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侠客行

金庸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

1991年1月新1版  

出版社: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作者:

金庸  

Tag标签:

无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广告

下载页面


侠客行 PDF格式下载



   如题,本人觉得,此乃狗杂种奇遇记。
   可能我本人阅历较浅吧,但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在下的看法请见谅。
   其实一直看下去,感觉这个狗杂种、石破天、石中玉、史亿刀。。。实在奇怪得令我无语,一系列的十世修来的运气都在他身上了,居然到最后还傻头傻佬地练上了一个绝世神功,顿时觉得这简直是狗杂种奇遇记,奇哉怪哉,过程实在令我哭笑不得。
  


  这是完整地读的金庸的第五部小说,第一本为《连城诀》,第二本《雪山飞狐》,所读的这本《雪山飞狐》也收录了《白马啸西风》、《鸳鸯刀》这两部小说。说实话前四部的阅读感觉都挺无聊,而《侠客行》读来就十分有趣。
  小说一开始情节冲突就很明显,而随着情节发展,主人公的身份问题一直贯穿整个故事,直到最后也未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但是假如完整地阅读下来,一定可以推测出主人公身份。
  在读到上册的一大半的时候,我就试着推测石破天应该是石青夫妇的第二个儿子,而放弃这种判断的原因在于第一,石破天的养母样子丑陋,不符合闵柔对梅姑的美貌的形容;第二,石破天身上的痕迹是如何与石中玉一模一样的。
  读到后来,才发现石破天的养母样子丑陋是因为自毁容貌,身上的痕迹也是来源于贝先生的仿造。
  总的来说,整篇小说情节完整,并充满悬念,除了石破天的身份以为,赏善惩恶以及腊八粥都是很吸引人的谜团。人物形象也很丰满,有些语言以及场景描写也很令人开怀。个人认为是金庸小说中的精品。
  此外,我认为这篇小说和《倚天屠龙记》很相似,情节上均是懵懂少年误打误撞获得了绝世武功,身边佳人也有三个,《侠客行》里是丫头侍剑、丁丁当当以及阿绣,最为相似的是,两篇小说中的绝世武功的获得均是要破坏藏有武功秘籍的物品,才能获得秘诀:《倚天屠龙记》里需屠龙刀和倚天剑相互碰撞,刀剑皆损才能获得《武穆遗书》与《九阴真经》,而《侠客行》里的“罗汉伏魔神功”的练习方法需弄掉木偶的外层才能获得。前者的获得有赖于灭绝师太告诉周芷若,而周芷若后来费尽千辛万苦才得到屠龙刀和倚天剑,绝世武功的获得是有意而为之;而“罗汉伏魔神功”的获取是石破天无意之中得到的。“有为”与“无为”,金庸的思想甚至人生观的转变也许可以从此看出,而《侠客行》中的最高级绝世武功的获得却也是来源于主人公的无意之举。他人识得文字,看字均是一个一个地看,而石破天却只会一笔一划地看,将每条笔画均视为图画,最终在无意中习得各路高手几十年都无法解密的武功。这个结尾更是“无为‘换”有为“的有力证明。
  鉴于知识缺陷,对”有为“与”无为“的理解仅来源于金庸作于《侠客行》后的后记,而真正想有所了解,还需阅读孔孟之书与老庄之道甚至佛家经典。
  金庸先生学识渊博,儒道佛并通,文史哲专精。金庸的武侠小说从来不是通俗小说,他仅仅是用通俗的武侠故事,讲述着包罗万象、知识庞杂的传统故事。
  第一篇笔记,时间仓促,恳请指正。


  金庸里面读过的最爽快的一部!几乎是完全单线式的剧情路线,狗血却又基本设置合理的桥段,出场人物基本都有自己的作用以引导故事的发展或从中埋下伏笔,反之已经发挥完作用的角色立刻被干净利索地砍掉,比如石中玉和丁珰这对小贱人。
  
  凌霄城的羞耻play和白自在的老年中二堪称爆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1,小时候看的金庸电视剧当中,最看不下去的就是《侠客行》了。场景简单、造型低劣、节奏缓慢,勉勉强强看过一遍就不愿再捡起。现在重新看小说,却觉得别有味道。(当然注水过剩的电视剧还是渣,除了阿秀的温婉可人好动心好动心。)
  
  2,人在社会,难免异化。相逢之间,总是各种虚伪客套、勾心斗角,一旦石破天的单纯质朴介入其中,反倒让他们觉得是故意的狡猾。小说中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点就出自这种反差。
  
  3,石破天是幸运,还是不幸?他不过下山数月就稀里糊涂就成为震慑古今的天下第一好手。多少人先是为赴侠客岛而绝望万分,去了之后,却又为神秘武功而不愿回归。欲望这么多,却得不到老天的眷顾,反倒让一心一意的傻小子给参破天机。
  可这是石破天想要的?
  他最开心的除了再见阿秀,就是最后与阿黄拥抱的时刻了。与天下无敌相比,知道自己是谁、跟家人在一起——他所渴望的无非是这人世间最普通的温暖。
  
  4,男人不坏,丁当不爱。她的爱情,简单纯朴得残忍卑鄙。世间多少女子就是这样沉溺于甜言蜜语构造的浪漫之中而无法自拔?
  芳姑的爱更是让人唏嘘。爱情岂是简单的“我比她好,你便当爱我”的道理?爱到这般作践自己,也够病态的了。——比男人强大的女人,要学会如何示弱?
  
  5,全书中,最惨的自然是侍剑。为了不让石破天被骗,仗义执言,却落得一掌毙命的下场。要是这样也就算了,死后还要被丁当撕去衣服,落得被人强奸乃至打死的死亡假象,连个清白都落不下。要是有人惦记的话,已无女子的清白,徒留话柄。可没人惦记的话,不是更显凄凉?
  哎。虽是有名有戏份,一个小小丫鬟,江湖这么大,谁来鸟你?
  


  武林中人争夺玄铁令,结果玄铁令落到小乞丐石破天手中,玄铁令主人谢烟客带石破天到摩天崖
  长乐帮贝海石带手下从谢烟客手中带走石破天,拥石破天为帮主
  石破天与丁当出门,成亲,被手下请回帮
  石破天被丁当、丁不三带走,路上,丁不三决定杀石破天,石破天被丁当抛到船上
  石破天认识史婆婆、阿绣,与史婆婆学武功
  石破天在岛上与白万剑联手打败丁不三、丁不四,与白万剑交手,晕倒在岛上
  石破天遇张三、李四,打败某帮诸人
  石破天到上清观,被石清夫妇错认为儿子带走
  石破天被丁当带走,打败丁不四,收复四派掌门,石破天回长乐帮
  张三、李四抓到石中玉,真相大白,石破天挺身而出,替长乐帮挡灾
  丁当让石破天代替石中玉到雪山派,石破天到雪山派
  石破天打败白自在,求谢烟客带走石中玉
  石破天到侠客岛,破解侠客岛秘密
  石破天回到山上,遇到儿时的妈妈,原来是梅芳姑,芳姑自杀,石破天身世成迹,到底是不是石清夫妇的另一个儿子?


  读这本书,完全是一个偶然。
  因为之前看过电视剧,所以就想吧原著来看看。之前对石破天的内功有羡慕,后来看完书,只是觉得结尾很戛然。
  
  1,孩子的生活环境很重要。
  2,人太老实了,就会被欺负,除非你有很强的内功,不然在这个社会,就是被欺负。
  3,侠客岛上,人人为了钻研武功,而不回家探望,甚至连封书信也没有。这是执着还是木有人情了?
  


  丁珰遇见与石中玉相貌一模一样,性情、武功都大相径庭的的石破天,一边不满意从前风流倜傥的一个人怎变得如此呆傻,却又自我安慰,他不过病坏了马上就会如前的。自己以为是同一个人,便延续着之前的爱,真想问一问,爱一个人到底爱的是他,还是习惯那个爱他的自己?
  
