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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的法庭

[美] 约翰·狄克森·卡尔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时间:

2010-1  

出版社: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

[美] 约翰·狄克森·卡尔  

页数:

319  

译者:

石葱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史蒂文斯翻看着稿件中收录的照片,一股凉意倏然袭上心头。数十年前,那个被处决的女子,那个著名的砒霜毒杀者,容貌竟和他妻子一模一样!眉目、身材、仪态,甚至腕上的手镯……  阴森森的墓室,棺材里空无一物。  身穿奇怪古装的女子,打开了一道墙壁上没有的门。  推理、惊悚、超自然、心理悬疑——约翰·狄克森·卡尔最棒的三部小说之一,媲美《三口棺材》和《犹大之窗》的神作!

作者简介

作者:(美国)约翰·狄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 译者:石葱约翰·狄克森·卡尔(1906-1977),史上最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之一,举世公认的“密室推理之王”。其小说素以公平著称,线索隐蔽,解答惊人,具有超乎寻常的逻辑性、趣味性。他一生共设计了超过五十种密室,几乎每个都是构思精巧、无以复加;又兼其小说一贯具有的浓郁哥特风格,以及其谋篇布局的架构能力之强,自会让读者大呼过瘾,竞相传读。读推理,岂能不读密室;读密室,岂能不读卡尔!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指控第二章 证据第三章 辩论第四章 总结第五章 定论

