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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贝斯的丽莎 别墅之夜

[英]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

1995-12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

[英]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译者:

俞亢咏  

Tag标签: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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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各特在他的骑士小说《惊婚记》里面塑造的法国国王路易,是一个十分成功的喜剧角色。路易国王奸险狡诈,算计精明,治理国家的本领嘛,那是全欧洲第一流的。但同时,这位国王却又是出奇地虔诚信仰基督。路易国王自己也很清楚,自己曾经做过的那些丧尽天良的权术勾当,是完全不能为宗教教义所允许的。
  
  于是,每次做了坏事之后,路易国王都要诚恳地向天主忏悔自己的罪恶。然后,国王就会真心相信,自己的罪恶已经被上帝饶恕了,从而获得了极大的心灵宁静。下次再做坏事的时候,国王陛下也不会再有什么心理负担了。
  
  奸诈与愚蠢的双重性格在这个喜剧角色的身上结合得十分完美,水乳交融、相映成辉,堪称是这部小说中最为成功的角色。相比之下,男主角女主角的形象就显然片面、单调得多了。远不及路易国王的生动有趣、充满了艺术魅力。
  
  与路易国王相似,《金银岛》里面的厨子西尔弗,也是一个因为其双重性格而充满了喜剧色彩的大坏蛋。所以,尽管西尔弗先生恶贯满盈,死有余辜,但是,在故事的结尾,被囚禁在船舱下的西尔弗趁机逃跑了,船上的好人们竟然都松了一口气。因为这个大坏蛋实在是乖巧玲珑,在关键时刻,冷酷无情地出卖同伙,减轻了好人们的损失,有重大立功表现。如果他被押回英国名正典刑的话,好心肠的绅士们颇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呢。
  
  毛姆在他的很多部小说里面,也曾经多次试图创造出类似于路易或是西尔弗这样的角色。而且,与其他的作家们不同,毛姆虽然并不讳言这一类角色都是恶棍无赖,但却也从不真正地掩饰自己对他们的欣赏和喜爱。在毛姆的哲学观点看来,既然人类天生就有各种欲望,那么,通过努力去满足自己的欲望,就是唯一正确的做法。不这样做,反而很虚伪,令人讨厌。
  
  譬如说,路易国王喜欢权利,他就努力去追求法国的统一。海盗西尔弗喜欢金钱,他就努力去寻找荒岛上的宝藏。
  
  而在这样的努力过程中,冒险家们总不免触碰到世俗社会所布设的愚蠢而又虚伪的礼教罗网。路易与西尔弗这样的厉害角色,拥有足够的劲头与精明,可以轻而易举地冲破世俗罗网的羁绊。这正是他们背负骂名的原因,也正是这一点,使得毛姆对他们崇拜得五体投地。
  
  如果毛姆先生是一位哲学家,把他的思想写成哲学著述,他的观点当然会遭致众多的批评。但是,毛姆只是把他的哲学思想注入了他的小说之中,操纵着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每一处情节。这也是毛姆小说的显著特点。
  
  所以,如果我们喜欢毛姆小说,十有八九,我们也会觉得他的哲学观点很有趣。相反,如果我们不能接受毛姆的哲学,也就不会喜欢他的小说了。
  
  《情迷佛罗伦萨》里面的劳利•夫林特,是一个恶名远扬的浪荡少年。玛丽•潘顿与劳利初次接触之后,也颇觉此人之无赖不良,对他没什么好印象。
  
  然而,玛丽却因为自己的博爱悲悯天性而卷入了一场意外死亡事件。玛丽很可能会遭到刑事指控,虽然她是清白的,但她自己都无法相信自己的辨白能够替自己洗清嫌疑。
  
  孤立无援、万般无奈之下,玛丽只得向劳利先生求助。
  
  劳利先生立即展示出高尚的侠义精神,全力相助。他们的密谋一旦败露,劳利肯定会被列为共同被告的,劳利先生却无所畏惧。劳利先生属于那种很稀有的人才,越是置身于巨大的危险之中,就越是快活兴奋,就越是能够发挥出无限的潜能。最后,劳利先生顺利地帮助玛丽摆平了这件事。
  
  而在这个过程中,劳利的机智、勇敢、热情的奉献精神,都给玛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玛丽对他说:“你这个人,意想不到的地方太多了。劳利!我总以为你只是看些体育新闻的。”
  
  “我不是把所有的货色都陈列在橱窗里的,”他做了个笑脸。“我想,你嫁了我,我决不会像你想象的那样惹你讨厌的。”
  
  玛丽听到这句打趣的话,很快活……
  
  这样看起来,劳利只是被误解了,而并不是同时具备双重的混合性格。就如同许多精彩的冒险故事那样,男主角虽然开始被误解,但最终证明了他们正直与勇敢,也证明了他们的单纯与片面。
  
  据说,作家们在写作时,往往并不能总是很准确地表达出自己的微妙意图。所以,有时候,某些小说人物会意外地拙劣,而另一些小说人物又会意外地有神采。许多评论家们认为,这也是写作的魅力之一。
  
  在这部小说里面,我认为,毛姆先生是愿意把劳利•夫林特设置成为具有混合性格的人物,就像是路易国王或是海盗西尔弗那样。
  
  然而,也许是因为在写作的过程中,追求商业成功的考虑超过了作者表达真实意图的考虑,所以,毛姆写出了一个十分精彩的冒险故事。男主角英俊潇洒,女主角美丽善良。操纵着他们的那种乖僻嚣张的哲学观点,被克制得恰到好处,显而不彰。他们的形象落落大方、完美迷人。我们几乎都忘记了,他们其实是毛姆小说里面的人物。
  


  宣传说这是毛姆最成熟的短篇小说,我是一气儿读完的,这本书直接印证了毛姆多次提到他酷爱侦探小说。
  
  如果你知道毛姆爱侦探小说,你再读这本书,就不太会把毛姆放在神的位置,这一切不是无来由,而是完全有迹可循。
  
  还是美女和一开始看完全不可能的恶棍似人物在一起的故事,如果你了解他,你知道他擅长或者喜欢或者为了迎合市场,写这种极具反差效果的故事。读多了感觉自然弱了,但我想说,尽管我读了他大多数书,我还是挺喜欢这本,具有侦探意味的《情迷佛罗伦萨》。


  这是一个发生在未特别注明年代的故事。所有的事缩微在维斯敏斯特桥大道旁的兰贝斯地区,那条短而直的小街里。
  
  这是个建筑千篇一律的地区,楼房与楼房间几乎是一条直线的平整,呈现着并不成旧的黯淡灰色。在这个地方,姑娘们有着差不多的名字,波莉、弗洛丽、丽莎、萨莉……
  
  生活在在这里的丽莎和她所有的同龄女孩一样,一边被贫瘠的生活打磨着,一边肆意地挥霍着青春的乐子。
  
  如果不是在那天下午的纵情热舞中被意外的那个男人强吻,她完全可能和任何这里的一个年轻女孩一样,嫁给某个适合结婚的对象,而后不断地为现实的婚姻买单,用繁衍再繁衍的方式填满整个生命轨迹。
  
  丽莎出众的容貌是这个灰暗地区的一抹亮色,她自己也深知此项,所以当那个一直在她身边敬献殷勤的男孩汤姆表述了自己的衷肠之后,她觉得自己有必要用坚决的行为拒绝这份看不上眼的表白。丽莎的拒绝倒不是为了汤姆的条件不能尽如人意,只是,她潜意识里对爱情的向往和期许蛊惑,对令她懵懂的意外心生向往。她是没理智的人吗?也未必。在她们这个时代里,道德还是有一定的束缚力的。只不过,一个少女对未来的梦幻期许使她不自觉地用幻色看待这黑色的现实。也许对年轻的灵魂来说,现实越压抑,她渴望自由爱情的向往就会越深。
  