  一个人无论喜不喜武,练就了过人的武功,关键时刻才可以选择对敌人是杀是饶。一个人的努力,不过为了以后生活中有更多选择。很爱这话:“性、药、摇滚乐”是少年清狂时的自由概念,一种反叛的手势;走进人生的丛林之后,自由却往往要看你被迫花多少时间在闪避道上荆棘。
  
  石清说芳姑比之闵柔,相貌武功文字针线烹饪皆高明得多,所以芳姑无论如何想不通石清为何要选远不及她的闵柔。石清不爱她的原因,不是她不好,也不是她太好,而是她太好强太想得到。不爱本身才是最好的原因。更何况一个人自暴自弃自毁容貌,换不来同情,只有可悲和可怕。


  本书稍短,天然存在结构性不足,不如几部大长篇,有大的格局。这是我给出4星的原因。
  
  其实即便如此,我也想给它5星。
  
  侠客行与天龙八部一样,被归为“佛侠”的作品。主角可谓“无色无相”,连准确的名字都没有,人其实天资机敏,但心智未开,非常懵懂。心中唯一界限是“不求人”,所做之事尽为“普度众生”。即便是谢烟客般狂狼,贝海石般城府,心中的善念也全被他开启。
  
  真正有意思的人是梅芳姑。此人出场时间既晚又短,但却形象饱满。才貌双全,极其执着。对狗杂种经常打骂,却又未让他沾染半点恶念,还赋予了他“不求人”这一对人来说相当终极的品质。反观闵柔教子,惨不忍睹,石清也并未尽到父责,说是尊重妻子,实是不作为。狗杂种全心全意想找“母亲”梅芳姑,石中玉随手拿个饰物就去哄闵柔开心,从这上来说,梅芳姑应该是完胜了吧。同时,梅芳姑恨的对象始终是石清而非闵柔,这也是她强于闵柔之处。她处处寻求“至善”,最后将自己逼入死角。恐怕石清还真配不上她。
  
  
  如果本书是写舐犊情深,那么梅芳姑对狗杂种究竟有情还是无情,很难参透。
  
  ————————————
  
  
  本书的感情戏,是金庸作品中少见的弱,但很有余味。


  这本小说由于篇幅较短拿来作为马代之行的消遣。故事一如金庸其他长篇引人入胜,故事的发展也柳暗花明,甚至金大师还玩了一次悬疑片,在故事的最后才将《侠客行》最大的疑团给抖出来,这是不同于他其他的长篇的,算是一种尝试吧。
  
  主人公由于生活成长的环境和经历,不求于人,无心机淳朴善良,竟然在险恶的江湖处处化险为夷,经历了种种不可思议的奇遇后成为了武功高强受人尊重的人。这样的安排似乎也是金庸的一种一贯的理念,得道者往往是善有善报,歪打误撞,无心插柳的君子,那些世俗且参不透权利的人往往适得其反。《天龙八部》中的虚竹和这部小说中主人公的境遇似有几分相似。
  
  毕竟只是短篇,所承载的思考和厚度,故事的精彩,似乎是不如金庸的那几部长篇了。究竟值得一看。


  金老爷子的作品,还是得推荐。
  一开始的情节,还是比较跌宕起伏的,结尾有点仓促。
  主要有几个主题:遭遇摩天崖的谢烟客,大悲老人的小木人,长乐帮奇遇,丁不三和叮叮当当,破庙里与石清夫妇和白万剑的遭遇,江中碰到史婆婆和阿绣以及丁不四,渔村遭遇赏善罚恶使,上清观,侠客岛遭遇。内容不长,后面的侠客岛有点扯。
  
  纵观全小说,对于后记中金老爷子说的主题是石清夫妇的舐犊情深的主旨没有感觉出来。
  不喜欢叮叮当当,喜欢阿绣。没有完美爱情结尾的故事无论如何也算不上完美。


  金庸惯会写痴心人,当初对夏梦那段痴恋大概伤彻心扉,于是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爱而不得的苦情人在小说世界里陪他。《侠客行》里最惹人泪下的当数梅芳姑
  她那时年轻貌美,温柔贤惠,又有一身好本领,含羞爱上石清,孰料对方喜欢的是样样不及她的小师妹闵柔
  梅芳姑的悲剧,多半源自性格,少半由于爱不得。此女子必定十分骄傲自尊面皮薄,并且处处存了争强好胜之意,所以被拒绝后才如此恼羞成怒,做出伤人害己之事,直到临死仍咽不下一口气,非要问明白到底自己哪里不如人
  她至死未懂,爱情本来就不是算术题,加减乘除后有明确答案,亦不是PK台,谁艺高人胆大便能赢得对方归。她就是个偏执的孩子,咬着牙修炼许久,十八般武艺样样精熟后抄起家伙去打擂台,比输了更令人愤懑的是,连对手都没找到
  把金庸小说当作恋爱宝典看,有些姑娘越看越困惑。你说你要不够机灵伶俐吧,黄蓉这样玻璃心肝儿的一准把你比下去;你说你要色艺俱佳吧,香香公主这样天真烂漫的眨眨眼就让男人大呼清纯;若是学王语嫣的痴心,怎么死的都没弄清楚;若是学周芷若的狠心,恩,倒是能死个明白
  若真想学,看石清这段话就够了。感情这回事,甭管它和什么荷尔蒙荷罗蒙多巴胺生长激素相关,总之你知道它与理性无关就对了。所以,碰上一个对你没兴趣的男人,该哭哭,该难过难过,然后第二天照镜子冲自己笑一个,寻找下一个Mr.Right吧!分析自己的利弊?朝他喜欢的样子努力?姑娘你省省心,这都没什么用
  如果你没有任盈盈的好运气,等到小师妹结婚乃至翘掉的那一天,就别想着勾搭令狐冲了,乖乖找个田伯光嫁了;如果你没有赵敏那样的心思和抗打击力,忍住大小姐脾气小姑娘性子该温柔时温柔该妩媚时妩媚该受委屈时受委屈,就别和其他姑娘争张无忌了,抓住自己的宋青书入洞房吧。不是我劝你悲观,若男人不爱你,他就有一万个理由。你贤惠,他说自己喜欢刁蛮的;你刁蛮,他说自己喜欢懂事的;你懂事,他说自己喜欢娇俏的;你娇俏,他说自己喜欢大方的。其实他想说的就一句话,碍着面子没说出口:姑娘,你真不是我那盘菜
  别说男人贱,女人不也一样?石破天不比石中玉品行端方为人可靠,叮叮当当为什么不爱他?而且你看,俩人长得还一模一样呢
  
  
  再说点题外话:
  写《侠客行》的时候,金庸已经写足了大侠,桀骜不驯有杨过,侠肝义胆有萧峰,忠厚憨直有郭靖,多情软弱有陈家洛,就算你想找一个最像普通人的大侠满足自己的英雄梦,他都一早备好了袁承志
  《侠客行》是本小书,作者的心却不小。他写出来的男主角和之前都不一样,跻身在金庸群侠谱中照样风格鲜明。确然,石破天身上的呆小子气质像极了郭靖袁承志等一号人,但呆也是各有各的呆法。石破天并不见得性格使然,更多是缺少后天教化,于人情世故全然不懂不会,用今天的话说,叫天然呆
  看他和谢烟客的对话,是全书最精彩处之一。海客从瀛洲,烟波微茫信难求。谢烟客的名字,大概从这句诗演化而来。这位大侠身上孤傲冷僻的气质,确实不像吃包子油条能培养出来的。当腹黑大叔遇到天然呆正太,啧啧,你看金庸大侠确实不同凡响,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写过这样的桥段,而且精彩非凡、令人捧腹。今天的耽美写手都应该找来看看
  金庸一向勤勉,毫不吝啬为读者构建一个面面俱到的武侠世界,用小小一支笔写出形形色色人,千条万绪供你慢慢揣摩。在《侠客行》里,金老有些无心恋战,起了怠惰心,最终呈现的似一个粗粗填充过的故事大纲,许多情节没有完全展开,最终也是草草结尾,未及交代很多人归宿。若仔细推敲,剧情有不少漏洞。别的不说,石清闵柔夫妇一开头便见过小乞丐石破天,为何没有一句提到他长相酷似爱儿石中玉?
  
