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的欲望
2005-05
上海人民出版社
[美] 迈克尔·波伦
272
216000
王毅
无
在本书中,畅销书作者迈克尔·波伦讲述了关于四种日常植物的一些迷人的故事。这四种植物包含了人类与自然界的最为重要的某些联系。波伦把令人着迷的轶事和易于理解的科学编织成了文采斐然的散文,把我们一段明显是与这些植物分享的编年史娓娓道来。来书写得精巧,完全是独创性的关于人和自然的叙述,是一本植物如何开发我们的欲望便驯服我们的书。
作者:(美)迈克尔·波伦 译者:王毅迈克尔·波伦,《纽约时报》的撰稿人,也是《哈泼》杂志的特邀编辑。他是两本获奖书的作者:《第二自然:一个园丁的教育》、《一个我自己的地方:一个业余建筑者的教育》。波伦现在与他的妻子和儿子住在美国康涅狄格州。
译者序
引言:人类蜜蜂
致谢
第一章 欲望:甘甜 植物:苹果
第二章 欲望:美丽 植物:郁金香
第三章 欲望:陶醉 植物:大麻
第四章 欲望:控制 植物:马铃薯
尾声
参考书目
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在东西方和工业化社会前后这样的时空坐标上,大致有过并仍然存在着两种基本信念。然而,思考一下,无论是人们坚信过的人改造自然、控制自然,“人定胜天”,还是如今在环境保护、绿色家园的热潮中普及起来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求可持续发展,这样两种相互对立的观念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立足点:人是大自然的主人,人是他与自然关系中的主动者,无非是看人怎样来行动罢了——或是妄自尊大,自以为是;或是明智谨慎,小心行事。《植物的欲望》畅销书作者迈克尔·波伦讲述了关于四种日常植物的一些迷人的故事。
无
中讲述了四种植物:苹果、郁金香、大麻和马钤薯与人类之间的故事。迈克尔·波伦把它们分别代表人类的四种欲望:甘甜、美丽、陶醉和控制。这四种植物因为人类欲望,从而获得遗传上的成功。我认为这四种植物象征着人类追求幸福、美丽和权力,压制罪恶的欲望。人们从植物身上达成了欲望,而植物也从人类欲望中实现了自己的目的,就如同一对舞者,缺少谁都无法完成一支动人的舞蹈。“将这些植物视为与我们的一种亲密互惠关系中的愿意合作者,意味着有所不同地看待我们自己,把我们自己也视为其他物种的设计和欲望的对象。”
好书,提供了全新的思考。我们一直站在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如果站在马铃薯的角度呢?是人类在利用植物,还是植物在利用人类的欲望,非常有意思的问题。书中讲了很多故事,值得一看
从人的视角去看植物的欲望!
是人类主宰自然,还是植物利用人类?从人对植物的观察,我们了解我们和世界真正的关系!
植物似乎是没有思想没有明显的意识,但是它们的行为却是不可思议的。尤其是与人类息息相关的那些植物,伴随着人类的进化,它们也就跟着进化,搭上人类进化的快车。因为人的偏好,苹果树脱颖而出,战胜了很多同科植物,广泛的在地球上生长。转基因植物将是潘多拉的盒子,谁也不知道打开以后变得什么样。大麻在精确地人工环境下不断产生特殊的与人契合的化合物。另一个视角观察植物
我喜欢看植物相关的东西,经常看看一些很少接触到的事情,对自己人生也是一种丰富。
挺不错的,从植物的角度看问题,很好,推荐大家看一下
换个角度看植物,看世界
有很多很有趣的故事,也提出一个哲学的问题:任何自然,谁是谁的欲望。
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较苹果、郁金香、马铃薯三章,大麻一章的故事相对较少,呵呵。
非常好的一本书,书的质量很好!
为你揭开一个你从不知道的世界,神奇到了极点,看看很受用
很好的书,适合高中以后的孩子看,大人看着也不错
书的质量很好,孩子应该喜欢
早就想买的书了,终于买到了,很开心
书不错,正版~~
服务好,质量好
很有意思的书籍,希望更多人看到。
都是用来给儿子开拓视野的,好像还不错。
挺喜欢的。是好书。好书要好好看呢!
好好很好
翻译可能降低了趣味性
好书。买了读,读了藏。
她说很好。
思维方式很特别,很有意思
对学习非常有帮助,好书!
还没有读,期待!
书写得精巧,完全是独创性的关于人和自然的叙述,是一本植物如何开发我们的欲望便驯服我们的书。很喜欢。
作者的视角的确很独特,人类生活在地球上,总是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而用植物的眼睛看世界,又是另一片景象,小时候,我家里包过一片果园,种了许多水果和植物,那时就有思考这个问题了。作者选取的四个植物也非常具有代表意义,唯一有点瑕疵的地方是,可能翻译的问题还是什么呢?有些语句有些拖沓,不过不影响总体的阅读了。
等了几个月,终于等来了这本书!内容十分精彩!不仅让人了解植物,更是启迪人生!
还没看,在当当买了多次的书质量一向很好
在今天不读书里看到这本书,觉得很有意思
很适合小学高年级及初中生阅读
译文很生涩,小孩子不喜欢看
我喜欢的主题,虽然与我的期望有些差距,应该就这样吧。
不愿再看下去
之前一直没买到的,看的pdf版,苹果那章很有意思。
刚刚看了第一章。感觉语言有些罗嗦,且与主题无关的情节叙述过多,重点有些不突出。虽然对了解历史文化背景还是有帮助,但作为科普读物有点让人找不到重点
这个从另一个角度看世界,感觉不错
东西没想象心中的好,不过还好了,看看再说吧
没有认真看过
看上不既不像小说,也不想科普,类似于散文,但没有散文的文采
作为一个热爱植物的人,我都有些看不下去,实在无聊
了解植物,从另一个角度看世界
趣味阅读吧。。。。。。。。。。。
帮同事小孩代购的,所以不知道内容诶~
心理学老师推荐的书,可是...看着比较枯燥(至少我这么觉得)...所以,我不觉得很好,感觉还不如《乌合之众》。
书的整体质量不错 但翻译得一般般 让人觉得没有条理性 这点可惜了
另一个角度看植物,很好的科普作品
植物的欲望
送货速度快,书也很好。
不错,淡雅
早就想买了~~~~~~~~
下午帮一个朋友送花给女友。选花、派送、拍照等事全权交由我负责。
是一束粉色玫瑰,外围搭上淡鹅黄的小碎花与偏浅的墨绿宽叶,香槟色的包装,配有白纱。挺适合夏天,清爽淡雅。
和大多数不知情的妹纸一样,姑娘见到我和花时,都是惊讶,还有嘴角抑制不住的上扬。有趣的是,我们送花上门时叔叔在家,姑娘的脸红出卖了她的怦然心动。她不好意思,索性也不正眼瞧那花,反而一个劲儿嘟哝起男友。与我们的聊天时,她明显心不在焉,手机屏幕闪个不停,时不时还流露出可爱的表情。哦对了,他们是昨天才正式确立关系。
之前收过几次花,今年冬天生日家里还摆上了一束红玫瑰。记忆库给我的信息就是,和所有女生一样,会在看到花的一瞬间非常高兴!每年四月,花神的季节来临,就想给自己留一大段完整的时间,沉浸在春之韶光。
人为何喜欢花?第一反应:美!
人人都有对美的欲望。心理学家在诊断抑郁症时,用到过一个“花神倦怠”参数,它可能是折磨个人的综合病症。但并非对社会结构形成折磨。犹太人和早期基督徒反对对花的欣赏和使用,他们认为这对神教构成了挑战,他们旨在扑灭异教徒自然崇拜的火星。想一想,伊甸园里,其实是没有花的。早期的非洲,缺乏花的文化,花在宗教仪式或日常习俗中几乎不起作用。
花的美,都是些什么?抛开视觉的、嗅觉的、触觉的感性体验来看。
花的美,首先与健康挂钩:花朵颜色的艳丽、花粉的甜蜜,才能确保蜜蜂的来访与授粉。清教徒最先接纳的是实用的花,因为花预示着果实。正如一个贫瘠的国度,很难欣赏奢华的花。
不过即使在秩序社会中,也会蹦出反例。在“一片沼泽,世界的屁股”的低地国家荷兰,17世纪中叶爆发了郁金香狂热。这个不易激动、吝啬节俭的加尔文派的国家,通过郁金香展示异国情调,昂贵口味。郁金香的实用性不大,一定程度也迎合了当时人文主义努力在艺术和宗教之间造出的某种呼吸空间。
花的形式,在审美中越来越重要。书中提到“对于一种花来说,通往世界上占支配地位的道路,总是要依靠人类在转变的关于美的理想。”玫瑰、郁金香、牡丹这类丰产又变化多端的花,很能适应美学和政治气候的变化。玫瑰在伊丽莎白时期,是开放的,热情洋溢;而到了维多利亚时期,就变成整洁的,谦和有礼。
希腊神话中的阿波罗和狄俄尼索斯,一个想着秩序,一个代表狂欢。酒神文化,宣扬一种甜蜜又短暂的感受,同时也是凶猛的。植物学中有个说法:这株郁金香爆发了,即郁金香非理性突变,产生了火焰般生动的颜色对比,像极了酒神文化。
我挺喜欢一个诗意的说法:花是一种体验,它们能让人浸透在时间的感觉之中。它们的飞逝,很容易打动人心。不由得联想到另一次美的体验。去年坐车进了祁连雪山,下午7点那会儿,我们迎着太阳走,暖色的余辉弥漫在窗里窗外,瞳孔中有玫瑰色的你,短暂的时间被扩大成心理上的一种长久回忆。
这是一种被强烈捕捉到的时刻,我们放弃自己,不再是自己。
书中关于代表美丽的郁金香,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
“注视着一朵花,你会看到些什么?你看到了自然双重属性的那个核心,这就是创造与分解相互竞争的两种能量,就是复杂形式的螺旋上升尖和从这里拉开的潮涨潮落。阿波罗和狄俄尼索斯就是古希腊人对大自然的这两幅面孔给予的命名。在大自然中,它们这种斗争的最鲜明或最令人痛苦的体现就是花之美和这种美的迅疾消逝。既有秩序的对所有偶然性的胜利,也有秩序的令人愉快的放弃;既有艺术的完美,也有大自然盲目的流溢。能不能说——就在这里,就在一朵花中——有着生命的意义呢?”
