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症
2009-4
人民卫生出版社
张理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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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心理不仅包含纷纭复杂、绚丽多姿的正常活动,也包括桀骜莫测、光怪离奇的异常活动。我们将这些表现各异且程度不等的非正常的心理活动统称为异常心理,研究这些异常心理的科学被称之为变态心理学。变态心理学(abnormal psychology)又称为异常心理学或病理心理学(Pathological psychology),是心理学中一门研究异常心理与行为及其规律的分支学科。变态心理学从心理学角度出发,研究心理障碍的表现与分类,探讨其原因与机制,揭示异常心理现象的发生、发展和转变的规律,并把这些成果应用于异常心理的防治实践。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竞争激烈,人际关系微妙,导致心理障碍和心理问题不断上升。在世界范围内,各种心理困扰已成为影响人们生活、工作和健康的重要因素。根据WHO的统计,心理障碍占全球疾病的10.5%(中低收入国家)和23.5%(高收入国家)。在心理疾患如此突出的今天,对异常心理的认识和干预已成为维护人类健康的重大课题,研究变态心理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变态心理学是心理健康专业人员极为重要的知识结构,也是健康心理学、临床心理学、咨询心理学、心理治疗学和精神病学的共同基础。
该书在诊断方面,既介绍了国外有关神经症的诊断与分类现状,更突出了我国自身文化背景特点而确立的分类与诊断标准,并介绍了我国较新的心理评估方法;在治疗方面,既突出了传统的、有针对性的药物治疗、心理治疗方法,又介绍了许多疗效好、不良反应小的新药与新型的物理治疗方法——经颅磁刺激治疗,同时还强调了综合治疗、个体化治疗的重要性。本书最后简要介绍一种新的快速检测神经症患者颅内神经递质变化的方法——脑电超慢涨落分析仪(ET),ET可以无创伤性检测大脑的复杂功能状态和人在生理和病理心理状态下脑内神经递质的活动,因此临床可根据ET的神经递质变化探讨神经症的病因、转归;以及通过该技术进行神经症的诊断和疗效评估,从而改变了传统的、无客观指标的心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模式。 本书由从事医学心理学和精神医学多年的专家、教授及有丰富临床经验的资深医师撰写。该书中所列各类神经症的症状描述清晰、通俗易懂;诊断标准明确,可读性强;治疗方法介绍详略得当,各种心理治疗方法均有简略介绍,便于理解和实施,药物的商品名和剂量均详细可查,疗效与常见不良反应也一一列出,并且也列出了物理治疗方法经颅磁刺激治疗对各种疾病的具体参数以及不良反应,可操作性强。相信本书对临床医师和心理医师均有所裨益。
张理义。男,江苏涟水县人。毕业于第二军医文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全军心理疾病防治中心主任,全军医学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常州市解放军第一○二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第二军医大学及江苏大学硕士生导师。
兼任国际华人医学家心理学家联合会(IACMSP)专业委员、卫生部心理卫生咨询专家、中华临床医学会理事、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评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担任《中华医学杂志》、《中国行为医学科学》、《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等11个杂志的编委。
从事医学心理学、精神医学37年,擅长心理测量、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先后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心理测量技术7项。共获得科技进步奖31项,其中省级医药卫生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颂、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16项。主编或参与著书《临肃心理学》、《心理医医生手册》等26部,发表论文300余篇。先后被南京军区表彰为“科技干部”、“科技英才”、“医学专家”等;1996年被国家表彰为“全国百名科技之星”,是我国心理学领域唯一的获得者;1997年获“比利时保罗。吴阶平医学研究二等奖”,是部队中唯一的获得者;先后在部队荣立三等功3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第一章 神经症总论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流行病学 一、国外资料 二、国内资料 第三节 病因及发病机制 一、发病原因 二、发病机制 第四节 分类与诊断 一、神经症的分类 二、神经症诊断标准 第五节 神经症的治疗原则第二章 焦虑症 第一节 概述 一、流行病学 二、病因及发病机制 三、焦虑症分类及诊断标准 第二节 广泛性焦虑障碍 一、临床表现 二、诊断 三、鉴别诊断 四、治疗原则 第三节 惊恐障碍 一、临床表现 二、诊断 三、鉴别诊断 四、治疗原则第三章 恐惧症 第一节 概述 一、流行病学 二、病因及发病机制 三、恐惧症分类及诊断标准 第二节 社交恐惧症 一、临床表现 二、诊断 三、鉴别诊断 四、治疗原则 第三节 广场恐惧症 一、临床表现 二、诊断 三、鉴别诊断 四、治疗原则 第四节 特殊恐惧症 一、临床表现 二、诊断 三、鉴别诊断 四、治疗原则第四章 强迫症 第一节 概述 一、流行病学 ……第五章 躯体形式障碍第六章 神经衰弱第七章 神经症的心理评估第八章 脑功能检测分析系统第九章 神经症药物治疗第十章 神经症心理治疗第十一章 神经症的经颅磁刺激治疗参考文献
第一章 神经症总论第一节 概述神经症(tieurosis)一词最初由苏格兰精神病学家William Cullen(1769)提出,其概念是指昏迷、无力、痉挛和精神失常四种表现,含义是神经系统疾病的意思。法国学者Pine1则认为神经症应该是有功能性和器质性之分或两者兼而有之,即功能性的是德行神经症,器质性的是躯体神经症。在Charcot认为癔症是器质性疾病之后,1884年Berheim则认为这是一类心因性的功能障碍,并将其归属于自己创用的精神神经症之内。在随后的日子里,人们对神经症的认识不断的扩充:1861年Morel创用强迫症一词;1869年Beard创用神经衰弱一词;1871年Westphal创用广场恐惧症一词;1894年Freud将焦虑症列为一种神经症:1898年Dugas创用人格解体一词;这些病名连同癔症和疑病症这两个古老的诊断术语都被作为神经症的类型。至20世纪初,神经症的概念已在西方世界广为流行。至1980年,美国《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第三版(DSM-Ⅲ)将神经症一词取消。在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中,神经症一词名亡实存,它保留了神经症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但作了以下声明:神经症这个概念不再保留作为一类障碍的集合名称,但为了使这类障碍易于识别,允许某些使用者根据自己的既往的概念将其视为神经症。我国精神病学工作者在《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中仍然继续使用神经症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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