  


   海明月
  
   刀天涯
  
   豪气吞吐
  
   霜杯雪盏轰饮下
  
   人生几关
  
   心醉朱颜
  
   为伊默千华
  
  
   花剑影
  
   沧浪瑕
  
   睥睨擎天
  
   英雄剑冢残阳斜
  
   梦笛生寒
  
   千殇无言
  
   马蹄印狂沙
  


  1. 金庸与倪匡俱提到孪生兄弟姐妹贯穿情节设计的普遍现象,但所读甚少,故不甚了了。不过种种线索早已使读者明了石破天即石中玉的孪生兄弟石中坚了,再按《雪山飞狐》的模式在结尾卖个悬念毫无必要,反成了小说真正的缺憾。
  2. 部分情节有多余之嫌。譬如阿绣的一梦梦见石破天杀了她,又说“我的梦向来很准”,造成了我觉得阿绣最终会一语成谶的预设,最后却落空了。我便不禁好奇金庸设计此对白的用意了,只是为了引石破天向阿绣表白?原本还有金庸想到打破原有创作模式,转而尝试悲剧故事的期待,后来阿绣和史小翠都被救起了,顿觉无趣了。
  3. 因“侠客行”的名字对抱有对人物的很高期待,以李白《侠客行》一诗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很好的设计,如果能对侠士精神加以演绎,正体现了文化血脉的承继。这当然是我原本的阅读期待。掩卷后才知“侠客行”只是那二十四套上等武功的名头;侠客岛岛主暗中的侠义行为到末了才生硬揭出,前文却有欠伏笔;石破天固然是令人敬佩的义士,说到“侠”字,比之萧峰、杨过、郭靖、令狐冲,则仍然显示的不够充分。辜负了“侠客行”这个好名字。
  4. 《侠客行》作于《天龙八部》之后,《笑傲江湖》之前,故《侠客行》一出,读者皆疑金庸是否已江郎才尽、写无可写了。但在读罢通篇之前,我丝毫不以为然。结构设置、主题构建固然可因才思枯竭而出现硬伤,但叙事能力作为作家的功底是难以被磨灭的。《侠客行》虽离尽善尽美甚远,但其叙事依然栩栩如生,娓娓道来而不觉枯燥,有个别人物还非常令人难忘。譬如谢烟客的老成吊诡,尤其在与石破天的混沌木讷、毫无机心相对比下形成了作品的张力;又如张三、李四动起武来“十步杀一人”(李白《侠客行》)的狠辣迅捷,以及逐渐对石破天建立起信任后豪气干云、义薄云天的形象也写得格外有力,人物是复杂的,他便更容易是真的。此外,如白自在、丁不三等人物的塑造亦是惟妙惟肖。
  5. “各种牵强附会的注释,往往会损害原作者的本意,反而造成严重的障碍。”这是金庸在《侠客行》后记里的原话,也是金庸利用结局想要向读者传达的观点。金庸又写道,他阅读佛经所得“无著”、“无住”、“无作”、“无愿”正符合他对所谓“正确解读”的看法。他所批判的是着自我之色彩过度的阅读方法,然而且不论佛家宣扬的正等正觉的圆融境界放到地面上看就显得定义模糊,金庸先生自己所树立的观点又何尝不已着自我之色彩?关于是否存在真实的历史与正确的文本解读历来为历史学家与文艺评论者争论不休,这个问题就如薛定谔的猫一样诡异有趣。毕竟,对于逝去的时间与成形的作品,人们就像对待匣子里的猫与没有看见的月亮一样无可奈何。沈从文先生的墓碑上写着“照我思索,能认识‘我’,照我思索,能认识人”,读者不论出于什么原因痴迷于他的文字,都无法达到真正的“照我思索”,即使做到了,也只能认识他眼中的“人”。由此看来,解构作为一种文学批评方法,它的盛行来得实在太晚了。作者写世是解构,读者阅作者是解构,作品到了各人手中,便成了各人的作品了。
  6. 不得不提的还有金庸对女性角色的出众描绘,甚至可与《红楼梦》称得上不相伯仲。形如《飘》这样直当写容貌的自然逊一筹,形如《洛丽塔》里的美又好像过于诱人性感,不如《红楼梦》里的薛、林、史,亦不如《围城》里的唐晓芙,也不如金庸笔下的叮当、阿绣及其他作品中的奇女子,美得自然、蕴藉甚至脱俗。这虽是我一个中国人的主观看法,却不由得读者不信。我们的文学传统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与“耕者忘其犁,锄者亡其锄”,善用侧面描写写其神韵或进行烘托,故每个读者都能脑补出他心中的美女形象。也有人照安妮宝贝对人物的描绘搜来相应照片,个中人像俱符合作者描绘,气质却丑鄙不堪完全反其道而行之,这则既教人哭笑不得,也极发人深省了。
  


    【谢烟客:何谓孤独】
  
    《侠客行》里的谢烟客,很自然地让我想起了黄药师。
  
    不得不说,其武功路数、行为作风,乃至于孤傲怪异的性格,都与东邪黄岛主颇为相近。
  
    甚至于二人的名字,一烟客一药师,也似是如出一辙。
  
    但是谢烟客从头到尾,只得一个亦正亦邪、不痛不痒的“谢先生”、“老伯伯”的形象——这与先养育了俏黄蓉后又点拨了狂杨过,更拥有一批忠心耿耿的弟子的,风姿翩然的一代怪杰黄岛主,命道却委实差了太多。
  
    就连两人居住的地方,一个是水声潺潺落英缤纷的桃花岛,而另一个则是荒草丛生背山面海的摩天崖。二者的舒适度相去几何,自是不言而喻。
  
    由此亦可见,女人对男人的影响何其深远。
  
    如若黄岛主没有遇上黄夫人——那位据传叫做“冯蘅”的有过目不忘之才的美貌姑娘,他的桃花岛亦未必可以如此桃红柳绿、逍遥自在。观乎其后来伤残门下弟子的暴虐行为,倘若冯蘅死时没有给他留下美丽聪慧的小千金蓉儿,只恐怕桃花岛,亦早被这个狂人屠戮成了另一个摩天崖了。
  
    倘若“狗杂种”石破天不是个质朴单纯的愣小子,而是一朵俏生生的解语花,自幼命途多舛,被谢烟客携上摩天崖,如婢如仆精心照料他的起居……只恐怕,谢烟客亦不必十几年来沉默不语,独自修炼“碧针清掌”那般无味地孤芳自赏,兴许浪迹半生,晚年倒得了个红颜知己,一如黄药师之于程英。
  
    我倒不由得想起鲁迅的《孤独者》里,“我”踌躇了许久,终于向魏连殳提出了一直以来的疑问:“你为什么老不结婚的呢?”
  
    而魏连殳的反应如何?“他诧异地看着我,过了一会,眼光便移到他自己的膝髁上去了,于是就吸烟,没有回答。”
  
    我只蓦地觉得,如果有人胆敢问谢烟客为什么不娶亲,倘若这摩天居士不发怒杀人,恐怕也便是这样的反应。
  
    其实天地茫茫,觅一知己绝非易事。凭黄药师与谢烟客的脾气,自都不是甘心将就之人,那么这苍茫天地间庸庸碌碌的芸芸众生,显然不值得他们委屈自己的脾性、耐心地教之待之。于是冯蘅死后,黄药师养大了蓉儿便独自漂泊不知所踪,谢烟客年轻时与玄铁令的故事令读者不甚了了,但从故事中却可以见得,他这一生终于未能觅得一个笑看云展云舒的伴侣。
  
    哪怕无关风月,仅如曲洋刘正风般肝胆相照的友情,他亦未曾得到。
  
    谢烟客从来都是那样自负过人,以至于在长乐帮总舵见到石中玉,还误以为是贝海石意图利用这“狗杂种”来逼迫他应昔日玄铁令之誓。他总处处把自己当做世界的中心,却不知这大名鼎鼎的玄铁令和它的主人,在这个故事里,不过沦为了一个华丽的陪衬而已。
  
    这一生每遇到一个人,便总疑心对方是为害自己而来,到最后还被迫肩负起“将石中玉教成一个好人”的艰难大任——如此的谢居士,独来独往的一辈子,到最后也未能得到灵魂的自由。
  
    我总觉得他像极了鲁迅描写的魏连殳。
  
    倘若谢居士真的到了风烛残年,将自己的一生缩在眼前来看——那样“亲手造成孤独,又放在嘴里去咀嚼的人的一生”,也不知道他孤傲自负的心里,会沉淀下多少遗憾。
  
    摩天崖上陡峭寒冷,荒草丛生,远远看去只觉这长身玉立的隐士衣襟飞扬,缥缈不定。
  
    只可惜隔得太远,看不清他那冷漠而神情萧散的眼里,是否会微微闪烁着寂寥而孤清的点点泪光。
  
    
  
    【丁珰:何谓爱情】
  
    我一开始真的以为丁珰会喜欢上愣小子石破天。
  
    小时候看了几眼电视剧,依稀记得邓萃雯和梁朝伟的表演。读完书之后特意又翻了视频出来看,电视剧虽然把石清、闵柔夫妇的形象涂画得十分失败,但却把石中玉和丁珰的相遇,填充得丰满可爱了许多。
  
    我看到当年尚未脱去青涩的梁朝伟,借故拖起邓萃雯的手在树林里奔跑,一路上都让人忍俊不禁。
  
    跑到树林深处,绿衫少女丁珰出于羞怯,扇了石中玉一巴掌。哪知石中玉不愠不怒,而是坏笑道:“值得,值得!被打一巴掌,就能牵到这么美的手,实在是值得!姑娘要不要再扇一巴掌?”
  