在2013年的某个夏夜,希望每个人的玫瑰君与好时光不期而遇。
墨菲定律,预测的坏事一定会发生。果然翻译很糟糕。而且我习惯了 爱德华威尔逊那种每一两页有个小标题的行文方式,这种每一章数十页的方式反而不习惯了。估计要读懂起码两遍,可是这书实在又没有足够的乐趣支持我读两遍……悲剧
感觉序言翻译的非常之生硬,连贯性消失了,译者完全没有明白作者想说什么,只是在简单的 转述。很怕会烂尾掉,对本书期望蛮高的。但是对翻译的要求,读完了Edward Wilson的自传之后提高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虽然现在回忆一下可能已经不记得太具体的内容了。但是我还记得那个拿着苹果树苗在美国大陆到处种植的人,还有郁金香的突变,当然还有著名的黑色郁金香,记忆最深的应该是麦当劳的薯条了,每一次谈到GM的时候,我总会说起孟山都和麦当劳,可是即便是已经做过了一个GM的presentation,我依然还是喜欢吃麦当劳的薯条,唉……
当时一起看的还有另外一本书,不过书名不记得了,因为后来借了出去,以致它没能在书架上和我混个脸熟。正是这两本书让我对生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面对老妈说的整日泡实验室的威胁,我也还是在第一志愿中报了生物专业。只可惜啊,竟然被零表提前录走了。过了几年的文科生活,数理化和生物早都离我远去了。所以也许正是一直没有实现学生物的想法(我不觉得是梦想哈),我才会对这本书格外的喜欢。除了本身的故事很吸引我,它对我来说还是一个美好的回忆和未完成、也不会完成的人生轨迹吧。
苹果选择甜蜜,郁金香选择美丽,大麻选择迷幻,马铃薯选择营养价值,植物在利用人类和动物的欲望来达到繁衍种族的目的,不管它们是有意还是无意。《植物的欲望》值得一看。本书写得精巧,完全是独创性的关于人和自然的叙述,是一本植物如何开发我们欲望以便驯服我们的书。
如果说这是一本科普著作,则本书包含了太多哲理上的思考;如果说本书只是有关大自然的玄想,那它又包含了太多妙趣盎然的故事。我宁愿把它定位成一部历史书,一部人与自然欲望纠缠的历史。
自然界中有许多共生现象,比如真菌和藻类组成的地衣,这时,不同生物紧密互利,相互依赖。但很少有人会想到人类也会发生共生现象,我们不仅和肠道细菌唇齿相依,展开想去,有许多我们认为的已驯化的动植物,它们可能并不只是人类的工具,而是和人类已共同进化了千万年的共生伙伴。
迈克尔•波伦阐述的观点则更为诡诈。他认为被驯化可能只是生物的一种生存策略。本书前言里就举了一个例子:我们更喜欢野性的狼而不是驯顺的狗,但如今美洲有五千万条狗,而他们野性的亲戚只有一万只。显然狗的策略更加聪明。
这就引出了进一步的推论:在我们“驯化”某些生物的时候,可能并不如我们所想是主体改造客体,换句话说,我们可能并不只是在改造自然,而自然也在影响着我们的选择。人类向自然索取时有衣食住行的欲望,出于这种欲望人类妄图驯服自然。而在残酷的自然选择中,各种动植物也有生存繁衍的欲望,满足甚至改造人类只是它们的一种生存手段。
因此,人类栽培植物的历史肯定不是单向的,而是复杂的,互动的,系统的,当然也是有趣的。作者说,“这本书一边在探讨这些植物的社会史,把它们编织进我们的故事里;另一方面,也在描述由这些植物进化而唤醒和得到满足的四种人类欲望的自然史。” 本书正是以这样的视角考察了四种与人类关系密切的植物:苹果、郁金香、大麻、马铃薯。
当充满观念嬗变的社会史和充满科学新知的自然史交融时,碰出的火花是绚丽而丰富的。本书既分析苹果的味道和色泽在我们文化中的意象,又穷究苹果几千年来的栽培史;既描述荷兰历史上郁金香的盛极一时与异化过程,又将美国法律演变与大麻的进化联系在一起;既介绍基因工程在培育马铃薯时的作用机制,又探讨所谓现代农业的社会危害。上述有趣的故事和思想在本书中信手拈来。
以书中关于苹果的叙述为例,作者以苹果在美国的栽培史为主线,兼谈苹果在文化中的形象和驯化的苹果在大自然基因库的位置。不仅有横向的展开,作者还向前追溯苹果的野生祖先,向后忧叹未来的苹果可能会失却了野性品种的丰富基因,并兴致勃勃的分析糖、甜味、苹果这些意象在我们文化中的演变。这样的分析是非常丰富的,文化史和科学史得以兼容,又有生动的故事作支撑,这样的历史当然十分有趣。
本书也不限于平铺直叙的事件与知识的堆叠,而是将思想拓展到更深的层面,旁征博引,从科技前沿和哲学思潮方面进行探讨。在波伦的注释中,柏拉图、达尔文、乔治•艾略特的名字常常出现在一起;LSD,狄奥尼索斯,美国禁毒法,这些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得以兼容一处。在探讨大麻和毒品时,他既分析毒品在大脑中的作用原理和它的进化解释,也阐述心理学家乃至文学家哲学家对意识本质的探究。这样的并置,即使没有理论上的创建,也是十分大胆而需要十足功力去把握的,而这样做本身就非常引人遐想。何况作者确实是在进行某种探究,观赏这种探究乃是一种享受。
当然这并不是一本学术著作,大胆的想法最终也只停留在了想法的层面。虽然作者展示了深厚的科学素养以及人文修养,但我们看不到有关理论的最终证明。甚至有时作者像是陷在了有趣例子的展示中,所谈与本书标题“植物的欲望”貌合神离。但是我想换一种视角看世界可能本身就是一种有趣的体验,而本书内容的开放性反而能引起我们更多的思考。
关于开放性思考,有这样一个例子:关于转基因食品存在很多争论,一般人容易局限在食品安全上考虑。而作者在考察:转基因是否会造成基因污染,即人工基因是否会流入自然界?大量复制的转基因品种是否是在降低生物多样性,这样做是否会让作物抵御灾害的潜在能力降低?高科技的现代农业会不会造成孟山都这样的跨国公司对农民的剥削与操纵?标准化的土豆造就的标准化的麦当劳薯条会不会造成一种意识形态上的囚禁?
大胆的观点,有趣的故事,丰富的思想,这本书的好处是多层次的,这样纠缠的欲望的历史,甚至让我想起了福柯的作品;而将科学和文化融为一体的思考,却也有点赫胥黎的味道。当然,这只是一本比较新的书,一本畅销书类的通俗读物。
时代呼唤好书。一方面,许多科学哲学著作都艰深而晦涩,另一方面,市面上科普书人文思想多较平庸,而人文书籍则经常表现出对科学的不信任和不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这本书是值得一读的。
否则以王毅教授“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副院长、文艺学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辽宁省美学学会副会长”这样高级的身份,翻译出下述如此磕碜的句子来,辽宁师大文学院未免也太寒碜了。
瓦维洛夫最终成为斯大林对遗传学大批判的牺牲品,于1943年在列宁格勒的一个监狱里饿死。他的发现对于科学界来说也一直湮没,直到共产主义在苏联的失败。P70
在我看来,这是现代苹果培育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之一。所谓成就是什么,就是把酸涩的马铃薯转变为人们眼睛和舌头的一种愉悦。P72
此前此后,从来没有过一种花——正是一种花呀!——如同它于1634-1637年间在荷兰所做到的那样,在历史的一个主要阶段成为了一名主角。P77
【呀你麻痹啊】
这些花闻起来不像是从瓶子里出来的花香,而像是在人的皮肤上留存了一些时间。它可能仍然会吸引蜜蜂,但是,现在是我们人的脑干,这种香味要点燃它们。P88
【香味要点燃脑干?】
郁金香并不是一种植物必须先周游世界,然后它的美才会在家乡得到承认的一个例子。P95
太多了,懒得再打了。
http://book.douban.com/review/1097712/ 这篇评论里还提到了把果酱翻译成黄油的问题。
http://book.douban.com/review/1277663/ 这篇里说到了苹果的品种译名全错的问题。
个么我也只好呵呵呵呵了。╮( ̄▽ ̄")╭
或许每个爱书人都有两类书:一类是需要,像粮食一样不可少;一类像甜点,纯粹为取悦自己。对我来说,本书属于后者。读它的欢乐,大概混合了玩耍、搜集、白日梦以及其他种种。而且很少有故事可以勾起我仅仅重述一遍的欲望。这本书可以。
1、苹果
苹果开始是个浪漫故事。一个叫约翰查普曼的人,隔年秋季便带着他那条满载苹果籽的小船随意飘流,并为它们寻找下一个荒原。选定以后便是种植,“以便在新的移民到来的时候,可以把苹果树苗卖给他们。”约翰查普曼是如此神奇,他几乎是人神兽的混合体,是他把苹果树种满美国大地。于是,苹果树成为新美国家园的象征,并且几乎是“甘甜”这种味觉的唯一来源。甘甜来自苹果酒,因为没嫁接过的苹果树,很难长出适口的甜苹果。故事从这里便开始分叉了。因为苹果树有一个突出特性,即每一粒苹果籽都会长出一棵个性独特的苹果树,并结出口味完全不同的苹果。这使得即使把一棵又大又甜的苹果树上的苹果籽种下去,也百分之九十九长不出又大又甜的苹果。于是人们有两种选择:在早期的时候,人们普遍选择用苹果酿酒,不仅是因为用苹果酿酒很简单,而且它满足了人们对甘甜的需要。至少我可以想象,在物质极其贫乏的年代,一杯芬芳清甜的苹果酒意味着什么。然后,莫名其妙的禁酒法令就来了,政府开始下令砍伐用于酿酒的苹果树。为保住苹果的商业价值,嫁接和人工选择的栽种便伴随着一句广告语开始流行:“一天一个苹果,医生远离你”。嗯,然后就和我们现在很相像了:苹果品种越来越单一,除了“又甜又大”的以外,我们几乎想象不到还有其他样子的苹果。但是作者告诉我们,在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苹果之城,有着野生苹果树最古老的品种和苹果基因的活性源泉;在纽约的杰尼瓦湖畔“植物遗传资源所”栽种着2500多种苹果树,它们“有的有着橄榄和樱桃的颜色和分量,有的则是闪光的乒乓球般大小的果实,或者像是朦胧紫色的浆果。我看到了从棒球形、扁平形、圆锥形到滚圆形的不同形状,它们中有的光亮如同田园里的绿草,有的阴沉如同原木”。看到这里我已经完全陷入了想象:那是一个长满各种果树的地方,一个和天堂相像的魔术室。
2、土豆
土豆的故事也有个魔术般的开头,但是这个魔术多少有些让人感觉悲伤。那是在爱尔兰,饥饿的人们选择了刚从美洲引进,但在欧洲无国愿意种植的土豆。原因(竟然)是觉得土豆低贱:不但是“那种长在黑暗王国中的丑陋的块茎”,无法和阳光中优雅摆动的小麦相比;而且土豆那种挖出来煮煮就能食用的特点,也使它和“牲畜”及懒惰扯上了关系。总之,饥饿的爱尔兰人选择了土豆,人口随即因为食物充足而激增。然后就是一场枯萎病,使得爱尔兰的土豆一夜之间变成“软绵绵的垃圾”,而人口也就随之大量减少。这是一个戏剧性的历史土豆故事。接下来上演的是现代版本。地点是美国爱达荷州农场。大面积军队一样整肃的土豆田,生产着同一种叫“柏克班”的黄色土豆,为能供给全球最大的土豆购买商麦当劳,它们必须长得又大又壮,并且为控制本来对人体无害的“网疽”,农场主不得不给土豆田喷撒农药里面最毒的一种。农民几乎不会吃刚从自家地里取回的土豆。然后“孟山都”公司出现了,他们生产出一种植入了抗虫害细菌基因的土豆,无须喷药,危害极大的甲虫在咬到这种土豆叶片时会自动死亡。是的,这里已经极其现代了,作者讲到了转基因植物食用安全性问题。作为一个热爱植物,并有田园倾向的人,对转基因植物的忧惧是极自然的。即使不考虑潜藏的危害(即基因污染的还不确定的毁灭性威胁),人工食品,也是像塑料花一样不受人待见的。
不过,幸好,在这种农场旁边,也悄然兴起有机农庄。他们也种土豆,而这个画面,就比上一个看上去柔和温馨多了:像土豆在拉丁美洲的家乡一样,他们种很多种土豆,并且只喷洒极少量的农药,而主要通过动植物之间的相互牵制来控制虫害:“赫思依赖的是一个漫长、复杂的庄稼轮作来避免发展出针对某种庄稼的害虫。比如,他发现,在土豆田里先种小麦,这可以“搞乱”从幼虫阶段孵化出来的甲虫。他还在自己的土豆田边种上一圈开花植物——通常是豌豆或者是紫花苜蓿——来吸引那些喜欢它们的昆虫去吃甲虫幼虫和蚜虫。如果周围没有足够的这类昆虫来干这活的话,他就会引进瓢虫。另外,他还种上十几种不同品种的土豆,理论依据是:农田里的生物多样性就如同野外的生物多样性一样,是抵御自然界侵袭的最好防护。” 而且,它有机农场的投入是前述军队式农场的若干分之一,却能产出几乎和前述农场相等的土豆!那么是人类的哪种无知使其不选择后者呢?近乎变态的控制欲?
