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格雷斯
1998-10
译林出版社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梅江海
无
无
色诱女作家
序
写作像什么呢?有人说像怀孕,忽然间某种灵感从天而降,你就像圣母玛利亚一样,也可能像跟天使搏斗的雅各,筋疲力尽的一夜之后,作品诞生了。男人们很久以前说写作这回事不该是女人该插手的,写作要用“笔”啊,女人们显然不具备这种“工具”嘛。女作家说写作像是提着灯进入一个未知的房间,然后借着光亮一点一点把屋内的事物描绘出来。男人的故事似乎是从体内源源不断的流出,女人的故事已经摆在那儿了,写出来就行。从孕育的观点看,女人好像更适合于写作,只是,既然上天已经让女人承受这样的痛苦了,为何不让男人们也体验一下怀孕生产的过程呢?虽然这样说起来有些矫情,但写作这回事本着其说不清道不明的特性,像个江湖术士招摇撞骗,所以没人能肯定那究竟是不是一样的痛苦。
本文试着去捕捉一些经验,主要关于我读过的女作家们。既然是经验,评论的立足点就并非是光明正大的,很多主观不成熟的想法会混迹文中,逻辑混乱、行文拖沓、文不对题,思想偏激的问题会重复出现。“色诱”不仅是个幌子,我也会尝试去讨论人性中那些最暧昧的部分与艺术的关系。
基于以上这些文字,你会明白,我不会傻到去建构评论体系,也不想对女权主义,叙事结构,后现代艺术大放厥词,以下的部分只不过是个人经验而已,权当排解阴雨天里那点湿气了。
一,荒野没有指南:玛格丽特 阿特伍德
不过,何必对世界末日操心呢?每一天都是某个人的世界末日。时间像潮水般涨啊涨,当它涨到你眼睛的水平,你就淹死了。——《盲刺客》
甚至那些丑陋的孩子、肥胖的孩子、满脸雀斑的孩子也是美的,因为青春才意味着美丽。这些孩子没一个明白他们是多么美丽,但却年轻气盛,令人恼火………他们根本不明白自己有多幸运。——《盲刺客》
人活着的时候生活本来就像一堆垃圾,死了以后就更加如此。——《盲刺客》
即便爱是藏于内心深处的,它上面还有一大堆东西;当你挖掘下去的时候又会发现什么呢?不会是一件简单的礼物,纯金做的,还闪烁着光芒;相反,它也许是某种古老而又可能毒的东西,就像枯骨上那锈迹斑斑的铁制护身符。——《盲刺客》
在你年轻的时候,你以为干什么都可以随心所欲。你做事没有常性,虚度光阴。你就是你自己的快速跑车。你认为可以任意丢失东西,也丢弃人――把他们一古脑儿抛在身后。但你还不谙世故,不知道他们还会回来。在梦里,时间是凝固的。你永远走不出你待的地方。——《盲刺客》
忘恩负义是年轻人的护身法宝;离开它,他们又如何活下去呢?老年人祝福年轻人一切都好,但同时又希望他们倒霉………如果没有乖戾和无常在进行保护,所有的孩子都会因为过去――压在他们肩膀上的别人的过去――而被摧垮。自私也算是他们的一种长处吧。——《盲刺客
人们不是第一次认为自己将面临末日。以前也发生过,比如在黑死病发作的时期……世界当然没有走到尽头,但相信它会灭亡的人也差不多是一样的结果。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蓝胡子的蛋》
同时她也知道自己依靠的,不是可以抓住、捏在手里、能保存下来的东西,不过是一个语言上的意外,因为日出不该是个名词。日出不是一样东西,而只是一种由两个天体之间相互位置变化而引起的光效。太阳根本不会升起,转动的是地球而已。日出是个骗局。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蓝胡子的蛋》
那是古老的光,且所剩无多,但借它照耀,已经足以——《猫眼》
自由有两种:一种是随心所欲,一种是无忧无虑。——《使女的故事》
青春与生命是人类唯一可以炫耀的资本,只要你活到足够的岁数,你就会发现,你最羡慕的绝不可能是金钱与地位。人类的基本特性之一就是挥霍,生命伊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土大款,尽情浪费青春的时间,从骨子里对垂垂老矣的白痴们炫耀,但做这些时,我们却是无意识的。直到有一天,我们自己也变成那些老不死的嫉妒者。
玛格丽特 阿特伍德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像吸血鬼一样渴求生命的鲜血,永远不停的讽刺却又嫉妒着年轻人。她怀旧,过去的时光总是美好的,人们逃避的是现在,回忆会给所有事物镀上一层金。她尖酸刻薄阴郁嘲讽,但从不过分。她绝不是佩内洛普 菲茨杰拉德那样温婉简单的老太太,可也不像珍妮特 温特森那样锋芒毕露。我承认自己评价阿特伍德的文字缺乏谦恭,但她却是我最喜爱的作家。
玛格丽特 阿特伍德近年来显然要进驻到大师们的神庙里去了,其实就差那么一张诺贝尔文学奖的资格证。当然啦,这没什么要紧,谁叫诺贝尔文学奖这些年一直青睐那些人类无法理解的小众作家们呢。再或者过个几年,阿特伍德会像莱辛那样,过气了足够久的时间,还没死掉,就被搬出来做个活标本,到时评委们会不停叫嚣:“看!我们在等她洗尽铅华!”不可否认的是,即便阿特伍德还没老到要放进神庙供奉,她已然是当前语境下的文学大师了。
二战方兴未艾的年代,玛格丽特 阿特伍德降生在加拿大,拥有典型作家式的童年,她活跃的时期正好是世界思潮风起云涌的时候,借着这股东风,她转而站在了加拿大文坛的风口浪尖之上。评论家们认为她带动了加拿大文学的兴起,我个人认为,严格说来应该是相互作用。阿特伍德曾经在《生存:加拿大文学指南》中指出了加拿大文学的主题是生存,她自己在一系列的作品中也尽量保留并演绎着这个母题。那么接下来,我将会写一写她的作品,说些大不敬的话,触触大神们的霉头。
