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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光

美)福克纳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4-4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

美)福克纳  

页数:

362  

字数:

289000  

译者:

蓝仁哲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八月之光》是福克纳的代表作之一。在作家营造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中占有重要位置。故事主要分两条线索,一条的讲是克里斯默斯,他从小被送进孤儿院,因为被怀疑是“黑白混血儿”而从此失去了“身份”,受到社会种种虐待,最终促使他杀死了最后相遇的白种情人而被白人处死。另一条讲的是农村姑娘莉娜与情人相恋,怀孕后遭到遗弃,徒步来到杰弗生镇寻找情人。小说通过杰弗生镇十天的社会生活的描述,揭示了几个主要人特的一生极其三代家史,体现了人类“心灵深处的亘古至今的真实情感、爱情、同情,自豪、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表明了作家反对种族偏见和宗教偏见的态度。 这部小说以多重叙事角度和情节结构闻名。作家对小说文本的无限可能性进行了前卫性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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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列组合高度自由的文本结构对传统的阅读习惯无疑是巨大的挑战,可以说,《八月之光》迄今还是“一部远未读懂的小说”。


值得细细品味,感受另外一种书写风格。人的复杂内心刻画的很好。


  
  
  在浩然庞大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中,饱满大概是一种显而易见的特质。我读福克纳的小说,总觉得面对的是一座城堡,无论读者怀着怎样急切的心情都撼动不了这样的事实:这城堡易守难攻,自给自足,而读者单兵一人,手无寸铁,只能一点一点地靠近,细索福克纳繁复华丽的行文下究竟有何意图。附提一句,我现在依旧认为二十世纪的写作高峰到他那里才得以确立,任谁都不能忽视。
  
  在已经被翻译过来的十个长篇中,《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最好,《野棕榈》《去吧,摩西》可读。就中而言,《八月之光》或许是内容最为饱满的一次叙事。
  
  小说主要围绕着莉娜·格罗夫和乔·克里斯默斯展开,故事发生的时间前后大约有十天左右。莉娜为卢卡斯·伯奇所骗,怀上了孩子,于是赤手空拳地走上了寻找情夫的道路。一天半后,莉娜抵达了故事发生的主要地点杰弗生镇,此时一幢大宅正在发生燃烧,而燃烧的背后则是一场骇人听闻的凶杀案。两名嫌疑犯中,一位是已经逃逸的克里斯默斯,另一位则是莉娜要找的伯奇。不过莉娜首先遇到的是拜伦·邦奇,一个老实讷言的伐木工人。在后者与当地牧师海托华的帮助下,莉娜生下了孩子,也寻见了伯奇。但是伯奇又逃开了,于是莉娜也再次上路。这是小说的横向主线,此外还有数条纵向主线,其中最重要的即是藉由邦奇对海托华讲述的克里斯默斯的一生。虽然福克纳在后来回忆时曾说是一个意象引发了他想要创作《八月之光》的灵感:“只是一个名叫莉娜·格罗夫的年轻姑娘,怀着身孕,决心赤手空拳地去寻找她的情夫”,但相比而言,克里斯默斯这条纵向叙述的支线要重要得多。
  
  克里斯默斯是一位乡村女子和马戏团小伙无意间留下的孩子,女子的父亲海因斯先生先是枪杀了克里斯默斯的父亲,然后当他看到自己的女儿将要生产时,却声称让魔鬼去收获它自己的作物,“奉行上帝的旨意”地看着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在这之后,海因斯先生便抱着自己的外孙来到一家孤儿院,一面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一面对同自己孙儿玩耍的孩子扬言他是一个黑鬼。在孤儿院里,克里斯默斯经历了一连串阴毒与邪恶的对待后,被一个乡下人家收养了。然而这个乡下人家也有着极为古板的信教传统,原本淳朴的气息被顽固的清教传统弄得乌烟瘴气,在这一点上简直与海因斯先生别无二致,而克里斯默斯就在此地生活了十五年。二十岁时,克里斯默斯认识了一位名叫博比的暗娼,在被养父麦克依琴先生发现后,他开始了自己的飘零一生。
  
  在阴郁的二十年间,克里斯默斯像是在接受世间沦丧一般接受着女营养师的报复和海因斯先生的“执行上帝旨意”,接受着麦克依琴太太与麦克依琴先生大相径庭的关照。如果说在孤儿院和乡下寄居的这二十年间,克里斯默斯无力改变现实也难以认识自己,他就像一枚不断被吹入深仇大恨的气球,那么之后的这十五年,克里斯默斯仍然是无力的,他的何去何从似乎也完全不再取决于他自己。
  
  在《喧哗与骚动》中,康普生先生曾对昆丁说过一句话:人无非是其气候经验之总和。这话若是移在克里斯默斯身上也没有更恰当的了。于是当我们回顾他的一生,发现的只是今天的雾霾一如往日,仍是阴天,而今天与明天也注定没有任何区别。所谓永恒就是他在经历着比以往更多,比未来更少的五年,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五年。今后仍是如此。对二十岁的克里斯默斯来说,从女营养师到麦克依琴太太,无论是报复伤害,抑或关心疼爱,都使扭曲的心理更加扭曲,也更加憎恶女人;从外祖父到麦克依琴先生,宁或是种族主义者,还是冥顽不化的清教徒,都使克里斯默斯愈加认识不清自己的身份。所以他的流浪自始至终都带着一个鲜明而强烈的目的:与自己握手言和。
  
  又一个长达十五年的生活,直到克里斯默斯在他三十六岁那年死于珀西·格雷姆的枪下。这十五年中,克里斯默斯辗转多地,但心中却始终无法平静,而这归根结底源自他无法认识自己。遍读克里斯默斯的整个故事,我们未能发现他属于黑人的任何证据,或许连这也是他——小说中所有种族主义者的臆想。这臆想最终也成了克里斯默斯本人的自认。福克纳在弗吉尼亚大学讲课时就曾对此做过表述,他说:“我认为他的悲剧在于,他不知道自己是谁——究竟是白人或是黑人,因此他什么都不是。由于他不明白自己属于哪个种族,便存心地将自己逐出人类。在我看来,这就是他的悲剧,也就是这个故事悲剧性的中心主题: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一辈子也无法弄清楚。我认为这是一个人可能发现自己陷入的最悲哀境遇——不知道自己是谁却只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明白。”
  
  福克纳在面对克里斯默斯自我确认的困境时有过许多生动的描述,譬如在他被迫接受珀西·格雷姆的追杀之际,作者写道:
  
