爱成为一场悲伤的独角戏?愿君有情来妾有意。


  在这篇小说里,我始终不知道男女主人公的名字;这是第一个让我诡异的地方。
  我被女主人公的爱情震撼和感动,但同时也觉得一个什么样的女子会拥有这样的爱情。
  我很诧异男主人公的健忘,身边有一个这样爱着自己的女人,竟然一无所知。这是怎样的心理和一个怎样的人。
  接下来,我非常想看到佛洛依德对这样的人物的心理分析,怎么会做到一无所知。
  
  我的心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动;可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数着你的终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他匆匆瞥了一眼。


   现代社会权利,名誉纷纷扰扰的缠绕着我们的生活,然后让很多人沦陷于通俗……我们很难避免。
   看到书中的女主角用一生去钟情于一个换女人如同换衣服一样的男人,突然开始理解不了那种纯粹的爱。
   就算看到自己爱的他跟别的人亲热,就算自己爱的他跟自己亲热几次之后仍然不记得,就算为他生了孩子用肉体去赚钱换取孩子更好的生活……再苦再累她都爱着他。
   爱一个人爱到了绝望和死亡,这是一种多么勇敢而干净的爱情。这让我想起了《少年维特的烦恼》里面的一句话:人们在绝望中发现不了希望,所以用死亡来结束这一切。慢慢的开始理解女人的死和死前的告白——自己爱的人永远不会爱上自己,而唯一的慰藉儿子死了……
   除了死亡,真的有一种找不到任何生存的意义了……
   开始为这个守着一个朝三暮四的男子十三年的漂亮女人感到悲哀和敬佩。


   有时候十分厌倦读名著 只因著中的描写又长又臭 磨掉了对剧情的向往 然而该著描写不过分奢华 也不过分沉闷 而是十分自然 读起来舒服
   女人一生的等待 只不过等待男人细想过后的恍然大悟 但即便女人容态娇美 却只能是one nights day
   幼女固执的傻气 少女爱意情愫的萌生 少妇娇美容态 爱情却依旧
   独自面对孩子的出生 贫穷的侵扰 医院的讥讽 只因她对他的了解 只因爱他 只能恨女人爱上了一只无脚的鸟儿
   不爱贴标签的男人 让我想起来同样不爱贴标签的summer 但summer是因为还没遇到真爱 那男人呢
   喜欢这本书 作者似乎很喜欢在文末设下悬念 好几篇文章也如此 这样的结尾让人又爱又恨啊
   书中还有一故事让我印象深刻 是一个被遗弃的贵妇在乡村的所作所为 她喜欢被围在男人堆中 喜欢别人对她的崇拜 喜欢别人挑逗她 失去了这些她不得不向一个健壮的乡村小伙下手 然而得意忘形的小伙却只钟情于她的钱 我也喜欢被一堆男生宠着爱着 初中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 也许当然男生都喜欢清纯无杂质的外表 哈哈
   书真的能陶冶性情 作为文学院的我再不读多点书 情何以堪啊


   一直很期待看这部伟大的作品,没看之前,我总在幻想这本书的故事回事怎样的,我想着是一个从来没有交集的一个陌生女人因为什么事情而写信给主人公倾诉。
  
   等我终于怀着敬仰的心情看这本书的时候,慢慢的被它吸引进去,它一开始讲了女主人公因为在家里的门洞里面看到了对面新搬来的邻居,邻居是一个长得很俊俏的男人,应该是出入上流社会,有体面工作的男人。就这一眼就再也没有从这个男人身上离开过。
  
   女主人公经常在这个小小的门洞里面窥探男主人公的一切,为他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和喜欢,尽管他经常带一些美丽的女子进入他的公寓。他的写字桌上有一个精致的古董花瓶,经常有不同的花在哪里盛放,她想,要是有一天也可以带着她的白玫瑰放进这个花瓶该有多好,她幻想着。
  
   就这样她对他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她也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讲起他,他是她一个人的秘密,不允许任何人侵犯的秘密。
  
   当她们家搬走了之后,她依然经常去他的住所处去当一个路人,只要看他一眼就够。有几次她以为他差点就认出她来,可是没有,她依然是一个不起眼的路人。直到她终于鼓起勇气走进他,带着那洁白的玫瑰,主动送到他的怀抱。第二天早上她就悄悄的走了,即使她真的很想留下来,不管能留在他身边多久都是她梦寐以求的。只留下那些白玫瑰。
  
   她不知道她对于他来说是不是他生命中的一个不留任何痕迹的过客。
   他终于留意起那些白玫瑰,回想那个神秘的女孩。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后来她没有嫁,生了男孩,她十分爱这个他骨肉的孩子,她觉得这是他送给她最好的礼物,或者她觉得他变成了这个孩子。不幸的是这个孩子早夭了,她的心也想跟着孩子而去。
  