3、大麻和郁金香
与苹果和土豆相比,大麻和郁金香就显得“高级”一些,它们不和人的基本需要相关,而是指向“美丽”及“陶醉”;和它们交缠在一起的历史,也就不再是食物和温饱,而是金钱和欲望了。大麻一出场就批着神秘和禁忌的外衣,它用于宗教、医疗,以及其他意图促成意识改变的目的。作者在咀嚼着他亲自种出的大麻叶时这样幻想:柏拉图的“理念”是他在磕药时产生的吗?因为他觉得嗑大麻会使普通人变成诗人,因为嗑完后感觉会更敏锐,“你会突然发现听了一百遍的歌里那无与伦比的感动,好像你听到的是歌的理念本身。。。而冰淇淋!”那自然就是美味本身了。撇开这些不说,作者也描述了大麻的物种人工进化史。在美国禁种大麻的法律下,一些种植者不得不把大麻的种植从室外移到室内,并不得不通过改变室内温度、光照和水分的方式来控制其生长。在大麻中的有效成分,即雌花中的四氢大麻酚被发现以后,人们更是发现室内能更好地控制,来促成开花周期的缩短并阻断雌花的受精。然后大麻的生产变得如此高效:“在空间不超过一张台球桌的面积下,用一对1000瓦的灯泡来照射,就可以生产3磅精育无籽大麻,时间为2个月。”
如果大麻的陶醉还算是它本身有此机能,那么郁金香的历史就更能显出人类群体的梦幻性质了。作者认为,或许是荷兰低地国家地理特质的单调,影响了其人民对色彩和美丽的敏感度——郁金香的出现就像是美丽本身从天而降。作者似乎也想赋予郁金香以花朵本身的形象:它无香、花形简洁、花冠节制,甚至它的凋谢也如此优雅——尘土般碎落,而不是腐烂。在知道郁金香的美丽花纹(它的昂贵也是以花纹的华丽程度来标价的)来自细菌的感染以前,一颗预示着美丽花朵的郁金香鳞茎,可以换到阿姆斯特丹最繁华处的一座庭院。十七世纪的郁金香热已经成了金融泡沫的代名词,而如今说到郁金香,可能唤起的是远比“美丽”复杂得多的感觉。
我们已经不可能再看到像“永恒的奥古斯都”那样引起狂热的郁金香;我看到的苹果和土豆是超市里僵尸般的“又甜又大”和某种“柏克班黄”;而荨麻属大麻科的大麻,即使被我看到,也很可能认不出来。这实在和我的幻想相差甚远。
罗兰巴特说,他偏爱的风景,是他能幻想居住其中的地方。我深以为然。而我幻想中的家园,那应该是一片杂种着各色蔬果鲜花和树木的地方,而我想要的一日三餐,不过是地里刨出来的几个土豆和树上落下来的几个果实而已。
这本书的标题的确会诱惑到你。
《植物的欲望——植物眼中的世界》。
多么撩人的名字。一直以来以人类中心论为生活概念基础的人,大体会在瞥见这个名字之后想一想:植物的眼里,这又是怎样不同的世界?到底植物拥有的又是怎样的欲望?
作者迈克尔•波伦正儿八经的职业是记者,赋闲也摆弄一个小园子。正如他自己在引言中所说“这本书的种子首先是在我的园子里种下的”,果然可以看到播种是一件多么愉悦的事情,你可以轻轻松松地做着运动量不算太高的活动,还有闲适的农间心情去想想,对于果实而言,人类的作用与蜜蜂们有何不同。然后便是整本书非常清晰流畅地呈现出一个以植物为主场的类似科普类的教程。
不过说是教程或许有点儿过。这本书建立在波伦的亲身经历的基础之上,并配合各种准确的基因知识,最重要的是他揭示了植物与人之间不为人所熟知的关系。而在阅读之后,最有可能发生的场景是,当你面对一个苹果、一朵郁金香、一点儿大麻(这个可能性颇低)、一堆马铃薯的时候,你不会仅仅想到食物或是观赏品,你几乎下意识地会把这些安静的存在视为邪恶的客体。
之所以说是邪恶,便是这本书所要谈到的“欲望”带给读者阅读后的直接感受。
植物究竟有什么欲望?
在阅读后,我自己做了个总结(当然前人早已有过这样的论调)。其中之一便是:植物的欲望便是繁殖的欲望。
苹果的天赋——“把它自己暗示到每一种人类环境之中,甚至是一种明显的《圣经》环境之中”(这是说,《圣经》中从未说明在伊甸园亚当和夏娃偷食的禁果为何物,可惜人们自然而然地将这一“禁果”视为苹果)就足以见得这是一种不费太多力气就足以融入人类生存环境中的物种。而苹果所象征的人类对“甘甜”的欲望,就被这个果实自然地接受到它的性质与目的中。从而苹果以最初的“苹果酒”到后来纯粹的果实食用征服了世界上的人类,凭着人类对苹果的欲望,这一物种得以被不断地种植繁衍。而苹果自身的特性“很乐意在任何地方生长”,“不管是被忽视、被虐待、被放弃,它都能够自己照管自己,能够硕果累累”,也使得苹果更为丰饶。
郁金香则相比是个高贵的产物。但是它独特的单株直立的杆茎以及内向的花瓣所造就的美则是无以言表的。郁金香就是纯粹的美,大多数的郁金香都缺少香味,然而正是香味的缺失,使得“欣赏它的体验被严格设计成了眼睛的愉悦”。它几乎不涉及功利主义。但这种“美丽”正是波伦所要表达的人类的第二种欲望。追求美。这是当人们得以饱食之后生活方式提升的一种象征。而将这种“美丽”广泛地播撒在大地上,则是人类自然而然的行为,这也正是郁金香的目的。另外一方面,花朵是靠着动物、风等进行花粉传递的,而漂亮的、美的植物则有更多的机会吸引住花粉传递者。这一点不局限于郁金香,花朵几乎都是如此。在伯恩哈特的《玫瑰之吻——花的博物学》中也专辟一章“F代表伪装(fake)和花朵(flower)”,来谈花朵使出手段欺骗诱惑传粉者的到来。对于植物而言,为了其自身的繁殖而发展出美(以及各种特性),于是“美作为一种生存策略”而存在于植物本身。
大麻与马铃薯自然也可以表现出这种繁殖的欲望,但我要利用它们俩来阐述第二个观点,也是本书更为着力的一部分:植物的欲望是控制的欲望。
“控制”是个人为性很强的词语,然而在面对植物所给予的诱惑的时候,人却反而陷于其中。不管是对大麻所产生的“将我们精神体验的构织在某种程度上进行改变”,还是对马铃薯过分的全面的生存依赖,都是人类被植物控制的前兆。
大麻所含有的致幻因素是四氢大麻酚,而正是一分泌物质给予大麻这种对人精神产生作用的特性,从而被人类广泛传播并用于交易。而在植物的交易中,人类不知不觉困在植物带来的美妙“陶醉”感中。而在爱尔兰的马铃薯事件中,则是植物控制人类的最好例证。马铃薯作为一种简单易种植易储存的粮食,拯救并养活了爱尔兰人,但是这种植物也带来了这个国家的贫困。人口上升,工资下降,马铃薯使得“人的胃口学”代替了更加理性的按照需求的“人的经济学”。书中以小麦作为马铃薯的对照物,认为比起马铃薯种植收获的随意性,小麦的“精心制作的过程,带着它的把劳作分成几个部分和超越的意味,就象征了文明对于原始自然的征服”,这也是原初意义上的人类对于植物进行控制的欲望,而小麦难以满足人类饱食、懒惰的欲望,所以也难以对人类进行程度大的控制(但我们无法排除未来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小麦会发生的变化,到时会对人类产生怎样的抑制作用也不一定,因为人类如今过于依赖小麦了),但是,马铃薯的例子是活生生的,我们看到马铃薯无需经过太多加工,任何烹饪方式都适于它,这就使得它难以“变成一种商品”,当植物始终为植物的时候,人类应当意识到这不容易控制。
好了,上面是所谓的“植物的欲望”。那么,作者究竟试图以此说明什么?