  其实不管在哪个时代,女人对婚姻认识,与她对需要背负和承受的东西和她对配偶的拥有权是对等的。她可以在婚姻里被折磨得狼狈,但一定不会放弃对配偶身体的约束力。当丽莎把实现自己爱情理想的视线转向一个有婚人士,她把道德和底线都放弃了,在自掘的深坑里直接走进了坟墓。
  
  本篇直指社会低层女性,既是对女性在进入婚姻生活后便沦为生育机器、沦为男性生活的附属品,来不及对生活作出思考便衰竭的生存状态的同情。又是对男性除了喝酒之后把生存压力变成暴行在妻子身上发泄这个恶习的怒斥。也是对男人、女人最终把烈酒变成生活习惯的同情。老实说,这本书的基调和毛姆的其他书很不同,丽莎这人儿我并不喜欢,但剖析的东西是值得思考的。
  
  丽莎的结局虽然悲惨,在我看来是她自作自受的选择。黑暗的故事让人警醒,其实不管在哪个年代,人只有不放弃对自己的要求和约束,不纵容贪欲情欲,有清醒的底线意识,才会获得幸福是人生。而这一点,就世风日下的现在来看,更显得尤为重要。


  读完《人生的枷锁》后,毛姆的第二部作品。南京大学出版社的版本,白皮,粗磨砂的封面,再印上佛罗伦萨月光下几个黑字,仿佛那清楚的月光就披在你身上一般。
  这是一个很短的故事,很短的有关爱情,更有关人性的故事。一个女人,一个她生命中一直依赖一直给她安全感的男人,这个男人成功而且爱着他,唯一有一点,她并不太爱他,至少跟情人之家的爱不太一样,但是她还是喜欢他的。当然,成功的男人也有一个通病,事业永远是他最重要的部分,不然,这成功也不会真正降临到他身上。所以,当事业和爱情冲突的时候,他或许会选择爱情,但是也同样带着一种为了爱情牺牲事业的剧烈的痛楚,或者带着这样一种壮烈。还有一个男人,他风流成性,他名声在外,他很得女人欢心。他是被世人唾弃的浪荡子。然后为什么女人们又为之倾心,实在是人性的吸引,因为他不顾世俗,他不屑那些社会传统和习俗,他尊重人性的自由。
  她是一个淑女,大部分人这样给她定义。于是,成功男人与她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然而,这样一个淑女也有脱轨的时候,在佛罗伦萨优美而神秘的月光下,她释放了她的浪漫主义的情怀,尽情地释放她的同情心,让自己如精灵一般带给落魄的小提琴手一个美妙的夜晚。她带他到自己金碧辉煌的城堡,她跟他共进晚餐,她同他跳舞,甚至,她给他她的吻。然而,小提琴手似乎并没有完全迷醉,或者说,他很快就清醒过来了,这一切,只不过是这位贵妇人对自己的同情,对自己的玩弄而已。他的女神瞬间成了扼杀他的自尊的巫女,于是,他愤怒、绝望,最后自杀。
  这样一个夜晚对于她来说是个刺激,明明那么唯美的画面最后怎么会以血腥的场面结局?她害怕,她找来了浪荡子。这是一个女人的直觉,不错,浪荡子很冷静地处理了一切。而且,他并不认为这一事件的发生有多麽不能忍受之处,即使是这个肇事的女人在前一天还是他的求婚对象。
  然后,对于成功男人来说,这个女人不再完美了,她理应是一个淑女,一个善良、温柔、检点的小女人。当然,他仍然可以为她放弃他的事业,但是,是的这是一种痛楚,一个他愿意忍受当仍然不可改变这份痛的伤口。
  女人似乎明白了什么,生活表面的那些光彩固然吸引人,然后一个女人如果做不了自己,做不了真正的自己,那么,那些光彩跟金笼的光辉又有什么区别呢?最后,她接受了浪荡子的求婚。故事就这样完结。
  这样分析下来,其实很多人都懂,人应该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自己喜欢的人,然后事实上真正这样做的人却寥寥无几,就算是我写着这片书评,宣扬着人性的光辉与自由,但是,下一刻钟也许又被俗事套牢,不得超脱。
  


  周末躲在空调房间里,两个小时读完这本书,亟不可待得打开电脑写下点什么。
  故事讲述了一个寡妇在选择爱人的时候刚好碰到两难境地,Edgar Swift有地位有权势,即将升任孟加拉省总督,有雄心有抱负,但Mary不爱他,青春易逝,年华易老,不乘年轻漂亮还有资本把自己嫁了,还能有其他选择吗?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命案,改变了Mary的命运,也促成了Mary和Rowley的好事。一天月圆之夜,Mary为了救赎一个穷困小子,半夜带他到自己家里,好酒好菜的招待,后面把自己也献给了他,其实只是同情和怜悯,当小子知道后,接受不了,用Edgar给的手枪自杀了,就在Mary的房间。于是Mary求救于Rowley,终于人不知鬼不觉的埋了尸体。整个过程中,增进了彼此的了解,Mary也不再认为Rowley就是人们常认为的地痞流氓,好吃懒做。后来发现Rowley还喜欢看书。最后Mary放弃了Edgar,准备和Rowley结婚,开始全新的生活,毕竟Rowley是个有趣的人。
  从整本书来看,Maugham很了解女人的心理,特别擅长对话,可惜目前还未读过他的剧本。如果不事先知道作者,独立看这本书的内容可能会认为作者是女性。故事一开始仿佛在讲一个异国公主的故事,住着豪华洋房,生活无忧,自己每天在高山别墅里欣赏美景,不时参加上流社会的晚宴,应付应付已婚未婚男人的打情骂俏就行了。这大概是很多女人向往的生活,被Maugham写得很真实,画面感很强,特别是那一轮月亮和满路的月光。女人喜欢幽默风趣的男人,所以普通女人都抵挡不了Rowley的魅力: Of course he's bad lot, a thorogh wrong'un, but if I were thirty years younger and he asked me to run away with him I wouldn't hesitate for a moment even though I knew he'd chuck me in a week and I'd be wretched for the rest of my life.
  一个放荡不羁、风流倜傥的花花公子形象通过Princess的话非常直观的画了出来。
  花花公子唯一不能给女人的是安全感。Mary是个聪明女人,她知道Rowley不是她的菜,是“最不愿意发生恋情的人”。而和Edgar的婚姻毕竟可以给她富足和稳定。但刑事案件发生后,等Edgar出差回来,Mary好不容易像他坦白了整个事情发生的经过时,Edgar的表现让她失望了,他始终不让她看出自己真实的想法,摆出君子模样,且仿佛大义凌然的要放弃自己的官职,终究是害怕东窗事发,另一方面不敢做出放弃Mary的决定,“他是自己正直人品的奴隶”。Mary看出他爱的不是现在的自己,而是她童年时候纯洁无暇的小女孩。遇到困难的时候,Edgar并不那么强壮、坚毅、“如巨石般耸立”,作为无法给女人起码的依赖和信任。
  最后Mary主动放弃了这段老少配,就像Rwoley提出的问题那样:"Do you think it would be much fun to live with a man you weren't lov with?""You are a fool, Mary my dear. Oh,I know yo've turned me down. That's all right. Thought I dare say I'd have made a better husband than you think. But you're a fool to marry aman twenty-fve-years older than youself. How old are you? Thirty at theouside. you're not a fish."
  当然Rowley不是没有缺点,他身上有所有花花公子都有的缺点,滥情、不专一、自私(只管自己快乐),伤害良家妇女无数,连续离婚结婚三次,在大庭广众之下还从不遮掩自己的罪行。他对女人具有魔法般的吸引力:There was something that swpt you off you feet, a sort of gentleness behind theroughness of his manner, a thrilling warmthbehind his mockery, some insticive understanding of woman as a different creature from man, which was strangely flattering; and the sensualityof his mouth and the caress in his grey eyes.
  Rowley对Mary的钟情一开始也只是殷勤,Mary漂亮,虽然结果一次婚没有子嗣,仍然显得很年轻,多数男人都会钟爱Mary.那天月圆之夜,聚会完,Mary送Rowley回家(不得已),路上跟他讲了她前夫嗜酒如命,后死于车祸的痛苦经历,加之看到聚会中施舍于穷苦小子卡尔,了解到她有一颗如女神般善良的心,心动指数立刻上升。同时Mary也是因为信任他才将凭生苦诉说给他听,而不是旁的什么人,你若问她为什么信任他,我想她会说女人的直觉啦~完全是Rowley的个人气场和魅力。
  不得不再补充一下书中最精彩的部分,Mary献身于穷苦小子卡尔,后卡尔自杀的一段。Mary和Rowley在月圆夜真情面对面的时候就埋下了伏笔,Mary说:"I've sometimes thought that if I ever ran across someone who was poor, alone and unhappy, who'd never hadany pleasure in life, who'd never known any of the good things money can buy--and if I could give him a unique experience, an hour of absolute happiness, something that he'd never dreamt of and that would never be repeated, then I'd give him gladlyeverything I had to give." 她就是个女神。谁听了这话都不得不为之动容。
  机缘巧合,Mary真的实践了她的想法,结局却很可怕,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卡尔自杀了,Mary恐惧到极点。太浪漫的想法实践起来才知道一点都不浪漫,鲜血与雷鸣振醒了她,她选择Rowley来帮助他收拾烂摊子,而不是Edgar.
  不知从哪里听到过这样一句话:婚姻对女人来说是另外一次生命。希望毛姆这本书《佛罗伦斯月光下》能给未婚女子关于择偶方面的指引。
  


