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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税法学

刘隆亨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3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刘隆亨  

页数:

286  

前言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之际,我们完成了《中国财税法学(第二版)》的修订。这部教材记录和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中国财税事业和财税法工作的艰难历程和历史轨迹,反映和记载了中国财税法制、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也记录和反映了中国财税法学界的教学、科研成果,中国财税法学从无到有,不断丰富和发展。在这种背景下,《中国财税法学》的再版具有重要的时代特征。一部好的教科书必须注重创新,必须结构科学严谨,必须具有良好的学风和写作方法,必须选择一个恰当的机遇出版。该教材的修订出版体现了这些重要的特点和条件:1.从经验和内容来说,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状况告诉我们,财税工作不是简单的收支、会计出纳工作,而是紧紧围绕国家政权运转,它是国家职能实现的一部发动机,是国家财政资金的运行体系;财税法律不是简单的几部法律、法规,而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财政监督的体系,是一个独立性、专业性很强的法律部门;财税法的教学与研究不仅仅是一门课,而是一个教学研究体系、课程体系。财税工作、财税法制、财税教学与研究实质上体现一个国家、政府、社会的分配原则、分配标准和分配秩序的分配体系,是社会公平正义、民主法制的理念的体现。由此可见,财税工作、财税法制、财税教育与研究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该教材体现了上述特点,内容充实,具有很强的新颖性。2.从该教材编写的结构来说,我们按照财税法的基本内容构建了本教材的基本框架。面对财税工作、财税立法、财税研究存在着的比较笼统、体例和体系不健全的弱点,该教材抓住财政收入、支出和监督管理三个环节为主线,进行了梳理和安排。突出教科书的科学性、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和要求。第一编阐述财政法的基本原理,以基本原理为指导贯彻始终。第二编阐述了财政法的理论和制度,把预算法作为财政法的基本法,包括财政预算的收入、支出和监督管理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两章十节的详细叙述。并且又把财政预算支出方面的制度集中在一起。撰写了四章,包括国债法与外债管理法,这是名义上的财政预算支出(是一种虚拟支出、负支出)。

内容概要

本书作者长期从事财税法、金融法、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是这三个学科的创始人之一,多年来亲历重大财税立法过程。 全书共四编十九章,分别讲述以预算法为基本法的财政法基础理论和制度、税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国有资产管理与财税监督的法律制度。作者紧扣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监督管理这三个财税法的核心环节,并以此为主线,串联与搭构丰富复杂的财税法内容。 作者注重借鉴国外财税法理论,但未盲目推崇某种制度模式,而是归纳其共同特点,并结合我国实践加以阐述。充分运用政府部门与研究机构的权威资料,并引用大量数据进行讨论。清晰论证每种财税制度的发展变化脉络,既反映现实生活中各个阶段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重大变化与财税法律、法规以及重要规章的颁布、修订和执行,又具有一定的理论前瞻性。

作者简介

刘隆亨,男,1936年8月24日出生,汉族。195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院),长期从事财税法、金融法、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是这三个学科的创始人之一,是中国税法学的奠基人。出版和完成了个人财税法学、经济法学、银行法学三个学科方面的系列论著和教科书、工具书30余本,

