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制度
2012-2
北京大学出版社
刘敏
531
无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修订版)》作者直接参与了公司解散清算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具有丰富的相关审判经验。本书全面系统地介绍和剖析了与公司解散清算相关的基本法律问题,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基础上力求解决问题,并就相关问题表达了作者的独到见解。作者主张树立科学合理的清算法律理念,完善便于操作的清算程序,加强清算人职业化队伍建设,打通权利人保障的法律救济渠道,加强对解散清算的监督力度,加快建立解散清算的配套法律制度,统一解散清算立法,构筑公司终止后的社会责任保障机制。这些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解,对商事审判实践及学术研究均具有重要的价值。
刘敏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高级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商法学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破产法协会破产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和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特邀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师、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成员、首批全国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担保法。
第一章 引论
第二章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概述
第一节 公司解散清算的基本理论
一、解散清算的概念
二、解散清算的属性
三、解散清算的目的
第二节 公司解散清算的类型
一、普通清算与特别清算
二、法定清算与任意清算
三、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
第三节 公司解散清算事由
一、公司自行解散的事由
二、公司强制解散的事由
三、公司司法解散的事由
第四节 解散清算中的公司
一、解散清算中公司的法律属性
二、解散清算中公司的能力
三、解散清算中公司的诉讼
第五节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解散清算的公平原则
二、解散清算的效率原则
第六节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的价值
一、程序正义保障结果公平的秩序价值
二、利益均衡保护的公平价值
三、维护交易安全与社会信用安全的价值
四、增进商事自由与国家干预的协调价值
五、贯彻法人责任财产制度的法律价值
六、股东利益与公司社会责任的统一价值
第三章 公司解散清算中的清算人制度
第一节 清算人制度基本理论
一、清算人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清算人的概念
三、清算人的称谓
四、清算人的分类
五、清算人及相关概念
第二节 清算人的法律属性
一、清算人法律地位的学说
二、国外理论评析
三、我国观点评析
第三节 清算人的诉讼地位
第四节 清算人的任职条件
一、清算人任职的积极条件
二、清算人任职的消极条件
三、清算人任职中的问题
四、我国清算人任职情况
第五节 清算人的选任
一、法定清算人的选任
二、章 定清算人的选任
三、议定清算人的选任
四、选定清算人的选任
第六节 清算人的解任
一、正常解任和非正常解任
二、股东会决议解任和法院裁定解任
第七节 清算人的职能
一、清算人的基本职能
二、清算人的附随职能
三、清算人准用董事的其他职能
第八节 清算人的特征
一、存续期间的特定性
二、行使职权的法定性
三、功能体现的多重性
第九节 清算人的权利及限制
一、清算人的权利
二、清算人权利的限制
第十节 清算人的义务
一、对清算中公司的义务
二、对债权人的义务
三、接受监督的义务
四、自己交易禁止的义务
第四章 公司解散普通清算程序
第一节 清算中普通公司机关的权能
一、清算中的公司股东会
二、清算中的公司董事会
三、清算中的公司监事会
四、清算中的公司经理
第二节 普通清算事务的执行程序
一、清算的开始
二、终结现存事务
三、清查公司财产
四、追收债权和财产
五、收取未缴出资
六、换价处分财产
七、债权确认
八、债务清偿
九、分配剩余财产
十、结束清算事务.
