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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鹅旅行记

塞尔玛·拉格洛芙 人民文学出版社/天天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6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天天出版社  

作者:

塞尔玛·拉格洛芙  

页数:

214  

译者:

高子英,李之义,杨永范  

内容概要

  在瑞典的威明梅格小村庄里,有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的放鹅孩子尼尔斯,他喜欢捉弄动物,家里的鹅见到他就又啄又咬。有一个星期日,父母不在家,尼尔斯因为捉弄一个小狐仙,而被小狐仙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并阴差阳错地骑在自家的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开始时领队的大雁阿卡不信任尼尔斯,只允许尼尔斯留下过一夜,第二天必须离开野雁群。就在这天晚上,危险发生了。狐狸斯密尔凶狠地扑向熟睡中的野雁们。为了救斯密尔口中的野雁,尼尔斯忘记自己已经变小了,勇敢地拉住了狐狸的尾巴,野雁获救了,尼尔斯则爬上了松树。斯密尔为了报仇,守在树下,发誓要把尼尔斯吞进肚里。雁群设巧计戏弄斯密尔,尼尔斯终于重新回到了雁群。因为尼尔斯勇敢的行为,阿卡开始信任尼尔斯,决定让尼尔斯留下,一起开始了飞向北方的长途旅行。  一路上尼尔斯领略了瑞典各个城市和村庄壮美秀丽的山水景色,也见识了许多历史文化古迹,听到甚至亲历了许多古老而神奇的传说,更历经艰险,几次帮助雁群从凶恶阴险的狐狸、乌鸦等敌人的攻击中逃脱,并予以智慧的反击。在瑞典上空飞行的日子里,尼尔斯目睹了动物之间的恶战;观看了一年一度的鹤舞表演;遇上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比如看到消失了的海底城市等。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与大白鹅成为生死之交,结识了许多自然界的朋友,最终和雁群及其他朋友如大雁阿卡、木头人罗森博姆、乌鸦迟钝儿、渡鸦巴塔基、麋鹿灰皮子、老鹰高尔果、牧鹅姑娘奥萨和她的弟弟马茨等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在动物界赢得了很好的名声。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后,尼尔斯逐渐成长,由一个任性、顽皮、喜欢捉弄小动物的“坏男孩”变成了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认真负责的好孩子。最后,尼尔斯跟随大雁回到家中,并变回了以前的样子,成为漂亮、成熟、父母放心的好孩子。当然,恢复正常的尼尔斯从此再也无法和动物交流,在无尽的感伤中,尼尔斯与雁群深情地告别。

作者简介

  塞尔玛·拉格洛芙(1858-1940),瑞典女作家,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拉格洛芙出生于瑞典中部韦姆兰省的一个军官的小庄园——莫尔巴卡庄园,3岁半时不幸两脚完全麻痹不能行动,从此以后她只能坐在椅子上听祖母、姑妈和其他人讲述各种传说和故事。在酷爱文学的父亲的影响下,拉格洛芙7岁以后开始大量阅读,书籍给她带来了莫大的精神安慰并激起她的创作欲望。一天,她读到一本关于美国印第安人的冒险传说,激发起将来要从事写作的念头。她麻痹的双腿经过多次治疗后能像健康人一样行走,但是走起路来仍然有一点跛。1881年夏,拉格洛芙在妇女运动积极分子、女作家爱娃·弗里克赛尔的鼓励下,决心一面写作,一面把自己培养成一名女教师。她不顾父母反对,设法筹借到一笔款子,于同年只身前往斯德哥尔摩求学。当时23岁的拉格洛芙于次年考入瑞典皇家女子师范学院,毕业后在兰德克罗的兰兹克罗纳女子学校任教十年。教学之余拉格洛芙积极从事创作,第一部作品《贝林的故事》(1891)问世后又陆续出版了两本短篇小说集,以及长篇游记《假基督的奇迹》(1897)、《一座贵族庄园的传说》、《孔阿海拉皇后》(1899)、《耶路撒冷》(1901-1902)等作品。其中《一座贵族园的传说》艺术性最高,《耶路撒冷》人物刻画很成功。拉格勒芙根据《基督传说》改编创作的《在拿撒勒》《红胸脯的鸟》,和用民间口头传说形式创作的《阿尔纳先生的钱》,都成为优秀的儿童文学读物。  1904年夏,拉格洛芙开始跋山涉水到瑞典全国各地考察,为写“一本关于瑞典的、适合孩子们在学校阅读的书”做准备。1906至1907年,《骑鹅旅行记》作为瑞典历史地理教科书出版。拉格洛夫凭借这部童话巨著蜚声世界文坛,赢得了与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齐名的声誉。1907年5月,拉格洛芙当选为瑞典乌普萨拉大学荣誉博士,190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1914年当选为瑞典学院院士,挪威、芬兰、比利时和法国等国家也把本国最高勋章授予她。