书籍目录

第一编 财政法基本原理 第一章 财政法概述  第一节 财政法的基本范畴、调整对象和体系  第二节 学习和研究财政法学的任务与方法 第二章 中国财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节 财政法的特点和地位  第二节 财政法的任务和作用  第三节 财政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第二编 财政法理论和制度 第三章 新中国财政法体制演变与发展的历史进程  第一节 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变(1949—1978年)  第二节 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和财政法制建设(1980—1993年)  第三节 我国财政立法的发展(1994—2002年)  第四节 我国财税立法的完善(2003—2010年)  第五节 公共财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2011年—) 第四章 中国财政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原则  第一节 财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财政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财政法的适用原则及主要内容 第五章 中国预算法律制度(上)  第一节 预算法概述  第二节 预算管理的主要原则和预算的分类与组成  第三节 各级人大和政府预算管理的职权  第四节 预算收支范围的划分及其构成的规定  第五节 预算编制和部门预算的改革与规定 第六章 中国预算法律制度(下)  第一节 预算的审批、执行和调整  第二节 决算的概念、原则和程序  第三节 国库制度的规定与改革  第四节 预算监督和法律责任  第五节 《预算法》的修订 第七章 中国国债法和外债管理制度  第一节 国债法概述  第二节 我国国债市场的现状及法律对策  第三节 外债管理制度 第八章 中国政府采购法  第一节 政府采购法概述  第二节 我国《政府采购法》的主要法律规定 第九章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  第一节 转移支付法概述  第二节 转移支付国际比较  第三节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  第四节 转移支付立法的基本内容 第十章 中国固定资产投资法  第一节 固定资产投资法概述  第二节 固定资产投资法的原则、主体和资金来源  第三节 固定资产投资的程序、监督及改革 第十一章 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法  第一节 非税收入与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节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批  第三节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法律责任第三编 税法理论与制度 第十二章 税法基本原理  第一节 税法概述  第二节 税法的基本内容与税种的划分  第三节 税法的分类及作用 第十三章 中国流转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流转税概述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四节 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五节 关税法律制度  第六节 其他流转税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 中国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两法”合并的新《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节 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两个过渡期”的规定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节 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 中国财产税制、目的行为税制与税法的特别规定  第一节 资源税和土地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房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契税等法律制度  第三节 中国特殊领域和特殊行业税收的特别规定 第十六章 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中国税收征管概述  第二节 税款征收的形式和方法  第三节 纳税人权益保护制度第四编 国有资产管理与财税监督法律制度 第十七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一节 国有资产法概述  第二节 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基本概念、颁布及意义  第三节 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主要法律规定 第十八章 企业财务法、会计法与注册会计师法  第一节 现代企业财务通则  第二节 现代企业会计准则  第三节 会计法的基本概念和中国《会计法》的制定  第四节 《会计法》的基本内容  第五节 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的颁布与实施  第六节 中国注册税务师制度的建立发展和立法的提升 第十九章 依法理财、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  第一节 依法理财  第二节 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  第三节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图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插图:我们认为,财政法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不论是以调整对象还是以调整原则、调整方法等为标准,我们都可以将财政法视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当然,要深刻理解财政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就必须将其与其他法律部门进行比较研究。一、财政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构成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排在首位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是构成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母法,“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责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对财政法来说是财税立法的依据,是财税法制建设的保障,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我国财政、预算、税收法律制度,在1982年宪法中作了九处规定。二、财政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是调整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国家机关同公民之间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财政法与行政法有许多相同点,比如,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都有不平等的一面,都采用命令和服从的办法来调整社会关系;而且由于财政机关也是国家机关,因而行政法规范也适用于国家财政机关的活动。但并不能因此将行政法与财政法混同起来。区分财政法与行政法的主要依据是:财政法所调整的是国家财政活动中所发生的财政关系,而行政法所调整的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关系。前者发生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移,后者则不发生这种转移。因此,当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财政机关,因国家授权而进行财政管理活动,具体执行筹集财政资金和分配财政资金的职能时,它们的活动以及因其活动而发生的各种关系,都由财政法调整。而当财政机关不进行财政管理活动,也就是不直接与其执行有关职能相联系时所进行的活动以及由此而发生的各种关系,则是建立在国家管理的一般原则之上,受行政法的调整。三、财政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经济法主要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与经济管理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财政法与经济法有许多相近之处,比如,它们都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经济法关系和财政法关系中,都有国家机关参加,等等。

后记

《中国财税法学》(第二版)是在2004年8月撰写的专著性教材《中国财税法学》的基础上全面修订而成的。本书第一版作为法律出版社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出版后各校采用比较广泛,也有读者指出了一些文字、句子上的疏漏之处。2006年8月,本书被评为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从2004年至今,我国财税法律制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行了改革、建设和创新,有很大进步和变化。尤其是2008年下半年以后,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压力,经受了考验,使财税法律制度更加成熟。经过了四年的积累沉淀、实践,《中国财税法学》(第二版)体现了这些变化。与原版比较,从结构到内容,从历史到现实,从理论到实践都作了重要的修改。可以说这是当前国内比较完整、系统、全面、新颖讲述中国财税法学的作品。在修订过程中,经济法研究所和经济法研究院吴军助理研究员、李志刚博士、聂伟青博士、王乐红秘书等从不同角度参与了本书的工作,或是参与个别节、目的撰写,或是进行材料的整理与核实、校对等;主讲北京市级财税法精品课程的张瀛副研究员、李玉红博士在内容和文字上也提出了宝贵建议,浙江城市学院副院长侯作前教授在材料、文字上对本书进行了核实;谭柏平博士不但对本书的结构与内容提出了宝贵的修改建议,并且对本书进行了严格审核和编辑加工,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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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我们的老师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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