  “可是他总有一阵子是抱着信念在逃跑,至少是怀着希望。然而他的血不能平静,要他去拯救它。但无论是他的白人血液或黑人的血液都救不了他,他只有靠自身才能解救自己。因为首先是黑人血液驱使他到黑人小木屋去。接着白人血液又把他从那儿赶出来,正像黑人血液叫他抓起手枪,而白人血液却不让他开火。催送他去牧师家的是白人血液,那是它最后一次在他体内升起,使他违背了一切理智和现实,进入了幻想的怀抱,进入了对《圣经》里说的某种东西的盲从。然后,我相信白人血液又暂时把他抛弃,只那么一秒钟,一眨眼,允许黑人血液最后升起一瞬间,使他背弃自己要求获得拯救的希望。是黑人血液扫除了他不希冀得到任何人帮助的愿望,使他为摆脱黑暗的丛林而狂喜,在那片丛林,他的心脏还未停止跳动,生命却已止息,死亡成了期望和圆满的实现。然后,黑人的血液使他再次失败,正如在他一生中的所有的危机时刻,总是这样。他没有杀害牧师,只用手枪揍了他,又继续跑,钻到那张桌子后面,最后一次向黑人血液挑战,像他三十年来一直进行反抗那样。他蹲在那张被推翻的桌子背后,任他们开枪射击结果他性命,而他手里一直握着那把上膛的手枪却没有扳响。”
  
  这种困境就是促使克里斯默斯在三十多年里东奔西走的全部原罪。他挣扎而奔逃,希冀明天以及所有的明天能给自己一个答案,然而未能。可能在这一刻克里斯默斯已经彻底厌倦了这无休无止的逃亡——从他二十岁就开始的逃亡。在这一刻,他意识到所谓与命运握手言和实属妄想,而自由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种别致的耻辱罢了。
  
  杰伊·帕里尼——《福克纳传》的作者——显然对以往评论界把莉娜视作圣洁之光的陈旧看法大为不满,他写道:“事实上,关于莉娜·格罗夫和她寻找失去的爱人的故事并没有什么喜剧色彩。那些认为莉娜——在被残忍的遗弃后表现得非常自信和乐观——很好笑的评论家,其实犯了一个常见的错误。那些段落中显然有讽刺的因素,但这讽刺是苦涩的。”
  
  质而言之,帕里尼的意思是读者已经习惯了在字里行间寻找团圆,而这无异于将救赎本身廉价化。莉娜·格罗夫当然类似于《喧哗与骚动》最后的黑人女佣迪尔西,但是莉娜在书中的地位与境地远不如迪尔西,她本人也丝毫不带有警醒意味。“莉娜和乔因为都被卢卡斯·伯奇背叛这一共同点而有了联系,他们的故事在小说中平行发展,而两人最终的结局都是成为他们所在的那个社会的弃儿。两人都有悲惨的经历,而那些经历渐渐累积成了无法拯救的不幸。……杰斐逊镇的社会因为人们的虔诚而毁败:因为长期坚持阅读《福音》,这些人为自己对道德和种族的抽象概念找到了堂而皇之的理由,这扭曲了南方的精神,让无辜的生灵成了牺牲品。这部小说以‘神圣一家’在一条长长的土路上行走而结束:一个未婚的母亲,一个私生子,和一个被群殴而死的‘约瑟夫’——可惜的是他的自我牺牲无人知晓,也拯救不了任何人的灵魂。”
  
  作为主线的这两个人物,从头到尾,从生到死没有任何交集。我曾经写道:“这部小说中设置了莉娜这一道洁白神圣的八月之光,她是书中与其他人物截然不同的对照角色,代表着拯救,生机。她是福克纳心中大地的意义。”但是在读完第二遍之后,我已不敢断言克里斯默斯是否从莉娜这一束洁白圣洁的“八月之光”中得到了所谓拯救。我只觉得在克里斯默斯与格雷姆对视的那一片刻,也就是莉娜生下孩子的平行时空里,他已然在无尽的逃亡中冥冥感到了自己不再需要认识与被认识了。他不再需要与命运握手言和,因此也不再需要与之对抗。到最后,克里斯默斯所要的只是一种期待太久的宁静——如果这是八月之光的另类版本,如果莉娜的再次上路以及由此与开头遥相呼应而形成的对位效果带有什么意味,那恐怕一概带着历史的苦涩。
  
  
  2014年2月2日
  
  
  
  


  《八月之光》对我来说真是一部晦涩的小说,这大大降低了我的阅读速度,对于许多地方的文字我虽是仔细读过去,却感觉并没有理解其中的深意,只是理解了其中的情节罢了,但也无意回过头再重读一遍。
  
  读完之后我远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小说,也许几年后我的阅历和知识有所增长之后,可以再回过头来去读它,也许能读出更多内容。
  小说以莉娜这个角色的出现开始,又以这个角色结束,她是贯穿整本书的一条线索,是作者心目中的八月之光。这位单纯快乐的少女——也许称少妇更为合适,坚守心中对于爱情的信仰并为追寻自己的爱情而来,一路上有许多乡亲帮助她。我相信一个人以什么样的面目去对待世界,世界便也会以同样的面目来回馈他。正是由于莉娜这种单纯真挚的性格与对未来的乐观期待感染着每一个人,她也得以获得每个人友善的对待,甚至使得邦奇这位木讷的硬汉情窦初开。尽管她心目中的“未婚夫”卢卡斯•伯奇或者说布朗第二次逃离她身边,相信她并不会就此丧失对于生活的信心和对于爱情的信仰,她终会获得新生。她就像一束明媚而柔和的阳光,虽无声,但已悄悄照进每个人心里,就像福克纳所描述的家乡的八月之光,每年八月总会有一两天这样的日子,光线亘古透明,好像来自遥远的远古时代,好像已不变地存在了千万年,就这样默默地照射着城镇、乡村,照射着每一个人。
  
  克里斯莫斯是一个悲剧,造成这个悲剧的不只是他自己、他的外祖父,更是当时的时代,南北战争结束尚不久,其残存的阴影尚笼罩着南方。他一生的悲剧在于他不知道自己是谁,究竟是黑人,还是白人,而他甚至永远也无法明白这一点,直到珀西·格雷姆致命的弹子射入他流淌着未知血液的身躯。他一生都在努力地与别人强加给他的命运而抗争,杀死养父、杀死情妇,短暂的一生在颠沛流离中度过,他很难说是快乐的。他与莉娜塑造出几乎完全相反的角色,一个是黑色,阴暗而邪恶,一个是白色,明媚而快乐。
  
  作者笔下的每一个人物性格都非常极致,每个人平淡安然的表面下都隐藏着极致的疯狂,虽然这疯狂不尽相同,他们全都那样淋漓尽致的活着,挥洒着生命的光阴。在现实中也许难有如此戏剧性性格的人存在,平静的年代平静的城市,每个人过着几乎天天一样的生活,这样的酣畅淋漓也许也只存在于小说中吧。
  


