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国际私法

李旺 法律
出版时间:

2011-9  

出版社:

法律  

作者:

李旺  

页数:

370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国际私法》作者精研日本法学且熟知欧美前沿,凭借多年教学经验及潜心研习所得,完成这部国际私法的洗练杰作。
《国际私法》既晓畅易读,又颇具理论张力;既统合诸派理论,又成一家之言。作为本科用教科书,本书构架清晰,以“序论一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一总论一各论一国际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五编涵括学科内容和主要问题,比较研究之治学方法贯穿始终,本学科实务性日渐增强之特点亦得到体现。
新近颁布实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史上的里程碑,完成了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的现代化,并对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次新版正是结合这一重要新法,对全书的篇章结构和内容作出了全面调整和完善。
《国际私法》不仅适于本学科课堂教学之用,亦可为实务人士提供参考。

作者简介

李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主要讲授国际私法学、国际民事诉讼法、日本法。主要著作有:《国际私法新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国际诉讼竞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国际民事诉讼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日本国际家族法》(译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等。

书籍目录

第一编 国际私法序论
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意义
  第一节 涉外私法关系和国际私法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性质和作用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
  第一节 国际私法学的历史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立法史
第二编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三章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概述
  第一节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
  第二节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关于外国人待遇的原则
第四章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一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
  第二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三编 国际私法总论
第五章 冲突规范
  第一节 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型
  第二节 连结点和连接方法
第六章 识别
  第一节 识别的意义
  第二节 识别问题的解决
  第三节 二级识别
第七章 反致
  第一节 反致的意义
  第二节 反致制度的理论依据
第八章 外国法的适用
  第一节 外国法适用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我国关于外国法适用的法律制度
第九章 法律规避
  第一节 法律规避的意义
  第二节 我国关于法律规避的法律规定
第十章 公共秩序保留
  第一节 公共秩序保留_自勺基本理论
  第二节 我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法律不统一国家法的适用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区际冲突
  第三节 人际冲突
  第四节 时际冲突
第十二章 先决问题
  第一节 先决问题的意义
  第二节 先决问题的解决
第十三章 属人法
  第一节 属人法概论
  第二节 本国法主义
  第三节 住所地法主义
  第四节 经常居所地法主义
第四编 国际私法各论
第十四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权利能力
  第二节 行为能力
第十五章 法人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法人的属人法
  第三节 外国法人的地位
第十六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法律行为
第二节 代理
第十七章 物权
  第一节 物权法律适用规范
  第二节 国有化
  第三节 国际信托
第十八章 知识产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
  第二节 关于知识产权的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
  第四节 我国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制度
第十九章 合同
  第一节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第二节 当事人没有选择时的准据法的决定方法
  第三节 强行法与特殊合同
  第四节 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十章 国际贸易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
  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
  第三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四节 国际贸易支付
  第五节 国际技术转让
第二十一章 侵权行为
  第一节 一般侵权行为
  第二节 特殊侵权行为
  第三节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第二十二章 国际破产
  第一节 涉外破产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
  第三节 国际实践以及我国的立法与实践
第二十三章 婚姻家庭
  第一节 结婚
  第二节 夫妻关系
  第三节 离婚
  第四节 扶养关系
  第五节 父母子女关系
  第六节 监护
第二十四章 继承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法定继承
  第三节 遗嘱继承
  第四节 遗产管理及无人继承
第五编 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
第二十五章 国际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国际民事诉讼法概论
  第二节 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权
  第三节 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第四节 国际司法协助与域外送达、域外取证
  第五节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第二十六章 国际商事仲裁
  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制度
  第三节 仲裁协议
  第四节 仲裁程序
  第五节 外国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第二十七章 中国的区际司法协助制度
  第一节 我国内地和香港之间的司法协助
  第二节 我国内地和澳门之间的司法协助
  第三节 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之间的司法协助
主要参考资料

