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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里·芬历险记

[美] 马克·吐温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2-12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

[美] 马克·吐温  

页数:

323  

字数:

315000  

译者:

张万里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哈克贝里·芬历险记》是20世纪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重要作品之一,深受全世界青少年读者的喜爱。
小主人公哈克贝里·芬是个孤儿,无人管束,但心底善良,爱憎分明。他帮助黑奴吉姆逃往废奴区,一路上遇见了各式人等(如“打冤家”的南方家族,伪装成贵族的骗子,杀人越货的强盗等等),遭遇了许多艰难险阻,终于获得了胜利。好朋友汤姆·莎耶的母亲要收他作义子,但他不愿接受所谓的“教养”,宁愿继续过无人管束的生活,于是又逃了出去。每一个读者都会为他未来的命运担心……

书籍目录

译本序说明第一章 摩西和“赶牛的人”第二章 秘密的誓词第三章 路劫阿拉伯人第四章 毛球算灵卦第五章 爸爸做新人第六章 大战追命鬼第七章 金蝉脱壳第八章 饶了瓦岑小姐的吉木第九章 河上凶宅第十章 玩蛇皮的结果第十一章 他们追来了!第十二章 “干脆把他丢下吧”第十三章 破船上的贼赃第十四章 所罗门聪明吗?第十五章 跟老吉木开玩笑第十六章 蛇皮再惹祸第十七章 甘洁佛家收留了我第十八章 海奈追帽子第十九章 圣驾光临第二十章 在剖克卫干的勾当第二十一章 阿肯色的难关第二十二章 乌合之众第二十三章 帝王都是败类第二十四章 皇帝假装牧师第二十五章 伤心落泪,信口开河第二十六章 赃款到了我的手第二十七章 物归原主第二十八章 骗人太不合算第二十九章 风雨中逃脱第三十章 救命有黄金第三十一章 祷告岂能扯谎第三十二章 改名换姓第三十三章 悲惨的下场第三十四章 让吉木放心第三十五章 阴谋诡计第三十六章 尽力帮助吉木第三十七章 辟邪的大饼第三十八章 “囚犯的一颗心,在这儿愁碎了”第三十九章 汤姆写匿名信第四十章 救人的连环妙计第四十一章 “一定是鬼怪”第四十二章 为什么不绞死吉木最后一章 就此停笔书目及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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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马克·吐温的印象只停留于初中语文课本上面的短篇小说《竞选州长》,从未想过要读他的长篇小说。只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前后读完了《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两本儿童生活题材的小说。
  这两本书的主人公都是十几岁的男孩,他们的原型综合来源于作者儿时生活时的邻居和亲戚。鬼灵精怪的汤姆家庭富裕,受姨妈的安排去上了教会学校;他的玩伴哈克从小流浪,父亲是个爱打哈克的酒鬼,从没有家庭和受到礼教,但哈克为人实在,心存感激。两本书的结局中,两个孩子都遇到了镇上的好邻居和好人家,他们对两个孩子都很包容和认可。以至于确实有些因为淘气过火而犯下的错误也能被大人们原谅。他们一般认为,男孩子这样是理所应当的,不应该被责怪。
  两个孩子在同一个镇子上生活,一个有家、一个流浪。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两个孩子偶然得知某个废弃房子的下面埋着财宝,而提供消息的人伙同其它人要窃取财宝。因而俩人分工,共同对付了几个想夺取财宝的罪犯,并且让阴谋大白天下,这笔财宝(我记得应该是某个邻居的遗产)后来被分到两个孩子手中,他们从来没有得到过这么多的钱,不过没关系,有哈克的姨妈和镇上的好邻居帮他们搭理这些钱,并收养了哈克,让他穿上干净衣服,吃三顿饭,去上学和做礼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续写上一部的,主人公换成了哈克,主要描写哈克受不了礼教一般的生活,从邻居家逃出并碰到了黑人奴隶吉姆,俩人一同逃往废除奴隶制的那个州。一路上艰辛不断,吉姆生怕被沿途的白人抓住请赏。但吉姆是个好人,心细胆大。哈克有时去作弄他,事后却常常后悔不已,吉姆也从来不怪罪他。因为长期在船上漂流,他们错过了那个想去的地方,但偶遇了两个白人骗子,又是一段精彩的历程。尽管哈克不愿与他们同行,但后来经历了黑奴被抓、逃回之后(有枪伤),哈克终于甩掉了两个骗子。在结局中,俩人漂流到某一个镇上,哈克为了医治黑奴的枪伤,等待医生的那个夜过后,哈克意外的碰到了来此探亲的汤姆!得知到原本黑奴的主人早就宣布了他的自由,后来哈克、汤姆和黑奴平安的回到了镇上,从新开始了一段生活。
  我认为,哈克的历险才是真正的历险,儿时有一部台湾人配音的动画片《哈克历险记》用的蓝本就是这部小说。时隔这么多年第一次读到原著,感到很怀旧,脑海中甚至能回忆起动画片中的那些声音和画面。


  
  Huck這本書的出版稿書名其實叫做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不知為何其他版本後來在前面添了個“the”。
  
  個人覺得這本書少年郎讀來固然有趣,作者卻未必是為兒童所寫。Huck全文所折射的美國當時reconstruction後的社會要讓小學生、初中生來揣測,實屬有些難了。Twain的satire和在書中對slavery的探討(受到Douglass的影響)也值得好好思考。
  
  除了Huck在raft上幾個寂靜時刻,其餘時候我倒真沒覺得這書描述了休閒、自在的童年生活。從開頭的家暴傾向的Pap,幫助Jim逃到northern states,遭遇ship上的murderers,見證Grangerford和Sheperdson之間的feud,到遇上Duke&king两个douchebag再到最後和有Don Quixote傾向的Tom一起計劃無用的方案將被抓住的Jim放出來,整本書真不像是小孩子能做出來的呀。
  