我认为,这是作者作出的第一步试验,即走进生态,把自我当做自然的一个普通客体,以非人类中心的视角来看待——首先是植物——世界万物。这本书只谈了植物,但是它足以引发我们对动物、微生物、自然环境等等更多的思考。(吉米•哈利的《万物有灵且美》则是这样一本关于动物与人之间“放射生命与爱的光芒”的书。)
在书中值得注意到的是,作者在四种代表植物中大都提到了一项,即人类对于原本多样的植物基因进行的变动,书中常常以“驯化”一词来表现。以人类的语言来说,即“基因工程”。比如野生的苹果酸甜皆有,这是因为苹果横切开的五角星——种子——每一枚种子,“都含有一个全新的、完全不同的苹果树的遗传结构”。这种可变性就造成苹果自行繁殖便会产生多种多样的品种。然而人类为了自己的欲望——甘甜、红润——而进行有选择地栽培(甚至发明嫁接等种植术),使得苹果逐渐稳定下来、单一化。这只是个例子。事实上,作者在第四章马铃薯的最后就直接谈到“爱尔兰肯定是人们有史以来尝试过的单一栽培方面的最大一次试验,也是这种单一栽培的荒唐愚蠢的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作者以此书告诫我们,不仅仅是对植物的驯化,在整个大自然中,人类从来不是主导者——“驯化从来就不是简单的单向过程”,我们自以为成功地驯化、控制了其他对象,却终究无法避免未来的新的问题。书中还谈及了一个今天看来很应景的问题,“正是对待未来的这样一种态度鼓励着我们在没有人相处了如何对付核废料之前就去建设了核电站,这一辆我们现在急需的车,然而我们却根本不知道以后如何走。”阅读时也难免唏嘘不已。
《植物的欲望》并不以生涩难懂的术语去讲述这些植物的故事,作者一路上的探索经历、以及他慢慢感受到的自然都呈现得十分流畅。唯一的缺憾大概应当说是中译本翻译上的一些小瑕疵,导致阅读时有一定的不顺感。带就本书内容而言,给读者、甚至是对人类,都是具有十分强烈的警示意义的。它让我们明白,人类应学会与植物、与世间万物共生,正如苹果佬约翰尼将他的小舟“紧紧相挨”绑在一起,以苹果种子的重量平衡了人的重量来保持舟在水面上的稳定。这的确更可以作为一个隐喻。
这本书绝对适合喜欢植物以及喜欢探索事物背后的秘密的人看。
内容引人入胜自不必说,行文流畅,读起来毫不费力,这一点很重要。
看过第一部分,关于苹果的部分,我猜几乎每个读者应该都会产生留下苹果种子自己种种的冲动。作者为我们揭示了苹果的秘密:他们是如此多变而能够适应各种各样的环境。苹果的本性远非我们看到他们的样子。这些与常识的反差绝对能够激起很多人的兴趣我想。
此外,“苹果佬”这个人物能够极大地刺激读者的想象力,我甚至希望能够亲手把他画出来,他是如此独特而迷人。他的独特使我常常把他和近期看的动画作品中的人物联系起来(七武士和samurai champloo)。
翻译的不怎么样,虽然尊重原著。
人类过于自以为是,你要知道,你该有不同的眼睛看世界。
作者给了我们这样一个视角。
感谢作者。
古希腊罗马神话里,阿波罗是掌管太阳、光明和音乐的神。或许受尼采等德国学者的作品的影响,阿波罗有机会与理性扯上了关系,即使阿波罗并不那么名副其实,据说他脾气暴躁,也喜欢追求小女生。Apollinian这个词除了有“阿波罗神的”意思外,还有“和谐的、有序的、理性的、平静的”含义。另一个神话人物,酒神狄俄尼索斯则代表了与阿波罗完全相反的气质,他是酒的发明者,他的形象被印在酒杯上,他的头发都是葡萄藤的叶子组成的。提到他,就联想起那些被酒弄得神魂颠倒的人们,自然而然,与狄俄尼索斯有关的词汇,Dionysian便成了“狂乱的,缺乏理性的”的代名词。
“植物的欲望”究竟是Apollinian,还是Dionysian?《植物的欲望》这本书并没交代。我猜,若是依植物的本意,应该是Dionysian,要是依人的欲望,那就应该是Apollinian——阿波罗的胜利。
苹果佬约翰尼的故事当然是书中最吸引人的部分,不是这个好开头,作者的啰啰嗦嗦和天马行空的叙事方式几次让我忍无可忍,早就想把这本书扔得远远的了。不过,话说回来,爱读书的人应当是极有耐性的,因为不是每本书都能写的简洁明了,一下就让你不费时间就能找到对你胃口的内容。报一点耐心,多少会有所收获,我断断续续啃到最后,当读到孟山都的“新叶”马铃薯时,胃口顿时大开,有了读下去的动力。
扯了半天的马铃薯的光荣而悠久的历史后,作者轻描淡写地转入下一个话题——他在院子里试种孟山都公司寄来的转基因马铃薯“新叶”的经历。“孟山都”、“转基因”,这些名词不需要多解释,批判还不来不及呢,作者居然还大大方方的做起广告来?作者似乎不明白,站在人民这边,也就是大多数人利益的这边说话,肯定是没错的;若是站在另外一面,就有可能成为众矢之的。而他不止试种“新叶”,甚至还接受乐孟山都公司的邀请,参观孟山都的实验室,并在其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去访问了几家种植“新叶”马铃薯的农场。
读者或许开始纳闷,作者果真在替孟山都说话?原来不是,他不止参观了转基因农场外,还参观了那些从事有机农业的农场。他们抵制孟山都公司的转基因产品,并用一种完全不同的“新的”农业方式替代所谓的“现代农业”,而这种“新的”农业方式实际上已经存在很久了。应该说,其历史和马铃薯的种植历史一样长。在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马铃薯的故乡,农民们在崎岖的山地上随意播种,让其自由生长,马铃薯按照自己的意志,而非人的意志存活下来,等待人的再次来临并收获它们。同样的方式,书开头提到的苹果佬约翰尼在美国的拓荒时代四处游走,播下苹果树的种子,苹果种子才有机会脱离不断重复自我的“嫁接”繁衍方式,以自然的、有性的、摆脱人意志的方式在新大陆上成功地成活下来。也正因这样的种植方式,苹果才有机会产生不同于其他大陆苹果的特有品种来。
在作者看来,苹果佬约翰尼所代表的农业方式是Dionysian,而孟山都公司、转基因种子则相反,他们是Apollinian。的确,阿波罗给人带来光明,Apollinian的精神帮助人摆脱了愚昧和落后。于是,当理性战胜了野性,有序战胜了无序时,阿波罗的战旗便不会放过每一个可以涉足的领域,农业也不例外。农业需要像工业那样生产,而不是按自然的方式,植物也被迫随之改变,“新叶”便应运而生。因为,麦当劳的薯条已不再是植物的块茎那么简单,它应当同工业产品一样,完美无瑕,口感全球一致,从非洲到欧洲,每一根薯条都像同一个马铃薯他妈生的,完全一致。
世上若真有奥林匹亚山,阿波罗和狄俄尼索斯的较量中,阿波罗是否总会占上风呢?马铃薯的历史早就回答了这个问题,人却不太容易吸取教训。书里提到的爱尔兰大饥荒发人深省,马铃薯曾让爱尔兰人战胜恶劣的自然条件,人口数量随马铃薯种植规模的扩大而激增。而爱尔兰人采取的种植方式与南美农民不同,所有的马铃薯都来源同一个品种,使得马铃薯在自然面前不堪一击,一种称为Phytophthora infestans的马铃薯晚疫病菌的爆发,让爱尔兰马铃薯大量减产直至绝收,随之而来的是惨不忍睹的爱尔兰大饥荒。历史是否会重复?不得而知。
读完整本书,我才发现,书名可真是文不对题,哪里是什么植物的欲望,从头到尾,通篇讲的都是人的。
《植物的欲望》这本书的副标题是植物眼中的世界,我还是愿意把这本书理解为关于四种植物的文化简史,只是,我这样的命名会对该书的销售造成毁灭性的影响。因为它不是像封面所暗示的那样一本枯燥读物,而是读来趣味盎然的书。 我最爱讲述苹果的这一章节,讲的是十九世纪初叶,苹果树满足了西部的人们对甜味和对酒的需要,迅速扩充到全美的......
没有太专注阅读作者对于植物和人类欲望关系的辨析,只是读感兴趣的故事。
例如苹果佬,例如苹果博物园,想想那些单板的室内博物馆,再想想一个种植野生苹果树树林的博物馆,多有趣。还有大麻,回忆一下电影《草叶》中那个培育大麻的现代温室,还有迈克那块复杂的马铃薯田,用模仿野生多样性来抵御害虫。
有人喜爱植物,多好的事情。
这些故事中,最具诗意的,是苹果。
苹果
一个人,孤身一人,带着大袋的苹果种子,确切说是制作苹果酒所剩下的苹果核中的种子,在最西边的地方,种下一片苹果园,两三年后,树苗会被卖给落户到这里的新移民,然后,这个人再继续向西走,种下另一片苹果园。
在美国西部还是广袤孤地的时候,这个故事可以被一次一次循环,直到变成一种史诗般的长度。
很容易联想到加拿大短片牧羊人,孤独的牧羊人在荒漠中居住,每天晚上一颗颗挑选种子,等到白天来临一颗颗种下,这些树苗的艰辛以及珍贵,充满了诗意,一种几乎为现代社会所远离的诗意
苹果佬的苹果不是超市中红得甜得发亮的蛇果,它们生长出各种形状、颜色和很可能是酸涩的味道。苹果酒会成为它们的好归宿,成为它们和人类之间的契约。由此,各种各样的苹果,以及它们附带的丰富的的基因可以被种植,被延续,进而保持多样性和无限可能。这种自然的无限性就是一种史诗般的诗意,一种顽强的随意的值得尊敬的品质。
郁金香
郁金香最明显的气质,是盛过之后,花瓣不等枯萎,就直直地从高处掉下来,因为郁金香的茎是挺拔的,所以没有任何比喻地说,花瓣就是直直地从高处掉下来,非常决断。
一
我超爱麦当劳的薯条:晶莹剔透,散发着迷人的香味,往嘴里轻轻一嚼……人生于是完满了。这就是柏拉图式的薯条啊,完美的艺术品!