《可以吃的女人》:这位加拿大国宝级作家早年间的作品真的很平庸,如若不是时代以及女性思潮的推波助澜,《可以吃的女人》必然会像大多数自认清高却没什么价值的年轻作家的作品一样堙没。况且,当时若不是《圆圈游戏》这部诗集获得加拿大总督文学奖,阿特伍德恐怕永远没有机会出版这部小说了。《可以吃的女人》是阿特伍德早期译介到中国的作品之一,相比较于她其它的作品,这肯定算不上什么代表作。
《神谕夫人》,《肉体伤害》,这两部作品应该是阿特伍德出版的作品当中最烂的两部了……
《浮现》:叙事方面还没有成熟,小说也没有特别深的刻下阿特伍德的烙印,但必定是二十世纪最不可思议的小说之一,似乎对《呼啸山庄》荒野自然与人类文明的主题进行了延伸探索,对于该如何选择,我相信小说给出的回答是显而易见的。
《蓝胡子的蛋》:就像这本书的中译者柴妞所说,在这本书之前,阿特伍德好像不知道如何给不合理的情节铺平道路。这本书是阿特伍德创作生涯的转折点,她日后诸多作品中都有《蓝胡子的蛋》的影子,许多主人公也是这本短篇集中人物的延伸。甚至她最富盛名的《盲刺客》中,母亲常说到挨饿的亚美尼亚人,也源于这本书。这些短篇小说的艺术成就拥有统一的高度,短时间内无法逾越。
《使女的故事》:这本小说是我读过的第二本阿特伍德作品,初读时还在上初二,所以给我的印象很深刻,那个年纪是读书的黄金时段啊。《使女的故事》已经明显展现出阿特伍德的大多数创作技巧与特点,思想深度和对社会道德以及弊端的探讨成熟尖刻一针见血。这部未来小说常被拿来与《1984》或是《美丽新世界》作比较,但它们之间相似的只是外壳,《使女的故事》已经无愧于“阿特伍德式”这样高度的赞誉了。
《猫眼》:也是初中时第一次接触,后来阅读过多次。有些评论家认为这本书是阿特伍德最好的小说之一,这点我承认。《猫眼》完全称得上是阿特伍德创作生涯中最诚恳最不花哨的小说。她最大化的把个人经历融入其中,又简化了她花哨的叙事技巧,可是个人风格却极其浓厚。其中意识流与绘画意象交相辉映,使得部小说在心理学与人性上具有了一定的深度。中译者杨昊成真是没什么文学素养,对文学理解程度几乎不如中学生。
《强盗新娘》:此时的阿特伍德本该是创作巅峰了,但是《强盗新娘》在内容上却退步了一些。这部小说成熟老道,在各个方面都经得起评论推敲,叙事圆滑,但未免有些装腔作势了,叙事技巧的成熟是小说成功的关键,只是小说并没有太多的诚意,难免沦为女性观点的牺牲品。总的来说是一部值得一看的文学小说,而且情节悬念也很不错。
《别名格蕾丝》:估计是阿特伍德长篇小说中最早译介到中国来的吧,我最喜欢的小说之一,叙事技巧复杂且灵气十足,各种叙事方法都用到了,但又极为自然。伟大的小说,阿特伍德巅峰时期的巅峰之作。
《盲刺客》:对我影响最大的几本书之一,二十世纪最后一部获得布克奖的作品,百佳英语小说排在第十四位,阿特伍德最出名的作品。这本小说并不盛在思想或是社会道德观念上,而叙事结构在这部小说中也已经构成一个迷宫。这部作品只能用好来评价,它什么都说了,但又都点到为止,它可以是很多种类的小说但又都不是,这部作品会渗进每一个认真读过它的人的生命里。
《羚羊与秧鸡》:阿特伍德第二部未来小说,我读到的第一本阿特伍德作品。经历过盲刺客的辉煌后,阿特伍德明显有些累了,《羚羊与秧鸡》是她的休闲之作,写的是她感兴趣的问题,在那些未来幻想中她自得其乐,同时也造就了一本了不起的小说。
《珀涅罗珀记》:改写神话不是阿特伍德常做的事情。神话原型是文学母题常会探讨的主题之一,阿特伍德改写的神话绝对是充满了个人光辉。
《与死者协商》:这部文学评论作品很难得,没有充斥着学院派的鸹噪,百科全书一般的旁征博引,有些观点陈旧,有些观点暧昧不清,但是读来趣味横生,文字奇妙典雅,不可多得的讨论写作的书。本文开头的一些观点就来源于这本书。
《道德困境》:写作的一次尝试,把一个长篇小说拆分成诸多片段,阿特伍德式的作品,具有很高的文学水平。
《黑暗中谋杀》《好骨头》《帐篷》:阿特伍德创造了一种文字小品,由很多描绘梦的碎片的语言构成,难以理解,却带给人梦一般的阅读效果,这三部集子该是文学史上值得一书的特立独行的作品了,无法捉摸,却颇具分量。
《债与偿》:警示之作,用文学来达到社会目的,阿特伍德的很多观点表露无疑,可是难免有些吊书袋的感觉。读后让人称赞不已的作品。
《荒野指南》:还没有读过呢,但是其中有一篇《铅时代》后来收录进娜丁 戈迪默所编《爱的讲述》中,双线进行的短篇小说,读起来很有趣,也是早期阿特伍德风格浓厚的小说之一。
阿特伍德贵在一种中庸的美感。她不是天才,不一鸣惊人,她也不是专才,从不拘泥于某种框架里,她几乎是文学全能型选手,什么都会写,又都写得很棒。她最让我喜欢的也就是这点。她走过了所有作家会走的路,她的作品读来更有亲切感,这种亲切感是关乎人性本身的。2012快要到了,此时看看阿特伍德的一些句子很是有趣
人们不是第一次认为自己将面临末日。以前也发生过,比如在黑死病发作的时期……世界当然没有走到尽头,但相信它会灭亡的人也差不多是一样的结果。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蓝胡子的蛋》
不过,何必对世界末日操心呢?每一天都是某个人的世界末日。时间像潮水般涨啊涨,当它涨到你眼睛的水平,你就淹死了。——《盲刺客》
别名格雷斯,恐怕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写过的最好一本小说。
对仅仅阅读过玛格丽特两本小说的我来说,作出这样的评价,基于整本小说的结构和叙事手法。
你可以看到作者的尝试,格雷斯作为女仆人和女犯人的身份交替出现,故事消弭了十五年的时间跨度,当格雷斯娓娓叙述从童年到凶案发生前后的所有故事的时候,小说沉浸在一种侦探小说般的谜题之中,格雷斯是真凶吗?