  總之這本書很值得一看的。有幾個turning points非常深刻。


  不喜欢这个翻译,虽然是中英文双版,但是里面出现很多让人莫名其妙的语句,错别字、语句不通顺什么的太多了。亏这本书海标榜自己在翻译上多么牛逼,但是翻开让人大跌眼镜。
  下面开始说正题了。
  上初一时语文课的必读书目,就是马克·吐温先生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可以说这是我看的第一课外书、文学书甚至是第一本“书”。童真的语言,稚趣的故事。不过当时也没什么多感想。在书里,作者用于描写孩子的形容词如:纯真、活泼、自然、正义、勇敢、智慧等等词,在几个主人公孩子身上,我们似乎看到真正是蛮横、霸道、不讲理等等的行为就可以等同于以上的形容词了。不过马克先生为什么要这样写,让我想起了《水浒传》,很多文学作品,都有一种“矫枉过正”的态度,譬如,梁山好汉所谓的义,劫富济贫,“大块吃酒、大块喝肉”等等就是豪爽,就是仗义,但是其中一些人也不知杀了多少无辜的贫民百姓,你怎么不说他们心狠手辣,在品行上其实是十分恶劣的?在他们看来,那都是可以微观的,忽略的。
  回到《汤姆·索亚历险记》,好像那些教会学堂里好好学习的乖孩子,其实都是书呆子,虚伪的,卑鄙的,而主人公尽管有多淘气但还是正义的善良的,不虚伪,不卑鄙。呵呵,在这里必须要声讨这种看法以及这种写法。不管你美国当时出于什么情况,再怎么写,难道所有人就是这样一种二元对立么?
  再来看《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作者在书中真是处处讽刺,处处冷幽默啊,让我看的有时都笑出来了。各种虚伪的人轮番出场,尤其是“国王”和“公爵”,这两个人像滑稽的喜剧演员一样演了一出黑色幽默,然后最后又是上一本书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我真的不知道作者是在讽刺、黑他么?还是在变态的称赞他?明明在上一本书是个不读书的孩子,到了这里什么杂书也看过,各种民间故事,这孩子竟然成了迂腐犯二的书呆子了!!!活在传奇故事中,上演了一出闹剧,让我实在为本书的主人公哈克贝利·芬着急啊,真想给那小子一脚。难道就因为知道吉姆是自由的,就可以如此学书里的故事玩了么?这是在预设聪明还是暗黑迂腐白痴胡闹固执?我们的哈克才是这本书里最聪明的孩子啊,我想这令很多读者都无法望其项背的,机智、勇敢、正义,甚至妇人之仁的善良,往往坏人下了台,他竟然比唐僧还心软。Oh,my god!
  真的不知道作者是否在黑汤姆·索亚,因为最后汤姆拯救吉姆自由的原因竟然只是一纸遗嘱,根本不是心里本身的人性平等自由,而哈克,在他为是否要检举吉姆而纠结的时候,他的斗争是扭曲的,他觉得告发黑奴是对的,拯救黑奴是错的!他一直觉得自己是在办错事,但还好,这孩子太善良了,尽管不认为这其实不是错事。作者这么写难道是要喻示黑奴制度当时深入人心么,把孩子的心里认知都扭曲了?
  这本书还是给孩子读的,在中学没有看,实在是一种罪过,书中的哈克和吉姆历险故事,时时让我想起那种涉及到美国乡村的电影,徜徉在美丽的密西西比河河畔风景上,浪漫,自由。


  这本书还不错,但比《汤姆·索亚历险记》稍显逊色,有些情节安排的不够严密,比如哈克贝利居然那么巧,来到了汤姆·索亚的姨妈家。除此之外,这本书还是比较有趣的。对孩子的心理描写非常细腻、贴切,故事也娓娓道来,一个调皮、聪明、善良的男孩子跃然纸上,对密西西比河的描写,让人心生遐想。