  因为荒诞,更显其真实。福克纳小说的阴暗晦涩的风格氛围,令人沮丧的同时,也令人着魔。
  记忆背后的记忆,历史之外的历史,还有那被催生的知晓,于是一个个荒诞骇异的故事诞生出来了。
  每次读完福的作品,竟觉得自己也能化身作者做进一步的叙述了,啊,多么了不起的思维的、个性的感染力啊。


   关于福克纳的《八月之光》,我想说说里面的克里斯莫斯和海托华这两个人。
   克里斯莫斯是个不知道我是谁的人,准确地说,他不明白社会给自己的划分到底是什么,在当时来说,是不知道自己是白人还是黑人。而这种不明确带给他的,是一种社会人意义上的分裂感。
   扭曲的社会会造就扭曲的人,而福克纳很厉害的一点是,他创造了这个在哪面来看都是边缘的人,在克里斯莫斯看来,可能白人和黑人对他来讲都像是一个个排斥他的肤色集体。
   海托华这个人生活在幻想和英雄崇拜之中,他想把自己幻想中的生活移植到现实生活之中。而在现实中遇到阻碍时,这种人更倾向于完善自己的幻想王国,使得自己的行动看上去合乎自己的内心。
   小说一直在提倡一种不断前行的生活,路这个词似乎不仅意味着方向,而是意味着终点本身,这种东西我是难以接受的,福克纳给的这个药方感觉把问题悬置了,只给你说,一直走吧。但毕竟,只有一直向前才可能有更深刻的理解和感受,与其徘徊于此刻的谜团,不如先选一条路试着去走走。毕竟,如果有终点的话,也是在远方。


   这是些殉难者,他们行走在永无尽头的道路上,无论三十年还是六十年,无论从亚拉巴马州还是从田纳西州,都是这样毫无启示又固执地摆在眼前,静静流淌于命中注定。无论是歇斯底里地反抗挣扎,还是如同婴儿般地默然接受,都是无力生存的证据。
   那早已埋藏于血液中的祸根。永远受歧视的黑白面庞,他无声地呐喊,企图逃脱命运,却已浸染于降落的黑影之下。他所遭遇到的是抛弃与毒打,莫名其妙的排斥他不属于任何一类人。当上帝露出狰狞的面孔,他逃啊逃,总有一天会跑到路的尽头。然而没有一寸土地不是阳光普照,柔情是可怕的毒药,祈祷是可耻的圈套。他漫无目的地跑了这么多年,从没有好好想一想,他只是在狂奔。如同被上帝追杀的猎物。那个女人也许60岁了,是披着灰白头发的枯槁的蜡像。她的记忆里充满仇恨与鲜血,没有波澜毫无气息的生命突然在情欲中溶化,两个孤独的动物本可以相依却演变成你死我活的恶斗,他们不会微笑。当生命徘徊于罪恶的悬崖之上,快要掉落下去,却还要指望那只剩一口气的上帝,人们遵循他的教诲,冷眼旁观熊熊燃烧的罪恶之火,侵蚀那异类的生命,他们可以一下子把他的头拧下来,当他们真正露出獠牙的时候。
    出发时她要找一个人,其实心里早已没了指望。只是别无他法,只好不停地走啊走,她是如此平静挂着圣母般的笑容,似乎可以审判任何人。她光着脚只顾赶路,谁也钻不进她那顽固充满幻想的脑袋。善良的人们毫无条件地帮助她,毫不吝啬地伸出援助之手,当另一个生命被追的穷途末路的时候,她被保护在善意的光圈里,一个小生命孕育着新的希望。好像她生来就是要接受帮助的,也许因为她流着纯洁的血液,也许她受到了上帝的庇护。被欺骗的同时也得到了高尚的补偿。不,像她那样的生命是不会被欺骗的,谁也伤害不了她,一切都是她的心甘情愿。她不知道上帝在哪里,在这个圈子里只闪光着人性基础的光辉,在没能被任何说教所左右的时候。
    一个死了,一个上路了。在上帝小心翼翼地掩盖起他的獠牙,当罪恶被逐渐遗忘,一切又恢复了表面的美好。


   此书的故事内核是狗血的。福克纳的胜处在于,掩饰恶臭时的耐心。当他花费心血,将绷带缠得均匀,确实有资格教参观者如此取径:将包裹后的麻风病人,当作替代木乃伊的旅游纪念品,诚如他们可以将此书,当成二十世纪的《圣经》衍生物。
  
  一位拼图设计师,却总是爱以碎弹片搜集者自居。两者的区别是:前者,在用自撰的草图否定后者完型的同时,还私吞了一次真实的爆炸——落点、高温、冲击波、余震、硝烟......此书同样有以碎片的名义兜售拼图之嫌,一是,分拆视角的叙事手法并没有为叙事提供多少便利,反而时常成为叙事的累赘,在不同“视角”(其实经常只是“人们”,街上的或是饭桌上的)的接榫交汇处,一些枯燥情节需要被重复而无新意地讲述;二是,此书并没未对全知视角有过一丁点的挑战,福克纳所做的只是选定各章主角,然后保持在各个章节内,将主角名称集中赋值为全知视角的主语。这样的恶例,比较明显的是19章,为了挖掘人物的“深度”,福克纳让一个叫加文.史蒂文斯的毕业于哈佛的地方检察官与他的哈佛同学,一位教授,在谈话中品评人物,说了许多不着调的、作者作为直接叙述者也没好意思喷的话。作者当然清楚,这些着意挖掘的评论,放在直接叙述中显然太违和了,而故事本身并未精彩到他能够将众多人物像《水浒传》那样随着故事线捏合,于是切割不失为一个自救的良方,肥的做黄牛肉卖,瘦的做水牛肉卖。
  福克纳比喻水平的发挥也不算稳定,时有妙笔,像偶遇漫长的公路旅行中的一个界碑:
  
  “映着街灯,那排钢条围栏像饥饿的士兵列队站立在那儿。”(6章)
  “...无论她看见或听见什么,总是透过一个更直接的男人形体或男人的声音,仿佛她是一副视听器,而她强壮严峻的丈夫却是一根操纵杆。”
  “...也许看清的是她的一双眼睛。他屈着身,仿佛看见一口黑沉沉的水井,看见井底有两点光亮,像两颗灰暗的星辰的折光”(井和星,也与Christmas杀人夜对应)
  “小青蛙的鸣唱戛然停止,像许多根琴弦被剪刀一齐剪断似的。”
  “当晚上床时,他已下定决心逃走。......但是这念头被放过了,尽管当时他还不明白,正如一只山鹰,不仅周围的环境而且他自己的躯体,都仍然像牢笼般地束缚着他。”
  “带着女人本能的亲昵和诡谲,她会使一些鸡毛蒜皮、清白无辜的事儿蒙上一层邪恶的阴影。”(摘这句无关比喻,是赞其直觉以及化默会为明述的能力)(7章)
  “二十五年来这对老人一直生活在孤苦伶仃的停滞的死水中,像是两头从北极圈溜出来迷了途的麝牛,从冰河时期遗留下来的两头无家可归的动物。”(15章)
  “看着这张没有知觉的面孔,拜伦似乎觉得这整个人都从他鼻子以下消失不存了,唯有鼻梁在征服懒怠邋遢的阵地上仍顽强地支撑着某种值得骄傲和富于勇敢精神的东西,像一面被忘怀的旗帜插在废弃的城堡之上。”
  “三个人像是退潮后海滩上现出的三块石头”(16章)
  “他们的器官已经衰老,早就需要像对一块瑞士表那样精心照料。”(20章)
  