   就在孩子离开她之后,她才开始写信决定告诉他这一切,告诉他他们曾经有过那么一个可爱的孩子。然后她再去天堂找她的孩子。
  
   我十分心疼这个女孩子,那么用力的去爱,不管值不值得,不要求任何回报。
   我的一生有你就够了,我爱你却与你无关。我觉得有些过于残忍了吖。
  


   最近很少写很长的字,首先是因为读完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大伤元气,他那种不惜力气不俱力竭的思考方式真是让读者也跟着受罪;其次是因为心情的平静,为着身心健康我当然知道宁静是最好的心态。可一个人如果天天走在格子线内,生活就变成了一个个色彩分明的方块,而不是清晨里色彩斑斓的阳光,不是无望等待时静止的时间,不是生活里十数种的计时工具。近期整理旧日照片,看到旧友一句话说,请记得要一直这样任性啊。很难说,什么是真正的任性,是任由感情的流淌不加限制,是不顾客观条件的一意孤行,是因为多年前老光阴里的一个笑容而不忘初衷...。
   这本薄薄的书就是讲述了这样一个“任性”的故事。十三岁,贫穷自卑的少女家对面搬来了与这个乏味郊区截然不同气氛的青年作家,他那彬彬有礼的老仆人,那印度的茶壶,意大利的油画,他那些法文意大利文的书,他总是宾客盈门。他用惯常暧昧多情的眼光对狭路相逢的她说了一句“谢谢”。她以为这是这就是爱呢。她常常通过家门上的猫眼窥视对面邻居的来往,因为只能常常见到那些客人,于是她把客人分成喜欢的,和不喜欢的。也并不嫉妒那些黎明时分从他家走出来的女人。尽管与富裕和蔼的继父,母亲可以其他城市生活得更稳定,她却为了再次见到他,一个人回到这座城市,每天工作以后来到他的窗前,也是她从前的家那,看着灯光在窗户里亮起来,再一盏盏地灭掉。直到有天他将她当作一个常常偶遇的漂亮女人一起晚餐并带回了家。他并没认出她是从前的那个瘦弱的邻居小姑娘来。相隔十年后,他在一个晚宴里又偶遇了她,并且立刻使眼色要求带她回家,她当然连衣帽间的外套都没有取,就跟着他走了。可是,他还是没认出她来。她在他眼里又是一个新的美艳的女人,还那么温顺可人,对他言听计从。直到她临死前将这一切,从她十三岁开始的爱恋到独自养育他们共同的孩子的十几年的岁月变成一封陌生女人的信件递给他之后,他也终于没有想起来她的样子。过去的回忆里,她就像隔着冬天的薄雾,无法被看清样子。
   这样的人比比皆是,是不是?尤其是女人。总有一段日子是这样像影子一样的爱恋一个人。我们了解社会的规则,生存的法则,情感的更替规则,人性的弱点,我们小心翼翼地尽量将自己的身子走在被阳光照晒的那一侧,对黑暗的那边置若罔闻。我们按照对生活的利弊影响将内心的心思化成各种小道道,我们明明很清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我们也尽量照着应该过的日子过得不错。有次燃着线香,发现烟雾被一本书挡住,于是就四散开来,我们没法留下的东西,包括这烟雾的形状,清凉夏夜橘子花的香味,以及情人看你的眼神。
   大多数的我们都没有勇气一直让自己做这眼神里的一汪湖水,因为如果有人转过头去,这汪湖水就消失了。所以像这个没有名姓的陌生女人一样,为了成为那男人最珍惜的无名的白玫瑰花而终生孤独的人,才配得上“任性”两个字。


  读完这本书,印象最深的还是“贵妇失宠”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实在是惊讶于那个时代女人们的自尊,为了尊严宁愿死去,与其说是伟大,毋宁说是思想觉悟太低,受传统文化教育所束缚,真的让人同情,也让人觉得震撼!茨威格把女性的内心描写的太过形象,不禁让我还没有读完陌生女人时便已两眼通红,整个夜晚的黯然神伤。我爱你与你无关这种爱情观,我好像也一直在演绎,我没有女主角那么伟大,只是....