   大雾渐渐消散,在那条十九世纪的河流上,古老而又年轻的密西西比,木排顺流而下,一个民族的文学随波飘荡。
   小说的主人公哈克贝利芬最先早出现是在马克吐温的另一部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故事情节紧跟在《汤姆索亚历险记》后面。在《汤姆索亚历险记》里哈克贝利芬与汤姆一同历险并发现了强盗的宝藏。《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开始的时候,哈克贝利芬被道格拉斯寡妇收养,开始学习礼仪和文化知识。哈克贝利芬的老爸是一个酒鬼,有点儿疯疯癫癫的那种。他从道格拉斯寡妇那里抢回了儿子,并把儿子关在自己在河边的木屋子里。由于受不了道格拉斯家刻板的生活和父亲这边的打骂,哈克贝利芬从家里逃了出来,并在河心的小岛上遇见了逃跑的黑奴吉姆,两人为了逃避追捕,乘坐一条木筏沿着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一个个散乱的故事碎片开始被大河串了起来:在即将沉没的船上遇见的强盗;因为大雾哈克和吉姆走散,哈克借住在了葛伦裘福德上校家里,并经历了上校家的世仇和由于世仇造成的悲剧;自称国王和公爵的骗子、镇子上各色的人物以及当时流行于乡间的私刑。最后,吉姆被两个骗子卖给了费尔普斯农庄,巧合的是农庄的女主人是汤姆索亚的姨妈,来姨妈家探亲的汤姆决定同哈克贝利芬一起救出吉姆,但是最后计划失败。整个故事的结局是,吉姆的主人在临死之前写下了一份遗嘱,里面提到要给吉姆自由。逃跑计划虽然没有成功,但吉姆仍然获得了自由,而哈克贝利芬的老爸也已经死去,哈克回到了朋友们中间。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具体创作前后经历了八年。马克吐温于1876年开始写作本书,写到第十六章时搁笔,三年后续写,全书于 1884年夏完成,1885年出版。
   以第十六章的故事为界,小说前后的故事情节稍有偏离。
   第十六章以前,哈克贝利芬和吉姆打算找到俄亥俄河流入密西西比的入河口,然后沿俄亥俄河而上,直到废奴各州。但是在第十六章时,作者安排两人错过了俄亥俄河,密西西比河上的逃亡被迫延长,并且成功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由此可以看出,马克吐温希望故事可以尽可能多的停留在这条大河上,作者写作这本书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密西西比河的偏爱,在自己最熟悉最难割舍的意象里安排所有的讽刺和希望。
   整部小说最出色的正是对于密西西比河以及沿岸风土人情的描写。阻隔了方向的大雾,河水从浓重的乳白色下流过。暴风雨,闪电劈开,照亮岸边瘦小的村庄。黑夜,岛屿上的灯火,倒映在天上和河流上的星星,吉姆说星星是月亮下的蛋,而流星是因为不听话,被月亮妈妈从被窝里踢了出来。
   故事中对于美国南方风土人情的描写也占了相当大的篇幅。沿岸小镇上的人们看演出的情景,在当时美国南方盛行的私刑,对葬礼的描写,还有就是那些会让人倒霉的事情。书中提到了许多会让人倒霉的事,诸如蜘蛛掉在身上、捡蛇皮、太阳下山后抖抹布、左转脑袋看月牙儿等等。
   作者熟悉所有的这些细节,就像艾略特说的那样,意象来自于童年开始的整个感性生活,在一生的所见所闻所感之中,某种意象屡屡出现,充满感情。
   在马克吐温名字前的一大串定语里一般会有一个很特别的称谓,幽默大师。幽默是文学里经常会用到的一种表现手法,比如钱钟书,《围城》里的幽默是一种文人式的幽默,比如王小波,《黄金时代》里的幽默是一种市井式的幽默,比如刘震云,《一句顶一万句》里的幽默是一种冷笑话式的幽默。而马克吐温的幽默是一种睿智式的幽默,通过简单几句机敏的反驳达到讽刺的幽默效果。在《哈克贝利芬历险记》里,幽默效果是由人物胡乱引用名言,搞错经典传说故事的方式营造的,不过这些对于欧美文化以外的读者来说会显得有点吃力。但是其中也会有一些无厘头的段落,比如骗子推销的一种可以去除牙垢的药水,这种药水在去掉牙垢的同时牙齿也会被去掉。
   在《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整部小说中,最大的两股冲突力量是自由和蓄奴制两种观念。但是这两种力量的冲突由于大河意象的调和显得更加平缓,具有一种冒险的趣味性,这一点是《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与类似题材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不同的地方。
   首先说蓄奴制。在现在看来,蓄奴制只是一个制度罢了,只要大家都反对就可以废掉。而事实上的情况是,废奴制更像是一种观念,甚至是一种道德。在小说中,哈克贝利芬一直认为自己帮吉姆是一件见不得人的坏事,刚开始会这样做是出于一种做坏事的快感。所以我觉得,道德很容易就会成为一种暴力。道德以一种大多数的认同感排斥少数的异端,我们很难知道当下所处的环境里哪一种道德是合理的。时下最有代表性的就是那些喊着口号满大街砸日本车的爱国主义狂热分子,一群被道德暴力强奸的乌合之众。
   然后就是关于自由。这就要从主人公哈克贝利芬说起。在《哈克贝利芬历险记》里很少有正面的外貌描写,所以我们无从知道哈克贝利芬是不是也像其他的美国男孩一样,脸上长着许多雀斑。但是我们可以知道的是,哈克贝利芬骨子里的善良,正直,勇敢。在一路的逃亡中,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哈克贝利芬总是想尽各种办法去直接面对,而且往往能化险为夷。在逃离即将沉没的轮船上的三个强盗以后,哈克贝利芬念念不忘的是强盗们的安危,并想办法找来一些本地人对三个人进行营救。而且,哈克贝利芬对吉姆的看法也由开始的逃亡的同谋到后来的互相照顾的朋友。应该说在哈克贝利芬身上,马克吐温寄寓了所谓的美国人形象,就像浮士德代表的德国人,堂吉诃德代表的西班牙人那样,马克吐温意在塑造美国文化本土的形象。其中最着力的当然是对于自由的信仰。其实自由并不是说就一定要抛开一切的束缚,自由更像是一种信仰,只要信仰自由,就没有什么可以困住一个人的灵魂。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哈克贝利芬都不会放弃再次起航的机会和信念,这是哈克贝利芬这个形象的灵魂,也是整部小说的灵魂。
   小说最大的缺陷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烂尾。从结尾几章汤姆索亚再次出现以后,故事情节的推动完全靠汤姆为找乐子而使出的各种小手段,读到后来很容易让人产生不耐烦的感觉,甚至觉得汤姆很是让人讨厌。不过,大陆那些批评这本书的结尾对资本主义和蓄奴制度的黑暗批评力度不够,没有能够为废除奴隶制找到一条合理道路的评论家纯属站着说话不腰疼。一本有着大气、浑厚气质稳重叙事结构的小说却有一个黄金时段电视剧的结尾,这多少会让人感到有点遗憾。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叙事采用了传统的直线式结构,按照时间的方向铺排故事。小说的独到之处是贯穿故事首尾的那条大河,时间和大河的流动带动了故事情节的流动,使得一个个散落的片段有了明确的出发点和归属地。此外,大河意象的运用还调和了小说的叙事节奏,使得故事高潮之间有了一段必要的过渡地带。在作者的精心安排下,河流意象的出现总是预示着危险已经过去,行程就要继续下去,在这种心理暗示之下,河流被赋予了形象人格,象征着接纳与包容,象征着自由与探索。
   小说以一个孩子的视角切入故事,以一种轻松、浅显、流畅的语言进行叙述,因此《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经常被定义为儿童文学,然而儿童文学并不是说只是写给儿童的,儿童视角可以让这个成人世界的荒诞、冷漠、无聊呈现得更加清晰直白。这一点同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极其相似,《小王子》就像刚入夜时天空上那些叮当作响的星星,俯视着地面上所有的这些庸庸碌碌的人们。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第一人称加游历探险的故事模式,类似于传统的流浪汉小说。但是两者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首先是大河意象的运用,密西西比河所承担的结构作用以及象征意义使得《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具有了比传统流浪汉小说更完美的艺术形式。另外就是写作语言,小说以流畅、准确、口语化的语体作为整体的语言风格,再加入大量的美国南方方言、黑人俚语和乡俗粗语,使得小说具有了一种本土性的艺术气质。《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也因为这种语言的叛逆而被认为是粗鄙、庸俗的有伤风化之作。后来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也因为同样的理由而被封禁过,但两部小说都以主人公的肉体流浪完成了一次灵魂层面的精神放逐。
   在语言方面,小说大量运用方言,包括密苏里黑人土语、西南边疆地区的方言、密西西比河流域的普通方言等等,这对于形成美国的本土语言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标志。马克吐温和惠特曼分别在小说领域和诗歌领域完成这种语言的叛逆和重生。
   另外,小说还具有一个突出的风格,就是它所特有的批判性。不论是密西西比河沿岸小镇上混混沌沌的居民,还是自称国王和公爵的骗子,无论是当时的尘土飞扬的美国社会,还是仍然在南方存在的畜牧制度,马克吐温都给予了辛辣的讽刺,通过幽默的手法,把这些不合理的现象批驳得体无完肤。当然,《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也绝不是一味的谩骂,从马克吐温对于密西西比河的描写以及对哈克贝利芬的塑造上,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作者寄托在意象和形象后的温情。我一直认为,文学首先要有诚意,这种诚意可以从许多方面表现出来。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文学的关怀性,不管是基本的社会关怀,还是更高一层的形而上的关怀。只有批驳和讽刺的东西和谩骂没有任何区别,只有这作为底色的人文关怀才可以使一部作品具有跨越时空的魅力,《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做到了。
  