章节摘录

同样需要强调的是,此日无论昼夜,均都未见异常。史蒂文斯陷入乱局的机会,并不比别人更多。眼下,他无非是归家途中。而且,他是个相当幸福的男人,事业和家庭双全,对目前的处境很是满意。列车准时抵站。史蒂文斯下了车,在车站里晃悠着,舒展腿脚。门上的时刻表用黑色数字标明:下一班去克里斯彭的列车将于七分钟后出发,是辆快车,第一站是奥德摩尔。搭乘干线列车,只需三十多分钟就能到克里斯彭,也就是哈福德的下一站。没人明白哈福德和布莱思马威尔之间为何会设立该站——或者说,设立克里斯彭这一行政区划。要知道,当地只有十二户人家,彼此相隔甚远,稀稀落落地散布山间。但退一步说,它倒也算是自成天地,拥有独立的邮局和药店:而且,在国王大道蜿蜒直上、通往德斯帕德庄园处,在紫铜色山毛榉的掩映中,还开着一家茶馆;更有甚者,虽然此事既不合常理又缺乏象征意义,但当地确实有个殡仪馆。该殡仪馆一直让史蒂文斯疑惑不解。他总爱琢磨为何会有这个殡仪馆,到底谁会去光顾呢?殡仪馆的橱窗上.印着T.阿特金斯的名字,低调得像是谁的名片。他从没见过该殡仪馆的橱窗后面有任何人影、任何动静,只看见几个形状模糊的小型大理石台——大概是插拜祭用的花的吧——以及用铜质窗帘环扣成半人高的黑色天鹅绒窗帘。当然,他深知殡仪馆通常都谈不上生意兴隆,更不会随时有顾客盈门。但一般的殡葬师,性格总是开朗而随和的,他却从未见过这位T邝可特金斯出门闲聊。这甚至给了他一些隐隐约约的侦探小说灵感。他构想的故事大纲里包括一个杀人如麻的殡葬师,他用殡仪馆来澄清家中堆积如山的尸体。话说回来,老迈尔斯·德斯帕德的死,没准给J.阿特金斯送来了一桩生意呢。所以,最近……克里斯彭的诞生,归根溯源是和德斯帕德庄园有关。辉煌的一六八一年问,当佩恩先生亲抵此地、同斯库基尔和德拉沃尔问广袤森林中的人们和平相处之前,四名专员曾被派到这里,准备在这片新近获得的宾州大地上筹建城市。“克里斯彭,,正是源自那四位专员之一——戚廉姆·克里斯彭。他是威廉.佩恩的亲戚,死于一次出海远航,但其表兄弟德斯帕德——据马克.德斯帕德所说,他们家的姓氏源自法国,拼法令人迷惑地变过好几次——在乡间弄到了大片土地,建了德斯帕德庄园。而德斯帕德家的老迈尔斯·德斯帕德——高贵的花花公子、家族首领——死了才不到两周。候车期间,史蒂文斯懒懒地想着马克.德斯帕德——家族新任首领——今晚会不会跟往常一样前来造访。史蒂文斯的小屋离庄园大门不远。大概是从两年前开始,他们渐渐建立了友谊。不过,马克和他妻子露西今晚大概不会来登门拜访了。没错,老迈尔斯的死——死因是胃炎,近四十年腐败的生活使他的胃壁烂若果肉——不会引起太多悲哀,因他主要居住海外,家族里的其他人基本和他不熟。但其过世毕竟带来了大把的待办事宜。老迈尔斯没结过婚,马克、爱迪丝和奥戈登都是他弟弟的孩子。史蒂文斯意兴索然地想着,这三人将会继承数之不尽的财产。这时,通往月台的大门嘎吱打开,史蒂文斯登上干线列车,来到吸烟车厢。窗外,春天的夜色笼罩下来,天空从灰蒙蒙变成了黑漆漆。尽管车厢里的空气不流通,灰蒙蒙的顶灯将一切照耀得有些污浊,史蒂文斯依旧能嗅到一丝春意。这是乡间特有的、让人为之一振的味道。(这味道把史蒂文斯的思绪带到了玛丽身上。稍后,玛丽会开车来车站接他。)车厢中的空座逾半,乘客们懒懒地翻着厚厚的报纸,烟雾在肩头萦绕,气氛令人昏昏欲睡。作为一个心满意足的男人,史蒂文斯随兴琢磨着两件困扰了他一天的怪事。因性格之故,他不想分析这两件怪事,只打算想想可能的解释。两件什么事?好吧,其中一件是他公文包里装着的高登·克罗斯的新手稿,等着他去阅读。高登·克罗斯——说来真怪,这是他的真名——编辑部头头儿莫莱发掘出来的作家。他是个一心要重述历史上真实谋杀案的隐士,其天才的地方是描述生动、活灵活现,仿佛目击者之口述一般。他有着那种近乎恶魔的天分,能把没亲眼看见的事情讲得栩栩如生。这种天分往往伴随着欺骗。一位著名的法官曾不慎如是写道:能在《陪审团的绅士》中将尼尔·克利姆案记录得这般生动,此人铁定在庭审现场。“众所周知,克利姆是一八九二年受审的,”《纽约时报》事后评论道,“而克罗斯先生据称年仅四十。很显然,若他确曾出席庭审的话,未免太早熟了。”

媒体关注与评论

现今的侦探作家很少有作品能困惑我,但卡尔总能。  ——阿加莎·克里斯蒂卡尔确可跻身英语系国家继爱伦·坡之后三四位最伟大的侦探小说家之列。  ——著名推理小说评论家爱德蒙·克里斯宾若克里斯蒂是推理界天启,那卡尔就是天王。  ——著名推理小说评论家、作家安东尼·布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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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不错,但内容上的问题我在这个网上说过N多了。吉林的那个出版社对译文还是那么不负责,很生硬,就像板子一样,光溜溜的让人觉得“好滑”!就像闹肠梗阻!译书是功夫,不是说看外语过几级,雅思考到多少。那是一门真功夫呀,不是抱定“虽九死而未悔”的决心译出的肯定麻木不仁。因为要把外国的思考方式,行文文法做一次转换,那确实不是考上多少外国学校就成的!这本书还是老毛病,在下觉得卡尔的书到现在都没见什么好的译本,就说明不仅是那些年轻的水平尚待提高的译者的问题,而且关乎一个出版社责任心的问题。对于什么版的书都像囫囵吐枣一样不用心地“兼收并蓄”,那等待的就不只是责备“待用有余”了。