怀着爱屋及乌的心情,我把目光转向了美国的爱达荷州,这里盛产马铃薯,每年向麦当劳提供成千上万吨优质的伯班克马铃薯(Burbank Potato)。由这个品种制作出的薯条糖分更高,口感极佳。
话说在爱达荷笔直不见尽头的高速公路旁,有两位帅农场主,小菲和小基,他们都靠种植伯班克马铃薯卖给麦当劳为生。
小菲很忧郁,每天都在和害虫作斗争:早春要熏地,控制土壤里的线虫,然后用一种农药浸染农田,杀死土壤里的每一种微生物,接下来是用除草剂清除杂草,再施甲拌磷让马铃薯的幼苗吸收,这样任何吃这些幼苗叶子的害虫都会被杀死。等薯苗长到6英寸高,开始喷洒第二轮除草剂,随后是10周的化肥喷洒,伴随着“百菌清”,一种可以控制后期枯萎病的杀真菌剂。到了7月,小菲要雇一台喷洒车来喷洒防止蚜虫的农药,每14天一次。其实这种蚜虫并没有什么危害,但它会让薯肉上出现褐色斑点。麦当劳对此的态度很坚决,一个都不要,因为它相信没人喜欢在炸薯条上看见褐色斑点。于是小菲又不得不在田地里喷洒毒性最为猛烈的有机磷酸酯,这种农药会导致神经方面的损伤,每次喷洒完小菲四、五天内都不敢下到田里去,哪怕灌溉系统出了问题也不去。遇上好年景,小菲一亩地也就能赚上50美元。开心农场不应该是这样啊,小菲陷入了绝望,他想体验田地里马铃薯的感觉,开始给自己注射毒品,晚上和开酒吧的好友一起鬼扯,说大不了不干了,和你一起上加勒比当海盗去。有一天从酒吧出来,小菲感到身心俱疲,往地上一躺就再也没起来……
小基因为小菲的离开深受打击,对现实世界产生了怀疑,总是幻想自己来自22世纪,变得越来越潮。孟山都公司(Monsanto Company)因此选中小基,让他种植公司开发出的新叶马铃薯(Newleaf Potato)。新叶马铃薯是第一代的转基因作物,孟山都公司将图林杰西斯杆菌直接注入了新叶马铃薯的基因。也就是说这种马铃薯自身可以生长出杀虫剂,遍布自己的每一个细胞,让害虫无处下口。小基从此告别了喷洒农药的时代,只需要照看一小片土地。孟山都公司告诉他要留出这么块地方种植传统马铃薯,否则害虫被逼急了可能不断进化,产生抗药性,最后诞生出难以对付的超级害虫。于是小基每天就看着大批害虫从种植新叶马铃薯的奥斯维辛地狱奔向这片避难所,苟延残喘。原来是想尽办法消灭害虫,现在又要保护它们不致变异,小基愈发觉得这个世界不正常,他很怀疑新叶马铃薯的安全性,决定打电话向政府问个明白。他先打给了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他新叶马铃薯含有图林杰西斯杆菌,压根儿不是食物而是杀虫剂,不归我们管。于是他又打给环境保护署,这次官员的回答很干脆:图林杰西斯杆菌一直是一种安全的杀虫剂,所以这种马铃薯也应该是安全的食物……小基对回答很满意,道谢后放下电话,又仔细想了想,决定彻底抛弃这个荒谬的世界。
于是今天,在爱达荷笔直不见尽头的高速公路旁,你会看见穿着黑风衣,戴着黑墨镜的小基轻声呢喃:小菲,告诉我,哪儿才是我们自己的爱达荷?
二
上回书,小菲家的马铃薯在农药浸淫下长大,小基家的根本就等同于农药,它们被收购后,便成了麦当劳柏拉图式完美的薯条,出现在全世界的连锁店里。作为顾客,我们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力。
However,现在知道了真相,你还会去麦当劳吃薯条吗?我悲哀地发现自己内心的回答竟然是yes,自己实在无法拒绝那分活色生香的诱惑。唉,人就是这么可怜撒,简单地被欲望所奴役。不妨再来看段马铃薯的故事。
马铃薯刚被引进欧洲那会儿,日子很不好过。大家都鄙视它,原因很简单:没文化。成片金色的麦田在阳光下高昂着头,沁人心脾,象征了文明;而马铃薯呢,在地下默默发展那毫无美感可言的褐色地茎,这类茄属植物英文叫nightshade——暗夜之影,谁有兴趣种啊;而且马铃薯来自美洲,是印加这个不开化、被征服种族的主要食物。想想它的最后一任国王阿塔瓦尔帕吧,被西班牙入侵者皮萨罗不到200人的乌合之众俘虏,耻辱地死去,保不齐就是食用马铃薯埋下的祸根。总而言之,马铃薯根不正苗不红,不配进入欧洲人的饭桌甚至土地。
爱尔兰人最先接纳了马铃薯。Why?他们实在穷啊,唯一的一点儿良田都被英国地主霸占了去,过着食不果腹、有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他们很快欣喜若狂地发现马铃薯这种植物实在太善解人意了:种植起来,挖坑、埋下,done;吃呢,刨出、煮熟,done。除了能保证碳水化合物所具有的能量,马铃薯还富含蛋白质、维生素B和C,唯一缺乏的维生素A,喝点儿牛奶就可以弥补。这简直就是凤姐心中的理想男友啊!
欧洲大陆注意到爱尔兰人自从伴上马铃薯,面也不黄了,腿也不哆嗦了,每天不用怎么出门干活,就猫在家里生孩子,人口直线上升。这等好事怎么能让人专美于前呢?于是德国的腓特烈大帝、俄国的叶卡捷琳娜女王纷纷开始强迫本国农民种植马铃薯。而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在这样一件小事上也不忘展示法国人特有的浪漫。他先让玛丽王后在头上戴起马铃薯花,又在王室的土地上种植了一片马铃薯,白天派最精锐的士兵看守,晚上悄悄撤走。多么负有创意的营销手段啊,低贱的马铃薯转眼间沾上了贵族的气息,成为一种时尚。没几天士兵就回报说看守的马铃薯晚上被附近的农民全偷走了……路易十四嘴角浮出一丝胜利的微笑。
只有一个民族不为所动,对了,就是爱尔兰的邻居英国人。1794年,英格兰小麦歉收,面包价格猛涨,食品短缺引发地区骚乱。你可能以为这下高傲的英国人该向马铃薯低头了吧?实际情况却是——英国人放着骚乱不管,就马铃薯问题展开了一场长达半个世纪的大辩论,当时著名的记者、农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都被卷入其中。首要的其实还是面子问题:小麦需要收获、脱粒、磨面、和面、揉面、成型、烘烤,最后神奇地升腾起来成为面包。这个精心制作的过程是文明对原始自然的征服,是基督神迹的显现。而马铃薯呢,扔到锅里或火里就万事大吉了,这简直是反物质和反精神的!(唉,不就吃口饭嘛,有必要这么较真吗?)记者从爱尔兰考察归来,绘声绘色地描绘了这“该死的根”如何把爱尔兰人拉到文明之外,回到泥土里,逐渐模糊了人与野兽甚至草根之间的界限……(瞧这大帽子扣的!)
在这场辩论中,你会看到几个振聋发聩的名字,一场即将到来的悲剧将证明他们审慎的价值。比如马尔萨斯,他逻辑出发的前提是人类必然被食色的欲望所驱使,唯有饥饿的威胁才能使得人口不至爆炸,但有求必应的马铃薯将控制人口的经济约束给解开了。他认为只要马铃薯体系还能够使爱尔兰人口这样增长,远远超过对劳动力的正常需求,下等爱尔兰人懒惰、喧闹的习性就永远不会改正。比如大卫•李嘉图,他认为没有限制的食物和性会无情地导致人口过多和悲惨境况,马铃薯正是这样一种食物,它拒绝超越本性成为一种商品。过盛的马铃薯非但不能提高爱尔兰人的控制力,反倒令他们陷入对大自然的极端依赖。
很快,1845年到来了,一个载入历史的年份。这一年马铃薯枯萎病在爱尔兰肆虐,只要几天时间就可以把一片良田变成难闻的烂泥,即使储存的马铃薯也难逃一劫。由于爱尔兰人过于依靠卢姆伯这单一品种的马铃薯(Lumper Potato),此外别无其他主要食物来源,短短3年,100万人因饥饿丧命。城市仿佛人间地狱,街上堆满了尸体,路边处处是被挖掉了肉的骷髅。数百万人被迫放弃自己的家园,四处流浪,其中大量移民美国,汽车大王亨利•福特、总统约翰•肯尼迪都是他们的后裔。
马铃薯窥探出了我们的欲望:它简单直接,卢姆伯马铃薯产量高、口味好,那就种吧,伯南克马铃薯可以制作出柏拉图式完美的薯条,那就种吧;它贪婪粗暴,既然卢姆伯和伯南克如此之好,还留着其他品种干什么呢,大面积单一种植就好了;它不计后果,昨天农药搞不定的事,今天基因能搞定,至于潜在的危险,明天再说吧。
我们仿佛为欲望而生,信马由缰,自信牢牢掌握着大局。当年爱尔兰人以为自己轻而易举驾驭了马铃薯,却不想一种小小的真菌就能毁灭整个国家。请放心,如今我们连基因都能改变,不可能重蹈覆辙。谁知道呢?
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常常反过来拥有我们。纵欲过度,难免悲剧的发生。
我对植物一向就没什么研究,只是以前生物课时获取了一些基本知识。但这本书并没有涉及到很多仅限于植物的主题,而是讲述了人与植物的关系。
译者的序写得不错,一下就把整本书的主旨概括了。其中,有一个描述对我产生了极大触动,那就是某公司对于基因的控制,贩卖甚至是垄断。这让我联想到现在世界的发展趋势,的确就是商业化和社会分工的细化,但我没想到商业化竟然能把基因都给化了。套用作者的理论,这就是一种阿波罗的绝对胜利,人为的绝对秩序。
试想一下这种绝对秩序的后果吧。一切行业都是规范化,信息化的。不采用最佳方法的人就要被淘汰,生产力的新革命导致失业,然后就是反思与动乱,最后一切又回归无序。因此绝对秩序对人来说是永远不可能的,除非机器人把人灭掉。。。。
一个农业工作者的远方
第一部分:书评
终于他妈的读完了,在离我们的生物化学课结束还有5分钟的时候。本书的最后一个部分,我们的主角,一个叫做“卖壳儿·破锣”老头,被一个邪恶土豆打败了,被打得落花流水,神志不清,其幕后黑手是邪恶的孟山都!我擦!下课铃响了,我抬起头,注意到老师PPT里那一坨左拐右拐上去下来的化学物质的转换推导,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个学农业科学的,我囧,孟山都怎么能是“幕后黑手”?我囧,怎么会呢?在我们心中,它应该是人类的福音,未来农业的工程师,饥饿的拯救者,农科人员的理想乡啊,我囧。
对于我们学农的来说,“孟山都”这三个字,绝对是如雷贯耳。在有关农业生物工程方面的各种参考文献,时政要闻,新鲜技术,甚至是教科书里,我见过这个词组的次数,早已“超过两位数,奔向三位数”了,学农的人不知道孟山都,就好比学软件工程的人不知道微软一样。恩,当然,此公司最为臭名昭著的就是传说中的“转基因”(当然这个东西我也是泛泛的了解,哈,因为我学习不好哈,见谅)。不过说实在的,转基因技术,虽然有他种种的缺点,而且缺点往往极其致命(基因污染这个东西比起DDT就好比是烈性炸药比原子弹:我不光炸你,我还要辐射你!),可它依然是现在育种方面的正面典型,尽管饱受指责,哈,下面引用宇宙超级无敌“百度什么都知道”里关于转基因的一些描述:
“虽然转基因食品与普通食品在口感上没有多大差别,但转基因的植物、动物有明显的优势:优质高产、抗虫、抗病毒、抗除草剂、改良品质、抗逆境生存等。”
“虽然,目前的科学水平还不能完全精确地预测一个外源基因在新的遗传背景中会产生什么样的相互作用,但从理论上讲,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
恩,等等等等类似的描述吧,大多数都是正面的,恩,确实,转基因食品应该是安全的,但这种“安全”正如本书结尾作者的担忧那样,他吃下去的土豆并不一定会对他的身体造成什么危害,但是造成危害的,可能是将来整个生态系统,可能是我们的子孙后代。
转基因技术至少在我们学农人眼里是正面的,它见效快,直接,效果明显。其实每一个搞转基因技术的人都像本书中孟山都的科研人员一样,相信出现了问题,总会有办法解决,是的,总会有办法的,我擦,拆东墙补西墙呗,不停的贷款,还贷,贷款,还贷…… 而这个放贷的银行,就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还有大自然。
那就让我们抛弃转基因技术吧,像苹果佬查普曼一样,以充满罗曼蒂克的边疆情结去开发新品种,哈,好呀好呀,就让我们等吧,哈哈哈哈,等我们满脸皱纹,等我们两鬓白发,啊,让我们无所畏惧的农业人等吧!如果有来生,相信那里会有一个芽变的,而地球上早已饿死了千千万万人。
本书的尾声,我感觉作者写的是相当不错,真的,这是实话。只是有点悲哀的,带点莫能两可的消沉,还有点彷徨,恩,最准确的词就是“无奈”。是啊,没办法,大家都知道是错,但却还要错下去。
书中,作者用它不是很有力的论证和有点牵强的逻辑线索,贯穿起了4个植物与欲望的故事,恩,但是对于平时看惯了一大堆统计数据表和实验理论报告的人来说,本书就好比是用一连串纤细如发的论证,穿起了4个沉甸甸的故事。
本书的翻译很一般,读罢了,能记住的无非就是那几个故事和那几个人。
其实,人和事,还有很多。
第二部分:我们的故事
刚入校的时候,听大四的说,我们农学这个专业吧,本科毕业后就业方向大致有两个,卖种子农药的市场营销类工作,或者是累死人的基地生产类工作。
大一第一个学期,我就见识了卖种子这个工作,当时其实是让人给忽悠了。起因是这样的:学校某社团里的一个朋友跟我说,他们社团搞活动,可以免费去XX古镇游玩,其实我本来不想去来着,因为俺奶奶从小就教育俺:绝不可以占小便宜(尤其是那种特别明显的小便宜),不过我这朋友还跟我说,同去的有一个美女,是她的室友,所以我就义无反顾丧心病狂地把我奶奶的话扔回了东北老家。
车开了大约半个多小时就停了,停在一个种子商店门口,下了车就有人组织我们又挂彩旗又打横幅,然后把一麻袋一麻袋饲料种子搬来堆去。我问带头的什么时候去XX古镇啊?他们说可以去,离这不远,大约还有20分钟的车程,不过要先卖一上午的种子和饲料,因为载我们来的车是种子商店出的。
于是乎在我还傻愣在原地的时候,有一个声音喊道:那谁呀,你不是农学专业的吗?过来卖种子吧!