章节摘录

  由于涉外民事纠纷应由哪国法院行使管辖权的问题基本上由各国国内法的国际民事诉讼法来规定,所以易产生国际裁判管辖权的冲突。这种管辖权冲突有两种,即消极的冲突和积极的冲突。所谓的消极冲突是指涉外民事案件的各有关国家,依照其本国法的规定均没有管辖权,这样当事人的权利就得不到司法救济。解决管辖权的消极冲突的方法就是前述的紧急管辖制度。所谓的积极的冲突是指就实质上是同一个纠纷,数个国家都主张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复数国家各依其本国国际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同一纠纷都有管辖权。发生管辖权的积极的冲突时,当事人在数个国家法院起诉,那么就可能产生内容相矛盾的判决。  发生国际裁判管辖权的积极冲突的法律原因是各国法律规定的不同,且出现过剩管辖的现象。所谓的过剩管辖也被称为过度管辖,是指一些国家行使管辖权的案件与该国并没有充分密切的联系。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14条规定:“不居住于法国的外国人,曾在法国与法国人订立契约者,因此契约所生债务的履行问题,得由法国法院处理;其曾在外国订约对法国人负有债务者,亦得由法国法院受理。”第15条规定:“法国人在外国订约所负的债务,即使对方为外国人的情形,得由法国法院受理。”虽然该两条规定都明文限于契约债务,但法国法院判例予以扩张解释的结果,该两条适用于一切财产的和非财产的诉讼及非讼事件,法国法院只是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没有直接国际裁判管辖权:(1)关于坐落在外国的不动产的物权诉讼;(2)关于在外国的不动产遗产的分割诉讼;(3)关于在外国实施的执行方法的诉讼D这些规定表明,只要法国人作为诉讼当事人一方,不论其为原告或被告,也不论其在法国有无住所或居所,甚至案件的基本事实与法国毫无关系,法国法院都有管辖权。  《德国民事诉讼法》(ZPO)第23条规定,对在内国没有住所的人提起的有关财产法上的请求权上的诉讼,财产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德国判例及学术界一般以二重机能说为前提,认为这一条同时规定了国内地域管辖和国际案件管辖。由于德国判例以第23条的文理字面解释为依据,在事件与内国无关联或请求额与财产价值不平衡时也广泛肯定德国法院的国际管辖权。首先,关于财产的现实性,德国判例及学术界的一般观点均认为ZPO第23条所说的财产不问物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并包括现实发生的全部财产。联邦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为债权者的土地债务,以及没有成立的被担保债权也可以成为“财产”。  ……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广告

下载页面


国际私法 PDF格式下载



比较权威的国际私法。


一直喜欢法律出版社的,这套很实用


如题,作为教材,该书的内容很广泛且翔实,印刷也不错。


书本很详细,准备司法考试的


书买回来后,大概翻了下,纸张、印刷都不错,目前还在看别的书,以后还会经常在当当网上买的书。


跟学校的配套


对考研的朋友很有用


下笔颇为洗炼,考博用教材,不用多说。


亲。。。好稀饭这书呢。。。


老师推荐的,书很好


发货速度较快,但是比以前有些慢,以前两天就到,现在是6天呢!


很好的书啊。正版


相信当当 正品


学校要求买的教材~不错,是正品!


就是买错了 竟然是本科生用的书!!


评价晚了,真是不好意思


老师要求用的课本,印刷质量很好,个人很欣赏法律出版社的书,绝对的品质保障。但是老师真正上课的内容其实是跟以前老版的另一边法律出版社的国际私法教材同步,在图书馆借了那一本来看,还是觉得那个版本更加细致详细,也许老师以为两版本相差。好在这个倒也简明扼要易懂,至少书页翻起来质感让人舒服。


作为教科书使用还是挺合适的。


国私比较难懂。。。


看着这书,不怎么像正版啊唉


还没有读呢,不过是专业用书。


这是我们的课本,是正版的,物流很快地


正版!授课老师编写的~因新出法规而再版滴~正在学习中~


书的质感一般般吧。纸质不是特别好。学校阅读作业的书目之一。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