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剑客
2003-01
人民文学出版社
(法)大仲马
704
63000
周克希
无
本书名著名译(插图本)----三剑客分为上、下两册其内容包括: 达德尼昂老爹的三件礼物;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前厅;晋见;阿托斯的肩膀,波尔多斯的肩带和阿拉密斯的手帕;国王的火枪手和主教先生的卫士; 路易十三国王陛下;火枪手的家;宫里的一桩秘密;达德尼昂小试锋芒;十七世纪的捕鼠笼;情节复杂起来了;乔治·维利埃斯——白金汉公爵;博纳修先生;牟恩镇的那个人;穿袍的人和佩剑的人;在这一章中,掌玺大臣塞吉埃不止一次地又要像过去那样找钟来敲了;博纳修夫妇;情人与丈夫; 出征方案;途中等。
亚历山大·仲马(Alexandre Dumas, père, 1802年7月24日—1870年12月5日),称大仲马,法国19世纪积极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自学成才,一生写的各种著作达300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著称于世。大仲马信守共和政见,反对君主专政。由于他是黑白混血人的身份,其一生都受种族主义的困扰。 2002年,大仲马去世132年后终于移入了法国先贤祠。
前言第一章 达德尼昂老爹的三件礼物第二章 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前厅第三章 晋见第四章 阿托斯的肩膀,波尔多斯的肩带和阿拉密斯的手帕第五章 国王的火枪手和主教先生的卫士第六章 路易十三国王陛下第七章 火枪手的家第八章 宫里的一桩秘密第九章 达德尼昂小试锋芒第十章 十七世纪的捕鼠笼第十一章 情节复杂起来了第十二章 乔治·维利埃斯——白金汉公爵第十三章 博纳修先生第十四章 牟恩镇的那个人第十五章 穿袍的人和佩剑的人第十六章 在这一章中,掌玺大臣塞吉埃不止一次地又要像过去那样找钟来敲了第十七章 博纳修夫妇第十八章 情人与丈夫第十九章 出征方案第二十章 途中等等
第一章 达达尼昂老爹的三件赏赐 第一章 达达尼昂老爹的三件赏赐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头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①作者的故乡默恩镇,仿佛陷入了大动乱,就像胡格诺派②把它变成了第二个拉罗舍尔③似的。几个店主看见妇女们向大街那边跑,听见孩子们在门口叫喊,便赶忙披上铠甲,拿起火枪或长矛,镇定一下多少有些恐慌的情绪,向诚实磨坊主客店跑去。客店前面挤着一堆人,而且越来越多,一个个吵吵嚷嚷,显得很好奇。 -------- ①法国中世纪后期最流行的诗歌之一,全诗二一○○○余行,前四五八○行为吉约姆·德·洛利所作,是向一个以玫瑰花苞为象征的少女求爱的寓言,大约一二八○年由让·德·默恩续完。 ②十六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兴起于法国而长期惨遭迫害的新教派。 ③法国西南部海滨城市,十六至十七世纪胡格诺派教徒抵抗天主派教徒进攻的最大军事据点。 在那个年头,恐慌的情景司空见惯,难得有一天平静无事,不是这个城镇就是那个城镇,总要发生可供记载的这类事件。领主与领主相打,国王与红衣主教相斗,西班牙人向国王开仗。除了这些暗的或明的、秘密的或公开的战争,还有盗匪、乞丐、胡格诺派教徒、野狼以及达官贵人的跟班,也全都与大众为敌。因此,市民都武装起来,常备不懈,抵御盗匪、野狼和达官贵人的跟班,也常常抵御领主和胡格诺派教徒,有时也抵御国王,但从来不抵御西班牙人和红衣主教。