   有一个小男孩,他有一些任性,他还有一些嚣张;有一个小男孩,他有一些叛逆,他还有一些疯狂!这个自由自在惯了的流浪儿,不愿过“体面”、“规矩”的生活,所以,就一本正经地玩儿了一次闯关大冒险!天底下竟还有这样顽皮捣蛋的小鬼头!可他就是有这本事,逗得你哑然失笑,惹得你捧腹大笑!
  
   这个鬼马的小男孩就是美国讽刺幽默大师马克•吐温笔下的哈克贝利•费恩。《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1884)是马克•吐温最重要的作品,它既与马克•吐温的另一代表作《汤姆•索亚历险记》是姊妹篇,又是一个独立的故事,同时也是美国文学史上一部影响深远的小说。海明威曾评价道:“所有美国现代文学皆起源于马克•吐温的一本书,名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前所未有的最佳之作。”这个“最佳之作”的中心情节讲述的是一个白人孩子哈克贝利•费恩和黑奴吉姆是如何结下深厚友谊的。
  
   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夕,南部小镇上有一个名叫哈克贝利•费恩的孩子,他为了逃避酒鬼父亲的虐待,逃到了一个荒岛上,在那里巧遇逃奴黑人吉姆,于是两人结伴而行,商定要乘木筏顺着密西西比河而下,去往一个不买卖黑奴的“自由州”。哈克起初因为担心自己会下地狱,所以一直犹豫着到底应不应该帮这个逃奴的忙,后来,在日日夜夜的漂泊生活中,他逐渐被吉姆善良无私的性格所感动,表示宁肯冒着下地狱的危险,也要帮助吉姆得到自由。就这样,这对“黑白二人组”一路上历尽各种艰难险阻,遭遇过民队的追捕,受过骗子的虐待,还经历过各种自然灾害。但在两人同心协力的努力下,所有的困难都被一一化解。最终,哈克贝利在好朋友汤姆的帮助下,救出了被骗子卖掉的吉姆,并得知吉姆的女主人在遗嘱中已宣布解除吉姆的奴隶身份,吉姆终于获得了自由。
  
   很显然,《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初读来是欢乐童真的调调,实际上表达的是作者民主主义的思想,若是你能在其中看到反对种族歧视和种族压迫的主题,那么马克•吐温会泪流满面地表示很欣慰。这部小说的作者马克•吐温(1835—1910),是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最杰出的代表作家,他原名是塞缪尔•朗荷思•克莱门斯,自幼成长于美国密西西比河畔,12岁时就已外出谋生,曾当过排字工人、矿工、水手、领航员等,他的笔名“马克•吐温”就是一句水手行话“12英尺”,意思是水够深了,轮船可以安全通过。
  
   1865年,马克•吐温发表了自己的第一部短篇小说《卡拉维拉斯县著名的跳蛙》,因其幽默风趣的文风,受到读者的广泛欢迎,他就这样一举成名,获得了“幽默大师”的称号。随着对生活认识的加深,马克•吐温在19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迎来了自己创作的高峰期。这期间,他开始在作品中探讨一些深刻的社会问题,笔锋更加犀利,讽刺更加辛辣,令他享誉盛名的两部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1876年)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1884年)均是他在这段时间创作出来的。由于马克•吐温的创作都来源于自己的平民生活,作品中散发着浓郁的美国乡土气息,字里行间弥漫着“最炫民族风”,他成为第一个将文学创作真正“美国化”的作家,所以马克•吐温也被称作美国“文学中的林肯”。
  
   幽默讽刺是这位“文学林肯”的拿手好戏。马克•吐温喜欢用亦庄亦谐的揶揄挖苦,用通俗易懂的大众幽默引人发笑,但他并不是纯粹为了搞笑而幽默,对这一点,鲁迅先生早有真知灼见:“马克•吐温成了幽默家,是为了生活,而在幽默中又含着哀怨,含着讽刺,则是不甘于这样的生活的缘故。”马克•吐温擅长选择生活中最具讽刺意义的事物加以漫画式的夸张,这种文字读来让人猛地一愣,接着捧腹大笑,最后在对现实的思考中久久不能平静,只得再拿出马克•吐温的作品重读一遍。独特的讽刺笔法令马克•吐温式的幽默贴近生活,贴近百姓,逐渐成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创作风格。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无疑是美国现代主义文学的典范之作。马克•吐温将诙谐轻松的幽默和辛辣激烈的讽刺在小说里完美地融为一体,让人在哈哈一笑之后引发深思。除此之外,他还把现实主义的客观描写和浪漫主义的主观抒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在书中,读者往往是先看到一场血腥的暴行,随后又会欣赏到如诗如画的迷人自然风光。同时,整部小说的情节曲折生动,扣人心弦,马克•吐温率性活泼的行文,让人猜想他肯定是全凭情感的支配一气呵成的,毫无矫揉造作之感,更不见刻板生硬之处,读来觉得自然真切,活色生香。更让人感叹的是,马克•吐温对孩童心理的把握细腻到了极致,就像是他自己亲身经历过似的,比如写哈克在救不救吉姆一事上矛盾犹豫的心理,着实刻画得细致精彩,“只要是他(吉姆)想得起的事,他总是在拼命地照顾我……想到这儿,我恰好转过身来,一眼就瞧见了那封信……我浑身哆嗦起来,因为我得打定主意,在两条路中选定一条,永远不能反悔……我琢磨了一会儿,好像连气也不敢出似的,随后才对自己说: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接着我就一下把它扯掉了。”读完之后,你是不是也想起小时候,在犹豫不决地做一件“坏事”之前历经的种种忐忑不安呢?
  