    玉面郎君,口甜舌滑,最是让人无可奈何。
  
    所以这邪气逼人的小妖女阿珰,总算是抵受不住坏男人的诱惑,自此芳心萌动,不可自拔。
  
    按照狗血电视剧的传统套路,丁珰认错了人,误打误撞地和石破天拜了天地,从此后应当分清善恶,撇下昔日那油嘴滑舌的石郎,好好侍奉身边这忠厚老实的郎君才是。
  
    但我喜欢这故事的一点,却也在于此。
  
    金老没有让这里面出现二男争一女的恶俗桥段,而是让“叮叮当当”这姑娘从头到尾都爱煞了石中玉这个坏男人,而对木讷老实的石破天深恶痛绝。
  
    她责怪石破天的对白,十分之有趣:“我宁可你像以前那样活泼调皮,偷人家老婆也好,调戏人家闺女也好,便不爱你这般规规矩矩的。”
  
    女人总爱责怪男人不正经,但如果男人真的听了女人的话,不再使坏、处处正经,那才真是傻瓜行为了。
  
    其实女人在口中怪责男人不正经的时候,心里往往是欢喜的。
  
    倘若身侧男子处处循规蹈矩,说话礼貌大方,那便真要如孟光和梁鸿般举案齐眉的相处,方才配得起这样的举止了。
  
    试问有哪个真心付出爱情的女子,甘心过那般相敬如宾的生活?
  
    因此石破天与阿绣这两块木头的相遇相爱,在我看来,实在是无聊之极。
  
    简单来举例,同样是男人递一件东西给女人——如果是石破天和阿绣,定是男人小心翼翼、规规矩矩地递过东西就算了,女人则温声细语地道一声谢;而倘若换了石中玉和丁珰,男人势必要趁势握住女人的手,唇角轻轻弯成一个戏谑的弧度,含笑吻上她的手背,还要顺便赞美她几句才算大功告成。
  
    故事的结尾颇为草率,许多有意思的人,如丁不三和丁珰的下落,都没能交代清楚。但如若把每个人都往丰满塑造、把故事摊开了写,这又不是一册半的书便可以结束的小说了。作者笔尖未到之处,便只能靠读者用想象来把它填满。
  
    石破天与阿绣往后平平淡淡的小日子自不必说。倘若潇洒狡黠的石中玉真的改掉了品行不端的毛病,哪怕依旧风流成性,丁珰留在他身边,亦必是欢喜的。
  
    当然,丁珰为救石中玉,辣手杀了那如袭人般的解语花大丫鬟侍剑、而又推忠厚的石破天去送死,委实过于残忍了些。但我喜欢她对石破天的不爱——爱情本来就不该因为感动、因为愧疚、因为责任、因为世人的眼光,我向往的爱情,必然要因为欣赏、因为惊艳、因为爱慕、因为心中无时无刻不出现的悸动和欢喜。否则,那还算什么爱情?
  
    记得有人说过,女人看男人,是“不求最好,但求最爱”。
  
    无所谓那男人是好还是坏,是老实正经还是油嘴滑舌,只要能拨动心底那根弦,便值得一路追随下去了。
  
    “明知爱这种男孩子,也许只能如此,但我会成为你最牵挂的一个女子。”
  
    既然是因为怦然心动而追随,那纵使对方有千般不是,纵使这条情路上有万般坎坷,心里总会是甜的。
  
    “原谅我这毫无办法管束的野孩子,连没有幸福都不介意。”
  
    
  
    【梅芳姑:何谓相思】
  
    提起相思,总要想起白居易的那一句:“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关于老来不忘相思的故事,金庸笔下已出现过几对类似的组合。如《天龙八部》里的谭公、谭婆和赵钱孙,又如《书剑恩仇录》里的天山双鹰关明梅、陈正德和天池怪侠袁士霄,皆是少年爱侣未成眷属,女人另择良人之后忿忿半生,但到最后才意识到自己敬爱丈夫多过昔日恋人的故事。
  
    说来也有意思,无论是赵钱孙还是袁士霄,乃至《侠客行》里的丁不四,皆是武林上颇有影响力的名宿了。然而他们既不另娶亦不变心,数十年如一日地纠缠着小儿女时期的那个恋人,直到红颜变鸡皮,苦涩爱慕也成了他人眼里的欢喜闹剧,亦不愿变心。
  
    关于史小翠对丁不四的感觉,金老用了一句极精辟的话以蔽之:“隔河景色,看来总比眼前的为美。”
  
    每个人都始终不满于现状,因此不停不停地追逐。其实得到了一直想要的东西未必有多开心,然而最幸福又最有力气的时候,乃是那个期待的过程。
  
    我始终觉得,世上最舒适的姿势,倒不是拥有,而是满心欢喜地等待。
  
    到最后史小翠亦不愿踏足碧螺岛上,沾染到哪怕一丝的尘土。也不知如此烈性的女子,负气出走数年仍不愿背弃丈夫丝毫,是因为早已认了命,还是因为心中逐渐滋长不可自抑的那一份温存。
  
    我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金庸笔下的老女人,九成都是逻辑混乱、脾气暴躁、残忍嗜杀的。包括《笑傲江湖》里仪琳的母亲、关明梅、谭婆,还有《神雕侠侣》里的裘千尺,《天龙八部》里的天山童姥和李秋水,还有一大批诸如“某某娘”“某某夫人”之类的龙套。为数不多的几个年纪不小却修养极好的女子,如闵柔、宁中则、黄蓉,则都是出身名门、数十年来生活优越的主角,才总算得以善终。
  
    莫不是金庸也信了宝二爷的那一套“女人一旦嫁了人,沾了汉子的气味,珍珠就变成鱼眼睛”的理论,执意认为过了中年的女子,十有八九都是毒蛇猛兽?
  
    总之我是不相信,那些令得一众男子到老还无法忘怀的奇女子,会是那样一副不可理喻的脾性。
  
    且不论史小翠这女子少年时心迹究竟如何,年老时还能如此冲动暴躁的女人,能令得自高自大的雪山派掌门威德先生白自在,与性格乖张的“一日不过四”怪人丁不四,一辈子都为了她而卯足了劲斗争不休,此生此爱也算是不枉了。
  
    虽则丁不四另有了一个情人,但他那是身动心不动,倒算不得背弃了自己的梦中情人。
  
    故事里的关系,穿插得很是巧妙——丁不四当年把持不住肉体,生下的私生女儿梅芳姑,恰是整个故事里一路隐藏着的灵魂女主角。
  
    虽然她戏份极少,但我执意相信,这个非同寻常的奇女子,才是整个故事最打动人心的灵魂所在。
  
    结局处,梅芳姑与石清的一番对答,令人感慨万千——
  
    
  
    梅芳姑惨然笑道:“石清,我早知你心中便只闵柔一人,当年我自毁容貌,便是为此。”
  
    石清喃喃的道:“你自毁容貌,却又何苦?”
  
    梅芳姑道:“当年我的容貌,和闵柔到底谁美?”
  
    石清伸手握住了妻子的手掌,踌躇半晌,道:“二十年前,你是武林中出名的美女,内子容貌虽然不恶,却不及你。”
  
    而后,梅芳姑又问:“当年我的武功和闵柔相比,是谁高强?”
  
    石清道:“你武功兼修丁梅二家之所长,当时内子未得上清观剑学的真谛,自是逊你一筹。”
  
    梅芳姑又问:“然则文学一途,又是谁高?”
  
    石清道:“你会做诗填词,咱夫妇识字也是有限,如何比得上你!”
  
    梅芳姑冷笑道:“想来针线之巧,烹饪之精,我是不及这位闵家妹子了。”
  
    石清仍是摇头,道:“内子一不会补衣,二不会裁衫,连炒鸡蛋也炒不好,如何及得上你千伶百俐的手段?”
  
