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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思勉经典文存

洪治纲 上海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4  

出版社:

上海大学出版社  

作者:

洪治纲  

页数:

311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在中国二十世纪学术史上,吕思勉(1884—1957)是一位底蕴深厚、服膺顾炎武治学精神且又深受西方近代史观影响的史学大师。他的史学研究通贯各时代,深入各领域,在中国通史、断代史以及各类专史中,均有独到的建树。在史学方法、史籍读法以及文字学等领域,亦有不凡之见地。  本书选编的偏重于他的史学、文化学和史学方法等方面的论述,他可以为广大学生提供一面人生思考的镜子。

书籍目录

中国文化史六讲 第一讲 婚姻族制 第二讲 户籍阶级 第三讲 财产制度 第四讲 农工商业 第五讲 衣食居处 第六讲 交通通信古代人性论十家五派中国古代哲学与道德的关系古代之印度与佛教西汉哲学思想魏晋玄谈订戴蒙古种族考历史上之民兵与募兵古史纪年考汉人訾产杂论秦汉移民论先秦学术概论·总论论读经之法论读子之法论吴越文化释仁释因释大顺小说丛话新旧文学之研究《诗经》与民歌论文史《古史家传记文选》导言怎样读中国历史吕思勉生平及著作年表

章节摘录

中国文化史六讲第一讲 婚姻族制《易》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若是乎社会之组织,实源于家族,而家族之本,又由于男女之胖合也。欲知文化之源者,必不容不知婚制及族制审矣。今言人伦,必始夫妇。然夫妇之制,非邃初所有也。《白虎通》言,古之时,人民但知其母,不知其父。是为夫妇之制未立之世。斯时匹合,盖惟论行辈。同辈之男,皆可为其女之夫。同辈之女,皆可为其男之妻。《周官•媒氏》有会男女之法。而《礼运》言“合男女,颁爵位,必当年德”。盖由于此。其后虑以争色致斗乱,而程度日进,各部落之接触日繁,乃有劫略或价买于异族者。婚礼必行之昏时,盖即源于略夺。六礼之纳征,则卖买之遗俗也。《郊特牲》曰:“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厚别所以防同族之争乱,附远则借此与异族结和亲也。益进,则脱卖买之习,成聘娶之礼矣。婚礼有六,曰纳采(亦日下达,男氏求婚之使);曰问名(女氏既许婚,乃曰:“敢请女为谁氏。”谦,不必其为主人之女也。问其姓氏者,盖主人之亲戚或佣婢之类也,果是主人之女,奚用问姓也。纳采、问名共一使);曰纳吉(归卜之于庙);曰纳征(亦曰纳币,卜而得吉,使告女氏,纳玄乡纁束帛俪皮);曰请期(定吉日也。吉曰男氏定之,然必三请于女氏,女氏三辞,然而告之,示不敢专也);曰亲迎。亲迎之夕,共牢而食,合卺而酯,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质(同平)明,赞妇见于舅姑。厥(三日)明,舅姑共飨妇。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以著代也(此礼亦称授室。与适同嫡子之冠于阼同,惟冢妇有之)。妇人三月(以三月气候一转也)而祭行。舅姑不在,则三月而庙见。未庙见而死,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必三月者,取一时,足以别贞信也。纳征之后,婿若女死,相为服丧,既葬而除之。故夫妇之关系,实自纳征始。然请期之后,婿若女之父母死,三年服阕,仍可别婚。则礼必成于亲迎。后世过重纳征,乃有未嫁婿死,女亦为之守贞者,宜清人汪容甫讥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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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思勉经典文存》由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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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很好,真的是本好书!!!


旧书,痕迹斑斑。


这次是在当当买书不愉快的经历,这一单是教师机的活动买的,一共买了5本书,其中吕思勉文存磨损严重,封面的纸张居然都已经磨得毛起来了,而且还不是边边,而是封面的面!~明显是已经积存已久旧书,而且页面上没有任何位置标明这本书不是全新的!~难道说是因为教师节的活动就买旧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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