我囧,当时我就晕了,哥子,我才大一第一学期,除了上过几堂神经兮兮的思想政治课外,我还能懂个屁啊?
可事实证明,就算我懂一千个屁也没啥办法,卖种子这种工作,基本上可以让一个市场营销专业的同学彻底崩溃。
种子商店开在一个典型农村集市的头上。恩,薄雾笼罩的小镇集市上,小贩掀开蒸笼时冒出的热气,泥泞土路上人们抬起脚又落下的声音,抽着旱烟的健壮农夫,竹楼里背着娃娃的驼背大婶……
我主要卖的是一种新推出的玉米种子,我简单看了一下说明书,还是我们学校培育成功的,叫什么“XX青贮一号”,我简单记下了几个有关产量的主要数据,就开始了我的卖种之旅。
恩,我的第一个主顾是一个咧着嘴叼着旱烟,同时露出他屎黄色犬牙的中年男人,皮肤是那种纯朴的黑色(我把这种黑色称之为“乡村黑”),黑大哥基本上无视我喋喋不休的产品介绍,上来直接抓起一包“XX14号”玉米种子(也系我校培育成功),回头跟身后的一个花白头发小老头说道:我家去年就种的这个,XX14,还行吧。你家种的啥子?
后来摊子前围了很多人,基本上都和这个人一样,全部无视我,他们非常有秩序的抽着旱烟,你一句我一句的讨论着,恩,从收成,赚了多少钱,一直到谁家娃娃要结婚了,今天中午吃什么等等,恩,偶尔会问问我价钱,恩,基本上就是这样,你决定不了他们买不买,买什么,他们会根据他们自己去年的收成和大家的讨论结果决定买什么,恩,总结起来就是极其保守,要多保守有多保守。他们心里没有什么“燧石形”和“马齿形”的概念,糯性与非糯性与他们无关,亩产和单产数据基本上没有任何实在意义,他们不信数据,不信科学,更不信春哥曾哥犀利哥,他们只信“去年”,我囧。
唯一与我发生交流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她非常具有开拓精神的问了我一个非常抽象的问题:这个(青贮1号)好种吗? 囧,我当时立刻低头注视产品介绍,寻找有关“好种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但等我找到“可在山区和丘陵种植”时,抬头发现她已经消失了。
所以现在,每当企划部(拉赞助的)的师弟师妹们问我,为什么我能那么有毅力去一个商家一个商家的跑拉赞助,我都会不禁菊花一紧,心中暗想起我那卖种子的遭遇,与那想比,看商家几个脸色算得了什么呀。
上学期为了追求某美女(当然现在已经是我女朋友了),加入了一个科研兴趣小组,帮老师做两个实验项目。结果后来乐子大了,老师即将要去美国留学,而他带的研究生又只有2个,所以就把这两个项目报了“本科生科研项目”,结果学校和学院一看,说好事啊,好事啊,就都拨了钱,好吗,好吗,这实验成我们自己做的了。
我们搞的项目有两个,一个是应用植物组织培养的方法,建立中药植物“川贝母”的快速繁育体系,因为用种子种贝母,得4年才能收获。
哎,另一个项目做的是另一种中药“重楼”(注意,是中药,和仙剑没啥关系),此项目的第一步是对我们学校所在地区周边的重楼资源,进行植物学和遗传学的鉴定,因为这玩应现在基本上人工种不了,全靠野生的采挖,而且越挖越少,越少越贵,现在都涨到100多一斤了,所以都快被挖绝迹了,再不进行有效的保护,估计弄不好这些进化了几百万年的基因彻底消失了。所以现在对他们首先进行分类刻不容缓,第二部分就是人工驯化,找到适合人工栽培的品种,建立快速繁育体系,可能还要涉及到植物组织培养,当然,本实验的最终目的是形成成熟的人工繁育重楼的技术,而且显而易见的是,我们几个人,在这个最终目的成功之前都会毕业,因为重楼那个项目已经搞了2年了,结果连一株又长苗又长根的幼苗都没培养出来。所以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啊~~~
那么什么是植物组织培养捏?恩,高中生物书上讲过,主要是利用植物细胞核的全能性云云。其实我们具体的工作就是:配培养基→接种→培养→刷瓶子→调整培养基配方配培养基→接种…… 具体的技术原理环节我就不说了,总之就是利用一小块植物组织,让它在一个器皿里长成一个植株幼苗,哈。但现在的结果就是,我们只能成功诱导植物组织碎片变成一坨又一坨像微型大便一样的“愈伤组织”,但仍然没有弄出任何一个能种在大田里的东西。
其实,理化检测的结果表明,像大便一样的川贝愈伤组织里的有效药用成分,要比成品中药贝母(鳞茎)里的含量多,但是中药吗,是吧,人家是有很多讲究的,试想,一大堆像迷你大便一样的东西呈现在带着老花镜的中药师老爷爷面前,他老人家想到的肯定不是贝母,而可能是315。
而其实搞科研其实是困难重重,比方说上个星期,我女朋友告诉我,可能因为某种神秘的原因,培养室里所有的贝母材料都“褐化”(异常氧化导致,不能用了)了,这就意味着之前一个学期,或者说之前两年,搞这个项目的所有结果(其实也没有啥结果)都绝迹了。
而且,老师从3月份就说要带我们去山上采重楼的样品,结果现在眼看都5月份了,再不去,搞不好都让药材贩子给挖走了,我们还是没有出发的动向,老师说他明年要出国,现在比较忙,我们可以理解,但是药材贩子不会理解,是吧,哎,可怜我还买了一大堆登山包指南针救生毯什么的,都没有用武之地,哎~,现在只能用我那把救生刀修修脚了,哎~
当然,农业人的遭遇不只这些,最让我无语的一件事发生在上个学期末。周末的早晨,女朋友打来电话,告诉我L老师要我们帮他到农场收土豆,我当时一听就兴奋了,两眼放射出土豆的光芒,因为我们学校农场虽然面积大,但是无奈实验项目太多而且很容易失败,特别是有些种完了没人管的地,而马上又要有人种,所以有的时候就要整整地,而这种情况下多数时候可以揩油,反正也没人管,哈哈。于是我心想道:妈的我都在组培实验室做牛做马了这么长时间,老师们终于要干一件“人事儿”了,哈哈。
女朋友也很兴奋,告诉我让我最好是找一个麻袋或者大口袋,我说对,对,多装点儿回来,反正土豆放不坏,下学期还能吃。于是满怀着对土豆的热情,我们实验小组的一行人决定9点钟在农场集合。
但是麻袋我没准备好,找来找去,9点钟到了,而我还在寝室里,于是我给女朋友打电话,问她说用水桶装行不行?(都丧心病狂了)。女朋友那边在电话里说,没事,先不用了,快过来吧。
到了农场我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收土豆的地点是现代化温室,而不是大田,收获的土豆不是拳头大小的,而是蚕豆大小的,都埋在一个一个鞋盒子那么大的育苗盆里,植株只有一乍高。当时我就囧了,我说,这么小的土豆可怎么吃啊?当时我们小组的一干人都在埋头用手挖土豆,异口同声的用哭腔说了句:还吃个毛啊?!