乔丹医生在询问,读者也在询问,于是单纯平淡的女仆生活,也因这一追踪而得到了我们过多的关注。
这才是玛格丽特真正想要说的故事。
身为一个女性,想要视而不见格雷斯、南希、玛丽这些女人的故事,几乎是不可能的。心有余悸也是不可避免的。
女仆玛丽受到东家少爷的诱惑,怀了身孕后立即被疏远,去地下医院人工流产,当天大出血惨死在床上。庸俗的故事。
女仆南希做了东家的情妇,升至管家,怀了身孕后,时刻担心东家会看上年轻的格雷斯,刁难她,将她赶走。庸俗的故事。
女仆格雷斯因为年轻漂亮,先后有东家意在染指她,她从一家换到另一家,却好像摆脱不了这个命运。仍然是庸俗的故事。
庸俗的故事对不对?就像我们这里的《雷雨》,因为……太平常了吧。
就好像那些围绕着庸俗的故事的配角,也平常地有些无聊吧,嘲笑“无知虚荣”,鄙视“轻浮”,责备“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社会对于下层女性的不宽容从来没有消失过。无论是昔日的女仆,还是今日的保姆。
玛格丽特轻描淡写,就将庸俗的故事读到了人的心里面,把那些少女的形象留在了我们的心里。
待到整个故事结束,我们也不知道格雷斯是否是真凶,才晓得玛格丽特有多狡猾。
读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总是像在读一本侦探小说。她在缓慢的叙述中,将一切悬念搅在一起,最后在读者的脑中形成一个飞速旋转的黑洞。《别名格雷斯》就是这样,一本近四十万字的书,将我的脑子搅成了一个飞速旋转的搅拌机。只可惜的是谜仍是谜,她并未像《盲刺客》一样在最后来个大翻转,而是仿佛什么都没有解释。我们应该相信她是双重人格吗,正如标题“别名格雷斯”一样?还是说这不过是她和大魔术家杰里迈亚联手搞出来的把戏?谜底隐藏在剪报中,书信中,被面图案中,还有格雷斯内心的声音中。我则是永远不会知道了。
“女杀人犯,女杀人犯。那词儿就像塔夫绸裙子擦地而过那样发出沙沙声。”女性作家关注的女杀人犯,让这本书不可避免地体现出女性叙述的特点。书中常常出现征兆,预言般的絮语,作为一个女性你最好全部相信;书中死去的那些女人,在冰海里下沉的母亲,因流产的手术刀而死的玛丽,还有“女杀人犯”格雷斯本身,都是时代中典型的女性命运。她们被关在笼子里,她们被迫担负起苦难,她们被男人侮辱、殴打、看做物品,她们在床上出生,在床上生产,在被面图案中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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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这样说过:“加拿大文学没有皇帝,但有位女皇,她就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无论这句话是恰如其分也好,言过其实也罢,《别名格雷斯》都以它巧妙的情节设计、别出心裁的叙述方式、深邃的哲理内涵和思想力度,为其提供了最有力的证明。
《别名格雷斯》是一部脱胎于真实案件的“非虚构类作品”,其女主人公——年纪轻轻便背上两条命债的格雷斯•马克斯,历史上也确有其人,被称为加拿大最臭名昭著的女人之一。格雷斯•马克斯生于爱尔兰,后来随家人一起移民加拿大,从十几岁起便开始在富人家帮佣。根据小说里的描写,从离开家独立生活开始(那时她的年纪小得可能令人无法想象),格雷斯便过着从一个家庭到另一个的帮佣生活,命运像风中的野芦苇一样摇摆不定。对于那个时代出身与她相同的女用人而言,生活的支柱便是能在一个家庭里长久地呆下去——直到她建立自己的家庭,开始受另一种形式的支配。然而,对于格雷斯而言,命运在她来到一个新的家庭时却悄悄开始向另一个方向扭转。三个即将完全改变她的命运的人出现了,他们分别是南希•蒙哥马利,托马斯•金尼尔和詹姆斯•麦克德莫特。一场血案将在他们四人间发生,格雷斯不可避免地被牵连其中。
在惨剧最终发生之前,这四个人之间恩恩怨怨的真相和细节,我们恐怕永远无从得知,只能像过去和现在的无数作家一样(包括本书作者),从种种靠得住或靠不住的证人证言中,寻找蛛丝马迹。但铁一般的事实是:最后南希•蒙哥马利和金尼尔被发现惨死在宅子中,前者后被查出已怀有身孕,而谋杀这二人的正是他们的女佣格雷斯和男仆麦克德莫特。
本书便是围绕着“格雷斯是否有罪”这一悬念展开它的情节和思索的。
现在的人们可能无法相信,对于这样一个再明显不过的事实,为什么还会产生这么多的争议和反对与质疑声?格雷斯自己已经认罪并被判终身监禁,怎么可能还会有人傻到围绕这她是否有罪的问题再做文章?但事实就是如此。那些支持她是“清白无辜”的人不但从未停止抗争,还专门派了一个精神病医师来调查格雷斯的案子,寻找能够证明她无罪的病理方面的证据。
接下这个烫手山芋的是一个名叫西蒙•乔丹的年轻医生,他以为格雷斯一案是自己的一个机遇,通过为女仆格雷斯翻案(如果他能成功的话),他在精神病理学界就会名声大振。而他离自己一直以来想要开设自己的精神病院的愿望,也就大大的进了一步。当这个人物第一次出现在读者面前时,他给人的印象是品德高尚,天资聪慧,对自己面临的难题充满挑战者的自信和勇气。凡是以罪案为故事中心的小说里必会有一个像这样的“真相追溯者”出现,在部分作品中这种角色甚至有泛滥的趋势。一般来讲,他将会是整部小说里最主动、最强势、最重要的主要角色。无可置疑,他将运用自己无懈可击的专业知识,克服一个又一个障碍,最终实现他作为一个医生兼挑战者的目标——帮助格雷斯恢复她已失去的,对于自己犯下的凶杀案的记忆,从而断定她是不是真的有罪,抑或与她一同犯案的麦克德莫克才是真正的主谋?