  书中有两处对人物从被击倒的眩晕中恢复意识的描写,有点像是赛博朋克的先驱:“他听见下层丛林被撞击的碰响,声音渐渐消失,最后是一片寂静。这时只剩下他一人。他不特别感到疼痛,而且也不再有急切紧迫的感觉,要急着做什么事或去什么地方。他只是静静地躺着流血,知道过不了多久他就会有机会重新进入这个世界的时空。”(18章)
  
  此书中,福克纳虽多有败笔,一旦写到人物独处的状态(尤其是单身男性),往往入神,个人认为,17章海托华接生后为最妙。
  
  《八月之光》里,意外地暗藏着日后启发《弗兰德公路》的部分:20章,海托华回忆幼年偶然翻到父亲过去的戎装,这和《弗兰德公路》里,德.雷谢克小时候偷偷把玩祖辈的肖像画与手枪一样,都是密室里的祖辈阴魂影响了人物命运的设计。


  威廉·福克纳,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代表作《喧哗与骚动》《八月之光》。本书据称是作者在文学叙述技巧上的一次重大尝试,写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小说,在今天看来,其严谨的诡异的文章结构仍然是空前绝后的。    习惯看电影的读者们,兴许会看过诺兰的电影,比如《记忆碎片》《追随》《致命魔术》,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盗梦空间》。朋友提起影片《盗梦空间》时,对它的一层层递进的逻辑充满着赞叹,并且强调该片很难看明白。其实不然,比起其他几部作品,《盗梦》可以说是最弱智的一类了。有人不喜欢诺兰的风格,说诺兰把电影的表达运用的过于矫揉造作了,由此,给人的感觉是,所谓的电影叙述的高深莫测都是装出来的。    我的看法是,诺兰确实有过人之处。他在电影的可能性叙述道路上做出了深入探索。    第一部长篇《追随》描写了一个立志当作家的青年起初跟踪别人(后来发现是小偷),结果被别人反跟踪。故事远不是这样简单。作家被发现后,开始和小偷一起作案。小偷有着超人的分析能力,能够剖析受害者的行为习惯。作家为了测试小偷的能力竟然领着小偷去偷自己家。随后,作家爱上了一个陌生女子,替陌生女子偷东西,最后被抓进监狱。故事的结局是,陌生女子和小偷是一伙的。小偷找到青年一起作案的原因,不过是为了为小偷以前所犯的罪行找一个替死鬼。故事还有更深入的结尾,青年交代的罪行里说了小偷的姓名、住址,小偷以前所杀的人。而警察告诉他,那里没有这么一个人,住户是一个外出旅行的人,昨天刚回来。并且,这个州根本就没有发生过这么一桩案子。影片最后,作家才发现,自己被上套了,永远也不能说清楚了。    《追随》令人惊奇的不单单是情节,还有它前后颠倒的叙述手法。为了表明情节是右前右后的,诺兰刻意使主人公前后的打扮不一致。对于看不惯外国佬的观众来说,故事一开始这便是两个故事。在随后的电影《记忆碎片》中,诺兰继承了《追随》的叙述手法,但是这一次故事的推进明显的是两个线索,彩色画面是顺序,黑白画面是倒叙。最后合成一条线。打乱的片段恰恰照应了主人公隔半小时失忆一次的性格,无疑,这很酷。    诺兰在影视方面所做的贡献使我想到威廉·福克纳。    本书的线索主要有两条:一是莉娜的寻夫之旅,占得篇幅极少,只出现在首位两章,但这却是小说的整体框架。整部小说除了衍生除去的故事,基本上都是莉娜寻夫走到小镇上,十天的见闻。二是,克里斯莫斯的故事。这是小说的主体。介于两条主线索之间的还有牧师海德华的故事。海德华的故事除去自身意义外,还在叙述模式上起着第三视角的作用。两个主人公各有自己不同的故事,构成了两条主线,这两条主线又旁生出许多枝节,又有很多次要人物的故事衍生出来。最为奇特是,故事的两个主人公莉娜和克里斯莫斯甚至自始至终都没有见过面。    作者在叙述的时候采用了多方位的叙述视角。他总是在重复,一直在重复。他总是在倒叙,一直在倒叙。一件事情发生了,先用当事人的角度讲述(不止一个),而后换做第三者讲述(不止一个)。因此,莉娜在镇子上短短的十天变成了一部长篇小说,而且这种叙述风格也使得文章在思维方面不再局限于一部小说,而是两部,三部。说“这是一本远未读懂的小说”也是有道理的。    我见过许多这样的小说,威廉福克纳的《八月之光》只能一直被模仿而不能被超越。多角度类似的小说比如《月亮宝石》,它在叙述犯罪的时候也选用了多个人物讲述犯罪经过,使一个案子变得扑朔迷离(每个讲述者都在用自己的主观感情来臆测罪犯),但是这部小说没有采用福克纳插叙倒叙的手法,从而也使读者在推理时不至于太迷糊。另外还有尤凤伟的《一桩案子的几种说法》。而随地可见的线索方面类似的格非的《人面桃花》,这部小说说好不好,不好却好。它的叙述力图留给读者很多很多的线索,或者说做很多很多的铺垫。这也使得小说有一种停滞不前的感觉。《八月之光》与此稍微有些不同,不同在于《八月之光》没有妄想做一部推理小说。它总会在你要读下去的地方突然停住,然后说一些风马牛不相及的往事,再突然跳回来。例如,第五章回过来集中描写克里斯莫斯杀害伯顿小姐前的星期五一整天,直到夜深人静他等在伯顿住宅外面,“听见两英里外的钟声敲响十二点。这时他起身向楼房走去……”没有下文了。过了整整六章,我们才看到克里斯莫斯终于“稳步地登上楼梯,走进卧室……”。大尺度的跨越必须要求读者有大尺度的思维跟进。    在思想层面,作者通过描写几个主人公的故事,全景展示了一个时代的“爱情、亲情、肮脏、美好、道德、偏见、怜悯”。作者用冷静的笔调诉说了自己对种族偏见和宗教偏见立场。    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