久而久之养成了习惯,所以在上文所说的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默恩镇的人听到沸沸扬扬的声音,也不管看见没看见红黄两色的军旗或黎塞留公爵①部下的号衣,便纷纷向诚实磨坊主客店跑去。 到了那里一看,大家才明白这骚动的原因。 原来是一个年轻人……让我们简单勾画一下他的模样吧:诸位不妨想象一下十八九岁的堂吉诃德②,不过这个唐吉诃德没有披挂防护之物,既没有锁子甲,也没有盔甲,只穿了一件羊毛织的紧身短上衣;那件短上衣本来是蓝色的,但变得酒渣色不像酒渣色,天蓝色不像天蓝色了。一张黑红的长脸,突出的颧骨显示出足智多谋,而下上颌的肌肉非常发达,一眼就可以断定是加斯科尼人,即使不戴无檐平顶软帽也看得出来,何况我们这个年轻人藏了这样一顶软帽,上面还插了一根翎毛呢;一对眼睛显得坦诚、聪慧;鼻子钩钩的,但挺秀气;个子嘛,算小青年太高,算成年人又嫌矮;皮斜带上挂柄长剑,走路时磕碰腿肚子,骑马时摩擦坐骑蓬乱的毛;没有这柄长剑,缺乏经验的人也许会把他看做庄稼人子弟。 -------- ①此处指的是当时担任宰相和红衣主教的黎塞留。 ②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名作《堂吉诃德》的主人公。 不错,我们这个年轻人有匹坐骑,那匹坐骑甚至还挺出色,引起了大家注意哩。那是一匹贝亚恩矮马,口齿十二或十四岁,一身黄毛,一条秃尾巴,腿弯处生有坏疽,行走时脑袋低到膝盖以下,不需要系颌缰,尽管如此,每天还是可以走八法里①。不幸的是,这匹马的优点完全被古怪的毛色和不得体的姿态掩盖了。因此,在那个人人自命为相马行家的年代,当这匹矮马约一刻钟前从波让西门踏进默恩镇时,它给人的印象不佳,连骑在它背上的主人也受到轻视。 这种轻视使年轻的达达尼昂(这就是这位骑着另一匹洛西南特②的堂吉诃德的姓)感到非常难堪,因为不论他是多么高明的骑手,也无法掩饰这样一匹坐骑使他显得可笑的一面。所以,当达达尼昂老爹把这匹马赏赐给他时,他一边接受,一边长吁短叹。他心里很清楚,这样一匹马,至少要值二十利弗尔③,而随同这件赏赐给他的训示,的确堪称金玉良言。 -------- ①一法里约合四公里。 ②堂吉诃德的马的名字。 ③金法郎的古称。 “孩子,”那位加斯科尼绅士用纯粹的、连亨利四世也没能改过来的贝亚恩土话说道,“孩子,这匹马生在你老子家里,眼看就满十三个年头了,从生下来就没离开过,你应该珍爱它才是。千万别把它卖了,让它安静、体面地老死吧。假如你骑着它去打仗,一定要好生爱护它,就像爱护一位老仆人一样。到了朝廷里,”达达尼昂老爹接着说道,“如果你有幸进朝廷的话,其实,你古老的贵族出身赋予了你享受这种荣耀的权利。到了朝廷,你决不要辱没自己的绅士姓氏;这个姓氏,你的列祖列宗高贵地保持了五百年。这可是为了你和你的亲人啊。我说你的亲人,就是指你的双亲和你的朋友。你只能听命于红衣主教和国王。如今,一个绅士要想平步青云,全凭自己的勇气,听明白了没有?全凭自己的勇气。你在一刹那间畏首畏尾,很可能就错过了幸运之神在这刹那间送给你的机遇。你年纪轻轻,从两条理由讲你都应当勇敢无畏:第一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你是我儿子。不要错过时机,要敢于冒险。我教会了你击剑,你两腿很有劲,手腕子很有力,一有机会就应该大打出手;如今禁止决斗,要打架更需有双倍的勇气。孩儿,我所能给你的,只有十五埃居、我这匹马和你刚才听到的这番忠告。你母亲还要告诉你一种药膏的秘方,那是她从一个吉卜赛女人那里学来的,凡是不触及心脏的伤口,抹那种药膏有奇效。你要事事争先,快快活活地生活,长命百岁。除了这些,我只还有一句话要补充:我建议你效法一个榜样。这个榜样不是我,我从来没有在朝里做过事,只是早年随义勇军参加过宗教战争;我想说的是德·特雷维尔先生。他从前是我的邻居,小时候有幸经常与我们的国王路易十三一块玩耍。愿上帝保佑国王!有时,他们玩着玩着就打起来,而一打起架来,国王并非总是最强者。