所谓真相只有一个?让卡尔来告诉你他的答案。这算是卡尔中期的一部作品,却很奇妙的具备了堪称集大成之作的气魄与余韵,干净利落的文字中有着毫不掩饰的深邃,一案两破抑或一案不破的作品,纵观推理界,能与本书比肩者,寥寥!在貌似大团圆的结局落幕后,那短短几页的尾声,隐藏着的是多么不寒而栗、谜团重重的真相;那在现实的两个平行世界中挣扎的凶手背后,又是卡尔如何讽刺、惆怅的笑容……


卡尔几乎没有让我失望的作品,这部也不例外


最后的转折过于牵强


人名里面的错别字好多,不会是盗版的吧?


一直喜欢卡尔的书,趁活动买了几本,很不错!


因为喜欢这本书的“封面”才买的!!内容也很好看!!!


情节的铺设渲染都不错,翻译也不错,值得看


一改卡尔作品比较拖沓的节奏,从头就能抓住读者的心


原来三大杰作风格相差这么多或者这就是真正的大师 永远力求创新5星送给卡尔先生 三巨头排第二果然有本钱


本篇算卡尔作品里最具哥特风的一部作品。最后逆转非常精彩,难得让我忍不住回顾了一遍前文。几个主要人物的形象基本被颠覆,费解之余也让人拍案叫绝。译文基本流畅,但某些词汇的翻译值得再斟酌。比如“内子”,又不是给日本人看,中文来说应该是“内人”比较合适吧。


  以前看过这样一类电视节目,就是将某位冒险者(诸如此类的叫法)用粗粗的铁链锁好,关进一口箱子内,并用锁头锁紧,然后让他身处危险之中,比如一艘即将爆炸的船上。冒险者要给大家表演脱身秀。观众的第一印象就是“不可能”。但是,每次冒险者均能脱险,令观众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不知道具体的脱身之法,想来就是类似魔术的技巧罢了。这类节目的精彩之处就在于观看如何将“不可能”转变成“可能”。
  读约翰•狄克森•卡尔《燃烧的法庭》,就给人观看脱身秀的感觉。作者一连串抛出三个“不可能”的大谜题:一、供职于哈罗德父子出版社编辑部的史蒂文斯负责一份著名作家高登•克罗斯的手稿。手稿是关于数十年前,一位因毒杀罪而被砍头的女子。史蒂文斯在翻阅手稿时发现一张该女子的照片,那个被处决的女子,那个著名的砒霜毒杀者,容貌竟和他妻子一模一样! 眉目、身材、仪态,甚至腕上的手镯。可那女子是在七十年前被处决的;二、史蒂文斯的邻居迈尔斯去世。去世当夜,管家亨德森夫人说她从窗帘缝隙中看到一位穿古装的女人在迈尔斯的房间里,先是将一杯东西给迈尔斯喝,然后转过身,从一扇根本不存在的门走出去了;三、迈尔斯下葬后,他的亲戚马克怀疑迈尔斯是被毒死的,他邀请几人在夜里协助他开棺验尸。当众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打开棺材时,棺材里空空如也。据马克讲坟墓由花岗岩修建,并无任何秘道,而且下葬前后也没有任何人能够偷走迈尔斯的尸体。
  小说开篇,三个“不可能”。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三个谜题足以吸引任何一位读者,令其屏息、毛骨悚然、并深陷其中。
  小说的另一大特色就是细腻的推理过程。全书的大部分在推理中展开。书中人物:马克、帕丁顿、史蒂文斯、奥戈登、布伦南、克罗斯无一不是推理好手,更给人“一山更比一山高”之感。读者不妨慢下阅读的脚步,享受这一推理过程,甚至不妨端一杯咖啡,加入到这些推理高手中去。因为全文除了开头的三个谜题之外,并没有其它的让人瞩目的新情节。作者即是围绕着这三个谜题层层推理,旨在揭露真相。当然,这些高手的推理均有漏洞,一方面能够揭露一部分真相,一方面又将读者引进一个又一个岔路。
  书中还有一些小插曲:假面舞会的服装、丢失的药瓶、“复活”的迈尔斯、马克的旧情人。这些插曲主要是为了渲染恐怖而神秘的氛围,当然,也起到了推进情节或者扰乱读者思路的障眼法的作用。
  另外,本书的一大特色是它的神秘主义色彩。燃烧的法庭、女巫、毒杀、砍头、永生不死、复杂的家族历史和仇恨的家族斗争。这一特色加重了小说的神秘性、趣味性和恐怖性。我是必须要找一个人在身边陪读的,而且,第一次读的晚上做了一晚噩梦。
  最后,再谈谈小说的结尾。我认为小说截至高登•克罗斯断案之前的部分都是优秀的,无论情节、推理、氛围。然而,结尾我认为是“脱线”的,令人惋惜的。感觉上,前边的种种都是徒劳的努力, 为什么我们要费那么多力气进行逻辑严密的推理呢?这和作者给出的最终答案是多么的不和谐!
  从书中了解到约翰•狄克森•卡尔是史上最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之一。《燃烧的法庭》是他最棒的三部小说之一,媲美《三口棺材》和《犹大之窗》的神作!我读推理甚少,不知这种“玄幻”式的结尾是否符合推理作品的正常范畴?
  也许,读者只要记住一句话就好:“永远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
  