  叙述方式前所未有,结构杂而不乱,不愧为大家,但人物的丰满程度因其精妙绝伦的结构排布而打了折扣。我不知道倒底是不是该怜悯克里斯默斯,甚至他的外祖父母我只见其怪而非恶。


   我与《八月之光》的邂逅完全是一场偶然……
   在大学生涯的最后一个学期,我偶然间在学校的图书馆遇到了这本书,只读了第一章,就被深深的吸引住了。那时我对福克纳的了解一点也不多,他的作品也从没有读过,在那样一个春天的温暖的午后,我开始读这本并不算厚,也并不算是很出名的一本书。我不得不说,此后这本出成为了我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书籍之一,我想,这也算是一种缘分。
   这本书最能打动我的地方,是那平实的语言,以及娓娓道来的叙述方式。我不知道,福克纳先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塑造了莉娜这个人物形象,很多评论说她是一束能够照耀人们内心的温暖的阳光,这一点都不为过。正是她的坚强,乐观,从一开始就把我带到了整个情境中。福克纳以莉娜这个形象为主旋律讲述了一个个隐藏在温暖的阳光下的或是悲惨的,或是绝望的,或是冷漠的故事,深刻的揭露了社会现实的黑暗,人们内心的无助,以及整个时代环境带给人们的冷漠,无知与自私。这是光与影的交叠,是光明与黑暗的较量,在这场较量中,所有人都是失败者,没有人能获得幸福,莉娜如此,乔安娜如此,克里斯默斯也是如此,福克纳用最平淡的语调叙述了这个冰冷得令人窒息的故事,在表面的温暖与平和之下,每句话、每个字都沉重的撞击着人们的内心,让人读过之后,久久无法平静。
   我相信福克纳是最坚强的战士,但却不是最出色的医生。他敢于在时代的浪潮中逆流前行,在他的身上,没有畏惧,没有屈服,只有勇气和力量,他希望唤醒民众,带领人民走出阴霾。但是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结束这一切的苦难,这正是他复杂矛盾情感的来源,眼睁睁的看着这个无法摘除的毒瘤,他的心中曾经了怎样的煎熬!在历史的洪流中,人的力量总是渺小的,或许我们真的无法改变什么,但我们至少还应保留着希望,想莉娜那样,勇敢的踏上未来的征程。福克纳正是那个曾经给予我们希望的伟大的人。


  威廉·福克纳是没有被中国充分认识的作家,他不像几乎同时代的海明威那么出名,因为他不够通俗。甚至在中国名气比不上菲茨杰拉德,因为后者成为被视为“迷人的、自我毁灭的爵士时代”的代表人物。一般中文的20世纪文学史,蜻蜓点水于《喧哗与骚动》,以至于L某去秋第一次在书店见到此书,惊为天书。(文学史之害可见一斑~)
  
  其实只有27万多字。难读原因首先是多线索的叙述方式。其二是文中南方内陆小镇闭塞而相对神秘的氛围总让我去留心人物的言行的寓言意义,而人物的语言非常俚俗讥诮,估计英文原版会更加明显些。其三是福克纳对于景物和人物精神与事实活动相互渗透的处理,他笔下的夜、树林、房子……都仿佛有了精魂。其四,本人对于种族问题的无知妨碍了本人对于人物活动的理解。其五,我老觉得作者本人声音在代替、篡位人物。有些声音出现觉得不太合理,总要怀疑一下。尤其是Christmas作为一个并没有受很多教育的人为何能有那么复杂的心理和意识。真的只是因为种族问题。其六,暴力问题给人的距离感和抗拒心理。麦克依琴对于养子Joe,即对Christmas的暴力。小镇人对于海华托牧师的冷暴力,以及牧师本人混乱传教中夹杂的暴力崇拜。Christmas更是一个极端暴力的人。其七,莉娜的奇特性格非常费解。
  