然而,当他正式开始进行精心设计的对格雷斯的专门治疗,随着时间的流逝,读者无疑会逐渐产生对他成功可能性的质疑。因为,他想出地凭借不同物体使格雷斯产生下意识联想,最终引出她失去的记忆的方案,纵使专业,却暴露出一大弊端。乔丹医生处心积虑地选择生长在地下的蔬菜,企图让格雷斯产生蔬菜——地下——地窖中的尸体——谋杀的联想,他们的每一次会面却都带有一种鸡同鸭讲的尴尬。他以他自己的思维习惯和逻辑与格雷斯进行沟通,根本不被后者理解,更别提接受。他带去的那些东西被格雷斯以她在自己的成长环境中形成的思维习惯理解着,所得出的结果与他的期望根本风马牛不相及。不同的阶级、不同的生活环境所造成的不同的思维方式像一条不可逾越的高墙一样,横在他们两人中间。而乔丹医生却缺乏放弃先入为主的思考方式,主动逾越那道墙的意识、能力和愿望,因此注定要失败。作者在此为乔丹医生最终的一无所获埋下了伏笔。
不过,虽然乔丹医生这一阶段的治疗没有起到多少效果,他与格雷斯的交谈却一步步引出了格雷斯的身世和成长经历。“格雷斯”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有着特殊经历的女性,被慢慢还原给了读者,让读者在这一过程中自己仔细思索格雷斯犯下命案,与她生长环境和所处时代的关联。此外,作者使用第一与第三人称交替的手法,通过格雷斯的讲述和乔丹医生的所见所想,勾勒出了一幅十九世纪加拿大风情画,小说的文学色彩使这幅画面更加生动和活灵活现。当时的种种社会问题,以及当时人们对女性和精神病患者的看法,也得到了充分展示。这些问题正是为本书揭示并探讨社会冲突、两性矛盾的主旨,提供背景设定的因素。
由格雷斯的讲述,我们得知,她出生在一个问题多多、矛盾重重的家庭。她有一个蛮横无理不负责任的父亲,一个命比纸薄软弱无力的懦弱的母亲,还有一群姊妹。全家人在经济上依赖她家境稍好的姨妈。而当姨妈一家人决定,自己已经无力再负担这个大家庭的日常开销时,一家人便被赶上了去往加拿大的轮船。轮船上恶劣的环境很快就要了她孱弱的母亲的命。母亲的死给格雷斯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不但迫使她过早地负起了家庭的重担,而且给她的心理留下了永远的阴影。如她所说,母亲的尸体被扔下海的那一幕,后来在格雷斯的梦境中反复出现。迷信使她得到了这样的心理暗示:母亲的孤魂野鬼永远无法的到安宁。后来,当类似的悲剧又在她的好友玛丽•惠特尼身上重演时,这种死亡的象征性便一目了然。稍后我们会讲到。
格雷斯母亲的死对于她深陷困境的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在格雷斯承担起本属于母亲的责任后,她在家里的处境并没有任何好转,甚至遭到父亲拳脚相向。与母亲不同的是,格雷斯的身体里还存在着年轻人的梦想和勇气,她不打算也无法在这个令她厌烦的家里永远住下去。一等合适的机会到来,格雷斯便迫不及待地离开了家,来到一个大户人家开始了女佣人的生涯。就在她在这里帮用期间,格雷斯认识了对她的一生产生了重大影响的朋友——玛丽•惠特妮。格雷斯亲口说,与玛丽•惠特尼一起度过的时光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段”。
玛丽的年纪比格雷斯稍长,是一个开朗、大胆、充满活力的姑娘。在格雷斯还“很年轻,像鸡蛋一样无知”时,玛丽较之已经有了很丰富的社会阅历。她深谙目前面临变革的挑战的政治形势。她在小说中以一个相当反叛的形象出现,对自己的雇主不屑一顾,声称迟早有一天要替因受政治迫害而死的父亲报仇。玛丽对格雷斯的照顾和影响不亚于一位母亲。而与她已经去世的母亲不同的是,玛丽不会听天由命、委曲求全,她有一种模糊的反抗意识,思想观念有一定的革命色彩。然而,即便是这样一位有胆识有主见的年轻姑娘,也不得不受到身处环境的束缚。