   因为这本书的名字,一直很想看这本书,虽然不知道内容。
  
  
   现在终于借到了这本书,看到的却是类似的故事。
  
  
   如果是三年前,或者更早,或许我会觉得这个故事是个漂亮的笑话。而现在,我却能理解并且读懂它。只是故事到一半结束就好,倾尽半生,还是要多爱自己,多关注身边存在的人吧。
  
  
   作者似乎极力想要构造一些一生只为做一件事情的人物,“荒唐”而执着的一生。可能是版本的原因,语句的翻译有些显得有点多余,一大段话一直在重复,文字的魅力反而减弱了。
  
  
   感谢那个陌生的女人,很多人一生都在评判别人的故事,自己却不敢勇敢一次。事实是,我们都不够勇敢。
  


    最开始看这本书时,不觉有什么好说的。走走套路的话也就是茨威格对女性的描写之细致之类。可这是当时,当时还没爱过,正在看多了用各种华丽辞藻总抠稀缺字眼的滥俗言情故事的道路上走得津津有味。心中无爱,感受不到“陌生女人”陶醉在爱情中时无尽的感动和卑微的骄傲。不曾伤过心,无法真正懂得那些无法控制的绝望又息息不灭的希望之光。那时只是为她不值,为她死在爱里还觉得死得其所的想法感到诧异。这个蠢女人,那个只靠一颦一笑便带走你整个人生的男人,不过是个窃贼罢了,顺手牵羊也是偷!他分明就是毁了你,你为什么爱他。
  
    往后一点点。当上街有一双手牵,下雨有人为你撑伞打湿了他自己的肩膀,寒冷时你皱皱鼻子就有人来嘘寒问暖给予拥抱时。是的,当我也爱上一个人并从中得到与暂时满足时。再观此书,全然是用不同的角度体会了。沉浸在爱情中的我看到的是一个为了心中唯一一片澄净奋不顾生的烈性女子。这时候,我所能够用上的关于“勇气”的形容词都用在她身上,像是不可使人轻易触碰的光环。
    我开始慢慢理解她,一边这样一边原谅自己。在所有的对不起我的原则,对不起我的底线,对不起我的骄傲,对不起我的想念,对不起我的心情,对不起我的所有本不可如此轻易被打破被付出的一切,这样的话后面加上了“没关系”。因为那是我难得爱上的人啊!
    于是我总问自己,爱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摸不着又看不见还会让人这般心甘情愿地往里跳。
    
    想起前不久和爸爸聊天,说起男男女女的事。老爸聊起读高中的时候一朋友追一漂亮姑娘的故事,说那男孩儿省吃俭用花五六百买一项链。那时的钱可不像如今这样不经花,上了三位数就也算笔大数目,特别又是还在读书的学生这样拿出来。送那姑娘后,第二天就好上了,天天给男孩买早餐。说到这里,我爸笑笑看着我也不继续往下说。然后我问,他俩挺好啊!然后呢?然后?就是一条项链换来两年多的早饭,那男的后来跟我们说这挺划算的。
    是挺划算的。我喜欢的那个人还没这么送过我东西呢,可我却也愿意把好的都给他。
    我爸像是老了。他说,算了,我养你一辈子,省的你一被我们捧手心的傻姑娘拿出去被人骗了。
    说完他又看看厨房“我都是你妈生了你之后才明白要疼女人的”
    突然觉得有些绝望,哪里还找得到像爸爸那样疼自己的男人。
    想想看过的那些婚礼上,男方那边一片欢声笑语,女方那边热泪洒个满地。
    
    至少小说里的“陌生女人”身边还有个执着付出的黑暗骑士,那样一个懂得给予、铭记和等待的男人。所以她也不算太不幸,爱人和被爱都经历了,只可惜不能合二为一。可是,为了那个连自己名字、容貌甚至曾经或许有那么一段经历都没记住过的人,放弃接受爱的机会,直至放弃生命。
    这样没有回应却的爱居然可以如此一如始终。
    对啊!果然是故事。生活中,不计回报的爱爱久了还是会夭折的。
    
    可女孩子的爱啊,就是突然间拥有了信仰。天亮了就还以为得到神给的一束光,周围花草树木车子街道所有景物全都视而不见,只有光。
    我的爱人,你是我的光。让我随你一路披荆斩棘直至光辉不灭!