    
  
    这样完美的女子,缘何石清偏偏就是不喜欢,却要对那个温柔平庸的闵师妹爱得死心塌地?
  
    梅芳姑终于问了,只听得石清缓缓道:“梅姑娘,我不知道。你样样比我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我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
  
    这样的解释,原是怪极。
  
    好比如今拒绝表白的万能招数,便是发一张好人卡:“你太好了,是我配不上你。”
  
    世上的癞蛤蟆,从来是不惮以吃天鹅肉为荣的。如果对方真如自己心里想的那般好,纵是天差地别的也会义无反顾地冲上去。如罗密欧与朱丽叶那般,都可以不顾两家死仇而真心相爱,“我配不上你”算是什么理由?
  
    石清对梅芳姑的不爱,倒并非令狐冲对任盈盈的疏离感——冲哥只觉得圣姑实在太好,好到挑不出一丝不好,因此虽然牵着她的手并肩而立,却总有种隔着重重云雾看不清她的错觉。
  
    而石清的心情,倒更像是陈家洛之于霍青桐。
  
    对方实在太好,好到让自己心累的程度。与其高攀上那朵遥不可及的天山雪莲,倒不如紧紧握住家门口那片清新可人的小野花。
  
    因此上,玄素庄庄主夫妇,“黑白双剑”石清、闵柔数十年来仗剑江湖,默契无极,两人宛如一体,又处处讲理知礼、行侠为善,虽得了好名声与好人缘,但终究不过是一对凡人。
  
    两人的天资质素没有什么差异,在一起不会有压力,虽然没有惊喜,但也贵在这种完全把对方掌握在手心里的幸福。
  
    可惜了痴心错付的梅芳姑——她倒颇像那李莫愁,纵使美艳绝伦、文武双全、痴心一片,却爱错了一个凡夫俗子,败给了那完全不在一个等级的平庸女子何沅君。
  
    赤练仙子死前中了情花的毒,昔日的种种温存都涌上心头,然而过去越是温暖,如今便也越是疼痛。
  
    梅芳姑自毁容貌、隐居山间,夺来挚爱之人的亲生孩儿却终究舍不得杀,直至抚养对方长大。带着那颗殷红的守宫砂寂寥半生,却仍看到那个自己爱了一世的男子,携着另一个女人的手,毫不怜惜地挺剑要刺入她的胸膛……
  
    如此的撕心裂肺、伤心绝望,只怕也不亚于中了情花剧毒的李莫愁。
  
    虽说一直都冷淡疏离,但从石破天的品行上看,梅芳姑的教育倒远远比闵柔那庸俗的溺爱要成功得多。
  
    她那番刻在石破天心中的教导,令得书里书外的人都是印象深刻:“狗杂种,你这一生一世,可别去求人家什么。人家心中想给你,你不用求,人家自然会给你;人家不肯的,你便苦苦哀求也是无用,反而惹得人家讨厌。”
  
    这套理论,恐怕也有些自怜自伤的成分在内。但也由此可见,这女子的一颗冰雪聪明的七窍玲珑心。
  
    金庸塑造的一个个完美而寂寥的女子,似乎也是在诉说一个道理:女人,永远不要太聪明,太美好。适当地示弱,适当地笨拙,适当地无能为力,让男子有逞英雄的余地,方才有获得长久爱情的可能。
  
    正如黄蓉天资那般聪颖,哄来了北丐洪七公当师父,偏偏自己只学漂亮的逍遥游掌法,而且还不专心用功,把最好的机会都留给了她的靖哥哥。她道是:“你武功学好了,在我身边保护我,不也是一样么?”
  
    最聪明的女子就是懂得在适当的地方弱下去,亦惟有让对方比你强,对方才有非留在你身边不可的理由。
  
    只可惜明明看透了这个理由,我自己却始终没办法做到。
  
    也罢,假使我平凡,或许可以获得凡夫俗子的垂怜与相守,但却须得如闵柔那般娇怯怯的善解人意,这般委屈天性,委实不是一件易事。
  
    既然做不到楚楚可怜,那么不妨让自己更优秀一点。
  
    虽然注定要被陈家洛与石清那等男子望之重之敬而远之,但既已做到如此洒脱不羁、桀骜不驯,在这茫茫人世间,说不定便可遇上一个孤傲的黄药师,或是自负的谢烟客,从此安然相伴于桃花岛或摩天崖上吟诗作曲。
  
    这般奇遇自然不是凡俗夫妇可以望见的幸福,却必定是他们穷尽一生一世,亦望尘莫及的绚烂绽放。


  侠客行是我看过的所有武侠小说最金典的一部小说,内容情节可谓感人至深!金庸的小说虽然 部部经典,但是最我觉得这是最好的一本,特别是看过拍过的电视剧,更是印象深刻难忘。剧中的狗杂种从一个无知少年到一个武林中人人钦佩的武林至尊,其武功旷古烁今,千年一人,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十步杀一人。。。


   纵观金庸的15部小说,《侠客行》成书于1965年,于《神雕》《天龙》之后,《笑傲》《鹿鼎》之前。《侠客行》中的很多情节、人物描写不如《神雕》《天龙》等书,一些细节也经不起推敲,但是作为金庸作品中唯一一本以舐犊之情为主题的作品,《侠客行》的艺术价值也是值得肯定的。
   金庸在《侠客行》中所塑造的人物,以石清、闵柔夫妇为最佳,这也与本书的主题相符。史小翠、白自在与丁不四的组合与《天龙》中的明梅三弄类似,而三人的个性特点在《侠客行》中被塑造的更为丰满立体,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而石破天、石中玉以及阿绣、叮当等人的塑造只能说差强人意。
  
   石清、闵柔夫妇
   金庸的作品中,夫妻二人举案齐眉、鸾凤和鸣、心有灵犀、彼此互为知己的只有两对,一对是《雪山飞狐》中的胡一刀夫妇,另一对便是石清、闵柔夫妇。不少读者在读到胡一刀夫妇壮烈而死时深深替这对彼此深深了解、只对望一眼便知心中所想的英杰夫妇惋惜不已。金庸在《侠客行》中给石清、闵柔夫妇一个美好的结局,也许便是为了实现读者对完美夫妇能够幸福的渴望。
   同样心有灵犀、知理明礼且具有极高的侠客精神,胡一刀夫妇豪爽重大义,石清、闵柔夫妇却是恭敬温顺,一刚一柔,各有千秋。
   柔合称“黑白双剑”,两人衣饰一黑一白。一个“丰神俊雅”一个“文雅清秀”一亮相就令人耳目一新。其后的描写,突出表现了二人夫妻同心感情甚好侠骨柔情,石清英雄侠义,闵柔斯文柔弱,二人爱子情深,是父爱和母爱的化身。闵柔多次为爱子泪滴衣襟,甚至伤心得需要丈夫扶着才能上马,闵柔本性温柔,正适合表现母爱的坚忍与柔顺的两面。最后石清毅然决然令石中玉随谢烟客学做好人,可见父母之爱子女,必为之计深远。金庸着重一点描写,使角色鲜明突出,令人过目难忘。
  
   史小翠、白自在与丁不四
   史白丁三人的组合,胜过《天龙》中谭公谭婆赵钱孙组合,也因角色塑造的更加鲜明。丁不四略像老顽童,却对史小翠深情一片,毕生心愿便是心爱之人可以踏上他的碧螺岛,并宁愿为此不择手段花样百出,金庸描写他,突出了一个“赖”字。史小翠是白自在之妻,因一巴掌下山而去,遇到丁不四后宁死也不踏足他的碧螺岛。后来回到雪山派对白自在冷嘲热讽,态度刚硬,金庸描写她,突出了一个“暴”字。白自在作为雪山派掌门,井底之蛙日久变得狂妄自大、自以为是,本身就很有警世意味,加之对丁不四的嫉妒喝醋,变得虽神志清楚却思想偏激。金庸描写他,侧重一个“狂”字。一“赖”一“暴”一“狂”,三个角色个性鲜明,跃然纸上。
  