第三节 我国强制清算程序
一、强制清算的历史沿革
二、强制清算的法律定位
三、强制清算的程序设计
四、债务清偿协定机制
五、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衔接
第四节 强制清算案件的审理
一、强制清算司法解释的制定
二、强制清算案件的提起事由和申请主体
三、法院审理强制清算案件介入并监督的主要内容
四、债权的补充申报
五、公司强制清算下的协商机制
六、清算义务人及其民事责任
七、清算组(人)及其民事责任
八、《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8条的理解与适用
九、《纪要》涉及的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主要问题
第五章 公司解散特别清算程序
第一节 特别清算的基本理论
一、特别清算的内涵
二、特别清算与相关制度
第二节 特别清算的开始
一、特别清算发生的原因
二、特别清算程序的开始
三、程序前的中止命令
四、程序前的保全处分
五、程序开始后的法律效果
第三节 特别清算中公司的特殊机关
一、特别清算人
二、债权人会议
三、监理人
四、检查人
第四节 特别清算中法院的监督
一、保全处分
二、获取公司情况
三、任免清算人
四、任免监理人
五、许可执行重大事务
第五节 特别清算中法院的调查职能
一、任免调查人员
二、发表调查命令
三、保全处分
第六节 特别清算的协定程序
一、协定的意义
二、协定的提出
三、协定的成立
四、协定的认可
五、协定的效力
六、协定的实行
七、协定的变更
第七节 特别清算的终结程序
一、清偿完毕终结
二、协定完成终结
三、转入破产终结
第八节 我国的特别清算制度
一、地方立法中的特别清算
二、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中的特别清算
三、公司法律制度与特别清算
第六章 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利益保护
第一节 清算义务人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一、清算义务人的概念
二、清算义务人的界定
三、清算义务人概念提出的法律依据
四、清算义务人的义务内涵
五、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的理抬基础
六、清算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类型
第二节 清算人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一、清算人的法律责任
二、清算人的法律责任形态
三、我国清算人责任现状
第七章 我国公司解散清算现状及制度构建——兼谈《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内容
第一节 我国公司解散清算现状
一、我国公司解散清算立法现状
二、我国公司解散清算实务现状
第二节 我国公司解散清算的制度构建
一、树立科学合理的清算法律理念
二、完善便于操作的清算程序
三、加强清算人职业化队伍建设
四、畅通权利人保障的法律救济渠道
五、加强对解散清算的监督力度
六、加快建立解散清算的配套法律制度
七、统一解散清算立法
八、构筑公司终止后社会责任保障机制
附录一与公司解散清算相关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及部分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节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汜管理条例(节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节 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18条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理解与适用
附录二法院、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2011年)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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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索引
版权页:二、国外理论评析综观上述各国法律的规定,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1)对内而言,清算人准用有关董事的规定。无论是基于委任、委托关系理论还是信托、代理关系理论,清算人与清算中公司的关系,如同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在清算范围和期间内,清算人取代董事,接管董事的全部权利,执行清算事务,系清算中公司的代表机关,是清算中公司所依赖完成公司事务功能的机构。公司的行为能力由其代表机关代表进行。②在公司解散清算阶段,公司的行为能力仅限于进行以清算为目的的事务,故清算人在执行清算事务范围内,作为公司代表人在其被授权的范围内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作为清算中公司的法人机关,清算人的任务是清理法人的债权债务,而解散前的法人机关(即董事)的任务则是管理法人事务从事经营活动,二者在行为内容上不同,但其身份是相同的。③故有关清算人的报酬、清算人的自己交易、对公司或者第三人的责任,股东代表诉讼等均准用有关董事的规定。清算人既要对公司负责,也要对债权人负责。董事、经理的职权随清算人的确立而解除。(2)对外而言,清算人代表公司。公司解散确定清算人后,原公司代表人(代表董事)的代表权终止,由清算人对外代表公司。当清算人为一人时,该清算人当然成为公司的代表人;当清算人为两人以上时,究竟由谁代表公司,各国有不同的立法例。一是单独代表制。日本和韩国立法均采取该制度。除有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法院规定的外,原则上所有清算人都享有对外各自代表公司的权利;除法院选任清算人的情况外,章程中可以规定或者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清算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分别享有代表公司的权利,而其他清算人不享有代表公司的权利;除法院选任清算人的情况外,章程可以规定或者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数名清算人共同代表公司,而单个清算人不享有代表权;法院选任清算人的,法院有权确定其中可以单独代表公司的清算人,或规定数名清算人共同代表公司;在全体清算人都由业务执行股东充任的情况下,除非另有章程规定、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或者法院决定,原来对于业务执行股东代表公司权利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清算人。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释法:公司解散清算制度(修订版)》编辑推荐:第一章引论、第二章公司解散清算制度概述、第三章公司解散清算中的清算人制度、第四章公司解散普通清算程序、第五章公司解散特别清算程序、第六章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第七章我国公司解散清算现状及制度构建——兼谈《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内容、附录一与公司解散清算相关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及部分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附录二法院、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2011年)。
无
没这么看,太专业,不是我看的书啊
不错的书,正用着呢!
我国就解散、清算、破产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不十分全面,可操作性不强。这本书起了一定的指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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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质量不错,内容还没有看。
这本书是一个纯法官写得书,内容理论性太强,实用性不足。基本上是介绍了关于公司破产、清算、强制清算的一些内容,但是没有涉及到关于清算、强制清算的一些实践操作性的内容,所以买这本书也只能是学习理论和司法解释,对于清算和破产中的实际操作层面的东西基本上没有什么用处。
内容详尽,早就想买了只是嫌贵,这次特价活动成全了心意,真是感谢。
多描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缺国有企业的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