   简言之,《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小鬼冒险闯天关的故事。看这本小说的时候,也许你这一刻在为哈克和吉姆各种惊险的遭遇紧张地捏一把汗,彼一刻又会被他们看似一本正经的荒诞行为逗得不禁嗤笑。大人读此书,必会唤醒童年的回忆;孩子读此书,更能产生感同身受的冒险快意,总而言之,不读这部惊险刺激而又欢乐无极限的书,实在是人生一大缺憾呐!
  


  世界不是小说,世界比小说还荒谬。
  
  王小波在《红拂夜奔》的序言里说:这本书将要谈到的是有趣,其实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在这个大家都快忘记有趣是什么的时代,我们会记住马克吐温,记住汤姆索耶,记住哈克芬。
  因为有趣。
  我能记得哈克芬编造的谎言,耍的一手手好戏,以及对善恶的充满童趣的混淆。
  哈克芬说,你决不会老是闷闷不乐的,你过一会就会好了。即使历经艰险颠沛流离,他还是有孩子般的纯真的快乐,不掺杂一星半点的虚伪。暴风雨的夜里,哈克反而津津有味地看着闪电照亮的孤岛,随风摇摆的树木,然后安心的睡觉。
  有趣的结果必然是快乐。
  
  但是哈克芬不总是快乐的。他很苦恼,面对吉木的时候,一方面,吉木忠实的友谊让他感动,另一方面,帮助吉木逃跑是不道德的。他自认为是个坏孩子,可没坏到根上。
  哈克坏吗?一点也不坏。因为道德不总是好的。19世界中叶的美国还保持着浓厚的清教传统,商业还没有浸透生活,人们的信仰以及道德要求还是很多。哈克受不了条条框框的束缚,除了大难临头时有点后悔。哈克芬的坏,是一种解放,是对生命真实状态的追求。是种本真,本真的寻找快乐。
  有趣的人很快乐,快乐的人必然有趣。
  因为标准是有趣和快乐,所以做人做事就会从内心出发,从心中认为的好坏出发,而不是别人、大众、社会要求的标准。后者叫做道德。
  所以帮助黑人吉木赢得自由并不是一件坏的邪恶的事,这是哈克芬绞尽脑汁思考出的结果。为此他觉得良心不是一个好东西。
  良心就是道德,道德并不一定就是好的。
  我想这是马克吐温想告诉我们的:道德并不一定比有趣来的好。
  
  不是艺术模仿了生活,是生活模仿了艺术。
  小说的最后很有趣,汤姆到来,和哈克一起拯救吉木。汤姆照本宣科的把书上越狱的那一套经典程序搬来,让吉木受尽折磨后逃脱,他说这是冒险。
  应该是模仿了《唐吉坷德》。
  比有趣还有趣的是荒诞。孩子很荒唐,受书的影响就把那套做,他很单纯,觉得这样好玩有趣。大人很荒谬,受外界的影响做的变本加厉,因为他们的目的是炫耀,是秀,是弥补内心的苍白。
  这么想来,世界远比小说荒谬,小说有时比世界还真实,它在光怪陆离纷繁复杂的背后抓住了我们的本质。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马克·吐温
  
  怎么说呢?一部本该在十四五六岁阅读的书,搁在了一个四十五六岁的人手中,这不可能是书的不幸,而只能是人的不幸。
  
  我就是那个不幸的家伙。
  
  著名作家欧内斯特·海明威对本书的评价甚高,他说:“马克·吐温的一本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一切现代文学之源。”
  
  虽然我很愿意相信海明威的判断,但诚实地说,我和大多数人——尤其是大多数中国人一样,认为这是一本“男孩子的书”。
  
  这也许就是俗话说的“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了。
  
  大学者克利夫顿·费迪曼在他的那本《一生的读书计划》中指出:“真相就在这两种看法之中,第一种(海明威的看法)似乎更为客观一点。”[221]
  
  我真希望自己能认同他们的看法,站在大师们的那一边,哪怕只是这一次,哪怕只是在多年以后的某一天。
  
  但是现在我还做不到,这和是否诚实无关。
  
  我不想把问题推到翻译者的身上,更愿意把原因归结为各自不同的生活背景和思维习惯,当然,还有文学素养上的天壤之别。
  
  《你在天堂里遇见的五个人》的作者写到:“每一个男人身上都有一个正在奔跑的男孩子,不管他变得有多么苍老。”[35]
  
  确实,从哈克贝利·费恩到汤姆·索亚,在我们年少懵懂的岁月里,有多少没边甚至是轻狂的幻想:钻山洞,寻宝藏,顺流直下,浪迹天涯......
  
  能力不够,又渴望自由,在方圆500米的范围内离家出走。这是童年乃至少年时的我的真实写照。当年有个比我略大的小朋友扒车(也很可能是被车扒)到了土门机场,消息传来,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很不服气地佩服着他。
  
  那时候我们误以为是自己没有机会,现在才知道其实真正没有的是能力和勇气。
  
  哈克和他的同伴在密西西比河上顺流而下,沿途是工业化之前“自然状态”的美国乡村城镇,有暴力、有仇恨、有贪欲、有欺诈,也有温情、有良善、有美好、有希望。
  
  他们在大河之上夜行昼伏,一行千里居然从没被人干扰、了然无事,这在今天几乎无法想象,真不知道在哪里还能找到这样一个自由自在的天地?
  
