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评传
2008-11
浙江大学出版社
周光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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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00
无
奥巴马具有惊人的远大志向和生涯规划能力,他是黑白混血儿,小时候面临过严重的肤色自卑和身份认同危机,这样一个“黑人”和边缘人别说竞选总统,就连在美国社会想跻身中产阶级都可能需要不懈努力,但是奥巴马不仅在向总统的宝座冲刺,甚至占据这个位置,而且以如此年轻的面孔和如此“贫乏”的资历,他就能冲击一直以来都由白人、且绝大多数是盎格鲁一撒克逊白人新教徒垄断的美国总统宝座,这其中的秘密是什么呢?奥巴马对自己的人生规划最具战略眼光和最重要的一步是迁居芝加哥,通过做社区义工与那里的黑人社区居民打成一片。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成功,必须首先搞清楚自己是谁,自己只能属于哪里,谁是自己的基本依靠力量,哪里是自己的大本营和“根据地”。奥巴马本是夏威夷出生的,随祖父母在夏威夷读到高中毕业,后来在洛杉矶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读书,一度在纽约华尔街工作过,他和伊利诺伊州、芝加哥本来八杆子打不着,他干嘛要去芝加哥?答案是,他要通过融入一个足够大的黑人势力范围,通过为黑人服务来为自己挣得政治生涯的第一桶金,他要把黑人聚居的芝加哥当作自己“闹革命”的“根据地”,这和当年毛泽东选择上井冈山可谓异曲同工。
曾经吸毒并游荡在街头,后矢志成为美国第一位混血儿总统,拥有肯尼迪式魅力以及让政客们嫉妒的演讲才华和迷人嗓音,出身草根的美国梦代言人,被无数网民和年轻人视为新时代的偶像,从2007年的默默无闻,到如今的“奥巴马热”席卷海内外,创下了世界政坛最快速蹿红的纪录。
周光凡,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博士,现居上海浦东,现任教于中国浦东干部学院领导研究院。著有《传统与现代化的戏剧性冲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年版)、《领导者的媒体驾驭能力》(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奥巴马:我的梦》(江苏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译有《团队合作》(英国Alison Hardingham原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另有合著和合译著作若干。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1 奥巴马的混血基因 一、“我爸爸是非洲王子” 二、“外祖父的话在我心中激起最原始的恐惧” 三、“愿你的这盏灯永远为我长明” 四、“穷人的代理人”2 奥巴马的灵魂深处 一、“黑人也是上帝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的” 二、“大无畏的希望——重申美国梦” 三、“爱国不必整天挂在嘴上” 四、“他比白人还白”3 领袖乎?政客乎? 一、“只有退潮后你才能发现谁是华尔街的裸泳者” 二、“唯利是图的公司说客和利益集团腐蚀了民主” 三、“永远不要对战争胡说八道” 四、“参议院中最善于拉关系的议员”4 与中国:竞争加合作 一、“奥巴马和孙中山是校友” 二、“中国人已迈向太空,美国孩子的教育得抓紧” 三、“碳排放货币化:美国人在忽悠世界忽悠中国” 四、“确保和中国有足够的军事联络”附录 奥巴马的简历 奥巴马的经历 参考文献