   其余的角色,梅芳姑身上颇有李莫愁的影子,但中期间接塑造明显不够,结局情节处理又太仓促,颇为遗憾。相较而言,读者应是对李莫愁恶多一点,对梅芳姑怜多一点。白阿绣温柔知礼,白玉冰清,授石破天那一招以之计深远这一情节安排却是多于了。叮叮当当娇美泼辣,谢烟客多疑谨慎,石中玉好色惫懒,描写的中规中矩。但是我认为金庸对石破天这一主角的塑造难以令人满意。
   石破天其实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自幼在大山中与仇人与世隔绝生活十几年,身世离奇,天资聪颖又宅心仁厚明辨是非。金庸在剧情推进中对石破天知晓事礼的过程描写的太过刻意而粗糙。在石破天与叮叮当当的对白中,为了表现石破天与石中玉的区别,金庸甚至有多处将石破天当做白痴来描写。《侠客行》中石破天明白事理的过程,远没有《射雕》中郭靖的成长过程那么合理而精彩。另外,小说中只是略有描写石破天与石清、闵柔夫妇的舐犊之情,而故事却又在石破天与石清、闵柔相认之前一刻戛然而止,再考虑梅芳姑的虎头蛇尾,《侠客行》的结尾真是相当仓促。
  
   《侠客行》整部小说中,最精彩的部分,笔者认为有三处:一处为石破天与谢烟客相识相处时的对白,具有非常强的阅读愉悦感不说,通过坦诚善良与恶毒奸诈间的对抗阐明人生道理;另一处为在长乐帮张三李四找出石中玉阐明真相,石破天主动接受赏善罚恶令,中玉中坚鲜明对比,突出表现了石中玉的侠义精神和博爱精神;另一处为雪山派各门人争掌门及推却赏善罚恶令,封万里对答史小翠,前者精彩的写出了雪山派门人趋利避害,贪生怕死的情态,后者则突出了史小翠和白自在的个性特点。
  
   通读全书后细细品味,除了石清、闵柔的舐犊情深最令人印象深刻外,便是开篇李太白的《侠客行》了: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这首诗也是对金庸之前作品侠义道思想的总结,即重情义、重责任、重承诺、轻生死。而其后的作品《笑傲江湖》和《鹿鼎记》,前者取角高贵的道德情操和精神的出世,后者取角中国最世俗的社会和文化,算是另辟蹊径了。


  侠客行这本小说,在金庸小说中是个异数,据说是“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中唯一一本没有明确朝代的故事。我小时候格外讨厌武侠与政治掺和在一起,嫌太成人化,那般勾心斗角,不合武侠世界中快意恩仇的基本原则。所以在金庸小说中最不耐烦的就是书剑恩仇录,其次便是鹿鼎记,而在电视机前看侠客行看得十分乐呵这种事情我会到处说么。
  其他的金庸剧,我或多或少都看过港版陆版两个版本,而侠客行一剧,我却一直无缘得见梁朝伟那一版,而01年拍的大陆版,倒是一集不落地都看了下来。这部片子给我造成了深刻的心理阴影,虽然老实说我真挺爱看的,但是一回头想起来,整部片子只能用一个词来概括:土!
  于是在阅读的过程中在电视剧中看到的各种劣质人物极具代入感地爬了我的脑中,整部小说变成了电视剧的平面演示……场面实在是不堪……
  这部小说是相当古怪的。里面的人物不太好,也不太坏,没有太典型的好人,也没有太典型的坏人。说起好人,石破天手上死掉的无辜人命也有几十条,跟郭靖这种根本就没法比。石清闵柔夫妇倒是行事端正,可看起来总有点假模假样。说起坏人来,既然好人手中都死了那么些人命,坏人手中再死一些也无妨。看丁不三丁不四显然是公认的坏人了,可是也没见什么名门正派的要为民锄害,江湖中人反都对其礼遇有加,对他的手段有畏惧而无憎恶,侠客岛的罚恶也未罚到他二人手上,理应代表正统价值观的男主角狗杂种更是救了丁氏二老数次……真是古怪。赏善罚恶二使一开始以大恶人形象出场,最终又以侠客身份令武林中人佩服,说他二人惩恶都是有依有据的。然而甫一现身便动了毒死石破天的念头,也不算得是好人。
  最无法忍受的是,我看遍整本书,竟然觉得找不出几个似模似样的武林高手。书中有过出场的当世一流的武林高手的水平大致是这样的:
  谢烟客:能一人灭一个门派,应该是还蛮厉害的样子。(诶?可是侠客岛没有请他?为什么?)
  贝海石:虽然说什么掌很厉害,但是侠客岛都没请他,显然不是很屌,倒是医术和易容术挺厉害的。
  丁不三:就一擒拿手,没多功夫就给灭了。
  白万剑:想靠一套剑法横行天下,开玩喜呢吧。不过是练得纯熟了,看起来有点厉害的样子,金乌派发扬光大以后就没他活路了。
  丁不四:就一破鞭法,不过侠客岛既请了他,那他果然是要比丁不三强一些的。
  史小翠:虽然说金乌刀法很厉害,但是没见她自己使过,走火入魔后内力得十年八年才恢复得过来,等恢复过来都翘辫子了。
  张三李四:两个人不晓得灭了多少门派了,武功肯定是要胜过谢烟客的,但是侠客岛上的人跟别的人不在一个比较范围内,比比也没啥意思。
  石清闵柔:私以为知名度胜过武功。
  年轻一辈的不用说,老一辈的中都没啥高手,不过是仗着练了几十年有点内力,看他们打架都没什么搞头。
  感情戏也挺薄弱的,石破天与丁当的发展明显比与阿绣的多,而丁当对他是一点爱也没有,且是个狠辣角色(虽然还是挺讨喜的)。不过,也正因这本书不同于其他的那种淳朴与乡土气息,倒是令我对其有一种别样的感情。看惯了城市气息浓厚的武侠小说,来个乡下孩子当男主角的故事,很别致。
  


  不喜欢网络小说后,就开始讨厌起书的厚度,越厚的书越讨厌,挑薄的不是不喜欢剧情,便是文章太严谨,搞得现在选书就像要在一箩筐蛋中挑个合适的蛋煮似的,种类很多,样式有大小,可还是要吃了才知道滋味如何。///
  网络小说是乱糟糟的那种,乞丐也可以拿几块钱泡网写本“某某某漂流记”云云……可自己又不怎么喜欢死人的文章,不喜欢读来很累人的书,如《红楼梦》听了个十几年,也只是记熟个名字,若年轻人能读完整,我是该撞墙啦。[br/]///
  前几天看一朋友上网看的电视剧《侠客行》到是让人怀念起来。金庸的小说还没看过一本完整,一来是大都看过电视据,剧情路线大都知情,就没什么神秘感,在者就是不喜欢武侠小说,看过一本《九鼎记》算武侠的话,也只看过这本。不比80后,90后看金庸小说的要不是书呆子,是比较少的,大都男孩子看了玄幻,女孩子就去看言情啦。[br/]///
  总之,最近书荒闹的厉害,不看又心里痒痒的,才弄《侠客行》消遣。[br/]///
  下载的电子书,书不厚,随读了几天,是好多原因,但是很不错的,不过也不敢评个很差,怕引发口水事件,可书叫偶看完了,那就是发自内心的赞美,唯一郁闷便是看完不痛不痒没点感觉,就得继续找小说。[br/]///
  不过“狗杂种”那种大运真是天理不容,吃个包子吃出个玄铁令,走火入魔练出个盖世神功,喝几葫芦毒酒喝个功力大进,去侠客岛半个字不识的他看了几副图,直接天下无敌啦,坑爹呢,偶也不是嫉妒,毕竟傻人有傻福,坏人有坏报。[br/]
  叮叮当当也很叫人欣赏,除谈玩,绝对的个性女子。最叫人欣赏的是梅超风,全书只出现一次,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人,很令人佩服。[br/]///
  其他人就不记得啦,小说看完真没感觉,很郁闷啊。


  侠客行看完,金庸全集也就看完了。小时候看过侠客行电视剧,现在还记得丁不三丁不四叮叮当当,还知道大概是怎么回事,只是那时看的乱,分不清石中玉石破天,现在看来其实是一个人,而所谓的狗杂种真名叫石坚,但是整本书下来倒好像狗杂种没名字一样。
  侠客行感情戏实在太轻,即使是阿绣和狗杂种的感情,描述的也是少之又少。似乎主要写了石清闵柔夫妇的爱子之情,但是看完依然没有什么感触。因此虽然侠客行情节算是不错,但终究看不进心里,只是随着男主角莫名其妙来这个江湖上走遭遇了一圈。记得电视剧的结尾狗杂种大喊一句“我是谁”,但是我觉得我可以原谅他的想不通,却不能容忍其他人,这么显而易见的事实难道大家还在胡思乱想?
  总的来说,看金庸武侠我主要还是关注与情上,因此对神雕侠侣笑傲江湖,或者书剑恩仇录中的霍青桐,飞狐外传中的程灵素,显得特别喜爱。也许有的小说会重新读,但一直矛盾于神雕侠侣,这是我最喜爱的金庸小说,但是第一次看已经是伤神伤心,实在不忍再看,毕竟那份凄苦实在没勇气再去体会了。