他没少挨揍,而这反而使他对德·特雷维尔先生颇产生了一些敬重和友情。特雷维尔呢,后来头一次到巴黎旅行就与别人决斗过五次;从老王过世到储王成年亲政期间,他除了参加打仗和攻城,又与别人决斗过七次;而从当今国王登基到现在,他可能又决斗过上百次!所以,尽管有法令,有谕旨,有禁止决斗的规定,他却当上了火枪队的队长,即国王非常倚重的禁军的首领。这支禁军,连红衣主教也惧怕三分,虽然谁都知道,红衣主教是什么也不怕的。特雷维尔先生每年挣一万埃居,算得上一个很大的爵爷啦,可是他当初也与你一样。你带上这封信去拜见他吧,应该以他为榜样,像他一样飞黄腾达。” 达达尼昂老爹说完这番话,就把自己的剑给儿子佩上,深情地亲了亲他的双颊,并为他祝福。 小伙子出了父亲的房间就去找母亲。母亲手里拿着那个神妙的药方,正等着他。正如我们刚才说过的,这个药方以后该会经常使用。母子之间的话别,比父子之间的话别更长久,更充满柔情。这倒不是说达达尼昂老爹不管自己的儿子,不爱这根独苗苗,而是只为他是男子汉,感情上缠缠绵绵,算得上什么男子汉!达达尼昂太太则不同,她是女人,又是母亲,所以一个劲地哭。至于小达达尼昂,倒也值得称道,他想到以后要当火枪手,便竭力表现得意志坚强,不过最终还是让天性占了上风,流了不少眼泪,只是尽力忍着,才忍住了一半。 小伙子当天就上路了,带着父亲的三件赏赐。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的,这三件赏赐就是十五埃居、一匹马和一封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此外当然还有种种嘱咐,这是大家都想得到的。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社编辑出版了一套工程浩大的“世界文学名著文库”,该文库由200种图书组成,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世界文学的最高成就。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我们本着“优中选精”的原则,从文库中挑出一批最受读者喜爱的外国文学名著,这些名著系由冰心、杨绛、朱生豪等著名翻译,以优美流畅的译文再现了原著的风格,并配以精美的插图,称之为“名著名译插图本”丛书。希望这套丛书成为人民文学出版社奉献给广大读者的一份珍贵礼品。
无
纸质几好,内容都几好
译得挺好,但是看起来还是有点费劲
周克希的译本很不错,质量上人民文学也有保证
翻译的还可以。书的质量挺好的。买了一本送人了。
印刷质量不错,运送速度很快哦……
明知道自己不会写出什么有意思的东西,还是要尝试一下。最近很少看书了,三个火枪手是我装逼去旧书店买书淘回来的其中一本书。从来没有看过大仲马的作品。我却非常喜欢作者在描述任务心理时那种准确细腻和调侃的语言达尔达尼央,一开始我觉得他是勇某双全的一位斗士,谁知道在遇到自己的爱情时却变了个样子,他对那位mclady的迷恋在遭到报复后的表现其实真的让我对达尔达尼央这个人没有任何好感。阿多斯在达尔达尼央成功的道路上绝对是一个不可缺少的人物,可以说要是没有阿多斯的帮助,达尔达尼央就绝对没有可能可以活下去。。阿拉斯是一个希望成为教士却迟迟不肯舍弃凡尘的人,波尔多斯是一个贪恋物质的小白脸。我没有办法理解当时的大背景是怎么样的,所以我对他们的某些作法是感觉到非常的不可思议的。就像是决斗,怎么会有人因为一时的面子或者什么就不惜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贵族的诚信是什么?为什么贵族许下的诺言就必须要相信呢?为什么在那个年代说到情夫这样的事情时要把所谓的爱情写得那么的伟大什么的?唉,愚昧无知如我就只想到些这些东西了。
很久没有看书,看完三个火枪手都已经好几天了才记得写一点东西,什么都忘记了!