原来,我们所收的土豆是组织培养苗种出来的。因为土豆用块茎繁殖,连续繁殖很容易积累病毒,而用茎尖组织进行组织培养产生的苗子,是脱毒的,可以用来做土豆的育种材料。这批“脱毒土豆初代种”(其实是小块茎),是要卖给与我院合作的某种子公司的,话说价值还不菲,一个小拇指指肚那么大的小块茎,可以卖到两毛五一个,一个育苗盆里,大约能挖出7,80个这么大的小块茎,而整个温室里,大约有几百个这样的育苗盆。
哎,于是我们挖呀挖呀,挖的腰酸背痛,一个中年大妈指挥着我们,同时不停地抖动着一个巨大的簸箕,筛掉我们挖出来的小块茎上的泥土。话说此大妈穿着非常有品味,有点凤姐的味道,红色运动服,黑色运动裤,满是泥巴的运动鞋,总之很运动。脸盘胖胖的,挺红,但是不润,挺黑的,显然是风吹日晒后的结果,身材略胖,但从她挥动巨大的簸箕的力量上来看,身体非常结实。总之她和我们学校门口卖炒洋芋的大妈从外形上来说不分伯仲,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中年妇女,我们都猜测她是学校雇来给实验室干活的校工。
中午12点半,几个腰酸背痛的年轻人,相视无语的走在农场通往宿舍的路上,大家都注意到天很蓝,哎,本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个上午啊~囧。
后来我们听马铃薯研究所的研究生说,那个中年大妈,竟然是我们学校的老师,由于他不授课,只搞科研,成天在实验室和农场呆着,所以就比较“休闲”,比较“生活化”。哎,于是,每当我回想起大妈她那张风吹日晒的脸,那扎在脑后像是高粱穗似的卷发,那用力地挥舞巨大簸箕时的神态,我就不禁抱紧了我的女朋友,十年二十年后,她也会变成这个样子的。
农业人有很多无奈,没有无奈,就没有未来。那些贴在学校门口的讣告,那一个个默默无闻的老头子的名字,是终点,也是起点。袁隆平成功了,媒体给他高调的宣传,社会给他高调的关注,但是他自己依然很低调,因为他是一个农业人,努力了几十年,成功与失败,对于自己,早已是身外之物。
2008年,我把我的报考志愿全部填上了农林院校。2010年,我知道原来我想象中的农业人和现实中的不一样。
曾经,我只想做一个在乡镇间骑着自行车,在农忙时来回奔波的农技员。
而现在,我知道了,农林院校的教育方式,使得我们在本科毕业后,论实践,比不上祖祖辈辈种地耕田的农夫汉子,论理论研究,比不上研究生博士生,或者是干了几十年研究的没有学历的老一辈农业人。国家对农业越来越重视的同时,却有越来越多的农林大学毕业生转了行,考了研,卖了种子。
而悲哀的是,正如本书238页上所说的“管理麦克·赫恩这样的农场,所需要的绝大部分智慧和具体知识都藏在迈克·赫恩的头脑中。一般性地生产马铃薯也需要智慧,但它的一大部分却是在那些遥远的地方如圣路易斯的实验室里的,在这些地方,它被发展为像抵御除草剂基因和新叶这样的农业输入品。”
2010年,我的大学生活快过去一半了,我决定考研了,要是考不上,我就去西部计划“支农”,再不行,就回老家给老爸打工,等赚了钱,在东北老家承包个荒山,种点地啥的,哈哈。
可是现在,我仍然还在怀念08年9月的那个午后,那颗不小心被我铲成了两半的土豆。我坐在花坛边上,旁边放着那把锈迹斑斑的铁锹,我拿起半块土豆,放在鼻子前,陶醉在那种混合了土豆香与放线菌气味的空气里,太阳把炽热的光线洒向地面,地上的另一半土豆闪着淡黄色的光,那里面有一个农业工作者的远方。
很有意思的一本书,不过看过的人应该会发现,书名是The botany of desire,所以实际上应当是《关于欲望的植物学》什么的,也就是说说到底这个欲望还是人类的欲望——绝对不是植物自己的欲望。有很多人说,人类是地球的癌细胞……
作者波伦行家记者出身,文字优美、意境迷人,他打破几千年来酝酿出来的西方人本主义思想,试着从自然的角度,回看人与自然的关系。
于是,他就有了迷人的发现,原来那些百变的苹果之所以一变再变,不是人在主宰,而是植物利用了人类,达成它们把自己的基因繁殖最大化的理想。
物我相望,总会生出些事端,如不是人忘记自己是人了,多半会有些美丽的故事回传。
英文能写出美文来,对我等这些整天把玩中文的人来说,是不大容易的,但因为前不久很是见识了一些英文中的极品,于是相信这些“蛮夷”其实也有文字或犀利、或感性、或奢华、或炽热的多变,与激荡。
但更见识了一些倒霉的中译本,狗头鼠脑,说是直译又丢其原意,说是意译,原有的美好风味、嬉笑怒骂全失。最怕还是生造型的翻译,不懂却要装懂,终在这世上又添些祸害文章出来。
这样的境况下,辽宁师大王毅的这个译本,尤显可喜。翻译的功力是什么,我尚无这样的鉴别力,但作为中文出身,对文字之畅快、之辗转、之悠然的嗅觉还是有一点的。读得明朗快乐处,随着作者的描述和思考而发笑、拧起眉头,还不觉得这译者的功劳有多少。到了关键处,玄想些的文字,方显得译者是真的理解了作者的意图,加杂着专业名词、人名、地名的长句,意思虽显难解却保持了风味。说了作者是博学的,天文地理、哲学玄学、历史传说,一并打包在内,真是难为译者,处处救起。
美国的苹果传奇,荷兰疯狂过的郁金香,最贵的经济作物大麻,还有莫测变化中的马铃薯……人的欲望不断改变着大自然,有些改变甚至是不可还原的、永远无法弥补的,其中的植物绝大多数被当成了杂草,可以顺理成章地用百草灵了除了事。后果已经在显现,动植物基因单一、物种单一,再加上基因技术的施法,物种之间的界墙被打开,原本不可能在人、动物、植物之间流动的疾病或者病毒,正在暗处发笑。
它们的时间已经到来,人类的欲望终将交由大自然裁决。
甲流、手足口病……此时读这本老书,心中尤其多些感受。与诸花友分享。
看罢,笑也笑过,眼界也一时洞开,坐下身来,我们真有必要重新思考自己的每一个作为,看这样优化,是否能为他人对自然界犯的罪,补回些什么。比如少用一双方便筷了,随手关灯,节约用水……反思才刚刚开始,这个秋天,下一本静读应该是《寂静的春天》。
《The Botany of Desire——A plants-eye view of the world》不要被书名迷惑,这本书讲的是进化论,也就是植物如何利用人和动物的欲望来发展和进化自己。
又是一本压了很久的书,由于读得旷日持久,早忘却了起初的激情,难于写出一篇完整像样的读后感,就简单记一下吧,顺便推荐这本书。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是郁金香那一章,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它那么惹人喜爱,让人疯狂。在花朵中,它是最接近柏拉图先验的“郁金香”,每一朵的模样都是理想中的样子。在形态上,本应柔美的花朵,却被选成了严格符合阿波罗秩序美学的模样,利剑一般修长锐利的叶子,皇冠般严格对称且收拢的花瓣,无香、冷艳,散发着绝对理性的光辉。它偶然绚烂的“爆发”,却引发了狄俄尼索斯的狂热。
阿波罗与狄俄尼索斯,秩序与放纵,理性与感性。真正隽永的美,总是这两者的绝妙平衡,如同太极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此消彼长,相生相克,貌似流动与不稳定,实则真正的平衡。
关于大麻那部分,最令我触动的是大麻的药理,让人短时遗忘,放下压力和痛苦,忘却麻木忘却习以为常,用全新的心情去体验这个世界,去发现原来这个世界如此鲜活美丽。告诫自己,用新鲜探索好奇的心去探索这个世界,永葆童心。
先看这样一段话:“安德鲁韦尔把大麻描绘为一种‘活跃的安慰剂’,他认为大麻本身并没有创造而是触发了那种我们确定为‘高潮’的精神状态。这同样的精神状态,如果减去由麻醉品自身所带来的‘生理学上的喧闹’外,也能够由其他的方式来触发,比如冥思或者是有氧运动。”
我也倾向于认为,大麻本身并没有创造大脑“高潮”的物质成分,而只是“触发”。所谓“触发”是指,调动和唤醒了原本具足在每个人大脑深处沉睡的能量,从而实现能量失守和爆炸,转而引发一刹那时间消退的空寂享受。而这一空寂享受本身,这一能量的唤醒,无疑可借由其他的方式得以引导,譬如静坐、运动、催眠、性爱、部分令人迷醉的食物,甚至是某些无原由的空寂和圆满。甚至仅仅是散步或断食,或置身于原野自然。
在《植物的欲望》全书中,大麻占章节其一,关键词为“陶醉”,另外的三个章节分别是“苹果”、“郁金香”和“马铃薯”,关键词分别为“甘甜”、“美丽”和“控制”。事实上,这些令人迷醉的植物,分别都具有大麻的特性。一切令人迷醉晕眩的可与身体发生关系的物质及非物质,一切令人颤栗的美,都与大麻同质。大麻并非关键词,它只是一个替代品,真正唤醒大脑“高潮”能量的缘由,甚至可用灵异或神秘主义来解释。除去药物引发的可预期性大脑高潮状态,基本上这种喧嚣或空寂的到来,只能不期而遇。
在威廉詹姆斯《宗教经验之种种》一书中,你可观摩许多宗教狂热分子或开悟人士或神秘主义者,这些人在某些特殊时刻的特殊宗教体验,看似洋洋大观,实则同质,都无非是被神秘力量俘获和催眠的自我意识丧失,是大脑可自动生产的一种大麻物质。宗教经验如此,艺术创作经验亦不例外。所谓艺术创作的狂热和迷醉,亦是籍由艺术创作的本能自我之遗忘及高我超我之启动,自动进入精神高潮状态。所有这些,只有大脑被启动的方式迥异,而效果雷同。
因为我说过,仅仅是散步,也可引发大脑高潮,进入迷幻,如同乘坐高速时光列车,唰唰时间回溯,街边两旁树木闪光,精灵来回舞蹈,万物唱歌,人已经摇摇晃晃。且看这一段:“当我在田野间散步时,不断被一种发之于内心的感觉压迫,觉得如果我能够参透的话,所见之事皆有其意义。这种被我所不能掌握的真理环绕的感觉,有时变成一种无可言喻的敬畏感。你难道不觉得,除了在极少的神圣时刻,你真正的灵魂无法为自己心灵的眼光所知觉?”