  未完待续。
  附上维基:http://en.wikipedia.org/wiki/Light_in_August


  这是流火的八月,是烁金的八月,是诡异的八月,在这么一个沉默而热烈的月份,很适宜于作文学的冥想与旅行。也许,我们能够有幸遭遇美国著名作家福克纳先生,他的小说《八月之光》讲的正是异域世界八月里的故事。
  七十多年前,1931年的夏天,福克纳孜孜于此书的创作,他很久都未给这部新作品想出一个好书名,一天黄昏,他照例与妻子坐在门廊上喝酒,妻子埃斯特尔的目光越过草地向灌木丛看去,又向更远处黑黝黝的花园蔓延,“比尔,”她说,“你有没有想到过八月的光线跟一年里任何别的时候都不一样?”福克纳从他的椅子上站起身,“就是它了,”他说,并向房间走去。他走到他的工作桌前,划去原先写的“黑房子”这几个字,代之以“八月之光”,这是他认为最恰当不过的标题。1954年,当有人就这个书名发问时,福克纳答曰:故乡“八月之初有那么几天,阳光柔和得像圣灵降临……”
  《八月之光》取材于福克纳11岁时发生在南方的一桩种族惨案。1908年8月9日,一名叫勒尔斯•伯顿的黑人因杀死一名白人妇女,而被一群清教徒冲进监狱杀害,并在被割掉耳朵、挖掉睾丸后用绳子拴着尸体的脖子游行,然后被一丝不挂地吊在了法院门口的大树上示众。偏执的宗教徒实施了野蛮的祭礼,福克纳正是怀着对清教支持下的种族暴行的极大义愤,创作了《八月之光》,小说是乔(JOE)是福克纳笔下命运最为悲惨的人物,在他出生前父亲就被他的外祖父怀疑有黑人血统而枪杀了。当他的母亲而难产而危在旦夕时,外祖父再次执行“上帝的旨意”,拒绝延医相救,结果使他的母亲死于难产。乔一出生就成孤儿,永远失去了父母的舐犊与家庭的温润,乔被送进荒凉的孤儿院后,他的外祖父汉斯亦悄悄地接踵而来当上了孤儿院的看门人。然而,阴毒的汉斯并非是来照拂可怜的外孙,而是来进一步执行“上帝的旨意”,不使乔这个“魔鬼的作物”逃脱惩罚。汉斯在孩子中间散布乔是“黑鬼”,使乔从小备受歧视。乔5岁时被人领养,不幸的是,养父也是一个傲慢而愚顽的清教徒,当乔背诵不出那些长老会的教义时,养父就使足力气且有条不紊地抽打他,还背不出,就继续抽打,并不让他吃饭,直至最后昏厥于地。乔在清教和种族主义的双重压迫下,他的心灵被不可救药地扭曲了,他受害于种族主义,却因此而蛹化为受种族主义思想毒害的种族主义者,他恐惧被别人呼为“黑鬼”,且也歧视“黑鬼”。所以,当情人朱安娜坚持要送他去黑人学校学习时,乔竟在盛怒之下杀死了这个与自己耳鬓厮磨有三年之久的白人妇女。乔与1908年的勒尔斯•伯顿有着同样凄惨的结局,一样的受私刑,一样的被割生殖器。意味深长的是福克纳在小说中还精心布置了另一叙事路线:讲的是农村姑娘莉娜与情人相恋,怀孕后遭抛弃,徒步来到杰弗镇寻找情人(乔的故事也发生于杰弗镇)。小说通过杰弗镇十天的社会生活的描述,揭示了几个主要人物的命运及其三代家史,体现了人类心灵深处亘古至今的真实情感。这部小说以多重叙事角度和情节结构而闻名,作家对小说文体的无限可能性进行了前卫性的实验。更奇特的是书中最主要的两个人物乔和莉娜自始至终未见上一面,这种排列组合高度自由的文本结构对传统的阅读习惯无疑是巨大的挑战。
  对于他的写作,福克纳曾说过这么一句话:“我的一生都在写一个邮票大的地方”,这并非是谦逊之言,乃是并不夸张的事实,福克纳的故乡奥克斯福是一座典型的南方小镇,中间是个小广场,广场中央有一位南方将领的雕像,四周一圈房子,其他什么都没有了。福克纳就生于斯,长于斯,写作于斯,他以这座小镇的人与历史作为虚构的出发点,营造了著名于文学世界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八月之光》只是其中的一章,还有《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押沙龙,押沙龙》、《坟墓的闯入者》等等,等等,他的19部长篇、70多个短篇小说勾勒了一个想像中的小镇。福克纳小说中的南方是一个神话色彩的南方,却带有几乎狞厉的真实面目,约克纳帕塔法,是南方的缩影。真实的神话,从来和大地相关。在这一点上,福克纳在20世纪也许无人能及,也没有哪个小说家会如此执著于建立一个以纯粹的真实为基础的王国。
  福克纳出生于1897年,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在获奖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日子过得并不自在,甚至有些不名誉,围绕着他有些不体面的轶闻趣事。
  年轻的时候,福克纳曾经在密西西比大学邮局找到过一份分发信件的工作,可他是个缺乏耐心的人,难以完成工作,唯一的兴趣就是偷拆信件,阅读别人的隐私,而且读完后就将信纸扔进垃圾堆。他受到了很多投诉,结果当然是被开除。
  那时候,他在奥克斯福是个坏榜样,没有人知道他在写小说,只觉着他是个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当他的《圣殿》出版以后广受欢迎,奥克斯福的人还不知道。一位从纽约远道而来采访的记者,在见到他崇敬的人物前先去小镇的理发室整理一下头发,恰好那个理发师也姓福克纳,记者就问理发师与威廉•福克纳是什么关系,理发师很觉羞愧,说:那个二流子,是我的侄子。
  福克纳嗜酒如命,最后死在了酒精上。他是在骑马时掉了下来,这次他真把腿摔断了,在送往医院路上,为了止疼,他大口喝着威士忌,到医院时最要抢救的已不是他的伤腿,而是酒精中毒。他死在了医院,时间是1962年7月6日。
  


   乔伊斯的神话图景是扭曲而戏噱的。我相信这一切来自于他的带有飞扬气质的天才。而福克纳则完全是另一种意义的。与乔伊斯和普鲁斯特一样,福克纳具有着沉没于自己世界的强大愿望。他的世界并非那种高度概括的抽象的凝缩,而是一个几乎彻底被还原的图景。约克纳帕塔法,密西西比北部。6000白人,9000黑人。他甚至在《押沙龙》中为这个县画了一幅地图。这是他自己独立的王国。沙多里斯,杰佛生镇,这一切是他世界中独有的东西。而他很乐意将这一切,描述得极其真实。
    
    《八月之光》是我所读的福克纳的第一部小说。令哦感到惊诧的是,在那不具有感情色彩的开头——娴熟沉静得令人恐惧——莉娜的出现,就已经是一个类似于史诗的对象。一个怀孕的女郎,徒步跋涉着跨千里之遥,带有令人难以置信的善——神话中那种单纯和善——寻找孩子的父亲。而故事的展开之中,关于她的笔墨渐次淡去,克里斯默斯作为主角的成色开始展现。弃儿,不知究竟是黑人还是白人的悲哀灵魂,在灵魂与客观世界的强烈对抗中——海托华选择了隐居——选择了激烈碰撞而死亡。硝烟散尽,莉娜的形象再现。这个纯白如光的形象——八月之光,福克纳1954年说过,是指故乡“八月之初有那么几天,阳光柔和得像圣灵投降”——最后还是依然跋涉着,去寻找那个男人。
    可以做一个这样的练习:把小说像小学时做的缩句练习一样,去掉所有冗杂多余的成分,我们得到的《八月之光》主干,居然是一个如此具有寓言性的故事情节。无论是克里斯默斯的死亡,海托华的缄默,莉娜的流浪,都带有史诗的色彩。古希腊悲剧的最大特点,在乎于悲剧的酿成大多并非悲剧遭受者自身之罪——譬如俄狄埔斯和赫克托尔——而完全是由于天命本身的不公。在经历灵魂的挣扎之后依然无法摆脱,才是悲剧的核心所在。从这个角度讲,《八月之光》的整体气度,已经具有了神话的样式。
    我们可以想一下福克纳的其余小说。《我弥留之际》中一家人长途跋涉于南方土地,为了归葬自己的母亲。《押沙龙》这个题目,已经确然无疑的展示了这个小说的神话色彩。
    福克纳小说中的南方是一个神话色彩的南方。和卡夫卡、卡尔维诺们写寓言化小说到了得鱼忘筌地步的描述不同,即使是虚构,福克纳依然要把这一切描绘得彻底而真实。他笔下的南方带有几乎狞厉的真实面目。约克纳帕塔法,一整个南方的缩影。而匍匐在这片南方土地的人民,因其乡土特征,而无法和巴尔扎克、欧仁·苏们灯红酒绿的巴黎,或是菲茨杰拉德的爵士相比。唯其接近于大地,而更显其史诗性。那是与天地更犬牙交错更为真实的接触,酝酿出更真实的思绪与命运。真实的神话,从来和大地相关。在这一点上,福克纳在20世纪也许无人能及。没有哪个小说家会如此热中于建立一个,以纯粹的真实为基础的王国——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已经“轻”到了完全不需要真实来映衬,因为意象的繁多而不具体的地步——而在这样的真实中,依然蕴籍着悲惨的史诗性。福克纳的小说,一如史诗的黄昏。所有的身影如果站远了看,将与此前年代那些伟大史诗中的主人公一样,艰难跋涉,身影起伏。
    