第一章 奥巴马的混血基因第一节 “我爸爸是非洲王子”“我经常想告诉你我有多爱你” 奥巴马是个黑白混血儿。他的父亲是非洲黑人,母亲是美国白人。奥巴马在其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写道:“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人们习惯于把奥巴马称为黑人,这不太准确。奥巴马不是纯种白人,也不是纯种黑人,称奥巴马是黑人似乎带有种族歧视的倾向,你为什么不注意他血脉中白的一面呢?专家说,到2050年,美国的白种人在人数上将少于一半,美国将真正成为一个种族的熔炉,美国的混血儿也将越来越多,混血人在社会上被认同的程度也会越来越高。奥巴马在21世纪之初就当选总统,应该说是得风气之先。可以相信,未来的美国乃至未来的世界各国,将有越来越多的混血儿在各个领域崭露头角,直至成为国家元首。在自然界,“混血”的优势十分明显。杂交水稻不但产量高而且品质好。在人类社会也是这样,如果通婚圈子小,婴儿残障或早夭的可能性就高。在文化领域,“杂交”的优势也毋庸置疑,一个民族在竞争中太过坚持自己的文化,就会被善于吸纳外来文化的民族击败。越是民族情绪高涨的国度,最后越不能保全自己。在奥巴马和麦凯恩的总统竞选对峙中,包括在电视辩论中,奥巴马优势明显,部分原因就在于奥巴马拥有混血儿的优势。当混血儿的优势得到更多人认同的时候,有意识地混血或许会成为人类的时尚。2004年7月27日,在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发表“基调演讲”,这样介绍自己的身世:“我的父亲是个外国留学生,在肯尼亚的一个小村庄出生并长大,他幼时牧羊,在简陋的铁皮校舍里上学。他的父亲――我的祖父――是个厨师,一个佣人。但我祖父对他的儿子的未来抱有更大的梦想。通过顽强拼搏,我父亲拿到了去美国留学的奖学金。美国是一片神奇的国土,对未曾来过的人而言,美国是自由和机会的象征。在留学期间,父亲遇到了母亲。我母亲出生在堪萨斯的一个小镇上。她父亲在大萧条时期为了养家糊口,不是在石油钻塔下打工,就是在农场务农。珍珠港事件后,他自愿入伍,加入巴顿的部队,曾在整个欧洲大陆辗转作战。在后方,外祖母养育着他们的孩子,并在一条生产轰炸机的工厂流水线上干活。战后,他们研究了《士兵福利法案》,通过联邦住宅管理局买了一套房子,并移居到西部寻找机会。他们对自己的女儿也寄予了很大的梦想。一个共通的梦想,在两个不同的大陆酝酿。我的父母不仅共享美好的爱情,他们还共同坚信这个国家有巨大的潜力。他们赐予我一个非洲名字:巴拉克,意为‘老天保佑’。他们相信在宽容大度的美国,一个人姓甚名谁不会妨碍其通向成功。尽管生活并不富裕,但他们送我去这片土地上最好的学校就读。在富足的美国,即使你并不富裕,你也能发掘出你的潜力。现在他们都过世了。不过我知道,在这个夜晚,他们正在星空骄傲地俯瞰着我。”这段话非常简洁明了地介绍了奥巴马的独特身世。奥巴马的父亲来自被人们称为“人类的摇篮”的东非肯尼亚,从小是个穆斯林,不过他与奥巴马的母亲相识时已是坚定的无神论者,认为宗教不过是“迷惑人的巫术”。奥巴马的母亲本是基督徒,后放弃信教,转而研究宗教文化。奥巴马小时候曾经跟同学们吹嘘“我的爸爸是位非洲王子”,事实上,他的父亲只是位牧民的后代。老奥巴马生于肯尼亚西部尼安萨省一个牧民家庭,属于肯尼亚第三大民族卢奥族。他在肯尼亚时就娶了第一个妻子,并育有两个孩子,儿子罗伊和女儿奥玛。老奥巴马还与另一名肯尼亚妇女生过一个儿子。