神秘经验几乎完全可等同于大麻体验,在全然无需大麻在场的情况下。下面这一段有点长,您慢慢看:“在教堂里,与人在一起或阅读时,还有我认为,总是在我肌肉放松时,突然间我感受到这种心境来袭。它无可抗拒地占领我的心灵与意志,历时仿佛有永远那么久,然后又在一连串快速的知觉中消失,好象从麻醉状态中醒来一样。这种状态包含时间、空间、知觉,以及我们喜欢称之为本我的这个经验的众多因素,有着渐进而快速的消抹。这些平常意识的条件缩减得越多,就越强烈地感受到一种基本与主要的意识状态。最后,除了那纯粹、绝对而抽象的本我外,什么也不剩。世界变得没有形态也没有内容。但本我仍然存在,它活跃的敏锐度是可怕的,对于实在怀着最尖锐的怀疑,好象已准备好要看着存在的破碎,就像一个围绕它的泡泡破碎一样。”
在宗教狂喜的出神体验之后,接踵而来的是现实、时间感以及肉体自我再次回归的巨大幻灭,一种令当事人无法承受的落差。一边是超越尘世消泯时间的无限空寂,一边是滞重庞大的漫长现实,出神者经过对比不得不发出“太可怕太可怕”的嚎叫,然而他所说的可怕,是从幻象回归之后,现实的丑陋与粗重带给他的瞬间落地的冲击。
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有类似的出神体验,即暂时离开躯体和现实时空维度,进入另一无我无他平行维度的体验,再短暂也算数。只是大多数人并不说,并不十分在意,亦并不自信,他们已被庞大的现实占据多年,大脑被清洗,以至于他们只相信可触摸的东西。至于那不可言说的,简直成了妄说和禁忌。
再看这一段:“当我独自走在海边时,这些解放与调和的思潮向我蜂拥而来;现在,又一次,旧像很久以前在道菲的阿尔卑斯山,我有一股跪下的冲动,这一次则是跪在无边无际的海洋,无限的象征之前。我以前所未有的方式祈祷,现在我才知道真正的祈祷是什么:就是从独我的孤寂回归到与万有合一的意识,跪下时犹如死者,起身时已如不朽之人。陆地、天空和海洋共鸣,仿佛围绕世界的大协奏曲。这就像所有以往的伟人在我周围合唱。我觉得自己与他们合而为一,我仿佛听到他们的祝贺:你也属于能克服者的团体。”
这是一个必须被超越的世界,我们已惯常对其进行改造,但无论如何挖空心思,改造过的世界仍然只是世界,人类仍然只能身处其中随其流转,永无解脱。惟有出离---再转瞬即逝的出离,也好过世上千年。我难以想象一个只有吃喝拉撒睡、交配、人事纠缠以及谋生手段的人间是什么模样,假如没有超越的方向、可能、探索以及相关经验,失去了内向观照的能力,而一味外向造业扩张,这世界和人类自身迟早膨胀消耗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在佛教修行体系中,神秘主义体验可将瞬间狂喜还原为一种可被持续的空寂,譬如透过静坐参禅颂经念佛,将原本可供狂喜、出神和迷醉的能量平铺到当下的时时刻刻和日常生活里,所谓生活禅、平常禅,皆旨在锻炼心性,将一股被平均分配化的喜悦能量,分散到日常。如此一来,狂喜或出神的宗教体验,便并非瞬间一时,也不再强烈灼人,而如无风水面般映射灵光。
“专注即是祈祷”。专注将分散的灵性能量聚集一处,如凹凸镜聚集光能成为火能,灵性能量一旦聚集,便发生不可逆转且令人惊叹的化学变化,从而使肉体意志上升至灵性祈祷。每一个专注与劳动和工作的人,之所以可爱是因为,他们身上原本被遮蔽的、可与神性建立联结的灵光,在专注的过程中,被充分启动。
明天采访土豆的王微,想起这本书来。
可以问一下,他是否读过这书
他对土豆的理解,是不是也来自 控制 的想法。
嗯,欲望,欲望
“我身上结满了果实
可里面
长的全都是欲望”
——这难道是些土豆的?
三本书一起写个感想
之所以放在这本书上,是因为森林生态学是专业书,而在此我不想说太多术语,虫师一直很受漫迷推崇,但却被认为没有理性构架,人们总是从美学角度去欣赏它。这本书是最合适我来抒发感慨,同时旁征博引的了。。
虽然也有人说译者给人感觉很不专业,序言写得煽情,但在我看来它依然是非常好的一本书。译者已经用自己的真情实意尽力去完成“引入”这一工作。
序言中提到了薛达元,很巧的是薛科学家乃云南人也,有幸听说过其人其事,甚至差一点点就见到了,结果人家太忙。我想说的是,植物的欲望这本书很好的解释了我为啥要转行。
总是有人问我,你本专业学的不是挺好的吗,干嘛要死乞白赖的一门心思要转专业呢。家中长辈更是对我的“弃明投暗”很不解,特别是爷爷,认为21世纪是“基因时代”,民以食为天,食品科学就是个千秋万代的好行当。至今我没有给人解释过,到底为啥,我只是用捶胸顿足的“不感兴趣”来回答。也许我自己也没有好好想过,为什么不喜欢,不感兴趣,仅仅是因为太多的化学和工程吗?
高考报志愿,我出于无意识的倾向,将所有行当划分为两种:“与金钱,人际关系有关的一切”,包括金融,经济,法律,政治,教师,会计等等”;另一种就是“自然科学,创造性行业”包括化学,物理,园林园艺,建筑,设计,农林科学,环境科学,医学(由于世代从医,我把这个放在了最后)等。 我非常坚决的排斥第一类,稍有选择的筛选第二类。最后时间不够,精力不足,加上各种机缘巧合,学了食品科学。但不知为何,我始终提不起兴趣,只是机械的达到要求和标准。
幸运的是后来接触了生态学,说是偶然,其实也是必然的吧。经过三年的过程,外部和内部共同选择的结果,令我明白,报志愿的时候那两个分类,始终只是个粗略的分类,在第二类里依然混入了与人类社会有关的东西。
比如食品科学就是首当其冲的一个。
植物的欲望,一定程度上契合了我对人类社会的偏见。并激励我确定这一偏见。人类的愚蠢,懒惰,贪婪。我却还在学什么食品工程,制造什么转基因食品?还要继续这些错误?不可能。
如果我不是从很小的时候就惧怕厌恶着人性,如果我不是粗略的选择了农林院校,如果我不是喜欢上了生态学,我就不会看到这本书,也不会接触到薛达元教授以及如他一样从事着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的人。
对于动物学家和植物学家,尤其是研究其行为和生活方式的科学家来说,很难控制自己不把人类的思维强加到动植物的头上,然而这本书更多的是运用实际发生的事实证明一个又一个的论点。
因此再说到森林生态学,以及更远的孙儒泳老先生的《动物生态学原理》,这些专业课本其实不过更严肃一点,但在字里行间依然可以感觉到科学家们用自己一颗人类的心灵去体会其他物种生命的感情。我对m说:看森林生态学令人感觉他们真的有思想。被讥笑了,m说人们以为自己所谓的行为举止一言一行叫做思想,以为快速的移动叫做行动,在植物眼里,也许只是另一种方式的静止。而他们的静止,他们的选择,才是他们的行动和思想。
我是如此迟钝,然而现在还不算晚吧。
自习室里,看森林生态学常常暗笑,这笑中带着些惊叹,还有悲凉,也许还有那么一点点自诩。每个人都选择了自己爱的专业去继续深造,每个人在看专业课本的时候心情畅然,如同每分每秒对自己情绪的把握,对外部的选择。人类的社会就是这样继续,然而他们的呢?
我是这样体会着自己的渺小,这是一个太过美丽的世界,作为人类真的不应该活。而我们活着,以后会不会活不知道。现在活着,也许就应该对得起一点这个美丽的世界。
终于说道了美丽,那么就转向唯美的虫师吧。我不知道其他人看它的感觉如何,仅仅是空灵曼妙吗?对于银古,我更多觉得路逢知己,他同样认识到自己的渺小,自然的无穷和神奇。他不同于其他的虫师,想要控制虫,而是视为同样的存在,这个主题到淡幽那一段才凸显出来 ,实际上一直贯穿始终,淡幽感到银古身上有一种安慰的力量,并且有点神往,这也许是因为她很害怕人性中要利用别的物种达到自己目的这一点,却无法克服。这份悲凉,令我戚然。
有人说虫师几乎完全感性,理论少的可怜。这一点我实在不能苟同。我也想过很久虫是否真的存在,但随即觉得自己傻得可以,漆原友纪的用意难道不是恰到好处吗,既没有点破虫与现实的联系,也没有牵强使用一种真的存在的现象来铺述神奇的故事。
在虫师里,我看到了与《森林生态学》几乎相吻合的暗示,例如光脉通过一座山,便会使其富饶,但时间久了却会起到物极必反的效果,新陈代谢过快引起了腐生链的加快,整个山像要发酵一样;还有24话中为了结束虫的生命而烧山,但后来虫却以另一种方式肆虐,诸如此类的还有一些。这些不能说完全科学,但至少漆原友纪在创作的时候参考了某些自然的东西。这是令人感动而叹服的。
因此虫实际上便是人类以外的“物种”,动画中葱翠的山野景色也是为了激起我们对自然的向往。所有这些人以外的物种皆是与我们平等存在甚至高于我们智慧所能及的。人类便是这样渺小的需求着,那些同样饱含精神力量的存在一直在嘲笑我们吧。
一天在学校的图书馆搜索关于植物地理学的书籍,以外的看到了这本书。其实书就应该是这样的吧,于趣味中表达知识。比之我们的课本有趣的多,但终究是一本有点闲的书罢了。
作者是在告诉我们,长期以来人类自作聪明,一切以自我利益驱动为目的在改造、掠夺这个世界的同时,忘记了自己也在被一切生物所利用。在书中,作者并没有引伸到现实生活中人类的(或者个人的)种种行为,然而看书者多少会得到启发:因果关系的转换,远要高于人这个最贪婪动物所能想象的极限。
想起另外一本书,《野兽之美》。在中国,似乎很难产生出这样的作者:细致入微地观察,亲身实践获取经验,追溯历史往事以找出规律。尤其在我们一直忽略的,除了人文世界外的大自然。
批评译者文笔差的似乎不少,我认为原因跟原文作者有关。似乎美国的这些类似介于科普/人文之间的作者,行文都很不通畅(似乎不如此不足以表达他们的特殊观点),所以对于译者,想尽量贴近原文,翻译工作就很不讨巧;而如果一味追求译文的通畅,那么作者的风格和味道就会荡然无存.
在长大的图书馆借得这本书,对苹果和郁金香那两节印象深刻。人类的参与给植物带去了基因的变化,而植物带给人的,是更深刻的生命与生活。
看前两句觉得还算通顺…… “正是一种花呀!”瞬间喷了……
现代苹果培育的伟大成就为萨会和马铃薯搭界,是类比吗?
算是类比吧,因为这本书讲的是四种不同的植物,苹果、马铃薯、大麻和郁金香
看到简介里的“研究生导师”我就了然了……
习惯了……无奈地接受……
这些臭不要脸的导鸡巴师
看译者王毅写出来的前言,感觉很不靠谱。看来感觉是正确的
我也想知道苹果佬的真实模样,可惜网络上不能搜处理
干嘛复制两遍
一件T恤的全球经济之旅也可以改名为棉花的欲望
写的真好,赞一个。
原来柏拉图式的薯条是以反柏拉图的方式种植发扬的?哈哈
这不是应该是《植物改变世界》的评论吗?不过,很好。
嘿嘿,有意思
第一段写的有意思~~
呃,与其说这是评论,不如说是对原书的paraphrase吧...不过写得还是很好很生动滴!
你写的?
是呀 生活如此 也是无奈啊~
恩有幸读到了学农同学的生动事例,觉得这么写书评很有意思。
哎 就是 太高深的东西咱也分析不出来 还是写点自己的生活发泄一下吧 囧…… 哈哈~
那边有的卖吗???我想去看 看
呵,是上海人民的,很好买的,我买老版本,在上海这边,才五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