  


  虽然以前也读过一些推理作品,不过我离真正意义上的“推理爱好者”其实相差还是较多。这次若非机缘,恐怕也不会读这本吉林出版社的新书。不过既然作者卡尔号称“密室之王”,想必不会令我失望吧?
  
  推理小说之看点,无非“情节”与“诡计”,本书也不例外。从情节看,属于不温不火的类型,即使在遭遇离奇“密室”的时候也没有太多惊艳感觉。倒是在临近尾声时波折颇多,看来是把剧情冲突留到最后的典型。诡计方面,“密室之王”自然着力于构建密室,也算一大看点。从早就封死的门中走出房间的女人,从墓室棺材里消失的尸体,书中的两个密室的构建融合了超自然主义乃至巫术,也算可观。不过其实作为推理小说,其本质终归是“密室不密”,不是利用了观者的感知误区,就是利用了其心理误区。本书中的两个密室便是分属此两种,因此设计虽然精巧,但其实也能大致猜出些端倪(当然没作者想得具体)。到了最后密室被揭穿,身为读者的我也没有太强烈的感觉,倒是结局颇是出人意料。
  
  第一遍读这个笔锋一转的结局,我是很不喜欢的。“被作者摆了一道”的情感还是其次,虽然有被愚弄的感觉,但作者要追求震撼和颠覆效果也不是什么错误。其之所以令我不喜,是因为又回到了“超自然”的路子上。这种把“推理”和“惊悚悬疑”混淆的做法,我在读那多《甲骨碎》的时候就不怎么待见。在我看来,推理不是不能有悬疑成分,不是必须“敬鬼神而远之”,但这毕竟只是调剂,当真了喧宾夺主了就不好了,而本书的结局就给我这种感觉。不过静下心来重新读了几遍结局,又有一些别的感触。
  
  作者用这个结局,其实颠覆的并非只有剧情,而是人心。我们展现在他人面前的表面,到底有几分是真?我们到底能不能真正了解一个人的内心,即使是最亲密无间的人?在一张张面具下掩盖的人心,究竟又能丑陋到什么地步?卡尔的结局,没有停留在先前对“掩盖悲惨过去”的浅薄同情上,而是从更深的层次去阐释一下东西,这一点上来看其无疑是全书内涵更为升华。是的,他是在谈鬼神,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面对这样的结局,我也只能说“爱恨兼有之”,至于究竟是不是应该喜欢,那就留给各位读者自己决定吧~
  


怎么有种读爱伦坡的阴森感觉。。我实在接受不了那种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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