   经典段落:他两手哆嗦,把信放下。然后,他长时间地凝神沉思。他模模糊糊地回忆起一个邻家的小姑娘,一个少女,一个夜总会的女人,可是这些回忆, 朦胧不清,混乱不堪,就象哗哗流淌的河水底下的一块石头,闪烁不定, 变幻莫测。阴影不时涌来,又倏忽散去,始终构不成一个图形。他感觉到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可是怎么也回想不起来。他仿佛觉得,所有这些形象他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也只是梦见过而已。
   他的目光忽然落到他面前书桌上的那只蓝花瓶上。瓶里是空的,这些 年来第一次在他生日这一天花瓶是空的,没有插花。他悚然一惊,仿佛觉得有一扇看不见的门突然被打开了,阴冷的穿堂风从另外一个世界吹进了他寂静的房间。他感觉到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百感千愁一时涌上他的心头,他隐约想起了那个看不见的女人,她飘浮定,然而热烈奔放,犹如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这本书我是一口气读完的。看完信的内容觉得凄婉动人,而最后两段则突然让我觉得凝重异常。结尾处男主人公的陈述十分经典,有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想一吐为快,但又不知从何说起。他似乎想在脑海里拼凑一些关于她的片段,但任凭他如何绞尽脑汁,终归于事无补。也许,这注定是一个她恋他一世,他猜她半生的故事。我之所以起了一个比较奇怪的标题是因为:石头一般是不能漂浮在水面上的。但是我却要让它漂起来。这只是一个矛盾的修辞。他想她想不起,他忘她忘不掉。
  
   这是一本很棒的书,也许每一个人会读出不一样的感觉。


   那一盏灯隔着黑暗的海湾。明亮的绿灯通宵不灭。是只属于一个人的、难以夺走的宝物。不能言说那样隐秘跳动的情绪。宁愿在可望不可即之中努力一生。
   菲茨杰拉德的绿灯。茨威格的信。我在黑暗里为你耗尽了一生,你却毫无记忆。我愿意为你做一切事。愿意为你点亮一万盏闪烁的灯。我愿意用冗长的不眠之夜换你沉心安睡。我愿意用看不到头的寒冷换你安全温暖。
   疏疏一树五更寒。爱他明月好。憔悴也相关。


  在这个被物质充斥的社会,少有人会去思考什么是爱情。我曾奋不顾身的去爱过,却发现远远抗拒不过现实。再爱,却好像受过伤的动物,很难毫无畏惧了。我不懂的事情很多,比如一段长久的恋情是怎样的感觉,比如爱情是生活的全部还是调味品。飞蛾扑火和蜗居,到底哪个更幸福。我无数次的衡量,劝解自己,为什么,爱,还是不爱,或是不够爱。陌生来信的女主角的一生,是幸福还是不幸。谁又能说得清楚。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会爱上他么?


  一见钟情究竟可以维持多久?
  暗恋是不是更加神秘与令人愉悦?
  我们是不是被荷尔蒙所产生得多巴胺欺骗?
  嫉妒如果是最低级的情感,那么,为什么有时候我们可以忍受,有时候却不可以?
  如果与你欢好的人永远记不得你,你是否还能无所求?
  是不是爱爱情胜过爱对方?
  一个人执意的爱情真的高贵吗?或者再他人眼中只是无穷无尽的卑贱?
  一生只能爱一个这是真的吗?
  "世界上没有比置身于人群之中却又感到孤独更可怕的事情了。"孤独是什么,心冷是什么,情是什么,你是什么?人生来孤独,但是我们一开始并不懂得什么叫做孤独,我们总是遇见了一个人,遇见了陪伴之后才尝到了孤独的滋味。但是,得承认,到了最后,每个人的灵魂终将是独行的。我们永远不可能为了一个人,一件事停下我们始终向前的脚步。
  过去终将被未来掩埋。过去只存在无意打开的书的扉页,存在特定的歌曲里,定格在一张张相片里。或许在某一刻,你突然意识到你站在了"过去",看着你的曾经,满目疮痍,在熟悉而又陌生的街头哭红了眼睛,那些你曾经想逃离的或许就得用你以后漫长的岁月去怀念。
  有的时候,结局早就已经写好了。人世间本来很多事情就是徒劳无功的,可我们还是一样要经历。人生完美的事太少,我们不能什么都想要。
  看完总觉得无助,绝望。我们究竟是爱上了一个人还是只是爱上了爱情?暗恋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冷酷的爱情。
  为什么女人到死了才肯娓娓道出一切?早一点说出,相识也好,相知也罢。固然我们不知道结局如何,但是人总是会厌烦,会厌倦,会有怨言,会恶言相向。唯有没有说出口的爱情,只存活在她的心里,纯洁美好,你来或者不来,你爱或者不爱,它都在那里。
  我们要有所得,则必有所失。我们有所失,那么上天也总会找到另一个方式来补偿你。失去,不必伤心。得到,亦不用开怀。
  哪怕有最多的不公平,生命总还是公平,再不济,时光总还是公平。不必急着追赶,等待有时候才是最聪慧的方式。


然后呢


终于写完了,可以提提宝贵意见啊


“是不是爱爱情胜于爱对方”这句话不能更赞。
痴情若此的女人,与其说是痴迷一个男人,不如说是痴迷自己心中的那个幻影,痴迷于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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