玛丽的一腔热血缺乏一个明确的指路灯,后来竟演变成了怀上自家少爷的孩子,最终因为堕胎死在了格雷斯的床上,尸体被东家草草处理。格雷斯后来对此的评论是:“要保证你想要的东西或想要东西这件事本身不让别人知道,要不染你就可能会因此受罚。玛丽•惠特尼就是吃的这个亏。”像这样的因向往现实不允许她得到的东西,而“失足跌落”的女性的命运,尤其在下层阶级,在当时必定是一种普遍现象。玛丽和格雷斯都很喜欢的诗歌《湖上夫人》,讲述的就是一个因为未婚先孕后遭人抛弃,发疯跳入湖中的女子的故事。而当这诗歌中缥缈的诗化了的悲剧人物,变成现实中惨不忍睹的玛丽的尸体时,二者间的对比反而使血淋淋的现实显得更加残酷。
看到这里,相信读者都会像聆听格雷斯讲述的西蒙•乔丹一样,为玛丽•惠特尼短暂的一生唏嘘不已。正像前面提到的一样,她的死与格雷斯自己的母亲一样,在那个年代很有代表性。而在书中,这两个人的死亡不但间接关系到格雷斯后来的命运,阿特伍德还让她们两个人的鬼魂留了下来,作为男权社会中“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弱势女性群体的代表,以这样一个特殊的身份推进故事的前进。母亲就像来自格雷斯过去的一个鬼,以阴沉的姿态不定时地出现在她的梦中(“我们躺在床上时……我梦见母亲被裹尸布裹着,在蓝绿色的海水里下沉。床单的上部开始掀开,它像是在风里呈现波浪形,她的头发都浮开,像海藻一样飘动。但头发盖住了脸,我看不见她的脸。”)玛丽•惠特尼更不用说,她将以一种“神秘”方式,直接参与格雷斯未来犯下的血案。
玛丽•惠特尼的死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情节,因为格雷斯在发现玛丽死后先出现昏迷,然后出现了与后来她犯下杀人案后症状相同的失忆。她后来听别人说,在她失去记忆的那段时间,她从昏迷中醒来,然后说自己要找格雷斯。尽管别人告诉她她就是格雷斯,她仍然固执地说格雷斯失踪了,但她知道她是去投湖了,遭受像那个发疯的女人一样的命运,她要赶快出去救她。然后她又昏睡了过去,等再次恢复意识、彻底清醒时已是次日。对于乔丹医生后来对格雷斯进行催眠时发生的戏剧性的一幕,读者事先可以从这段描写和格雷斯吟唱的圣歌中,看出端倪:
多年的岩石,为我开裂,
让我藏身于你;
让你那裂口流出的,
水与鲜血,
变成罪孽的双重妙药,
洗净其罪孽和魔力。
玛丽•惠特尼死后,格雷斯一连换了几个东家,工作一直不顺利,直到她最后被托马斯•金尼尔先生的管家南希•蒙哥马利相中,来到金尼尔先生豪华而偏僻的宅邸里工作。在那儿,她认识了单纯的少年吉米•霍什与同样受雇于金尼尔先生的詹姆斯•麦克德莫特,这两个男人都将对她的命运造成重大影响。
毫无疑问,南希•蒙哥马利与托马斯•金尼尔之间存在私情。初来乍到的那段时间里,格雷斯虽说察觉到了一些异样,但直到麦克德莫特将这桩事向她全盘脱出,她才真正明白南希在这屋子里过得像个“贵妇人”的真正原因。或许正因为这一缘由,新来的女仆格雷斯一直与南希相处不融洽,这种微妙而异常的主仆关系使得矛盾和问题一个接着一个爆发,“可怜南希非贵妇,她却待我似贱奴,逼我从早累到晚,逼我早早近坟墓。”后来,在血案发生后,大部分人对于格雷斯群情激愤的主要原因之一,便是格雷斯在“残忍地”杀害南希后,取走并侵占了她的漂亮衣服和贵重的饰品,并且在被捕后非但没有对所犯罪行表现出一丝悔意,反而对她携带的那些受害人的衣物念念不忘。所有这一切都足以让人相信,格雷斯无疑是出于贪心、仇恨和对南希享有特权的嫉妒,才将她勒死在地窖的。
然而犯下血案的并非只有格雷斯一人。她的重要帮凶,也受雇于金尼尔家的詹姆斯•麦克德莫特,在这桩谋杀案里扮演的角色,与她自己的一样备受争议。读者与乔丹先生一样还需探究:究竟是什么样的事件使得这两个仆人走到一起,犯下惊天血案?他们二人中谁的责任更大?麦是怎样迫使格(抑或情况恰恰相反)协助他犯罪的?
