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 编 知识产权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1  

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 编  

页数:

378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本书汇编了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概况、理论与实践,以及保存与运用等方面的论文,可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实践工作者、相关政府部门和理论研究人员阅读和参考。

书籍目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概况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的几个问题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权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问题
 台湾地区鼓励民间参与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作为
 台湾地区对于遗传资源法之奇法方向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著作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衍生“作品”的著作权
 我国传统村落及其文化遗存现状与保护思考
 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特点与保护要求
 法律视野巾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
 知识产权、“集体共有知识产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与运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化利用
 证明标章保护原住民工艺品之功能
 原始部落的文化与传承
 数位典藏之权利盘点
 燕赵民间文化传承的法律保护机制研究
附录1: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研究
 报告
附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章节摘录

版权页: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概况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的几个问题一、关于法律名称(一)关于名称之争根据讨论和反馈的意见,一部分人主张将法律名称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理由是:(1)我国已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国内法的法律名称中没有“保护”二字,显得非常突兀;(2)众所周知,我国关于文物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于同样作为文化遗产重要组成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法律名称上应一致。主张法律名称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1)“保护”一词涵义过窄;(2)“保护”一词带有价值取向色彩,应当区别保存与保护,以便对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区别对待。(二)名称之争产生的原因笔者认为,产生上述分歧的主要原因有二:其一, 公约翻译上的原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英文名称为《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Heritage》。再看公约对“保护”的解释: 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 和振兴。我们很快就能发现这里的一个“漏洞”—用“ 保护” 解释“保护” 。但是, 对照英译本就可以知道,被定义的“ 保护” 是“safeguarding”,用以解释的“保护”是“protection”。可见, 正是因为在汉语中没有对“safeguarding”和“pro-tection” 加以区别,一并译为“保护”, 才导致了对其涵义的不同理解。简单地说,主张法律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人认为,这里的“保护”相当于“safeguarding”;主张法律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人认为。


编辑推荐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研究》编辑推荐:2010年11月,湖南省炎陵县举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法律问题研讨会”。研讨会的开幕式是在中华民族的始祖之一炎帝的陵墓前面举行的。会议结束之后,我们按照以往的惯例,从会议论文中精选了16篇,在作者进一步修改的基础上,汇编了这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研究》。我们希望,本文集的出版,能够进一步推动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保存,尤其是推动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事权利的保护。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广告

下载页面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研究 PDF格式下载



面对当前非常重要的系列非遗问题。


基本上涵括了该领域的专家,不错


问题挺全面,写得不错


很不错的一本书,我很想看下去的。


继续研究


质量很好,学到很多知识,值得一看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