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性别与法律研究概论

陈明侠,黄列 主编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0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

陈明侠,黄列 主编  

页数:

335  

Tag标签:

无  

前言

  《性别与法律研究概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性别与法律比较研究”课题的成果之一,也是中心第一部性别与法律研究教材;恐怕也是迄今为止第一部关于专门论述性别与法律关系,运用社会性别视角和分析方法审视我国相关法律的教材。在尚无性别与法律研究学科的情况下,撰写此教材是十分艰难而又深具挑战性的工作。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   这就不得不回顾法学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的创立过程了。   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以下简称“世妇会”)前①,社会性别概念传人中国。中国政府在“世妇会”上承诺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中。当时在中国,妇女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已开始将社会性别纳入本领域,并推动其向主流化发展。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的创办者们在进行本专业研究的同时,一直进行妇女人权研究并参加了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从事反对家庭暴力的实证研究和社会运动。在工作中大家发现,家庭暴力之所以发生并难以制止,家庭暴力受害人得不到应有的救济,施暴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和矫治……所有问题最后都归结到两点:一是观念,二是法律。中国没有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政策;人们将家庭暴力特别是基于性别的暴力视为私事,俗语说:“老婆不打,三天上房揭瓦。”法律管不着,公权力不宜介入。即使有了法律规定(虽然过于抽象),在实践中,家庭暴力不达到“缺胳膊、少腿”的程度,现有法律也难以干预……这一切使我们清楚地感受到法律中包括立法、实体法、程序法、执法及法律文化等的不平等问题。这促使我们下决心把推动将社会性别纳入法律领域并主流化作为自己的工作。于是,我们于2002年9月创立了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社会性别与法律间关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机构。中心宗旨是:开展研究项目,搭建起多学科共同研究性别与法律的国内外交流平台,创建中国的性别与法律研究基地,促进我国法学研究的多元化,推动法律领域中的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

内容概要

本书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性别与法律比较研究”课题的成果之一,也是中心第一部性别与法律研究教材;恐怕也是迄今为止第一部关于专门论述性别与法律关系,运用社会性别视角和分析方法审视我国相关法律的教材。在尚无性别与法律研究学科的情况下,撰写此教材是十分艰难而又深具挑战性的工作。

书籍目录

前言第一章 社会性别的源起与发展 第一节 社会性别概念及其不同解读 第二节 社会性别分析范畴 第三节 社会性别主流化第二章 社会性别视角下的法律 第一节 法律概念的重述 第二节 法律的性别及其意义 第三节 平等/非歧视原则的法律实践第三章 平等与非歧视原则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法律渊源和定义 第三节 平等与非歧视原则的实施第四章 性别与法律研究的学科化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学科与学科化 第三节 性别与法律研究的学科化第五章 法律的社会性别分析方法 第一节 社会性别分析和社会性别分析方法/框架 第二节 将女权主义的社会性别分析方法纳入法律领域 第三节 对法律的社会性别分析方法:六步骤第六章 性别平等与宪法保护 第一节 性别平等宪法保护的历史演变及特点 第二节 性别平等宪法保护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性别平等宪法保护的方式 第四节 存在的问题和应当采取的相关对策 第五节 小结第七章 刑法的社会性别分析 第一节 刑事法律中的社会性别分析概述 第二节 刑法保护性别平等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关于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刑事立法构想第八章 婚姻家庭法的社会性别分析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婚姻法修改与社会性别观念的渗透 第三节 家庭暴力规定的社会性别分析 第四节 离婚救济制度的社会性别分析 第五节 法律适用与社会性别第九章 劳动法的社会性别分析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现行劳动法的社会性别分析 第三节 劳动法的性别缺失 第四节 劳动法亟需完善的方面第十章 诉讼法的社会性别分析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关于妇女权益的可诉性问题 第三节 关于设立家庭暴力案件的专门程序机制问题 第四节 涉及性别的案件中相关证据规则的缺失问题 第五节 关于性暴力精神损害赔偿的程序问题 第六节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的行政前置程序问题 第七节 关于保护妇女政治权利的诉讼机制缺失问题第十一章 国际人权法的社会性别分析 第一节 国际人权法的概念 第二节 国际人权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国际人权法的社会性别缺失 第四节 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中的国际人权法第十二章 法律教育中的社会性别问题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法律教育中的性别平等问题 第三节 法律教育价值观中的社会性别问题 第四节 法律教育内容中的社会性别问题 第五节 法律教学方式中的社会性别问题编后记

章节摘录

  另外,其他学者对社会性别概念的构成也有所论述,如美国女权主义学者桑德拉一哈丁将社会性别概括为以下三层含义:一是个人性别,即个人对自己是男性或女性的性别身份的认同,也是个人将某些现象与男性特征或女性特征联系在一起的性别认知。这种性别认知始于幼年时期,并伴随一个人的终生。二是结构性别,即作为社会组织和结构的总体特征的性别。如劳动的性别分工和职业的性别隔离都体现了这种制度性的性别。三是符号或文化性别,即在具体的社会文化语境中作为男性女性的规范性含义。如公领域与私领域的二元划分为两性之间不平等的权力关系的合法化提供了基础。④美国历史学家斯科特认为,社会性别定义应具有两个前提:首先,社会性别是基于性别不平等的社会关系的组成内容;其次,社会性别是权力关系的主要形式。社会性别应由以下四个相互联系的要素构成:一是符号,如夏娃和玛丽是西方基督教传统中女性的象征;二是规范化的概念,即对符号/象征的含义的解释,如对夏娃这一象征的解释是通过宗教概念进行的;三是对社会体制和政治理念的参照,如教育制度、家庭、劳动力市场等;四是主体身份/认同。  通过以上个人层面和社会体制层面包含的诸要素,以及相关研究,我们看到,社会性别角色分别由女性和男性扮演,但它们并非绝对取决于生理因素,而是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的深刻影响和支配。一个人自其出生之时即受到社会性别的渗透,并且在伴随个人成长的各个阶段,在个人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社会性别的影响日益形成和确立符合传统社会规范的男性特征和女性特征,完成着被社会性别化的意识、观念、角色和行为的发展过程。另一方面,社会体制的作用尤为重要,它在日常生活中以及从政治层面不断维护和强化不平等的权力关系——男人处于主宰和支配地位,女人处于从属和服从地位。


编辑推荐

  社会性剐的源起与发展,社会性别概念及其不同解读,平等\非歧视原则的法律实践,平等与非歧视原则,法律渊源和定义,平等与非歧视原则的实施,一性剐与法律研究的学科化,法律的社会性别分析方法,将女权主义的社会性剐分析方法纳入法律领域,社会性别平等与宪法保护,性别平等宪法保护的历史演变及特点,性别平等受到宪法保护的主要内容,性别平等受到宪法保护的方式,刑法的社会性别分析,关于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刑事立法构想,章婚姻家庭法的社会性别分析,离婚救济制度的社会性别分析,劳动法的社会性别分析,诉讼法的社会性别分析,关于性暴力精神损害赔偿的程序问题,国际人权法的社会性别分析,社会性剐主流化进程中的国际人权法,法律教育中的社会性剐问题,法律教育内容中的社会性别问题。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广告

下载页面


性别与法律研究概论 PDF格式下载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