在探讨麦克德莫特与格雷斯的关系上(无论他们是否如传说的那样有过私情,格雷斯无疑是处于弱势的一方),阿特伍德同样下了许多笔墨。他们的关系与金尼尔和蒙哥马利一样,凸显出女性生存困境的一面。格雷斯一直对麦克德莫特全无好感,认为他性格怪异阴郁,脾气暴躁且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她在金尼尔家的生活还算得上正常的时候,自视甚高的麦克德莫特的纠缠始终困扰着她。他那种仇视一切的心态和极具威胁感的侵占欲,让她感到心惊肉跳。然而在面对蒙哥马利与金尼尔先生的问题时,她却又不得不与他站在同一战线上。他与他们一样,都是给她带来麻烦的罪魁祸首,而她最终选择与前者一同抗击后者(尤其是在他们俩与后面两人的矛盾同时激化后)。一句话,在阶级矛盾大过了两性冲突时,任何处在格雷斯的立场的人只能委曲求全,对后者置之不理。不幸的是,她做出的这个选择并没让她落着较好的结局。
从某种意义上说,南希•蒙哥马利的悲剧与格雷斯具有很大相似性。她们都是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对另一个问题便采取任其发展的放任态度。当然,这也是因为她们的身份和个人原因所限,她们无法同时解决两个棘手难题。对于南希而言,第一个问题就是生存,第二个问题则是与社会主流道德决裂后面临的种种风险。与金尼尔先生的关系解决了她的生活问题,满足了她的虚荣心,然而更大的那个一开始被她忽略的麻烦,在喜新厌旧的金尼尔先生对格雷斯萌发兴趣的时候,突然间像老虎一样对她张开了大口。像格雷斯所说的那样,像南希一样的女人一旦因失宠而被扫地出门,迫于生计压力只能做低级妓女去向水手卖身,最终悲惨地死去。蒙哥马利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她因而对格雷斯产生极度反感和排挤也就十分自然了。但蒙哥马利不顾一切地想要把格雷斯赶出门的举动,却迅速地激化了主仆间的矛盾,最终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于是麦克德莫特有了趁虚而入的机会。最终,他和格雷斯双双杀死南希和金尼尔,带着他们的钱物逃离然后被捉拿归案。
从格雷斯自己的叙述中,读者感受到的是赤裸裸的社会矛盾和下层女性的生存困境。
但是乔丹医生和阿特伍德却不满足于仅仅收获一场对社会现实的批判。他们还要从格雷斯的意识深处着手,找出导致她出现精神病症的病理上的原因。
相信任何细读过半此书的人,都会对充斥其中的关于格雷斯晦暗的梦境与支离破碎的意识流印象深刻,而高级思维活动的表现和精神正常与否无疑联系密切。虽然作者从未通过直接展现的方式说明格雷斯有精神病症,但这些对晦涩难解、毫无章法的梦境——有些甚至像带有宗教教义的影响一般——的表现,却通过种种形象隐喻,从一个充满诗意的非专业的角度引发读者对格雷斯精神状态的判断和猜测。格雷斯为什么被送进精神病院进行保守治疗?——因为据称她的精神状态出现严重问题并已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一定程度的威胁。她阴暗的梦境说明了什么?——无头的天使和未知之人陌生的、充满侵略性的亲吻,充满视野的红布牡丹和被害人沾满鲜血的求饶和微笑;突然间,就被关进了一个四面都是高墙的阴暗地窖里,一个男人死死挡住通向外界的出口。再也出不去了。这些梦境与格雷斯被诊断为精神分裂有着密切联系。难道做了这些充满耐人寻味的意象的带有黑色浪漫主义风格的梦境就是将她禁闭在疯人院的理由?——不,是因为有旁证说明那时她醒着。她让这些阴森可怖的梦魇真实发生了。
乔丹医生想要证明她是否真的应该对自己的罪行负责——不管她曾经历过多少痛苦,他只想证明她到底精神有病还是没病。然而他的计划进行得可谓是很不顺利,时间一直在流逝,但除了那些难懂的呓语外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被发现。而且除此之外他的私生活也开始出现种种问题——他暂时租住的公寓那贫困绝望的女房东,在得到他的一点小恩小惠后缠上了他。虽然西蒙最后主动将这个有夫之妇拥入怀抱,但毫无疑问他一点不渴望这种情欲的宣泄和不光彩的关系成为他常规生活的一部分。虽然工作和生活似乎同时要向西蒙翻脸,但最终,他还是决定在格雷斯身上进行最后一搏——利用当时社会上悄然盛行的催眠术,找出格雷斯的病因。
格雷斯不太情愿地配合乔丹医生的计划,她当着众人的面,包括对她拥有绝对的控制权的狱长夫人,她的支持者维林格牧师,乔丹医生和他的仰慕者、狱长夫人的女儿莉迪亚小姐等人的面,被一个江湖治疗师实施所谓的催眠(这人还是她的一个旧识)。就在这看似荒唐透顶的场景中,格雷斯忽然出现异样状况——她用一种完全不同的声音和态度说,所有的罪行都是她犯下的,但“她”并不是格雷斯,而格雷斯本人对这一切是毫不知情的。事实上,格雷斯在从沉睡中醒来后,表现得对刚才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只记得做了个梦(“我梦见了母亲,她浮在水里,很平静。”)而当这个声音唱起了一首歌,乔丹医生立刻根据歌词内容猜到,这个“人”是早已死去多年的格雷斯的好友玛丽•惠特尼——一起典型的双重人格案例!这一幕与前面格雷斯在玛丽死后失去记忆期间的反常举止不谋而合。格雷斯始终认为,因为她没有及时打开窗户,玛丽的鬼魂没能获得自由,因此总是跟在她身边(她母亲也是这个情况)。母亲在她童年时期的死亡给她太大的打击,而现在又与她挚友的死亡“重合”了。由于受到这种心理暗示而产生病症,从逻辑上说是合情合理的。
玛丽•惠特尼和格雷斯母亲的“鬼魂”在这一刻终于显示出她们真正的作用。她们是曾经因为男权社会而死的幽灵,现在她们终于借格雷斯之手,报仇雪恨(“那位绅士也死了,至少也死了一次。公平合理!”)。格雷斯的案件,若从其社会象征意义的角度理解,可看作“一个有代表性的、富有正义感的、倍受伤害的女人(无论她的名字叫什么)借格雷斯的名义向压迫她的社会复了仇,行了正义之举。”(——摘自译后记)