    我第一次读《八月之光》时的惊骇至今记忆犹新。我第一次看到如此对付结构的人。《八月之光》中,结构的倒置、视角的变换、叙述顺序的倒错和并置、故事的交叉安排,等等,无一而非达到了传统故事叙述的极致。即使现在,我依然坚持一点:在用传统方式叙述传统故事小说方面——博尔赫斯的某些小说、卡尔维诺的《宇宙奇趣》之类,已经不算传统小说了,我以为——福克纳是一个极致。海明威在具体的语言文体上可以与之一较短长,而在整体的结构和意象构筑上,则要稍逊。在我心目中,20世纪美国第一人就是福克纳。以下会是海明威,索尔·贝娄,塞林格及其他。
    
    福克纳的每部小说都有其突破之处。与海明威执着于自我重复相比——《过河入林》那类——福克纳的每部小说在文学上都有新的展示。《八月之光》中结构的倒错安排,《喧哗与骚动》中几个人对于故事的分别描述,《去吧,摩西》中《熊》部分的叙述顺序逆置,《我弥留之际》中用数人的自我陈述来讲述故事,显示出他对于故事的进程掌握能力极惊人——可以举出大仲马在某些小说中,通过旁人之口叙述来推动故事进程、补完未知部分的例子,但与福克纳这样比起来,大仲马显然还差很多——福克纳在故事讲述方面,可以说是达到了一个艺术的高度。作为小说陈述方面,我个人以为,他的《八月之光》、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海明威的《杀手》,纳博科夫的《圣诞节》,可以分别作为小说结构、叙述、文体和意象勾勒的经典样本来让人学习。
    
    福克纳的人物都带有一种极致。大多数人,带有一种狞厉的面貌。不断衍生的矛盾、不断的彼此伤害,冷漠、残忍、暴力(比如《圣殿》尤其明显)、焦躁,这些情绪永远萦绕在其小说中。而如莉娜、迪尔西这样的女性形象,则完美得令人感到纳罕。我和一个朋友讨论的结果是,福克纳在其南方生涯中所见惯的,无非是这样或那样残忍暴戾的气氛,这也是他小说中最主要的成分。而为了平衡小说——也许也为了平衡自己的信仰,我按照自己写小说时的想法姑妄猜之——他才制造出了莉娜这样完美得近乎于天使一样的人物。这样的极致展示了一种极不真实的姿态,也间接使他的小说,离神话又近了一步。
    
  


    他的作品穿洋过海来到了我们中间。读完了他的全部中译作品,我精神上的导师,丰富的叙述技巧上的实验与邮票般大小的土地上的深度意义的挖掘,史诗的厚重感与我们生存的土地上似曾相识的忍受与救赎的文本展览----向安息的大师致敬!
    几乎读完了他的全部中文译本,感谢李文俊先生,还有陶洁、蓝仁哲给我们提供了非常不错的译本。感谢!
    
    他最著名的作品有:《喧哗与骚动》(1929年)、《我弥留之际》(1930年)、《八月之光》(1932年)、《不败者》(1938年)、《押沙龙,押沙龙!》(1936年)。他还是多产的短篇小说家:他第一部短篇小说集《这十三篇》(1932年)收录了他最受文学界赞誉的(也是频频被各种文集选录的)短篇小说,包括《献给爱米丽的玫瑰》、《红叶》、《夕阳》和《干燥的九月》。 1930年代中,为了赚钱他出版了低俗小说类型的《圣殿》(Sanctuary)。其中邪恶、堕落腐败的主题(伴随浓厚的南方哥特风格)在今日仍然影响著通俗文学。此书续作《修女安魂曲》是他唯一出版的戏剧;引言就是整个一句话,复杂绵延的结构一直拖了几页才结束。他凭《寓言》获得过普利策奖;凭《故事选集》死后获得国家图书奖。
    《福克纳传》这样评述,福克纳的一生,受到种种互相矛盾的冲动驱策:既想逃避生活,又要探索生活;既要千方百计掩饰思想感情,又渴望用一句话来袒露思想感情。福克纳就是如此矛盾地穿行在爱与无奈之间,终其一生。
     大家不妨来领略一下福克纳的叙述风格:
  “是某棵当时活着至今仍然活着长有和落下叶子的树呢还是某棵如今已经不见了,已经消失,多年前为了取暖、做饭而烧掉的树,或者是不为什么反正没了的树。”
    真是百般缠绕,老藤般盘抱相拥的句子结构,很是挑战阅读·
  但是,福大叔,我还是爱你,永远爱你!突然想起李碧华说过的话:“我永远爱你。‘爱’比较容易,但‘永远’是什么?”
    事实证明,福大叔的东西历久弥新,能爱能永远!
  
   
  
  


  对于《八月之光》,最棒的就是整个小说情节结构的分配,福克纳显示了一个江湖大师的功力。但让我头疼的,依然是小说的文字,及福老师叙事感觉,有时让人有拍案的冲动。另外,我觉得这可能和译者也有关,我感觉,蓝老师对于翻译福克纳的作品,也有障碍,因此,整个情节,罗索,甚至有不知所云的感觉。尤其是十四章后,我估计译者也烦了,因此在一些对话中,直接将福克纳的人物对话翻译成四川方言,相当有后现代黑色幽默的胆识,让我不由掩卷大笑,有意思!


   就是这个名字,八月之光,让我认识了福克纳。
   因为名字太美丽了。
   这部小说个人认为并未达到福克纳的最高高度,但其中克里斯默斯杀死养父时心中重复高呼的口号我现在仍感到惊心动魄,好像普罗科菲耶夫的芭蕾舞剧 罗密欧与朱丽叶 中蒂尔巴特之死那段低音独奏一样。


  
  果戈里写乞乞科夫出场,拜访,社交,是典型的传统小说写法,迟缓,按部就班,如果用这样的方法来写莉娜受卢卡斯-伯奇的引诱(《八月之光》),不知要化去多少字。但是福克纳只用一句话就说清楚了:“她在这里住了八年这后才第一次打开这扇窗户,但开关了十来次她便发觉根本不该去碰它。她对自己说:我命该如此。”这句话里包含了大量信息。八年,十来次,窗户,命。这就是现代小说表达上的直捷。还有在叙事中注重象征和隐喻。窗户在这里隐喻女人的情窦之门,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莉娜的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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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的是蓝仁哲译本,百花文艺版。看多了李文俊译的福克纳,这本书刚出来时有些吃不准,01年在北京,和兰振说到这本书,他说译得很好啊,买来一看,果然好。唯一不满意的是封面,百花版的封面太糟。


  他要安详的时候台风也不能挂走那妇人的草帽。
  他要紧张的时候所有人的眼珠子都在一个干草堆后面掉下来。
  
  
  
  ——个人认为这不是最好的一个译本,但曾经看过的那个八十年代翻译的旧本已经忘记了.....
  