书籍目录

第1章 一个男孩第2章 大雁阿卡第3章 野鸟的生活第4章 格里敏大楼第5章 克拉山鹤舞大表演第6章 雨天第7章 三级台阶第8章 罗耐毕河畔第9章 卡尔斯克鲁纳第10章 去厄兰岛的途中第11章 厄兰岛之角第12章 大蝴蝶第13章 小卡尔斯岛第14章 两座城市第15章 斯莫兰的传说第16章 乌鸦第17章 老农妇第18章 从塔山到胡斯克瓦那第19章 大鸟湖第20章 预言第21章 粗麻布

章节摘录

  男孩的木鞋踏在冰上发出的呱嗒呱嗒的响声被斯密尔拖走的那只大雁听见了,而她却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个小家伙想把我从狐狸嘴里抢走吗?”她怀疑着。尽管她处境困难,她的嗓子眼里还是忍不住咯咯起来,很像是笑出了声。  “他首先就会掉进冰窟窿里去。”她想。  可是不论夜里多么黑,男孩仍然能看清冰上所有的裂缝和窟窿,并大胆地一一跳了过去。原因是他现在有了一对小狐仙的夜明眼,能在黑暗中看得见东西。不论是湖还是岸,在他看来都和白天一样清楚。  斯密尔在冰和陆地接触的地方跳上了岸。正当他奋力顺着堤岸斜坡向上跑的时候,男孩向他喊起来:“把雁放下,你这个流氓!”斯密尔不知道是谁在喊,也顾不上向周围看,只是加劲向前跑。  这时狐狸跑进了一个长满又大又挺拔的山毛榉树林里,男孩在后面紧追着,根本没有想到害怕。相反,他一路想的却是大雁昨晚怎样冷遇了他,他要向他们显示一下,一个人毕竟比别的动物更胜一筹。  他朝那条狗一遍又一遍地喊着,让他把偷走的大雁放下。“你算什么狗?偷了一整只雁都不害臊!”他说,“快把她放下!要不,你等着瞧,你会受到什么样的痛打!把她放下!不然我就把你的行为告诉你的主人!”  当斯密尔发现他被误认为是一条怕挨打的狗时,他觉得如此好笑,嘴里叼着的雁差点儿掉出来。斯密尔是一个不满足于捕捉耗子和田鼠的江洋大盗,而且还敢于蹿进院子里去偷鸡摸鹅。他知道,当地到处都怕他。这样荒唐的话他从小还没有听见过。  男孩跑得飞快。他似乎觉得那些粗大的山毛榉树在他经过时向后躲闪。他赶上了斯密尔,就在离他很近的时候,男孩用手抓住了他的尾巴。“现在我可要把雁夺走了!”他喊着并竭尽全力拽住狐狸的尾巴。但是他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拽不住斯密尔。狐狸拖着他向前跑着,落在地上的干枯的山毛榉树叶在他身边飞舞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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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尔斯是个懒散、不爱学习的男孩子,由于没有对小狐仙兑现诺言而被变成了拇指般大的小人儿。变成“拇指”后的尼尔斯从此能听懂禽兽的语言。一群北飞的大雁从天上经过,尼尔斯家的一只鹅受到诱惑也想跟着飞走,尼尔斯抱住了鹅脖子,但他不仅没有拖住鹅,反而被鹅带上了空中。群雁的头领对尼尔斯的傲慢很反感,不愿意带着他飞行。但尼尔斯从狐狸的口中救出了一只大雁,领头雁大受感动,决定带着他横穿瑞典,飞往它们要去的地方。  在瑞典上空飞行的日子里,尼尔斯目睹了动物之间的恶战,观看了一年一度的鹤舞表演,看到了一座海底城堡,遇上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亲身经历了许多危险,更了解了祖国的山山水水。在与雁群生活了多日以后,尼尔斯与大雁建立了深厚的情感,也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他决定回到家中。此时的尼尔斯已经变成一个勤劳善良,使父母感到自豪的好孩子。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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