   我小时候看过侠客行的电视剧,这次才真正把书看了一遍。真心喜欢这部书,给我的印象就是很欢乐,看的时候十分happy。故事很有喜感,一个小乞丐的成长经历。小乞丐阴差阳错学会了武功,后来更是当上了长乐帮帮主,因此闹出不少笑话。我经常在图书馆看的时候笑出声来。只是结尾有些过于开放了,我不是太明白,听人说两人是双胞胎,我就觉得有点没劲,推理小说什么的都忌讳嫌疑人什么的是双胞胎。
   这部小说在金庸中也实属另类,没有朝代背景,除了石破天其他人的描写也不够细致,而且我一直还很纳闷石破天是怎么一下子变得那么牛逼的,看完后又翻了一下还是不太明白,武功超出同一本书里面其他人太多了,什么岛主完全不在话下,这本书就是石破天的,这个bug!
  
  


  这部小说,没什么想说的,因为这部不是典型的爱情小说。
  
  里面有爱情吗?
  
  倒是有点像《三毛流浪记》。
  
  但是作为一个天生的大侠,是不会永远流浪的,他必定会扬名立万。
  
  有时候我很容易把这本书跟《连城诀》混淆,而且老是把血刀老祖往这本书里塞,想不通是为什么。
  
  够字了吗!?不够再加点儿。
  
  不同于张无忌被封锁在冰火岛那种“密封在棺材里不接触空气”而不得不形成的纯粹,狗杂种是个在底层社会里、在养母的虐待下长出的一朵奇葩,一个心无杂念的可爱孩子,这是一个真正天真无邪的人!我不知道他是怎么长得出来,但他就是长出来了,我想,因为他天生就是一个小天使吧!?


  不知道我是越活越明白,还是越活越糊涂。大学以前看小说,总想着求索背后的深意,认为一部小说,如果不能反应一些形而上学的东西就不是一部好小说。而现在,一切以好看为主,甚至是以唯一标准。对于背后的东西,也是不求甚解。看起来特别潇洒地抱着”开开心心地度过几个小时的阅读时间,比什么分析解构都重要“的观点。
  
  暑假里读的小说不算少,大多都是享有世界声誉的。比如《了不起的盖茨比》、比如《情人》、比如《挪威的森林》,全是强迫自己看完的完全吸引不了我的东西。开始时还觉得是思想觉悟不够,不能领会这些”著名“小说的魅力,后来想通了。一部小说,如果它的文本已经做不到吸引人,那么就算背后藏着再大的学术上思想上的野心,那也是一部失败之作。
  
  《侠客行》看得很是过瘾的,特别是狗杂种,那么单纯可爱善良萌点多多。机缘巧合竟成武林第一高手。只是这个结尾,是不是太简单,来得太快了些?
  
  ps:本书评模仿文本,来一个简单到不可思议的结尾。


   侠客如何行
    
    
     昨夜看书,看的是金庸附在《侠客行》后面的几篇短故事,《越女剑》从前读过,虽然此文不长,但也非常好读,教人难忘。
    金庸小说无论长短,都有相似的套路:那是发生在某个中国历史时代的事,是家国的大事,主角肩负家国重任,为了信念知其不可而为之——这点从陈家洛到乔峰一脉相承,范蠡也如此,也有例外,比如《侠客行》的石破天,它探讨一种东方智慧,又比如令狐冲,它探讨一定程度的个性自由,这个层面产生了英雄,因而满足了作者与读者的英雄情结;另外,也许是更重要的,金庸小说每一部都花重点笔墨写爱情,他所写不一定能抵达到爱之真谛,然而他在他所力及的地方尽力深写,所以他小说中的爱亦感人至深,只是类型化得厉害,也让人觉得不足。
    《三十三剑客图》说的是古代故事,有些历史上实有其人,比如张咏。在不完美的人世间,实存过这样一个人,做过那样一些事,真真平添了历史的趣味。话说宋太宗年间,平了李顺的起义之后,李咏去治蜀,王继恩捉了许多乱党来交给张咏办罪,张咏尽数将他们放了。王继恩大怒。张咏说:“前日李顺胁民为贼,今日咏化贼为民,有何不可?”史书上说,他通情达理,加上手段厉害,治理井井有条。这实在是个很有魅力的人。尤其他还是位发明家,他发明了钞票,也就是“交子”,如今人人都在用。
    据说中国的“侠”源自墨子,他们用生命维护他们能想像到的正义,舍己为人,锄强扶弱。先秦以后,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上,真正的侠其实很少,纵然有亦难以生存,这三十三位剑客并不能完全说得上“侠”,他们或许只是弱者无能无奈中的幻想:帮被夺去姬妾的伤心书生夺回美人,为被抢劫者夺回财物,为无力复仇者复仇,或只是拥有常人渴望的奇门异术,长生不死。侠的存在说到底只是出于他人的需要。他们跟先秦真正出现过的墨家相比,要羸弱好多。


   花了一天时间看完侠客行,几乎是一气呵成。
  
  这本书大概是金庸小说里悬念设置最为成功的了吧,虽然在全书三分之一处便可猜到“狗杂种”的真实身份(我还是喜欢这样叫他,比什么石破天石中玉不知精彩多少,大糙大雅),但总还是期待着真相揭露酣畅淋漓的那刹那,可惜金老爷子最终还是把谜底抛给了诸看官——这有啥意思呢,用脚趾头也能想到了,完全不及倚天屠龙里张无忌“霎时之间百感交集,也不知是喜是忧”的结尾有趣致嘛···至于侠客岛,倒也是我一直舍不得放心书的最大原因,可惜最后感觉有些狗血,不愿回来便不愿回来嘛,两位岛主既无恶意,何不爽爽快快跟各帮派言明,搞得神神鬼鬼,江湖上人人自危,岛主先生书里看起来也不是什么爱闹故弄玄虚的人呐。
  
   说说狗杂种,是我非常喜欢的人物,比郭靖更甚。郭靖同样也呆头呆脑,但笨得无生气,而且后来多经磨砺,虽仍耿直,但俨然已一济世大侠风范。狗杂种倒不是真笨,只是不通人情世故,难能可贵的是赤子之心始终未脱,简直天地间赤条条小孩儿只知嬉闹玩笑却明了世上江阔风清。
  
   另侠客行的回目也有趣得紧呐,无关对仗无关工整无关文采,就是简简单单大白话,可读来有时竟要笑出来,像“抢了他老婆”“太阳出来了”。不过也是,只有这样的风光,才明明白白是“狗杂种”专属嘛。


  用了几天的时间,把侠客行看完了。没有多少吸引我的地方,唯一吸引我的就是那个侠客岛,但读完之后,让我对那个侠客岛更感失望。没有多少的神秘感,没有多少原来如此的感觉,没有多少前因后果的铺设,有点只是在为了描述而描述的感觉。没有看到精心设计的桥段,大感不爽啊!没有看过金老的其他武侠小说,但电视剧倒看了不少,怎么就感觉不是一个风格的呢?


这本还没看………谢先王先mark


瞬间想到大陆版电视剧的造型,呕......呕......


书比电视好多啦


书完全不是一个级别,话说我当年小学看完这部还不太理解,到了中学再看又有新的感受。。。。


小学就看这种强奸杀人的黄书!天啊!!!!


嘛嘛我一年级就看射雕英雄传。。。。
初中金庸就全看完了啊。。。(挖鼻


戳鼻!


咦,侍剑没有被丁丁当当击毙,石破天救了她,后来逃走了。我读的是三联版的,估计金庸修改了。


嗯,金庸有做修改。


我读的是被一掌击毙。。。真是冤啊!


嗯,我读的是原版,被一掌击毙,原版好多了,这笔人命债下去,丁当的形象就丰满难忘了


丁当这个贱人!呸!


男人贱则无敌,女人贱,则伤自身,且身负骂名。金庸小说中,好像大多是痴情女多于痴情男,除非男的最终爱上痴情女,否则大多痴情女都性情大变!