后来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老奥巴马于1960年去美国夏威夷读书,在那里与奥巴马的母亲雪莉·安·邓汉姆相遇并结合,生下奥巴马。奥巴马的母亲说,老奥巴马在和她结婚的时候确实已经与肯尼亚的老婆分开,但“由于乡村婚礼无需办理正式文件,所以他们的离婚也没有文件证明”。1963年,老巴拉克前往哈佛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因为是穷学生,所以没有带妻儿前往。两人长期不在一起,导致关系破裂。博士毕业后,老巴拉克和一个名叫露丝的美国女子结婚,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老奥巴马带着露丝回到肯尼亚。在肯尼亚,露丝生了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死于车祸。老奥巴马是怀有报国的理想和政治雄心的,他返回肯尼亚后在政府部门工作,由于性格耿直经常提意见,得罪了政府高官和上级,他被逐出政府部门,他想去石油部门工作,他原来的政敌让他去不成,无奈之下,他只能去一个很小的水利部门谋职,收入也不好,住得也很差。这时从美国跟来的妻子露丝对现状极为不满,两人于是分手。老奥巴马的脾气变得十分暴躁,经常借酒浇愁。终其一生,奥巴马只与父亲一起相处过一个月。那次是老奥巴马在肯尼亚过得很失意后再次回到美国,在这之前,老奥巴马的第二个白人妻子露丝已离开了他,老奥巴马想和奥巴马的母亲雪莉破镜重圆,但是奥巴马的母亲已经和印尼的丈夫结合。老奥巴马以探望奥巴马的名义住在奥巴马的外公外婆家。有一次奥巴马放学回家一直在看电视,老奥巴马就批评他,让他进屋学习。外祖母其实对老奥巴马很不满,因此借机向奥巴马发脾气。老奥巴马解释道:“我并不是不让孩子看电视,我只是说奥巴马电视看得太多了,该复习功课了。”雪莉也尽力解释说现在正好是圣诞假期,动画片都很精彩,不会让奥巴马看太久的。奥巴马进了房间关上了门后,外面仍在争吵,外祖父说这是他的家,外祖母也对老奥巴马说,“你没有权利到这来指责任何人,包括奥巴马。”老奥巴马则怪罪奥巴马的外祖父和外祖母太溺爱奥巴马。奥巴马本人呢?他在数着父亲签证到期离开美国的日子,希望一切能恢复正常。1982年,老奥巴马在肯尼亚死于车祸,死后就埋在村内。奥巴马没有去肯尼亚参加葬礼。得知父亲死讯的那个晚上,奥巴马做了一个有关父亲的梦,梦中他们相见时,俩人热烈拥抱,奥巴马开始抽泣,父亲对他说:“我经常想告诉你我有多爱你。”醒来后,奥巴马发现自己还在流泪,那是他第一次为父亲流泪。“没有人能完整体会孤单的独行者内心的况味”1942年11月27日,奥巴马的母亲雪莉·安·邓汉姆出生在美国堪萨斯州维奇托市,后来与父母迁居夏威夷。奥巴马的母亲身上有切罗基人(北美印第安人的一支)的血统,她们家族的一个远祖是纯种切罗基人。奥巴马曾在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写道:“在我的生命中,她(母亲)是独一无二的永恒。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最仁慈,最高尚的精神。我身上的所有优点都源于我的母亲。”1960年,就读于夏威夷大学的18岁的雪莉结识了老奥巴马。两人顶住压力结为连理,并于1961年8月4日生下小奥巴马。在1960年代,美国白种人与非白种人之间的跨种族通婚仍然是一项重罪,但是奥巴马的父母不惜以身试法。奥巴马称呼自己的母亲是“一名不可知论者”,“我觉得我母亲信仰一种更高的力量”,“她相信宇宙的基本秩序和良善。如果她了解爱因斯坦上帝并非主宰的观点,她会觉得没什么不妥。不过,我认为她相当怀疑那种认为只有一种特别的宗教才能给予唯一的真理的观点。”从下面这件小事我们可以感觉到雪莉·安·邓汉姆是个非常好脾气的女孩,奥巴马在其中自传中回忆了这件事,这是奥巴马的母亲对他讲的,有一回,“父亲叫母亲在学校的图书馆等他。