  故事很短,昨天一口气就看完了。
  
  在故事的一开始,我对罗利(居然翻译得跟萝莉一个音真是无语了……)抱有深刻的厌恶。
  
  我讨厌那样的男人,油嘴滑舌,玩世不恭。而且他居然也有那样的资本,继承了一笔遗产,不用工作也可以过得很好。——我太了解这样的男人,他们总是出现在他们感兴趣的女人的生命里,以不羁的口吻搭讪聊天。甚至那些他们并不感兴趣的女人,他们也不惮去接触,似乎他们生命的一部分就是为了使女人对他们感兴趣。
  
  在玛丽居然开车送他回去,继而又到很远的地方二人兜风的时候,即便她言语上在拒绝他,我已经能够感觉到什么不对劲儿的苗头了。那个时候我真是想喊停啊……想冲过去告诉她你不要自以为精明了在这样下去就危险了。
  
  可是后来玛丽的失误导致了小提琴手的自杀,她惊慌失措,只能求助于罗利。这个时候,这个男人才展示了他的另一面:他愿意为你冒险和负责任,他帮你处理案发现场,难能可贵的是,他脑子里想好了无数个令你脱险的方案,哪怕他自己重返抛尸现场,他都会尽量将你排除在怀疑名单外。
  
  而艾格这个好男人,我一开始也误会了他。我认为他一定会大惊失色地抛弃女主。但是他没有,他宁愿放弃自己的事业。——着实感动一把。但是后来想,在保护女主的同时,也保护了自己,避免自己身败名裂,避免自己的事业被玷污。
  
  艾格是忠诚的,也是令人宽慰的,他宁静庄严,正直专一——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也就能够被女主看穿,玛丽看穿了艾格的性格,被他感动,但同样也最终没有爱上他。
  
  而罗利,亲爱的罗利,这个被我痛恨的男人,则有那么多的性格和变化,居然还有那么一点儿才华。他并不像那个时代的所有人那样虚伪,就连坏,也坏得让人自在。但是同样,因为他的不羁,玛丽并不能一眼看穿她。在遇事时的依赖和一开始的厌恶交织在一起,才产生了复杂的感情。
  
  而罗利本身也看不清玛丽。他们互相琢磨,才有了最终的结局。
  
  在毛姆的眼里,女人是不会因为一个男人的好而爱上他的,他笔下正常的爱情也大都没有善终,女人也几乎没有什么美满的结局。在真实世界里呢?在我看来,玛丽的结局还算美好,她并不是亲手杀死了小提琴手,只是被自己的善心蒙蔽了眼而未考虑他人的感受。所以除了惊吓,并不需要承担很多道德上的压力。而最后,两个男人都选择站在她身边,已经算是毛大爷对女性角色少有的宽容了。
  
  话说那个自杀了的小提琴手,其实是所有故事的引子,但却是我最没有感觉的角色。对于他,只是体会到了一句话:年轻且落魄的男人的自尊心是爆棚的。
  
  可是自尊心有毛用,活下来才有用。


  《佛羅倫斯月光下》原名《Up at the Villa》(海邊山上的別墅),乍見封面,不由得讚嘆她真是個充滿美感的譯名,尚未進入正文之前,彷彿就先觸及小說的內涵,薄薄的中篇很快能讀完,馬上發現這是很傳神的高明譯法,極詩意、極浪漫,還沒翻開書頁,已覺心兒顫慄、靈魂激動、肉體癱軟了。
  
  
  正如想像,神秘幽雅的月光舖陳的是愛情的氛圍,靜謐夜晚在她浪漫的催化下,撩撥了人心之中投身於冒險與不安、孤注一擲的想望。故事之中,新寡的瑪麗斟酌著高貴又英俊的艾格對其求婚同時,矮胖、聲名狼藉的浪蕩子羅利,不無投機地送來浪漫的挑逗。慢慢地,情節流轉出她的渴望、掙扎與覺醒。覺醒的契機來自一次好萊塢式的奇詭事件-與年輕的流亡小提琴手邂逅,並於月光迷情下一夜纏綿,歴經離奇的心理轉折之後,青年竟舉起她的槍,自殺了。
  
  矇矓動人的月光,讓瑪麗卸下白晝時的心防,喚醒了心中的柔情與隱密的慾望,雖然之後一連串失控的連鎖反應與毁滅的崩解,讓一切有如鬧劇般不可收拾,但是這短暫的放縱,其實象徵著她解放自己的開始,不覺中長年累積於心底的種種壓抑與枷鎖舒展開來:「月光下,從開著的窗戶透進來的空氣暖和而芳香,瑪麗感到她的激動裡有一些柔情,她的心似乎要在胸腔中融化掉,而血液則在血管裡瘋狂地奔流...」
  
  在毛姆的作品裡,很少出現像毁屍滅跡般驚悚的情節,但我認為這跟用暴力血腥博取票房無關,雖然它形成讀者閱讀時的巨大壓迫感,卻大有象徵意義在,仔細感受女主角情感的轉折,便能體察那受到長期箝制所蓄積的能量,多年蟄伏之後勢必要發生劇烈的震盪與破壞,凡俗人性的本能與聖潔神性的矛盾迸裂開來,誰取得優勢?書中明顯且偏執的觀點不言而喻—毛姆式迷人的偏執!
  
  突然想到一件事,若把一些重要作品的年代排開會怎樣?
  