但是,尽管这一切乍看之下是这么的合乎情理,通过催眠术得到的结果依然是无法让大部分人信服的,更不用说拿来作为证据。格雷斯到底是真的精神分裂,还是仅仅在逢场作戏?作者对此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最后,为格雷斯申诉的计划随着事情越来越复杂化,以及负责治疗的乔丹医生彻底丧失信心,在一片扑朔迷离中不了了之。格雷斯在经历了这么久的折磨与考验后,命运到底还是没有对她过多的眷顾。她在监狱里,被关了将近三十年。当赦免令终于姗姗来迟时,她已经为自己的罪过付出了应该付出的代价。出狱后,她遇见了自己少女时期的仰慕者吉米•霍什,他曾经在格雷斯受审期间做出对她相当不利的证词,毁灭了她最后的一点希望。现在,他对自己当年的一时冲动后悔不已,并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助出狱后的格雷斯。书里写到,后来,格雷斯嫁给了霍什,准备在安宁中度过自己的余生。
全书是在一个极富象征性的场景中结束的——格雷斯告诉读者,她打算缝制一条被子,这在她那个时代的加拿大是一种重要的女红。在这条名为“天堂之树”的被子上,她要将三块布拼在一起。一块取自挚友玛丽•惠特尼给她的衬裙,一块取自她在监狱里穿的睡衣,第三块是从被她杀害的南希•蒙哥马利的裙子上剪下的。她用将紧密的针脚将这分别象征她们三人的布块紧挨着缝在那“树”的图案上。恩怨情仇,皆止于此树。这样,她们三个就可以像亲姐妹一样,“永远在一起了”。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别名格雷斯》是一部小说,但她创作这本书的目的,却是尽可能真实地还原女仆格雷斯的本来面目,纠正关于这桩谋杀案长久以来“以讹传讹”的局面。为了尽可能真实地还原历史,作者对格雷斯生活的时代的社会状况、文化习俗等等,都进行了详尽的调查。而且,作者在讲述自己的故事的同时,始终不忘摘录一些当时关于这起案件的第一手资料,让读者在“真实”与“虚构”的对比中,自己选择如何判断这段历史。
在玛格丽特以及许多研究者看来,人们对格雷斯案件一直不灭的浓厚兴趣,和始终对她褒贬不一的态度,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女人的本性模棱两可的看法:“格雷斯是个女魔,女诱惑者,煽动犯罪的人?还是个不能自主的受害者,迫于麦克德莫特的威胁和对自己的生命的担忧而对谋杀知情不报?”在书中,阿特伍德通过格雷斯的自白,和她与众多辅助人物的关系,从深层次探讨她的本质和悲剧命运的根源。她在书中把格雷斯这一身份卑微,没受过教育的女犯人,塑造成了一个沉稳、睿智、具有天生的诗人气质的女性,对身周事物和时代风气的看法虽然不可避免地有些幼稚,但也不乏敏锐的观察力和独到的见解。
这样的艺术化处理,使得通过格雷斯这一人物的视角展开的叙述更加丰富独特,具有更深的思想内涵,文笔也更加优美。透过她那双在特殊生活环境下练就的,观察之细腻敏锐无可比拟的双眼,女主人公与书中其他重要人物之间的关系,更加清晰地呈现在了读者面前。
书中一个与格雷斯关系最为密切的人,就是西蒙•乔丹,被派来对她进行精神上的调查和坚定的医生。西蒙医生同样是一个模棱两可的人物,他既是统治阶级与男性权威的代表,又具有正义感、对格雷斯充满同情。他在书中的任务是发掘真相,但无疑他没能好好履行这一义务。就像前面所讲的那样,他缺乏一个真理发现者所需的大度与勇敢。在格雷斯面前他虽然表面上是帮助她、掌握她命运的人,但在与机敏、冷静的格雷斯的对质中,他却逐渐败下阵来。在面对这样一个“像某种雌性动物”一样充满警惕、善于保护自己的女犯人面前,他不可避免地阵脚大乱,乃至陷入对格雷斯的异样情感中无法自拔。他与广为流传的《鹅妈妈童谣》中的“傻瓜西蒙”同名绝非巧合,在他不但事业上的努力一败涂地,而且对自己的生活也彻底失控时,读者清楚地看到了他的本质是多么的不成熟、缺乏自制力、自高自大。西蒙最终的仓皇逃离,可谓是对男权社会的讽刺。他的结局和他之前所做的种种无谓的尝试,暗示抱着先入为主的态度进行沟通,其结果必然导致荒谬。而他与格雷斯的这种医生——囚犯的会谈,更是作者精心设计的情节,是对不同的社会阶级,乃至不同性别间若缺乏沟通的诚意,必然会导致思想意识与思维方式的断裂这一社会现实的隐喻。格雷斯在接受催眠治疗时,她意识深处的声音悲伤地对乔丹医生的治疗方式大加斥责:“你还是老样子,你不愿听我说,你不相信我,你想让事情像你想象的一样,你什么也听不见……”作者暗示:统治阶层里千千万万的“乔丹医生”若不真正地摆脱高高在上的姿态,真正站在对方的角度思索问题,那么诸如此谋杀案一样由阶级冲突、两性矛盾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只会像乔丹医生无果而终的调查一样,永远得不到解决。
与普通的罪案小说不同,作者并没真的将发觉关于格雷斯的真相的责任交给西蒙,而是更多地让格雷斯直接展示自己的梦境和想法(其中有许多她并未告诉西蒙)。这样,发掘真相的任务,实际上就落在了作者与读者头上。格雷斯•马克斯的真正面目,将在一页页作者精心安排的文字中,一点一滴地清晰起来。