当母亲到那的时候,父亲还没到,天气很好,母亲躺在图书馆前的椅子上睡着了。一个小时后,父亲和他的几个朋友出现了。母亲也醒了,父亲说:‘你看,我说了她是个好女孩,她一定会等我的。’”雪莉的父母坚决反对女儿嫁给老巴拉克,理由不仅因为他是黑人,而且他在赴美前已在肯尼亚结婚生子。而且老奥巴马的父亲――也就是奥巴马的爷爷在得知儿子和一个美国白人女孩的结婚意愿时,竟然给奥巴马的外祖父写来一封信,明确表示反对自己的儿子和白人女孩结婚,声称“我不想让奥巴马家族的血统被一名白人妇女玷污”。也许这位爷爷颇有些家国情怀,仍然对美国当初贩卖黑人奴隶的历史并至今未赔偿抱有根深蒂固的反感。奥巴马的母亲不想让奥巴马因为父亲放弃和她的婚姻而记恨他的父亲,她总是说这不是他父亲的过错,她把责任推给奥巴马在肯尼亚老家的爷爷。和老巴拉克离婚后,奥巴马的母亲嫁给了印尼留学生罗罗·苏托洛,后来生下一个女儿玛雅。1967年,苏托洛学成归国,出任印尼石油公司某部门经理,小奥巴马随母亲前往雅加达上学。由于幼时在雅加达接受本土教育,奥巴马至今还能说印尼话。1971 年,奥巴马的母亲又和继父离异,10 岁的奥巴马独自返回美国,与外祖父母住在一起。而母亲则带着奥巴马同母异父的妹妹留在印尼,同时在夏威夷大学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她的论文指导教授也是她最好的朋友,叫艾丽丝·杜威。艾丽丝的祖父即大名鼎鼎的哲学家、胡适的老师约翰·杜威。奥巴马的外公参加过二战,退伍后成为家具推销员一直到退休。外婆玛德琳已经有80多岁,仍住在檀香山。她只有高中毕业,但极为能干,从秘书一直做到夏威夷银行副总裁。玛德琳认真抚养外孙奥巴马,把他送进最好的学校普纳荷中学,全校1200名学生,只有三个黑人,其中一个就是奥巴马。奥巴马显然继承了母亲和外婆的特质。他说,外祖母深具中西部美国人谨慎与苦干的本性,他越长大越觉得外婆对他潜移默化的影响非常之深。尽管奥巴马的姥姥姥爷反对女儿与老奥巴马的婚姻,同时还受到奥巴马在肯尼亚的爷爷来信的侮辱,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在奥巴马的面前诋毁他的父亲,反而,他们会向对父亲没太深记忆的奥巴马谈到他父亲的轶事,例如谈起老奥巴马曾在国际音乐节上唱非洲歌曲,“你老爸唱得非常好,每个人都被他迷倒了。”1973 年,奥巴马的母亲回到美国。奥巴马的外婆是个脚踏实地的务实派,而奥巴马的母亲却是个崇尚自由、充满理想和幻想的学者兼白日梦者,她会和儿子一起观赏日落月出的美景,也经常在半夜把奥巴马从床上叫起来看美丽的月色,或是听收音机里的函授课程。1995 年,奥巴马的母亲雪莉·安·邓汉姆死于卵巢癌,终年53岁。奥巴马曾经在书里写到他妈妈跟癌症搏斗的过程,并体验到母亲的眼神中透露出来的孤独感,他写道:“虽然她勇敢地同癌症搏斗着,自始至终都坚持用优雅的姿态和不时的幽默来迎接死神。但是我还是不止一次从母亲的眼神里发现一闪而过的恐惧,这种恐惧肯定不仅仅是因为对肉体的病痛和渺茫未知的世界的恐惧,而是走向生命终点时的彻底的孤独――在一个人生命的最后旅程中,没有第二个人能完整体会孤单的独行者内心的况味。”在经历了亲人的亡故后,奥巴马觉得人应该活得有信仰,后来他接受了加入基督教的洗礼。他说:“一个人需要虔诚地皈依基督,因为人们无不有需要洗涤的罪恶,也因为既然你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你就需要在崎岖的人生道路上为自己找到一个根本的精神支柱,以便将这崎岖的道路变得顺畅平坦一些。”“如果你不能成为强者,那么就成为智者”在奥巴马母亲去世之前8年,奥巴马的继父,印尼人罗罗·苏托洛已经在 1987 年去世。苏托洛生前曾担任印尼石油公司的一个部门经理,在夏威夷大学深造的时候结识了单亲妈妈邓汉姆并与之结合。