  
  但福克纳永远是个老辣的天才。
  


pretty good.喜欢最后一句。在上帝小心翼翼地掩盖起他的獠牙,当罪恶被逐渐遗忘,一切又恢复了表面的美好。


正在寻找让自己读下去的勇气和兴趣


福克纳名气还小啊,至少与海明威同名。


有没有关于女主角莉娜.格罗夫的评论呀


写作背景交代的很好


我没看过福克纳->可是我觉得你说的好->你写的很不错


……
这个……我说得好不好总得结合原文吧……


2007-10-16 21:14:26: 两稻草
  
  我倒觉得是相反
  
  福克纳把现实扭曲为神话,乔伊斯倒是把天上的神话重新落回到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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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是这么回事
乔伊斯是用恶搞、扭曲还原神话然后消解掉了重量
福克纳是构造了个世界然后神话之
马尔克斯后来从处女作《枯枝败叶》就开始模仿《我弥留之际》,构筑马贡多多少也有些福克纳构筑约县的意思


福克纳还原过什么么?没有,他倒是把一个没落的小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编织成了一个庞大无比的神话图谱。
这个没落小镇里的人和所发生的事,用众神的黄昏来形容倒是十分的合适,没落里掩盖了远古的光辉,在锁碎与繁杂中一步步的走向灭亡。


  乔伊斯是用恶搞、扭曲还原神话然后消解掉了重量
  福克纳是构造了个世界然后神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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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倒是有那么点意思,但恶搞这个词我十分反感


 福克纳还原过什么么?没有,他倒是把一个没落的小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编织成了一个庞大无比的神话图谱。
  
  这个没落小镇里的人和所发生的事,用众神的黄昏来形容倒是十分的合适,没落里掩盖了远古的光辉,在锁碎与繁杂中一步步的走向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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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纳和麦卡勒斯的南方一样狰狞酷烈,比诸神之黄昏更凄凉,因为周围的恶在绞杀神性。所有的女人或像《伤心咖啡馆》的女主或者《献给爱米丽的玫瑰花》的女主一样,老而凋残,头发枯灰;或者善良得无以为继,莉娜或者《圣殿》里的那姑娘一样被玷污。至于远古光辉,貌似杰弗生镇、约县整个就缺乏光辉,无非是苍凉而“苦熬”的大地。
你说的倒是有那么点意思,但恶搞这个词我十分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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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词汇不同而已。你愿意定位为解构也大可随意。只是在我的观念里是这么琢磨的,哈谢克用《好兵帅克》恶搞了奥地利,拉伯雷用庞大固埃恶搞了法国,甚至兰陵笑笑生引用了《水浒》也是小小调戏了施老师一把。这种富有幽默感的行为如果称为解构或者其他的,也许太书卷气了些,如此而已。


没事,福克纳我有时间一定要看的,等看了以后再说实在的。


解构和恶搞不是一回事
有的进时候用一个词要先弄清楚他的含义,用错了可不好了


公子说到某个小说的时候,没词了。


福克纳和卡尔维诺恰巧都是我所喜爱的作家
两个在我看来精致无比的男人
前者具有构造巴比伦花园的精巧的叙事技能
后者丰富的想象力像钻石的光泽一样令人无法琢磨
如果二者可以结合(请容许我不纯洁一下)
准能生出像马尔克斯这样的儿子来~~~


2007-12-05 12:15:21: 看不见我  福克纳和卡尔维诺恰巧都是我所喜爱的作家
  两个在我看来精致无比的男人
  前者具有构造巴比伦花园的精巧的叙事技能
  后者丰富的想象力像钻石的光泽一样令人无法琢磨
  如果二者可以结合(请容许我不纯洁一下)
  准能生出像马尔克斯这样的儿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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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福克纳、海明威和卡夫卡不是生出了一个马尔克斯么……


除了小说叙述构造,更多的应该是人物转换吧。


张佳玮书读的很扎实


这个小说本身的叙事性没张公子说得那么好吧,他之所以出名,只因为意识流的写法吧,语言不错


惯用的横向类比挺让人气愤的。读哪个就是哪个,摆在一起来说,所求目的不在于是和不是,多半有点兜售的意思,货源很充足,不是么?所以得出“残忍暴戾的气氛”这样的结论就有点站不住脚了。如果要加上“狞厉”这个首尾强调的词,帖主的解说逻辑就在清晰不过了。若依直觉来读,福克纳的气息,该是着重于“大地”,人物大多匍匐翻滚,满身的灰尘泥水,清新质朴,若我们读出善恶的味道,实在是“干卿底事啊?”


哈,有幸和张公子喜欢的一样,但木有给他们在心里排过名,我很认同这个排名,并不是每一个艺术家都敢于突破。喜欢《喧哗与骚动》,不管是故事还是结构还是叙述,应该是被震惊了,一个白痴的无序的自言自语,天才的开头…我激动…词不达意,言语凌乱…


这也是我的第一本福克纳小说。
喜欢张佳玮和蒋峰。


我第一次读福克纳的书,不过我觉得莉娜最后已经没有再去寻找卢卡斯·伯奇。她也许只是喜欢行进在路上的感觉。


非常真诚的请教各位大人,福克纳的书该怎样去读。第一次读他的书《掠夺者》。里面数不清的破折号、括号,还有搞不清楚逻辑的长句快把我整崩溃了。


圣诞节是纳博科夫的短篇吗?找不到啊


 http://www.douban.com/group/fukena/ 福克纳
欢迎大家加入我们的福克纳小组,一起在岁月流沙中品味精神食粮!


对,啰嗦,最讨厌看着看着感到他们都很啰嗦。


素来看不下去福的小说,给你这么一说,倒是想去翻翻看了。


是的,有些话他用得极其省略,却会费尽笔墨用几近佶屈聱牙的连句加连句来描述一个人的意识流。


语言的无穷张力啊~


当时特地跑去外文书店买的原版.
也从学校图书馆借了几本中文版本的.印象中似乎是80年代的译本,翻译得还可以.
现在看英美小说,自己比较趋向于看原版了,因为有时候看翻译出来的东西,就像是隔着窗玻璃赏外面的花.hehe


唉羡慕
我等西文浅薄之辈……
然就算被无限曲解,仍……这说明了什么呵呵。
读原版什么感觉?分享下吧:)


读了四部他的小说后很大的一种感觉就是自己能像他一样的用笔迹之舟载着那意识里花花绿绿的种种风景和乱七八招的各种声音一口气地无视如礁岩的标点符号而随心所欲畅游到精神河流任一美好风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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