  就像我"单方向"的好朋友,四川才子宋石男说的那样:“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沦陷。”
  
  沦陷也许说的太严重了,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一个人。其实改变的何止是人,还有我们身边的事物和生活的环境,童年时唯一可以用来冒险的万寿桥下的那条运河,如今非但无法“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恐怕就连“水浊兮可以濯吾足”都十分地勉强。
  
  我永远都无法忘记那些快乐的年少时光。
  
  人存
  
  物亡
  
  物是
  
  人非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对不对
  


  像一幅神奇的扑克牌。汤姆在最不需要他出现的关键时刻及时隆重地出现后简直把人急死。他不由分说地让人怒不可遏地在最后关键时刻疯狂抢镜头。他啰嗦细心蛮横又奇招迭出直到中弹昏迷发烧被抬回家。啊!他在短短的一段日子里便几乎经历了哈克·芬的所有历程。这个全身总是闪烁着最诡异灵动又总是能得以迅速实施的炸弹一样夺目的点子的恶棍!2013.3.30


   初一的时候,在学校图书馆度过《汤姆索亚》,很喜欢他和哈克的一些孩子的胡思乱想和调皮捣蛋。然后,看到另外一本《哈克贝利》,误认为写的是同样的故事,所以虽然想到其中的精彩,但还是没有翻开那本书。
   我承认,八年后我去翻开这本书是因为海明威的原因,因为他对《哈克贝利》有如此高的评价。
   如今,当初看《汤姆索亚》的感觉大已忘记,但我知道绝对没有看《哈克贝利》这般舒畅,一个初中生对语言本身能有多敏感呢。从翻开第一章开始,整个哈克的话语就让我感到如此舒服,个人认为是一种比《麦田里的守望者》更加流畅的话唠式的幽默感,当然,这个似乎真的是美国作家的特长,佩服。
   我想每一个看过《哈克贝利》的人都会无条件地喜欢上他,过了二十岁的读者更甚吧。哈克的天真、纯净已经对苦本身的从容与接受都让我喜欢不已。可以说在那个时候的美国南方,一些现在看来歪曲不已的东西却是那里的道德和常识,而哈克贝利,却选择了更加遵从自己的内心,做了一些别人认为荒唐的事。或许这就是海明威想要表达的“对自己的寻找”吧,或许日后,他会成为一个更加完整的人,祝福他,呵呵。
   当然,另外一个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马克吐温亲手毁掉了他笔下另一个小孩——汤姆索亚。至少再我看来,是毁掉了,自认为聪明确不是好事情。


  哈克贝里的想法直到现在也和23的我有共鸣,解决了儿时不明白的东西,给予我人生选择莫大的帮助,很好的书,青少年应该看,
  
  
  
  
  
  
  
  
  
  
  
  
  
  
  
  
  
  
  
  
  
  
  
  
  


  作为和《汤姆索亚历险记》有着承接联系的作品,我当然是先读了《汤姆》那一部,可以说里面哈克的戏份也不少,但是毕竟那里面的哈克只是汤姆的一个好伙伴,但是读了哈克自己的故事之后,你就会一下子发现汤姆和哈克的天壤之别~
  首先我们还是来说说汤姆,谁让这小子出现在最开始,而且总喜欢抢哈克的风头呢。汤姆确实比哈克聪明多了,这并不代表哈克不聪明,只不过哈克不像汤姆一样非把自己的聪明给用过了头。哈克是个务实的孩子,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怎么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汤姆则恰恰相反,汤姆什么也不缺,他是体面人家的孩子,受过良好的教育,汤姆做的一切就是为了找点乐子;而哈克却是一个酒鬼的儿子,平常就睡在一个破木桶里面,他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教养。这就体现出汤姆和哈克同样经历的险情有着本质的差别,汤姆的历险对他来说就游戏,他迫切的追寻历险和创造历险。而哈克的历险都是被动地被卷进去,他并没觉得每段历险都能让他乐在其中。
  现在我们来看看哈克这个还没长大的小伙子,虽然我们不知道他脸上是不是像其它美国男孩儿一样长满了雀斑,但是显然哈克是一个骨子里正直、善良、勇敢的男孩儿。首先他不在乎和汤姆一起弄来的那么一大笔钱,他为了摆脱老爹的纠缠和寡妇热心的改造毫不犹豫的把钱要送给法官。然后这孩子费了好大的力气甩开了那不着调的老爹,没错他在这耍了个非常高明的把戏,甚至蒙骗了整个镇子的人。不过他可不像汤姆一样非要添油加醋的弄一些花招,他是个既聪明又务实的孩子。
  然后和老吉姆相遇了,本来两个人就算是有着不错的交情,因为哈克和那些过着体面生活的白人孩子不同,他在镇上享受的待遇也绝对不比黑奴要强上多少。所以哈克绝不会像别人那样认为和一个黑奴做朋友是多么丢脸的事情。虽然后来哈克的内心也曾经挣扎过受到过世俗观念的影响,但是男孩儿还是毅然的决定与所谓的“文明”社会决裂,而选择维护老吉姆这个肤色与自己不同的好朋友。
  说起来最让我喜欢的还是国王与公爵这一段故事,这两个活宝简直是骗子中的典范和代表,从他们性格的狡诈阴险,和对待哈克的各种态度的转变,再到在船上费劲心机的想着骗人的把戏,却不愿意多浪费一秒钟喝酒或者呼呼大睡的时间去工作,可以看出两人堕落的程度。在出了状况起内讧的一幕两人丑恶的嘴脸更是一览无余。醉酒之后在船舱里和解的情节更是比他们俩耍的把戏更虚假。我想看到这儿的时候大家肯定会把现实里的一些家伙对号入座,心里说:“嘿,这公爵不就和我认识的那家伙一模一样吗?”
  如果说《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部发生在圣彼得小镇和密西西比河边的田园诗的话,《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则是一部实实在在,真正的密西西比河上的历险记,整个故事呈现给我们最美丽、最壮观的就是这条大河。当然在这条河里奋勇的向前游着,在河边努力奔跑的美国男孩儿绝对会愿意和我们做好朋友的~


   这本书,我都忘了我看了几遍。小时候,每当妈妈不让我出去玩,又不想做作业的时候,我就看这书。以前很向往哈克贝利的生活,不用读书,可以去流浪。最喜欢的是,那个笨笨的黑人吉姆,他会让我想起《猫和老鼠》里的汤姆。
   在看《汤姆索亚历险记》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他们的故事。但我跟喜欢《哈克》,那时候总想什么时候家附近的河也能发大水,也能飘下来一间木屋~~~~呵呵