  《人性枷鎖》  (1915年)
  《月亮與六便士》(1919年)
  《尋歡作樂》   (1930年)
  《佛羅倫斯月光下》(1941年)
  《剃刀邊緣》  (1944年)
  
  
  原來《佛》排在四大哲學作品的後期,這個發現挺有趣的,可以看出毛姆思路的軌跡。《人性枷鎖》和《月亮與六便士》都是毛姆藉哲學的精神力量自我療癒的作品,他想藉著理性超越來克服惡的本性,想要平和地觀察情欲和理智一決勝負的結果。初始的兩部大作寫得多麼厚啊!就像進行了數場精細的解剖(果然是醫生作家),但從《尋歡作樂》開始,不再有客觀的解剖過程了,幾乎是一面倒地向塵俗的力量投降,毛姆全心地擁抱充滿缺陷充滿缺點的人們,對於忠誠、善良、高貴的人們只遠遠地仰望,《剃刀邊緣》裡的敘述者(很特別,以住都是用阿申登的化名,這一部是毛姆親自登場)和主角萊雷,始終保持著遠遠的距離,反而埃略特、伊莎貝爾等都是精彩得不得了的"瑕疵"人物。而《佛》女主角瑪麗放開的壓抑,和毛姆解除極度的克制,兩者則有著高度的關聯。
  
  本書的壞胚子羅利自然也是讓人愛得入骨,由年表(附於文末)看來,毛姆累積多年的劇作功力已達化境,這本薄薄的小書,對白和人物之清新迷人,劇情之迭宕起伏,仍然是永垂不朽的。感謝人間一切的苦惱,讓思慮掙扎了九十年的老先生,死前始終擺脫不掉那萬分的狂燥,若不是一生抑制著極度的熱情,我們叔叔也不會這麼多可敬的作品了。就跟死前嚷著要人請比揚雄醫生(他自己小說中創作的人物)來的巴爾札克一樣,靠著永恆的狂暴不安,這些偉大作家內在的世界因此誕生在我們眼前。


   这是玛丽同四个男人的故事,其实玛丽最终的归宿罗利和她的前夫很像,都是有钱、潇洒又游手好闲、沉溺玩乐的公子哥,玛丽口口声声说受够了爱情,但最终还是选择了爱情,因为和罗利在一起,可以做自己。很难说,她是否又踏入了一段重复的失败婚姻,但女人就是喜欢飞蛾扑火。
   Karl和Edgar都是失败的例子。Karl和Mary地位相差很多,刚到Mary家中时,他虽然嬉笑掩饰,但心中是相当自卑的,Mary一半出于怜悯,1/4出于刺激冲动,1/4出于对他俊朗外表的有一点动心,将他带回家,并于荷尔蒙驱动下发生了关系,但冲动过后的理智告诉她,他们不可以再见面了。另一方面,Karl得到了Mary的身体,自以为得到了希望,可以展开一段爱情,但Mary的不再见面一下又将他打入谷底,年轻男人的自负,足以将自己摧毁,Mary的一句怜悯让他受不了了,于是他在一吻之后自杀了,留下了“You asked me not to forget you. I shall forget, but you won't"这句话,可悲的是他又自负了,Mary在他死后就把他抛尸在外,并没有因为悔恨而爱上他,只是出于良心不安而惦记着他,仅此而已。
   Edgar和Karl完全相反,他拥有权力,地位,金钱,是个标准的钻石王老五,但他爱的只是当年那个纯洁的小女孩,他并不真正了解Mary,当他发现Mary做过的事后,仍然决定要娶她,这并非出于爱,而是为了履行过去的承诺,事实上,Mary不愿结婚反而使他松了口气,他可以继续去追求自己所热爱的事业了。他道貌岸然,也很可悲,成为了自己正直的奴隶,不能说他不好,他其实已经面面俱到了,但他太完美,正是他的缺点,并不完美的Mary无法成为他的另一半。
   Rolando开始是因为Mary的美丽,后来可能是因为有趣,很难说他是否真的爱Mary,也许这一刻是爱的吧,至少此刻他们在一起很快乐,这可能又是他的另一段短暂的婚姻,但他并不吃亏,因为他没有名誉需要维护。


  佛罗伦萨月光下——真正的快乐
  一个人自从一个细胞开始,便有一颗种子种在了心里。从来到世界上以来,种子便在发芽,生长。它的根茎匍匐在心灵之中,左右着我们的灵魂。人们自以为按照自己的意志所做的决定,其实是早就编好的程,我们只不过是在执行而已——或许这就是命运。
   我是相信命运的。可是即使是命运,没有遇到合适的土壤,也没有生长的机会。 卡尔玛丽在遇到罗利以前,过着看似理所当然的生活——因为似乎所有的人们都向往着这样的生活。一幢在佛罗伦萨的小别墅,有着一个漂亮的小花园,兴起时可以在金色的夕阳里喝一杯上等的葡萄酒。不时去参加上流社会的“高雅”而时尚的聚会,乐此不疲地谈论着王公贵族的风流韵事。当然,令人羡慕地是有一个即将升做印度总督,又看起来那么爱着自己的高雅爵士的未婚夫。再也理所当然不过了。可是看起来是,却在根本上不成立。这一切建立的基础只是别人的生活经历的套用,她根本没有思考过究竟这样的生活适不适合自己。更适合玛丽的生活虽然她自己从前并未经历过,却有不可遏制地向那儿倾倒的趋势。于是,毛姆大叔秀笔一挥,直接将玛丽推向了不可救赎的命运之河,顺理成章地滑向了自己生活本该在风轨迹。我想,这真是一爱情故事的浪漫结局。看到玛丽拒绝了安格的求婚和安格那道貌岸然的样貌,不禁为玛丽的解放感到欣慰,看到玛丽和罗利在吹着和煦海风的地中海葡萄园里轻松地享受美好生活,更感到傀儡生活的压抑,自由生活的快乐。其实我不是太相信像玛丽那样,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真正需求的人,女人,会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从习惯和本能选择的矛盾里挣扎出来的。也许这是由于在佛罗伦萨那温柔的月光下,会使人变得更浪漫?故事毕竟是故事,而且是一个相当取悦读者的浪漫故事。
   命运,我所说的命运不是上帝指定给你的路线图,而是内心自在的所在。许多时候我们会觉得心里难受,更多时候没有难受,却也没有快乐。或许这个时候我们该停下来想想,这是我真正想要的生活?不知道?听从命运的安排吧!
   我看,我们也需要那佛罗伦萨月光的照耀,赐予我们浪漫一把的智慧和勇气!
  


