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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民商事法60年

成涛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2  

出版社: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作者:

成涛  

页数:

364  

字数:

426000  

前言

“新中国60年法制建设”,是一套全面研究与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法制建设走过的道路、取得的成就与经验的丛书,包括宪法与行政法、民商事法、刑法、司法行政与国际法5个分册。新中国法制,具有与旧中国法制完全不同的性质,是在推翻旧政权统治、打碎旧国家机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所强调的,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下,“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应该废除,人民的司法工作不能再以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为依据,而应该以人民的新的法律为依据”。这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政权的学说,也符合中国社会变革的实际情况。但是,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法制并不是仅仅依靠在1949年打碎旧国家机器而突兀建立的。表现在:第一,作为一个具有深厚法律传统文化的国家,传统法律为新中国法制的若干方面打上了烙印,而民国时期的行政、民商、诉讼等制度也在客观上对新中国法制具有某些影响;特别是革命根据地建立的初步法制,可以说是新中国全国范围内法制建设的早期实验。第二,新中国法制在很多方面学习和借鉴了苏联法制的理论与经验,例如,法律指导思想来源于苏联的国家与法理论,强调法律的阶级本质与暴力镇压作用;法制以保障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在经济结构中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为重要任务;程序法中突出国家权力的地位;法律教育与法学研究基本照搬苏联的理论体系;对外法律交流局限于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等。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学习苏联法制具有重要意义,它使新中国在诞生的头几年就得以建立最初步的法制框架,使国家经受住了当时国内外形势的严峻考验,为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发展并比较顺利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必要条件。

内容概要

本书是一本研究新中国民商事法60年历史的专著。就本书内容所涉及的法律部门而言,本书所称的民商事法既包括民商事实体法,也包括民商事程序法;既包括传统的民法和商法,也包括新兴的经济法或社会法的相关内容。 在我国法学界,关于民法、商法以及经济法或社会法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学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方论战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之大堪称前所未有,然而至今并未有一致的定论。其主要原因就是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问题不仅是一个涉及法律调整手段和调整对象的问题,而且也是一个涉及特定的社会经济生活条件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国家立法政策和立法技术等诸种因素的问题。

书籍目录

总序绪论 第一节 新中国民商事法概述 第二节 新中国民商事法制建设的社会基础 第三节 新中国民商事法制建设的历史发展概况第一章 新中国民法典编撰的历史进程 第一节 新中国第一次民法典的起草(1954—1956) 第二节 第二次民法典的起草(1962—1964) 第三节 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1979—1982) 第四节 1986年《民法通则》的制定与实施 第五节 2002年《民法(草案)》的起草和审议第二章 新中国市场主体法制建设 第一节 社会主义改造与发展时期的市场主体法制建设(1949—1956) 第二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与发展时期的市场主体法制建设(1978—1992) 第三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时期的市场主体法制建设(1999—2009)第三章 新中国物权法制建设 第一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物权法制建设(1949—1955)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物权法制建设(1956—1978) 第三节 改革开放初期的物权法制建设(1979—1989) 第四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物权法制建设(1990— )第四章 新中国合同法制建设 第一节 新中国合同法律制度的起步和停顿(1950—1976) 第二节 新中国合同法律制度的恢复和发展(1977—1999) 第三节 新中国合同法律制度的成熟和完善(1999— )第五章 新中国侵权法制建设 第一节 新中国侵权法制建设的探索与初创(1949—1966) 第二节 新中国侵权法制建设的恢复与重建(1977—1989) 第三节 新中国侵权法制建设的发展与繁荣(1990— )第六章 新中国竞争法制建设 第一节 新中国竞争法制建设的探索时期 第二节 新中国竞争法制建设的创立时期 第三节 新中国竞争法制建设的完善时期第七章 新中国金融法制建设 第一节 新中国金融法制建设的初创时期(1949—1954) 第二节 新中国金融法制建设的曲折发展时期(1954.9—1978) 第三节 新中国金融法制建设的重新构建时期(1979—1993) 第四节 新中国金融法制建设的繁荣发展时期(1994— )第八章 新中国房地产法制建设 第一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房地产法制建设(1949—1955)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房地产法制建设(1956—1978) 第三节 改革开放初期的房地产法制建设(1979—1990) 第四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房地产法制建设(1990— )第九章 新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 第一节 新中国专利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 新中国商标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 新中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四节 新中国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发展第十章 新中国劳动法制建设 第一节 劳动法制初建时期(1949—1957) 第二节 劳动法制建设停滞时期(1958—1977) 第三节 劳动法制改革与探索时期(1978—1998) 第四节 1999年以来的劳动法制建设第十一章 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 第一节 新中国婚姻家庭法之废旧立新(1949—1979) 第二节 新中国婚姻家庭法之恢复发展(1980—2000) 第三节 新中国婚姻家庭法之巩固完善(2001— )第十二章 新中国继承法制建设 第一节 新中国继承法制建设的初创时期(1949—1953) 第二节 新中国继承法律制度的曲折发展(1954—1979) 第三节 新中国继承法律制度的完善(1980— )第十三章 新中国仲裁法制建设 第一节 新中国国内仲裁法制建设:行政仲裁向民间仲裁的转变 第二节 新中国涉外仲裁法制建设:独立于国内仲裁的发展历程第十四章 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制建设 第一节 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探索时期(1949—1981) 第二节 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初创时期(1982—1990) 第三节 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完善时期(1991— )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则的步子放慢?这些问题争论很大,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法律委员会经过研究,采纳了后一种意见,认为我国立法一向不主张先搞体系,然后再立法,而是成熟一个制定一个。学术理论问题可以慢慢讨论,但不是搞不搞民法通则的问题,不应当因此而影响立法。因此,六届全国人四次会议最终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同日,国家主席李先念发布第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将

后记

经过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单位同仁半年多的共同努力,本书稿终于付梓。在即将出版之际,作者希望本书的出版能给读者以较新的视角对新中国民商事法的历史发展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本书的论述难免存在不当之处,衷心希望读者批评、指正。本书各章的分工如下:成涛绪论、第一章;刘迎霜第二章;陈历幸第三章、第八章;孟祥沛第四章;张宇成涛第五章;肖峰成涛第六章;成涛吴晔第七章;沙海涛第九章;杨鹏飞第十章;刘路成涛第十一章;吴晔成涛第十二章;徐意恒成涛第十三章、第十四章。本书由成涛负责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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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民商事法60年》:新中国60年法制建设丛书。《新中国民商事法60年》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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