  天性自由的哈克不喜欢住姨妈家,因为要受很多约束-“不得不睡在床上,穿干净衣服,学着有教养”。也许小朋友天生不喜欢被约束,不喜欢穿衣服、穿袜子、系安全带,不喜欢定点定量吃饭,不喜欢被打扰…… 给孩子充分的自由的无私的爱。


   一直看着理论书,休闲时拿起他,却意想不到时时被逗得哑然失笑。喜欢这样的童言叙述,孩子气的天真及“思无邪”。
   喜欢哈克和吉姆并排躺在木排上看星星的场景。星星到底是人做的还是生就的呢?吉姆说星星是人做的,就如蛤蟆能生出很多蛋一样。并说流星便是坏了的蛋,被甩出来了。想起和老爹去婺江边看到的7颗流星,我笑着转发了吉姆的高论,老爹笑着说我拐着弯骂他坏蛋。我想,要骂也是马克吐温惹的祸。
   孩子总是这样,喜欢玩,喜欢闹,更为可爱的是,还喜欢玩闹得一本正经。形式化的玩耍正如给生活排了一出喜剧。剧本是成人世界的经验,演出的却是儿童的欢乐。
   华森小姐说哈克一点都不乖,以后会下地狱的。哈克问,索亚会下地狱吗?华森小姐思忖了许久,回答说:他也上不了天堂。哈克便快乐了。因为他喜欢索亚,他喜欢和他在一起。
   这就是哈克的思维方式。正如我也喜欢,这样的童言无忌,这样的童言美丽。正如我也喜欢,干净地爱着,不干净地乐着。


  为了自由逃离小木屋,却在小岛上碰见了黑奴杰姆,于是便和他一起逃亡。这对于一个小孩来说是多么有趣。文中有讨论过什么是对与错,哈克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总是会按当时社会认为错的去做。


   你顺流而下,印第安是你的终点;我逆流而上,自由的美国梦是我的目标。我知道那就是你。虽然你来自1844年的马克吐温笔下,可你还是四年前我遇到你的样子——穿着大人丢掉的破衣服,肥肥大大包裹着你瘦弱的身躯,那顶大大的破帽子,边儿上有很宽的新月形帽檐耷拉着。
   我们把小船靠岸,看着你逃跑时拿的东西——烟,腌好的半头猪,一口袋玉米片,酒瓶,咖啡和白糖,咖啡壶和平底锅,水桶和水瓢,一把勺子和一个洋铁杯,旧锯和两条毯子,鱼绳和火柴,斧子,弹药和枪;这落荒而逃命的,比我还井井有条。
   “哈克,漂泊了那么久,你就没有想过安定的生活吗?”
   “莎丽阿姨收养我、教化我,我过去已经受够了。我得在汤姆前头赶快跑到印第安人那里去。这么多年,无拘无束还是我的呼吸。”
   “自由有那么重要吗?你的代价太大了,这么多年你放弃了一举成名的机会,也放弃了天伦之乐,即使心里纯真,也阻挡不了时间的流失。你不觉得一个人很不孤单吗?”
   哈克撅起嘴巴,说,“我不孤单!我有朋友,他叫孤单。”
   “你在逃避。生活终究是有约束的。”
   “不,我从不逃避。只要有事情,我非把他弄清楚不可。这样一来,我马上轻松多了。相反,我觉得你在逃避,tralia。”
   “不,我没有,我只知道生活在远处,幸福在远方。虽然我不知道我想要什么,但我知道他就在前面。我必须一直往前走,只有这样才能与梦想相遇。”
   “哈哈,美国梦!那个只有钢筋和利益的地方,居然有梦想!不,梦想是在远方,但不是在那里。我知道我的自由在远方,但并非在印第安,但我必须一直走。何必给自己限定一个方向呢?”
   天快要黑了。哈克让独木船飘到那笼罩着河岸的柳树底下,等待着月亮上来。他缓缓闭上眼睛,而我又得踏上征程。我默默对他说再见,去追寻那些遥不可及的梦想。多想,也像他一样,有一场理想的流浪。走很远很远的地方,却不会想家;走得很累很累,也不会觉得委屈。


  (08.27)两天一口气读完它。捧腹大笑呀!天底下还有如此顽皮捣蛋的毛孩呀,真实哭笑不得。让我回忆自我的童年,还有个人的历险记。哈哈,果真是一部王书,让小孩子看得爽,大人也爽得很。平实的语言中勾出所有关于童年的记忆。让我佩服哈克的是他捏造自己被人谋杀的事件,可谓是智勇双全,拍案叫绝,十几岁的毛孩的智力与思维可以达到如此惊人的程度。最后,更可笑的是他与汤姆关于帮黑人吉姆逃跑的一段,让人替他们捏一把汗的同时,又不禁嗤笑了,只能感慨这般童稚如此童真呐。


  第一次讀Mark Twain的書
  bantam classic系列的書質感一般
  但是便宜好用
  書中很多文字在模仿南方黑人或社會底層的語言
  初讀有些費腦筋
  得依照文字讀出來才知道這指代哪一個詞
  除此之外 故事還是挺精彩的
  以一個男孩的第一人稱記錄了他的歷險記
  其中穿插了很多個幽默的小事
  而讀完了書後Alfred Kazin的afterwords才發現原來這本小説是挺有深意的
  兒童與成人兩個世界的差距 美國社會之風情 奴隸制度 下層社會
  讀着就會不自主地對Huck或Tom的童真發出會心的微笑


  之所以推荐的定位在初中的年华,书虫系列有很多册,伴我度过了那段时光,导致几乎借出没有还回的状况,故事内容简介通俗,中英对照。。。。。


  当初看完之后,没什么感受,想着这本书为什么会被美国人如此地喜爱,难以理解,直到我看完它的电影《小鬼闯天关》后我才喜欢上了赫克·芬
  这也反应了我对文字的渗透还不深,无法体会到其中的乐趣啊~~我会再看一遍的!