   从这本书开始准备在读完一本书后即时写下批评,权作练笔。
  
  读了好些作品了,从未尝试训练评论,这于专业是无益,当然这些文
  
  字并不能称作评论,只是印象式评点,更多随感,把阅读过程中的所
  
  思记录下来以资文字训练,渐渐形成自己的批评文字风格。
  
   毛姆是久想阅读的。这本书前中文译本,后原文,说来惭愧,虽
  
  是英文系出身却只读过改编原著,此是第一次直接阅读英文原本。排
  
  版如此安排,非中英同一版面对照,让人无法在读英文时心猿意马。
  
  因读过中文已知情节,读英文时并不费力,让我冲破心里障碍,先从
  
  容易的文本或电影入手尝试读原文是个好办法。
  
   书名译为“佛罗伦斯月光下”,有种朦胧、氤氲、迷蒙质感,而
  
  英文原著其实是"up at the villa",并不是直译,两者各有千秋,中文名
  
  恰得古典神韵,月光本是中国古典诗词中常用意象,英文名更是英语
  
  特色,两个介词连用别墅之上,却又在别墅之中,点名故事发生地点
  
  而又营造出高于其上的意境。玛丽出身中产,欲做圣女解救贫困之
  
  人,而年轻人的出现不过提供一个契机,让玛丽自我实现,年轻人因
  
  年轻、身世坎坷误把同情作爱情,终至悲剧,而罗利对悲剧的成因鞭
  
  辟入里,不消玛丽言明就知道无外是经历过人生最美好的时刻,想必
  
  今生再也无从得到,就以死为终结把美好永存,或是无法承受同情的
  
  真相。罗利此人是书中男主角了,其亦正亦邪,恰似杨过,亦令我想
  
  起日本电影《花之痕》,都是平日里闲云野鹤,却出其不意,关键时
  
  刻助一臂之力,他们正是难得糊涂的真人。艾格口中说对玛丽的爱,
  
  其实不过最爱自己,爱这个从小优雅美丽的女子,正适合最总督夫
  
  人,满足虚荣与面子,当他得知弃尸之事纵使依旧选择与玛丽结婚,
  
  放弃总督之职,却仍是求全其事业,在任时期没有污点。而他选择结
  
  婚也不过是一贯的行事习惯使然:但凡答应的事情都应做成。小说行
  
  文流畅,手枪暗含伏笔,艾格坚持玛丽佩戴手枪却为自己要结婚不得
  
  不辞职种下恶果,也是年轻人自杀必不可少的道具,更是推动剧情的
  
  手段。


  “Darling,that is what life's for-to take risks" 这句话在这一页的最后,当我翻过书页时,咦,完了!结束了!这就是结局!这样的不像结局的结局让我意犹未尽!
  我是一个比较现实的人,读小说,绝不单单是为了品位小说中华丽的辞藻、美妙的语句,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要读懂小说的情节,领悟主人公在那样环境下的心态,从而去丰富自己的阅历,增长见识。一部小说就是一段生活经历。
  《Up At the Villa》有四个主人公:Mary Paton, Eagar Swift, Roeley Flint, Karl Richter. Mary的一段生活经历把三个男主角顺序般的引出了。故事中充满了巧合,一段失败的婚姻让mary重新获得了自由,同时也给了一个喜欢Mary20年左右的“痴情男”Eagar有了机会,然而意外的升迁又让Eagar再次离去,不期而遇的宴会让Mary认识了一个“流氓男”Roeley ,于是,Roeley开始了一段追求。正式宴会后的路上谈话,我认为,导致了Mary和Karl的相遇、献身(仅仅是同情,或者是寂寞)以及后来的死亡。而又是Karl的死去,成就了Mary和Roeley之间的爱情。
  整个故事情节比较曲折,引人入胜。人物刻画得比较细腻,尤其是Eagar 和Roeley在相貌、气质及他人评价中的对比,让读者会产生一个错觉,结果却是出乎意料。
  不错的一本书,值得推荐!


  
  
  比以上更重要的是,在月光下懂得自己、懂得自己所要——月光当然不是最重要的,但绝对锦上添花。哈哈!
  
  毛姆的故事一直很吸引人,但在爱情题材里,《佛罗伦斯月光下》最为鼓舞人。
  
  即使故事没有那么离奇,甚至都无损于它的精彩。或者这本来就是两个部份。我要说毛姆可真的不仅仅只是一个会讲故事的说书人而已,仿佛感觉,他喜欢讲故事,更多是是因为他懂的实在很多,不主动说出来,也会溢出来。这家伙太聪明了。他勇敢探索,也收获颇丰。真令人羡慕和喜欢。
  
  就像小说里借罗利的嘴说出“我不会把我所有的本事都放在橱窗里给人看”——可是,有料的人总会让有心有眼的人看到很多的内容,这也许不像从手指的精致程度去推理这个人有多么养尊处优,表面与事实不一定有必然的逻辑关系,或者下结论的人需要更加近于灵感般强烈的感性与直觉,但因为这样,便更激动人心了。
  
  没有偏见,对个人来说,其实是一种最大的自由,他或她,可以有更宽阔的领域去游玩,这种精神的强大,自然地形成了一种个人光彩与魅力。这样的人不一定需要创建多么伟大的功业,但一定令身边的人着迷甚至着魔。
  
  特别着迷于《飘》白瑞德同斯佳丽说过,意思是你脑子里的鬼主意,除了我之外再没人能明白的了。与她姣好的面容、良好教育家世之类不大匹配的、不那么上得了台面的本性,他懂得,并且欣赏。只有这样强大的男人才会喜欢勇敢的女人,因为她们不是静静的花瓶,她们有生命的热情与活力,而且,也许他对这份生命力的需求要超过容貌及其他。
  
  在这里,罗利知道玛丽本来是怎样,也知道最坏她会做出怎样的事,他喜欢这样的她,而她,也终于承认和接受自己本来的样子——美丽外表下面,不为自己所知的幼稚,还有从未察觉的秘密的野性。而玛丽与斯佳丽不大一样的是,她的生活并未逼迫她要去战斗,她的原始性更少,另一面,她得以更加任性,她更怕失去自由、更不怕寂寞。这差别,是际遇,算不得本质的天和壤。
  
  特别好的是男女主角都共同经历了一桩那么刺激的冒险。如果日光代表表面,那么月光可以代表内心。就像一起打过架当过兵坐过牢的男人间的友谊,或者一起逃过学失过恋骗过人的女人间的友谊,有合作与交流的存在,并且这种存在很重要的前提是不那么好的事,见识过对方不好甚至很坏的一面,并且有幸从这一面中见到好的所在,那么这种情谊会更深刻也更坚实了。女主角因为她非凡的幼稚而惹得一具尸体要躺在她的闺房里,男主角午夜飞奔过来帮她处理,两人像亚当夏娃偷吃禁果一般的从这件事上把伪装脱个干净,很好笑的是他们难免要惊讶地在内心里各自重新打量对方,而且自己也要觉得有那么一些可耻的兴奋。这晚月光明媚,但他们对谁也不可以提起这晚的事情,还要相互帮衬演戏掩饰,对于因漫长而难免无聊的生活,这个会时不时带来新鲜空气。这一晚的月光,格外撩人。
  
  向自己的本性投诚——对于一个经历过爱情与生活连篇累牍洗礼之后的女人,多么辉煌。我愿意赋予更高的赞美,这真是恢复青春的一剂灵丹妙药。关于罗利,毛姆让他自己评价自己道:“据我所知,我只有一次生命可以使用,我非常喜欢它。我很幸运,能够为活着而活。如果我不充分运用我的机会,那我是多么傻的人!”他没有选择做一个夹杂在人群里面的面具人。这一男一女,聪明又快乐并且同时也富有的一对,是会让人看了高兴的一对。
  
  当然,如果毛姆愿意,这个故事可以扩充得更胖,每一个人的前生今世,让他们更生动更清晰,就像《人性的枷锁》一样。不过这样更好,短短的,把戏剧性的可爱收得很集中,不用太多时间读过一遍,很开心。
  
  
  


   为什么他有那么多缺点,
   她仍然觉得和他在一起非常的自在?
   你可以完全作你自己,
   用不着在他面前装腔作势,
   主要是因为他对任何期满都十分敏锐,
   你的虚伪只会让他嘲笑你,
   其次是因为他自己从来不虚伪。
   ──────P112
  
   《寻欢作乐》和这篇女人们都爱上了让他人不齿的人,不值得信任的浪子,或者号称写诗的厨子,这段话算是好理由。一直都有八卦说毛姆和自己的男助手有恋情,此人也是坏胚子,赌钱,欺诈,风流……不知道毛姆一直爱他是不是也是这个原因。


  一面湖水,慌忙间搅乱它,结果什么也看不清。
  可当你不去触动时才发现,其实它原本就很清澈。
  
  她历经着四个男人,死去的前夫,
  艾格,卡尔,罗利。
  卡尔得到短暂的欢愉后,因为失去或恐得不到就自杀。
  艾格保持严谨,信守承诺,只是得知真相后的故作镇定让她失望。
  罗利,顽世不恭,嬉笑怒骂过一生。让她自然的面对自已。
  