苏托洛毕业后回到印尼,1967年,奥巴马被母亲和印尼继父带回印尼,在雅加达上了小学,奥巴马只用了半年时间就掌握了印尼语,至今奥巴马仍能熟练使用印尼语。苏托洛的父母曾经参加反抗荷兰殖民者的革命,并双双被杀害。苏托洛曾目睹印尼人的村庄被荷兰人烧毁。他曾告诉奥巴马的母亲,自己的理想是在美国完成学业后回印尼去大学里教书,以此来为国家的进步贡献力量。在奥巴马的传记《我父亲的梦想》中,奥巴马记载了他和继父之间的一次对话。有一次奥巴马和他的这位继父谈到杀戮,奥巴马问:“你见过杀人吗?”“见过。”继父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说。“这个人为什么被杀?”“因为他是个弱者。”“就这些了吗?”“一个人总是会攻击另一个人的弱点并占取便宜。就像世界各国之间的争斗。强者夺取弱者的土地,强迫弱者在原来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上为强者卖命。如果那些弱者的妻子有点姿色的话,强者就会占有她。”过了一会儿,继父问奥巴马:“你打算成为哪一类?”没等奥巴马回答,他就告诫奥巴马道:“最好成为强者”,过了一会儿他又说,“如果你不能成为强者,那么就成为智者,然后再去为强者出谋划策,使他们爱好和平。但是最好还是自己能成为强者。”奥巴马的父亲和继父的一个共同的文化背景是他们都具有伊斯兰文化背景,奥巴马回肯尼亚故乡寻根问祖的时候,出于尊重当地礼仪,曾披上一件伊斯兰服装拍下照片,但这并不意味着奥巴马曾经是一名穆斯林。奥巴马的父亲生长的地方有伊斯兰文化背景,奥巴马童年时期生活过的印度尼西亚又是个伊斯兰国家,这一点让共和党人兴奋莫名,他们千方百计地想把奥巴马和穆斯林扯上关系。那张奥巴马身着穆斯林服装的照片被美国媒体挖掘出来后迅即登上媒体,这是在暗示奥巴马和穆斯林甚至和伊斯兰激进组织都可能有瓜葛。2008年4月,麦凯恩公开宣称,大家都可以了解“伊斯兰教激进组织会喜欢谁当美国下一任总统”。奥巴马表示对这个说法深感愤怒,他批评麦凯恩“嘴巴说不会搞泥巴战,结果实际上是在这样做,这令人失望”,尤其是“我对于哈马斯等激进组织的政策跟麦凯恩没有不同”。奥巴马在印尼生活期间会不会曾经加入过伊斯兰教呢?这根本没有可能性。奥巴马是在1967年被母亲和印尼继父带到印尼的,他在雅加达上了小学,直到1971年返回美国。奥巴马在印尼期间正好是印尼史上一个改天换日的时期。1949年后,印尼联邦共和国总统一直为苏加诺,苏加诺一直倡导不结盟运动,与美国关系冷淡。1965年,印尼军方发动政变推翻了苏加诺,军人苏哈托上台,此后,印尼的国际外交路线来了个大转弯,从此投向美国一边。奥巴马的继父苏托洛能够到美国深造,并娶一个美国女子回国、带回一个美国继子,也要归因于苏哈托上台。所以,害怕奥巴马有“二心”的美国人可以放心:苏哈托为了争取到美国人支持他的军事独裁统治,在世俗学校里推行的都是亲美教育。
《奥巴马评传》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
无
孩子看过奥巴马的无畏的希望后,还想深入阅读的一本书
由于时间原因随便翻了翻。挺好的!
语言优美,故事生动
关于奥巴马的评论书很多,但是这本书很详细,写了他从小孩到总统的经历,能够给人以借鉴,启迪。值得购买
奥巴马评选这本书道是不错,可是邮寄过来让我很是失望,书本有破损,希望能够加强邮递管理
该书语言质朴,便于理解。图文并茂使得阅读时乐趣加大,更能深刻体会作者文笔。写实的风格让人更能相信文章的真实性,让人能够真实的奥巴马。
帮朋友买的,朋友说比想象的要好
书还不错,就是在送的过程中有很大的磨损,给人的感觉好像是本二手书!!!
还可以,只不过内容不够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