  
   Hemingway had once said The Adventure of Huckleberry Finn was the best novel in the history of American literature at that time.I admire him since he had won the Nobel Price ,a symbol of kind of authority.From the Internet,I also learned that the story of Huck Fin is so popular in U.S. that several movies about it had been released.It is only natural for me to hold high expectation towards the book.
   When reading the novel, i was astounded by Huck's free will and his typical character.He hates to "sivilized"by the conventional morality and would rather live in the wild to explore the truth of the nature.
   In my real life,most of us are obedient in the presence of social norm.The community is the place where we were brought up and where we will flourish or go down.It taught us to know the underlining rules in the daily life when sophistication is high-praised.Afraid of being alienated,we try to assimilate ourselves to adjust to the environment.In the process of seeking respect and acknowledgement,we gradually lost our individuality and become interdependent.The collectivistic culture does have great influence in our life.Sometimes it is just too "harmonious" that everything turns to be unnaturally unified.Our country is not developed in many senses,in order to get better control over the mass,the impressive huge population,our education had once become the industry to produce standardized products.Critical thinking was ignored and denied,for disobedience might result in disorder.How lucky for today's youngsters,to breathe the free air to the heart's content!We can gain information from various channels,and to voice ourselves freely,at least in the Internet.
   Our hero,Huck,who symbolizes the character of the rising emigrants on the new continent,is daring and unconventional,keeping pursuing freedom and individuality.His sympathy for the slave,Jim,finally overcomes previous prejudice.And this shows a new trend of thought,a universal equality recommended by the new nation.Under the premise of not hurting anyone,he is in pursuit of his freedom to the greatest extent.How I envy his broad mind and unrestrainedness! The very individualistic oriented culture,which makes U.S. such a prospers enterprise country,is distinctively revealed.The people there love challenging tasks and welcome the competitive industrial life.It is estimated that on average Americans change their jobs every four years,yet in China many people prefer relatively steady occupation.(A typical one is civil servants.These days many people jump at the entering for the exams of national public servant).Clearly, it is our national character,to look for a cautious or moderate way in behaviour and decision.However,the age is changing rapidly,the new generation has become more bold and flexible.And i am also curious about what our county will grow to be.
   Besides,the language of the book is also "unsilvilized",it is composed with the dialect among blacks in the southern states.As an authentic presentation of the life of southerners,the wording is coherent with the style of Huck:fresh and unspoiled.
   The theme of freedom also can be perceived from the depiction of Jim.Nobody is born to be slave or inferior,if he behaves uncivilly,that is because society fail to cultivate him.Today Barack Obama has conquered the whole nation with his wisdom and charm.And he is the vivid illustration of racial equality in U.S.
   This an age for freedom,and our Mark Twain had sensitively caught the essence of the the stream of times in advance.That is where his greatness lies.
  


   两天时间读了《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从最开始的津津有味,到结尾之前的有些厌恶,到最后的差强人意。海明威说它是全部美国文学的“起源”,我倒是没有读出这种味道来,至于小说的语言,由于读的是中译本更是无法体会,不过我却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看到了它的影子。
   虽然是一本并不长的小说,我却读了四个不同的版本,最开始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读起来很不错。结果第二天在图书馆没找到这个版本,于是就看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版本,读了几页,觉得太文绉,又去读海天出版社的版本,结果译者用四川话代替了美国方言,自己也并不喜欢,于是又读北京燕山出版社的译本,觉得很不错,译文很活泼,接着看完了。从这一件小事中,我们可以看出,选择一个好的译本是多么的重要。如果有可能,最好能找原文来读!
   为何说自己在读此书时有些厌恶呢,这主要是对马克•吐温关于营救吉姆的那一部分描写很不满意。我觉得那完全是在折磨吉姆,完全是站在白种人的立场上,以可怜的、施舍的、居高临下的、冷酷的眼光来看待黑奴,如果说“游戏”能够救出黑奴,能够给黑奴自由,那完全是一厢情愿,更是天方夜谭。小说中的“殖民意识”可见一斑。
   艾略特在《美国文学和美国语言》中说:“谁能比奥德修斯更像希腊人?或者比浮士德更像德国人?比堂吉诃德更像西班牙人,比哈克•芬更像美国人?”在读完小说之后,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想象哈克•芬如何是美国形象的代表。哈克•芬渴望自由,反对束缚和压迫,怀着一颗善良的心,却又有着明显的缺点,如说谎,懒散,他大胆,冷静却又贪玩,好动。有着自然天性的他顺着密西西比河历险,很显然是堂吉诃德式的人物。而吉姆在和他的相处中,很显然是桑丘的角色。而在他和汤姆之间,汤姆又像堂吉诃德,哈克•芬却像桑丘。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读《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让我想到自己的童年,想到那时的恶作剧,只是,那时的我更加单纯……
  


  it portrayed uniquely American subjects in a humorous and colloquial language.
  But i dont konw how to analysis its poetic language in it ~~is anyone can explain it to me?


  在单位的老图书馆随便借的,放假在家里随便读的,最后一个人笑翻在家里,哈克是我见过天性最幽默、心灵最自由、做人最真诚的孩童,特别喜欢第一次看的那版,译者是谁,又不记得了。我想译者的也是位天性最幽默、心灵最自由的人吧。


现在读来我这篇书评,原来写的还行,呵。


写的非常好! 很有真见解而且言语简洁。


great job!


在去新疆的飞机上,重读了这部小说


很喜歡你的文筆


"讀着就會不自主地對Huck或Tom的童真發出會心的微笑",的确,那是个天高云淡的年代。


也只有那個年代才會有這樣的童年故事吧


今天刚看完,向往那种流浪汉的生活,那是一个不同于今日的年代啊~~


越看越有意思。 到後面 tom 出來之後 就笑爆了。 我看的也是Bantam 覺得這書 編的 和 我 直接Gutenberg 或者google books
毛區別也沒有。。。


现在想起 这书质量真的很一般...


its really a book worth reading
I love Huck's freedom!


good point of view!to some extent,our generation is losing our own individualism.how pethatic it is.


yes,that's really a pity!!!


but what does "silvilized" mean?...


civilized. it's a mistake quoted from the hero's words


听朋友说,英文原著也很搞笑,Martin 太幽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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