  作者在形容女主角的心态时这么写:
  为什么他有那么多缺点,她仍然觉得和他在一起非常的自在?
  你可以完全做你自已,用不着在他面前装腔作势,
  主要是他对任何欺瞒都十分敏锐,你的虚伪只会让他嘲笑你,
  其次是因为他从来不虚伪。
  
  在艾格没有离开的时候,在没有那三天的考虑时,
  她是想嫁给艾格的。
  只是因为那三天,三天发生的一些事,
  让她看清了,看清了自已所需要的东西。
  
  其实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是:
  很多人宁愿去寻找墙缝里的秘密宝藏,
  也不愿意去指出“屋子里的大象”。
  
  也许罗利对于女主角来说,就是那屋子里的大象。


   事业有成、将你当小女孩爱护的男人;文艺沧桑、让你愿意给他所有的男人;有钱有闲,懂你又带着些许魅惑危险的男人。
  选哪一个?
   选那个在骨子里和你流淌着相同血液的男人!
   他真正了解你,正如你了解自己的那样了解。
   即使你迟疑、你害怕、你抗拒,命运终将你推到他身边。一如你们的相遇。


  毛姆是个如此细腻的作家,无论情态描摹还是情节推进,他都引得读者津津有味。难得的是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准确把握,就像造梦者一样,作者精准地完成了人物设定,之后的情节和故事让小说自己在嬗变演化,有些部分跳脱出读者庸俗的意料,却又妥帖着人物的个性。
  
  记得大学时的博客中写道:“当一个人YY的对象从三十美少妇变成十六小萝莉,他已经老了。”现在看来并非如此,小说中的这位“美少妇”,几乎没有什么细致的容貌描写,但她周围的人物、尤其是三位次第登场的男主角,就像一面面不同质地的镜子,把簇拥其中的女主角展示的仪态万方。因此尽管做出了不可理喻的行为,她仍显得很有魅力。难得的是作者将她纤细的女人心雕琢地如此细腻真切,她面临求婚时的忐忑、闯下大祸时的无助、特别是再次面临抉择时的揣度与决绝,让整个人跃然纸上!
  
  更值得品味的是这段“四角关系”中的三位男子,加上那位早逝的前夫,我们的女主人公经历了各色男士。
  
  小说起笔就三两句话勾勒了一位风姿绰约的女子,站在人生的阳台前,面临光明的下一站,但一丝丝莫名的暗流让她对“成功男士”的求婚犹疑了,尽管看起来他是那么地迷恋着自己。
  之后的日子发生了奇怪的故事,闯入读者眼帘的,有身世可怜的流亡学生,他和女人的韵事发生得突然、结束得激烈,砰地一声自杀震动了读者的神经;
  有玩世不恭的浪子,他这个原本被女人鄙视的无赖,在关键时刻却成了她的依靠的共谋。他果决地处理了尸首,像所有故事里的知己一样开导女人,这样一个角色让人又爱又恨。
  看似风平浪静后,女人面临着新的选择。
  
  小说的前半段让我不由自主想起了那位与段延庆一夜风流的刀白凤,《天龙八部》借此展示了世事无常和因果轮回;而毛姆的恶作剧式安排,用戏剧化的情节把人物推向了一个无法再腾挪的极端,在这个角落发掘人物的更多侧面。
  
  后半段又让人想到了《嫌疑犯X的献身》,女主人公深陷困境时,英明神武的男性角色登场,帮其化解。所不同的是,那部日本推理小说中充满着对犯罪过程的艳羡吹捧和对理工专业的顶礼膜拜,而这部小说中,更多地是在你来我往的对话与行为中,完成男女之间的依托、开导和认知。
  
  三位具有各异的地位、性格和情感的男士,从三个方向支撑起颇具美感的设定框架,女主人公穿梭其中,她的情感所系依附着情节的推进,而飘忽地跳跃。因此在看似一部普通的爱情小说中,我们读出了犹如其中奇妙的情感,如希区柯克般诡谲的跃动。
  
  有人说过毛姆不过是二流作家,似乎他的格局不够款广、探索不够深邃,但在人物情态的刻画上,他屡屡有惊艳之笔。在小说最末,展开了一条光明的尾巴,那你来我往的对话中眉眼交错,令人挠心般喜不自胜。特别地,那段关于对打女人的对话,又让我想起了《黄金时代》。
  


  这本书前半部分是毛姆蜀黍的处女作《兰贝斯的丽莎》(我认为这篇很不好),后半部分是《别墅之夜》(这部中篇的名字也被翻译成“佛罗伦斯月光下”)。我觉得《别墅之夜》非常精彩(但它也有比较大的问题,例如玛丽在车里对劳利说的那“帮助一个一无所有的可怜人”云云,铺垫的痕迹就太明显、太刻意了,不过瑕不掩瑜,我仍然很喜欢这篇小说)。读《别墅之夜》时我仿佛在看一出精彩紧张的戏剧。
  
  故事里有三个男人爱着女主角玛丽,劳利蹊跷的爱情使我未能猜中故事情节的走向。在他向玛丽表白的时候,我像女主人公一样怀疑他的真心;甚至一直到他帮助玛丽处理掉卡尔的尸体后,我还在想“劳利马上就会勒索玛丽了”;我还猜想,像父亲一样保护着玛丽的埃德加会一如既往地庇护她。然而事实上我的想法在沿着一条庸俗无趣的、如同《兰贝斯的丽莎》的故事情节那样没意思的道路前行着。
  
  玛丽不爱奥地利流亡青年卡尔,她与他一夜风流只是出于慈悲。玛丽刚开始不相信劳利对自己有爱情,她认为他只是想要玩弄她。而卡尔为她自杀、劳利为了她冒险抛尸甚至在之后再次向她求婚,这两件事都让她感到意外。很显然玛丽并不很相信爱情——尤其是在她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之后。她知道不能只为了爱情而结婚,想要答应埃德加的求婚也有一部分物质上的原因。抱有这样爱情观的女性角色似乎并不太常见,假如她是一个真实的人、读过《月亮和六便士》,她或许也会同意思特里克兰德的话:“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可是当她先后面对一个为自己而死的青年人,和一个甘冒大险救护她的貌似浪荡的纨绔子弟,如果她还没有动摇,那她恐怕就不能算是个女人了。
  
  劳利赶上了一个好机会,试想如果没有卡尔自杀这件事,他绝不可能打动玛丽的心。在危难中不顾自己的安危来救助自己爱的人,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效最有力的表白。当然卡尔自杀也是很动人的示爱方式,只是这种方式太具有毁灭性,虽然能够留下恒久不变的记忆,但并不能使任何一个人感到快乐,只能带来阴暗、恐怖、充满仇恨的力量。
  
  即使是黑暗的力量,也是爱情的力量,是现实生活中可能没有的。现实是,爱情这两个字总是被人嚼来嚼去,嚼着嚼着就渐渐变成了口香糖,没有滋味就吐出来不再吃。茫茫俗世中比爱情耀眼的事物太多,比爱情安全的感情更多,“爱”这个字看上去好像越来越不值钱了。于是不相信爱情的人站在一旁,仰头看到因爱而幸福的人在半空中飞翔,低头看到因爱而痛苦的人在泥淖里挣扎。如果相信爱,又有爱的人,要怎么让他相信你爱他?为他死、为他犯罪,从庸俗不堪的生活中逃离出来,买下一片草原盖起新的毡房,饱读诗书然后给他讲以此来娱乐他的生活,没完没了地为了他哭泣和大笑,打扮成小丑的样子供他取乐,逼着唱歌跑调的自己唱歌给他听,亲手为他做个也许还掺杂着鸡蛋皮碎片的蛋糕。如果他并不爱你怎么办?为他死、为他犯罪,回到庸俗不堪的生活中去,烧毁新的毡房烧毁整个草原,忘记所有美丽的诗篇,不再哭泣不再大笑,打扮成刻板严肃而正常的女人模样,再也不唱歌,一个人吃掉蛋糕咽下鸡蛋皮碎片,这一切都好像录像带快退一样简单。