同时作为自己传奇经历的叙述人和被调查、被发掘的对象,女仆格雷斯在书中的作用是多重的。一方面,她扮演着一个头脑冷静、思维敏锐的讲述人的角色,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她一直以来都在被别人带有各种主观色彩地臆测着。这二者之间拉开的差距,便是“真实”与“虚构”的差距。作者通过对种种由此引发的误解的描写(有时这种误会是致命的),譬如格雷斯在梦境中发现有红牡丹的花瓣跟随着她,穆迪夫人却在书中将其篡改为“南希血红的眼睛”,展示了社会是如何武断而霸道地,剥夺一个人对“自我”的权利的。格雷斯这一真实人物兼艺术形象的“本质”,此时此刻终于显露了出来——她是一个已经被去掉了真实性的形象,被各种人处于自己各自的不同立场肆意扭曲。她犯下的罪行桩触及到了我们文化中的一个敏感处。她对千千万万的人,包括一心帮她洗清冤屈的维格林牧师和乔丹医生,产生那种令人无法抵抗的魅力的原因就在于,她是一个能让任何人灌注他自己的幻想的容器。连乔丹医生看似专业的对她的案件的科学热情也不过如此。(乔丹医生承认,自己对格雷斯如此的迷恋,以至连在战争中负伤、失去记忆后都对她的名字念念不忘的原因,就是她所犯下的罪。如果他在她杀人之前见到她,那么她对他而言不过是一个身份卑微、没受过教育的女仆而已。)
而作者所做的,显而易见,是与那正好相反的工作。她把主动权交还给了格雷斯•马克斯,真正地从她的视角出发看待问题(起码,她尽力而为)。为她所遭受到的这些各种形式的不公正鸣冤。同时,她也邀请格雷斯和她一起,批判那个使她承受不公正的社会。聪明、漂亮、历经坎坷、命运多舛的格雷斯,在这本书中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格雷斯一边说,我们一边听、一边记、一边思考。西蒙等人不过是历史长河里的一滴小水珠,而只有我们读者真正地理解了格雷斯的命运和其反应的社会问题,公道才有可能真正被还给那些被剥夺公道的人。格雷斯、南希、玛丽等人,也才能真的像书中结尾处写的那样,重新获得平静,和平地与对方永远相随。
终于在这两天昏昏沉沉来往的车上和自家的床上看完了《别名格蕾斯》,本文的题目源于书中某一章的抬头引言之类,艾伦坡《创作的哲学》中的话,正印合了这部小说中略显阴郁神秘却又莫名地唯美诗意的氛围。
恐怕很多看过小说的人会对我上面所述“唯美诗意”表示不解,的确,这回玛格丽特带领我们走过的是比沼泽地、老房子的地窖、阴森的古堡更为诡秘迷离的地方,那是一个女杀人嫌疑犯似是而非的回忆或者梦境,引人向前的魔力恐怕只有红死魔的那场舞会才能比拟,更何况这里还有着所谓的“性、暴力与阶级对抗”以及双重人格、招魂术、神经催眠术。。。但如果有这样的不解,只能说明非同好中人。
《别名格蕾斯》的题材源于一场真实的谋杀案,而玛格丽特说“像声称写历史的许多对这一案件的评论家一样,我把历史事件小说化了。我没改变任何已知事实。。。凡是现存材料中模糊不清,出现空白时,我便自由创作了”然而把本书看作一部基于真实事件创作的速食侦探悬念小说恐怕要失望了。事实上,你会时而像在场的第三者旁观着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好人家的女仆一日里的日常琐事,时而又潜入Grace支离破碎最阴暗处的记忆和神游,着睡裙光脚站在落满天使的院子里,边上绚烂着的是红缎子做的牡丹,花谢落地。。。一切便如书中描述的那些拼块被子或者那个被打碎的碟子,只留下隐秘的丝丝线索牵着你去拼凑,去解读。
小说依然是沿用惯常的有些意识流手法,在现实和思绪中穿梭,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的切换。对精密结构有着外科医生般迷恋的玛格丽特永远不会让如我这般喜欢复杂精巧的人失望,小举一例,便如《猫眼》的每章标题是小说中主人公画家的绘画作品的题目,在这里,每章标题成了被面图案的名称。
相信不少人又会在书中读出女权,可玛格丽特又怎会是如此简单的人。小说的一部分像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那些关于卑微女佣的艰辛、小小的希望和欢乐,而后又似乎转入了心理学、神秘主义甚至是神学的层面,那些大脑中的恶魔,“自由选择的邪恶”,再旁观四周,年轻有抱负想开精神病医院的男主人公本想借Grace成名却自陷其中差点崩溃,忙着嫁女娶媳的母亲们,偷人的弃妇和当时不甚名誉的段段“奸情”。。。算是我在玛格丽特小说中看到的最为广阔的特定时期社会画卷。于我,最有意思的恐怕是Grace周围种种人对这个女杀人(嫌疑)犯的态度,人们热爱看行刑,以及觉得女杀人犯“这个字自有种味道——有种麝香味”的心理。。。
在小说中,Grace的形象很是特别,便如常人对她的两派说辞:狡猾至极演技高超的骗子或者圣母般单纯无辜的小女人,不管怎样,在玛格丽特笔下某种诱人的气质必现无疑。于是,便如那部电影《Caché》,最后的答案如何似乎已经不再重要,也许,“不十全十美便是我们的天堂”。
PS.痛苦地发现把《猫眼》仅仅评为推荐满足了自己一时的私心,却不得不把其他个人喜好上不及《猫眼》的玛格丽特的小说打上“还行”这样平庸的标签,实在是自个儿给自个儿下的一个套子 。。。
在被面图案中死去。
我这次回国飞机上打算看达芬奇密码打发时间,你给俺挑本书回美国的时候看吧,阴暗地不要,不聪明地不要,长短8限,俺是速度超人- -v
我对译林的翻译比较怀疑
to 佛爷
《盲刺客》?不过我的给了rollin了。。。或者《计算中的上帝》,可惜也就前面比较好玩。。。这边灭啥书呃
to NaJJA:
翻译还行,个人认为《别名格蕾斯》应该不会算是难翻的主儿,因为没有很多纯文字上的趣味和游戏(仅仅个人意见,灭看过原文的)
今天去超市买个信封,顺带就买了本小说,#2 best seller,Dean Koontz的Velocity,看了下内容仿佛很kool的样子,开头感觉有点点像SAW,但是那种惊悚阴暗从纸上看比从屏幕上看好多了,叶公如我应该也能承受,呼呼
所以回国的时候看#1 best seller,回来的时候看#2 best seller,我是勤奋的大众化小文青 - -v
lolita好了,Back to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