点头


谢烟客的名字大概出自元好问另一首《迈坡塘》:算谢客烟中,湘妃江上,未是断肠处。


原来这样 我孤陋寡闻了


其实小说中有提到刚开始石清夫妇见到小乞丐的时候,因为天黑、小乞丐脸上又是污垢,所以没仔细看。


楼主三星给少了。金庸可真没倦怠,只是这个小说讨论的问题太终极,他写不下去了。因为他写的是
我是谁?我从哪来?我要到哪去?


丁珰真讨厌


漏洞太多了。起初那个泥人是石破天内功来源,按理说十分了得,大悲老人却轻易被三人围殴至死;谁与谢烟客有恩,又有什么恩;既然是教去研习武功,为何不去就杀人?


感觉篇幅太大了,他没功力招架。


回lss 那个泥人是需要脱掉泥才有绝世武功的,书里交代的清楚


我倒觉得最后石清那一句,真是跌份死了。也不知金庸到底是想教唆女读者们怎样,强过男人还是错了?在我看来,石清看不上梅,并不是看才德,而且讲事事不要强出风头,需知男人心要细细盘算,不可强取,攻心为上,你看丁当再怎么算计蒙骗,还是不如阿绣那海岛风情更能留住男主呢。


看过大陆版的几眼,对石清一点儿也不喜欢。
昨天朋友还说,爱情像个鬼魂一样,从来只听说,没人真正见过。真正的神仙眷侣也是吧。但我还是相信有的。
很多女人爱石中玉的情趣,又嫌他花心,跟了石破天,又嫌他木讷。理想的人又等不及他来。那还说什么?
想清楚自己要什么,坚守自己的心才会有云开月明的时刻。
喜欢最后一段~


金岳霖躺着也中枪……


你是说他听了女人的话去当正经男人么。。。


唯不忘相思吧。因为林徽因终生不娶
你们老说女生太优秀了没人要,这不是抢着要么……


也不是这么说
我说的是,癞蛤蟆从来不惮以吃天鹅肉为荣的
所以,男人一定是喜欢优秀的女人,但那些女人都是适当的优秀
如果处处都比过男人的强势型优秀,男人一定是敬而远之不是么。。。


闵柔不委屈吧。她本来就是个那样的人,也不会觉得委屈。那个金庸在《白马啸西风》里不是最后写了,那些人都很好很好,但我偏偏不喜欢。梅芳姑很好,可是没了解爱情的真谛,我觉得石清最后发的是好人卡。


梅芳姑这情,老先生写到点,却没放开!


辛酸


看到后面不得不替楼主担心,但愿多虑了


楼主这份爽快令人佩服,但也能看出你也是放不下之人,悬坐绳索上下颠簸。


楼主洗洗睡吧


1、楼主是女人?
2、楼主,其实平凡的人不会羡慕你的灿烂绽放,对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我就从来不羡慕,不然天天看电视剧电影,里面的神仙眷侣、金领豪门还不气死我?你找个黄药师,人家石清找个闵柔,除非你天天出现在人家两口子面前气人,不然你生活的如何洒脱高洁,他们是基本不会关心在意的!
3、金岳霖和林徽因也不是那么纯洁,高晓松的高氏家族,曾经是他们的邻居和好友,对此知道不少内情,据说在梁思成出差的一段时间,金岳霖照顾林徽因,两人曾发生过男女关系,只不过二人倒是坦荡,后来把此事暗示给了梁思成,梁思成以为林徽因不爱自己了,就要离婚让金岳霖娶她,结果金岳霖不好意思,自己走了,而林徽因也表示最爱的还是自己的丈夫,所以后来还是他们两人生活在了一起!


写得挺棒的~~收获 谢谢~!


黄蓉的聪明在于她知道她想要的是什么,她父亲是东邪,母亲聪慧至极,她从小除了关爱什么都不缺。所以她喜欢郭靖的真心真意,憨厚正直,欧阳克看似高富帅,但他身上有的黄蓉都不缺。郭靖仁义孝顺,但最缺一颗慧心,所以华筝再好他也不爱,他只爱黄蓉。梅芳姑看似十项全能,但石清独爱的那一份柔情善良她却没有,所以一来石清自卑,二来,也是更重要的是梅芳姑那十项全能石清根本用不上,他就是个普通过日子的人。女人装笨的确是门学问,但那也是对着适合的男人装笨,如苏樱对小鱼儿,而黄蓉根本不用装笨,因为郭靖不在乎。她也不需要学什么武功,假使她的心思都在武学上,怕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了,反而做饭的事她乐在其中。所以我觉得她不是对郭靖而示弱,而是她的骄傲让她不屑有些枯燥的武学。


恕我直言,楼主对爱情的诠释(何谓爱情),实在不怎么样。
可能是因为你心智尚未成熟,对爱情的幻想还是过于浪漫(因为、因为、因为心中无时无刻不出现的悸动和欢喜),也许当你经历过几次恋爱,真正要面对婚姻的时候,对爱情的认识会有所改变吧。
丁珰情窦初开,痴情于石中玉的风流潇洒,确是可以理解。但对于石中玉而言,丁珰不过是他众多“玩物”中的一个,他们俩的爱情乍看上去要比石破天与阿绣的美妙,但未见得会比他们的长久。丁珰和石中玉,一个残忍狡诈,一个始乱终弃,俩人之间所谓的爱情即便再美妙,在我看来也秽亵不堪,不值一哂。
我觉得,最美好的爱情是一种忠贞专一,相依为命的伴侣之情,它会带给两个人一种踏实的归属感,与这伴侣之情相比,一切风流韵事都显得虚无缥缈。


排楼上的


丁当就是个绿茶婊。


楼上上上说的太好了~


写得好!
其实我到感觉主人公石破天和张无忌稍有相似。都是武功了得,境遇奇特,但是却又涉世不深,心机也不是很纯熟;都有侠肝义胆,但是遇到许多事情也是很无奈。


写的不错。 只是有个小错误,“另一处为在长乐帮不三不四找出石中玉阐明真相”此处应为张三李四。


啊,谢谢指正!


咦,我怎么记得丁不四是使九节鞭的= =|||||有剑法吗??难道我看着困了又忘了!?


是九节鞭的……我当时是想到他教石破天的那一段了……我去改一下……


这部书的武功肯定不是看点,石破天最后习得最高深的武功却一点都没怎么施展就小说就结束了... 我总感觉石破天和张无忌多少有点相似。
这部小说的意义应该在于作者金庸的一种特殊感情吧,我看的是“三联版”,侠客行之后有后记,还有《三十三剑客图》,后记里面写到:“我所想写的,主要是事情夫妇爱怜儿子的感情,所以石破天和石中玉相貌相似,并不是重心所在”。
不过话说回来,我刚刚读的时候,也很是感觉“石清”夫妇多少有点“假”... 感觉很像伪君子,可能是受岳不群之类的形象影响了一些吧。


风格和连城诀很像。。。
还有,越女剑中阿青这个角色不错


记得《侠客行》后记里面,金庸提到石清闵柔夫妇在一座庙里面祝祷之词,好像是说很多年后他自己又念了一遍。联系到金庸长子的自杀,可能这是金庸要在这本书里寄托爱子之情的缘故吧。


我不清楚金庸长子自杀和他创作侠客行的时间线,可是我觉得金庸写石清夫妇的爱子之情还是太符号化,完全没有代入感……


金庸长子自杀应该是他写作后期的事情,至少他在《倚天》后记里面还说,可是当时我不知道。
金庸早期作品脱胎于西方作品的痕迹比较深,像这种双生兄弟相貌一样但为人行事完全不同的故事,跟铁面人什么的很像。好像有人说过,莎士比亚作品里面也有类似的情节。


我对西方文学还真不了解……我不爱看外国小说,废话太多不爱直进主题,我看着着急……哈哈~
我不是太喜欢侠客行,感觉都到后期了金庸还写出这么个小说我挺失望的……


侠客行应该是比较早期的吧,射雕之前的。


哦,要是那样也没什么可说的,总之我对它没感觉,我对射雕也没感觉……我看的第一本金庸小说就是射雕,看下来感觉特别累,说不清为什么,没有看后面那些的酣畅淋漓感觉。


百度了一下,射雕写于1957-1959年,侠客行写于1965年,确实是比较后期的了。莎士比亚一说,原来是金庸自己在侠客行后记里面提到的,自我撇清。


了不起的盖茨比 很好看


《侠客行》算金庸作品中水平较差的,看《天龙》和《笑傲》吧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