  都是写给女人看的书,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文中关于兰贝斯这个贫民窟的环境以及那边的人的描写,非常真实。  丽莎的命运或者和现在不少女人的命运是类似的,为爱而爱,却缺乏理性的思考,以至于丢了性命。


   毛姆写道“花没有几朵,却有绿意盎然的树木。”这一句,对在此时此刻,处于此种状况下的我,有强烈的吸引力。总会有怅然若失,一颗心空荡荡的时候。但这个时候却可以轻易的听见心房里的回声,独白变得清晰。
  
  
  
   “ 他果决而有技巧,即使转横了些,却也十分慷慨,行事稳健。他能够使你产生信心,困境无法迷惑他,意外也不会使他慌乱,他更不会把时间浪费在闲聊上。”艾格史威夫特被如此描述道,在初始的阅读中,误以为主导的方向,留下大片的空白备以记录。在继续中越来越少的言语描写,使他的形象渐渐模糊,但这同时却没有丝毫减少这个人物的生动性。在社会价值中作为标杆的艾格,理智鲜有情绪。对在生活中情绪大起大落难以平衡的人来说,持久的成为期望中的状态,缺乏真实感。缘由怕是归于自我原谅,归于自己无法做到而推搪的理由。
  
  
  
   语言是种慰藉,不可控制的向好的幻想中偏离,成为生活下去的理由。因而文字的投射会虚掩自身,如冰山一角般展示个人性格。这始终是片面的,不可全而概之。毛姆道玛丽“她真正喜欢做的,是独自在别墅阳台上用餐。在一个六月的黄昏,当天色还亮的时候在那里吃饭,饭后坐在那儿,等夜的温柔渐渐笼罩住她,这是一种喜悦。”这平静的架构在风雨中是飘摇的。偷渡而来的小提琴手是过去的岁月随回忆扑面而来,她无法拒绝。艾格则是远方缥缈的期望触摸不着。卡尔便是另一个自己,为所有罪责开脱,那么共同去冒险顺势发展,留下最合理的结局。她真正喜欢的平静没办法停留在现在这一刻,不过是意念中的假想。
  
  
  
   佛罗伦斯的月光下,看到的是各式各样的倒影,从中试图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个。这本不是个难题,只是舍不得丢弃任何东西在路途中带来越来越沉重的负担,背负不起滞留在一个点上仍然不能自知。席地而坐,倒影在你之下,本不用寻寻觅觅。
  


  我希望本书内部人士或编辑在此,我手头的是一本初版的,请问如下问题:
      英文部分,标点符号中半句话后的逗号,都是放在了引号之外,如:"here we are",said Marry. (156页)问题是:我认为这不是英文的习惯表达方式,而参考了其他毛姆的原文作品,类似地方,全是放入引号内。且通常英文作品都是依照类似规矩。请问这是毛姆原作,或贵社弄来的原文就如此?还是经过了编辑的加工才如此?十分怀疑是某位好心编辑“加工”过,因为就在本页上方一点儿的位置上,又见到这样句子:"hold you bloody tongue,"he said. 请问杨师傅到底为何出现这种情况?
      至于翻译,大部分倒是达意(据说是台湾人翻译的?),但某时某地,就会发现译者这里扔掉一点儿,那里略去一行,比如18页中间那段“王妃又朝他……”,就如此。
      若要体味本书精妙,不但需要所谓的定力,还需要侦探学的一些常识才行。
      也许再版中,这些问题不再出现了?谁看的是再版本,请点亮一下。
  


  想要看这本书是因为在高尔基的<在人间>里,高尔基曾经提过这本书.他说他对这本书了描写的那些生活很不解,或许是很迷惘.具体不太记得了.然后自己就萌生了看这本书的想法.   在网上购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的一口气看完了.不得不说明的是,毛姆真的是最会讲故事的作家.不得不佩服他对女性心理变化的观察和描写的如此传神,如此深刻.   玛丽和罗利的结果又是让人大跌眼镜.不过又觉得合乎情理之中.   很值得一看的书~~   不过,这个出版社倒是弄出来很多错别字出来.有点小郁闷


  卡尔
  
  玛丽在他身上得到的,只是满足自己的救赎心态。
  她可以如女神般降落在他面前,纯白而圣洁的光辉。
  因为她可以给他前所未有的快乐,给他此生所能拥有的最美好的时刻。
  她带着一颗怜悯的心,找到一个施舍的对象。
  他而正是身无分文,一文不名。对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施舍比对一个衣食无忧的人施舍要容易得多。
  正如她所说:若我遇到一个很穷的人,他孤零零而又不快乐,生命中从没有过快乐,而我能够带给他一种独有的经验,一种他做梦也想不到而以后也不会再有的经验,那我很高兴的把自己的一切给他。
  
  她独自驱车,山林的月色诱惑着她停下来欣赏。他从树后走出来。一个美丽的寡妇和一个流浪汉。
  她邀他上车,带他回山顶的别墅,为他下厨,陪他喝酒,带他欣赏那栋奢华的别墅里宽敞的大厅里精致而古典的壁画。而他只是个连房租都付不起的难民。
  她带他欣赏月光下的花园,如水的月光。总得发生点什么。月光下,他在她的裙边跪下。
  他把她当成女神。他只想把她当成他可以向之祈祷的女神,她却甘愿做一个让他占有的女人。
  
  他心中充满了爱情,他向她表达着爱意。她却让他离开。她说她不爱他。
  他的愤怒不是没有道理。年轻人的自负让他无法接受她对他只有怜悯同情。
  她让他看到了天堂,他从不敢奢望不敢想像的天堂。然后掩盖了天光,把他推回尘世。
  在愤怒中他粗暴地对待她。
  “你曾经要我不要忘记你。我将会忘记,但是你不会。”
  他走过黑暗的房间,一声枪弹的爆裂声,身体坠落在地板上。他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让一个人体验太过美好而无法得到的东西,是非常残酷的行为。他只会自卑,或者绝望。
  
  
  艾格
  
  当玛丽向艾格坦诚这段经历的时候,他表现得很大度。
  从她还是个无真无邪的小女孩,到而今她成为一个寡妇,他一直爱着她。虽然他比她年长二十四岁。
  他愿意为她放弃登上自己政治生涯巅峰的机会,为了能够娶她。
  因为他是个正直高尚的人,就算她玷污了她在他心目中的纯洁,他依然愿意娶她。
  他只是自己正直人品的奴隶。他似乎更是非娶她不可。在为她所做的牺牲中,他可以感到一种微苦的快乐。
  但是她却释然了。她决定拒绝他。
  
  我想起了《月亮与六便士》。
  A woman can forgive a man for the harm he does her, but she can never forgive the sacrifices he makes on her account.
  女人无法原谅男人为了她所做的牺牲。
  但是男人总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因为他们只是迷醉于为爱牺牲所带来的崇高的感觉。
  
  
  罗利
  
  最后,女人总是爱上一个坏男人。
  他明明有那么多缺点,但她在他面前却可以很自在。
  他惯用的是嘲讽的神情嘲讽的语气。
  有钱的公子哥身上的玩世不恭的态度,让我想起王尔德戏剧中必不可少的妙语迭出愤世嫉俗的男主角。
  对他们来说,life is far too important a thing ever to talk seriously about it。
  在他们眼中,世界上只有两种人,有趣的人和无聊的人。
  道德并不重要。在卡尔自杀事件后,他义无所顾地帮助她,甘为她冒险。
  他并不在意她所犯下的愚蠢的带来严重后果的错误,他不需要用一种宽大的胸怀才能包容她,他根本就不在意。
  她向他交出自己的手。她明白这是一场冒险。但是,生活不就是为了冒险么。
  


  你不认为别人越认为你好,你就会变得越好吗?
  ——毛姆《佛罗伦斯的月光下》
  
  这句话是小说中罗利对玛丽说的,是他的经验之谈。玛丽在最彷徨最无助的时候想到要依靠他——一个在最好朋友眼里也是最不可信任的人。整个过程中,他让人大跌眼镜的表现出冷静、果断、负责及值得信任——暂且不论这件事是好是坏。
  
  这让我想起电影《似是故人回》里的男主角,你难以相信一个做惯坏事的人,最后宁愿用生命捍卫责任,或者说,信任。
  
  难以相信而相信,这就是信任!
  
  所以一直抱有宗旨,对于直觉上愿意信任的人,从不分析,从不怀疑,无条件相信他会是一个好人,直到真有事实证明一切不值得。
  
  显然《佛罗伦斯的月光下》并不是毛姆最好的小说,翻过一大半,我甚至有点失望,但我得信任毛姆,他一定能写出出彩的片断来,不至于让这部小说看上去就像一部平庸的爱情小说。
  
  是的,它来了。
  
  就在第八章玛丽告诉艾格整件事情之后,两个人的互动,着实太精彩了!
  
  他们各怀鬼胎的成全了彼此。
  
  你维护了我的自尊,我成全了你的选择。


   为什么他有那么多缺点,
  
   她仍然觉得和他在一起非常自在?
  
   你可以完全做你自己,
  
   用不着在他面前装腔作势,
  
   主要是因为他对任何欺瞒都十分敏锐,
  
   你的虚伪只会让他嘲笑你,
  
   其次是因为他自己从来不虚伪。
  
   ——萨默塞特.毛姆
  
   罗利和艾格,就像镜子的两面,截然的对立:不管是处事态度,生活哲学,个人追求···用玛丽的话来讲,就是“很难找到一个比你更能和艾格成对比的人了”。艾格健壮英俊、风度偏偏,有地位,有能力,有雄心,有追求,稳重可靠。而罗利,相貌平平,放纵享乐,甚至是最要好的朋友也承认他素行不良,不可信任。
  
   但人真的是一种很复杂的生物,如此的那一琢磨,以致没有一个幸运的契机,你可能永远也不能了解一个人。玛丽因为自己的浪漫善良而又无知自私的想法,浇灭了一簇热忱的生命之火,无助时她第一想到的却是罗利,这个“不值得信任的人”。不过她真的很幸运,罗利不是艾格。罗利很直白,很坦荡,继承了一笔不菲的家业,他坦率地向人表明,他没兴趣去追求什么身份地位名利,他理所当然地毫无愧意地挥霍这财产,时间和精力,他毫不在意别人怎么看自己,似乎对任何事都不当一回事,他让人清楚地知道,他对女人只要一样东西,而且绝不多愁善感,他可以在周一拼死要和你私奔,不到周末却舍你而去···然而他却有某种东西会使你心动,那是一种在他粗鲁态度背后的柔情,在他嘲讽背后的动人的温情,某种对女人的本能的了解——了解女人和男人是不同的生物···那是他在心爱的女人遇到麻烦后的理解、宽容、不离不弃,沉着冷静,那是他的“我不会把我所有的本事都放在橱窗里给人看”的智慧,“只要你肯给你自己一半的机会,你就会爱上我”的自信。
  
   跟他在一起,快乐而又自由,一切都是未知:“Darling,that's life's for --to take risks .”
  
  


  What a simple story! Though different reaction to the accident, Maugham described two different people, one seemed erect, honest and was totally a gentleman; the other didn’t have a very good reputation, although he had some kind of character attractive to women.
  
  Edgar maybe a reliable husband, and only when his wife was an innocent person who didn’t have shortcomings. So he fell in love with Mary, and always thought her as that innocent girl when he first met her. He just can’t accept the fact of Karl’s accident. Although he still insisted to marry Mary, most of it was responsibility but not really love, not that kind of love can be of tolerance to anything her did. Mary knew this, and knew that she can’t be happy in that marriage. That’s why she refused him firmly. She was a clever woman. And maybe she was just a little bit falling love with Rowley gradually, when she didn’t realize it.
  
  Rowley was just opposite to Edgar, not a good spouse. He enjoyed taking risks and knew that women were thinking, which made him attractive. After Mary asked help for him, he did everything he can do to help her to deal with the accident, and to avoid the scandal. But that was not droved by love, but by the nature of enjoying adventure. That was also the root of asking Mary to marry him. Maybe this guy would never really love a woman, what he loved was only the happy moment to do something seemed really hard.
  
  What’s odd in the book was that Mary totally can’t understand why Karl shot himself. Yes, in Mary’s eyes, the word was beautiful, although she had a miserable marriage. But to live can be a much happy than to die. She was a woman living in a fairy tale, which didn’t suffer from hunger, poverty, indignity, despair and all that kind of pain. In her first marriage, she was tortured by her husband’s alcohol abuse, but she loved him and there was a hope to support her to live on. However, to Karl, his country was ruined, his families were killed, he was painful, but Mary can’t understand this. I think this is what Maugham wanted to express, the pain experienced by those miserable person can be understood by those noble person, by those who lived in extravagant life.
  


我想知道还有没有类似站在罪犯视角的侦探小说


这是作业要求么


没有啦,写着练练,对写论文可能有帮助吧,我这样感觉~


题目是噱头,玛丽开始就对劳力有感觉的,卡尔自杀只是催化剂而已。


翻译得不好。很肉麻。


张爱玲很喜欢这篇小说。
埃德加是玛丽父亲的好友。他比丧偶一年的玛丽大了二十四岁,一直深爱着玛丽。玛丽到意大利游玩,埃德加向她求婚。她要求给他几天时间考虑。埃德加让玛丽随身携带手枪。  
玛丽参加了意大利王妃的晚会。晚会上,贫穷饥饿的卡尔及其同伴表演的音乐节目并不好,最后向宾客收钱时,玛丽给了最多的一百里拉。晚会结束后,玛丽送罗利回酒店。在返回山上的时候,遇到卡尔,邀请他到朋友租给她的房子里。
玛丽给卡尔烹制了面包。之后,卡尔情绪失控。玛丽拿出手枪自卫,但最后不敢开枪。卡尔将玛丽强奸后,自杀了。玛丽深夜打电话给罗利,罗利骑自行车赶到。玛丽和冷静的罗利将尸体运到荒山外,掩人耳目。
罗利认为需要将事情隐瞒起来,但玛丽觉得要诚实,将事情经过全部告知了返回的埃德加。埃德加面有怒色。在他看来,以罗利的性格,早晚会将此事情传播出去。如果他当孟加拉总督,事发之后,可能对英国政府形象不利。所以他表示放弃孟加拉总督职位,与玛丽结婚。
  玛丽则认为她并不爱他,若要与他结婚,只是因为他将当上孟加拉总督。既然他不当孟加拉总督,只做个平民,过平淡的生活,她也就不会与他结婚了。
机会留给了罗利。
  


if i were her,i wouldn't choose Edgar either.


@.@sha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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