》历史是用来挂小说的钩子
据说金庸受大仲马影响颇深。我一直喜欢金庸的武侠小说,后来看到大仲马作品的时候自然感到相当亲切。金庸的很多武侠小说都是历史与虚构结合,让自己笔下的人物参与到那些野史轶闻、风流韵事中去,又显得如此自然生动,使人忍不住怀疑他们是否真的存在过。三剑客也是如此。
作为一个文盲,我对欧洲历史一无所知,对书中表现的当年的某些价值观也无法赞同,但是看这本书依然觉得很有趣,小说能做到这点大概就算成功了吧。据说大仲马的作品一直被批低俗,三剑客估计也逃不了这个帽子,不过它依然是一部有趣的作品,而且流传至今,这就够了,更何况它采用的手法如此经典实用。
》关于《二十年后》和《布拉热洛纳子爵》
我是看评论才知道居然还有这两部后续,貌似很难找的样子,大概查了查简介。。。算了还是不看了,我无法忍受那样的结局。
我知道青年们总会成熟然后老去,热血也总会变冷;但是我依然不想看到这四个朋友玩阴谋搞背叛,最后孤独的死去。或许后两部更加的深刻,更加的“不低俗”,但我还是希望,以后我回想起这四位朋友,想到的是他们手挽手高歌前进,他们死皮赖脸的轮流蹭饭,他们豁出性命闯去伦敦,他们举着餐布在敌人围攻的堡垒里吃饭。。。
我希望故事能停留在最好的时候,他们都报了仇,升官发财当教士。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里面的凯蒂和那波瑟太太比阿托斯、达达尼昂、阿拉米斯、波托斯可爱多了,为爱牺牲,为忠诚牺牲,值得敬佩。
看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的友情以及他们为他们认同的正义而战时,我想到了金庸小说中的“侠义”,总感觉这之间有许多的共同点。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之间存在着很多的理性,这跟金庸小说里的“侠义”不一样,当然,归根结低是文化的不同了。
《三剑客》是大仲马的名著,写于1844年,法文原名是Les Trois Mousquetaires,又译作《三个火枪手》,主要讲述小说主角达德尼昂(D'Artagnan)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英雄故事。
亚历山大·仲马(Alexandre Dumas,1802-1870)是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由于跟儿子同名同姓,因此一般人称父亲为大仲马,儿子为小仲马。虽然父子俩的作品风格大相迳庭,但文学成就均为后世所称颂。大仲马曾进入Abbe Gregoire's就读,不到二年便辍学,之后跟Adolphe de Leuven合作撰写剧本,从此踏上戏剧创作之路。大仲马自学成才,小说和戏剧作品多达300部。由于大仲马的祖母是海地黑奴,故他拥有黑人血统,黑白混血儿的身份,使他一生都受种族主义的困扰。2002年,法国前总统希拉克宣布,将大仲马棺椁移灵到巴黎先贤祠,与法国大文豪雨果为邻。
大仲马在小说序言中就解释了《三剑客》诞生的经过,当初他为了编纂一部关于路易十四世的历史,在皇家图书馆看到一本 《御前火枪营统领达德尼昂先生回忆录》,书本叙述达德尼昂初次谒见国王火枪侍卫队队长特雷维尔先生(Treville),在候客厅遇到三位年轻人,他们效力的正是达德尼昂想光荣加入的那支显赫侍卫队。这三位年轻人的名字分别是阿托斯(Athos)、波尔多斯(Porthos)和阿拉密斯(Aramis),大仲马对他们感到好奇,不断寻找史料,再加入虚构情节,一代巨作便这样诞生了。
《三剑客》的故事背景,主要以一桩宫廷密谋及拉罗谢尔围城战为骨干,其中穿插很多丰富的枝节,场景变化频频,使故事紧凑不已。拉罗谢尔围城战是路易十三世(Louis XIII)在位时期的重大政治事件,拉罗谢尔(La Rochelle)是法国西部大西洋海岸港口城市,对岸便是英伦岛屿,这件英法冲突的领军人物分别是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Duke of Buckingham)及法国红衣主教黎舍留(Richelieu),表面上为了宗教纠纷,实际上却为了一个女人 - 路易十三世的皇后安妮(The Queen Anne d'Autriche)。自古有言道:红颜祸水,安妮皇后是一位蔽月羞花的大美人,没有扰乱政局的野心,奈何却有爱慕者为了她而弃天下苍生于不顾,小说中的英国白金汉公爵便是明显的例子。
1625年,十七世纪中叶的法国局势不安,人心惶惶,外患包括领主之间的冲突、西班牙的宣战;而内乱包括盗匪、乞丐、胡格诺新教徒、恶狼和悍仆为患,以及国王跟红衣主教的相争。小说主角达德尼昂是典型的加斯尼科人(Gascon),有着棕褐色的长脸,高挺的颧骨,颚部肌肉发达。他拿着父亲给他的三件礼物,包括15埃居(Crown,法国古代钱币)、一匹贝安(Beaunes)矮种马及致特雷维尔先生的一封推荐信,便踏上旅途,前往巴黎谋职。
达德尼昂投靠火枪手侍卫队长特雷维尔先生,先加入成为禁卫队,后如愿成为火枪手,他跟三剑客不打不相识,还成为关系密切的好朋友。身为三剑客之首的阿托斯仪表堂堂,天资聪颖,行事谨慎冷静,为人沉默寡言,他本是拉费尔伯爵,由于跟米莱迪的婚姻,使他隐姓埋名,后来成为火枪手。阿拉密斯是一位准神职人员,他为了报仇而勤练剑法,并加入成为火枪手,他一心想侍奉上帝,奈何跟情人尘缘未了。波尔多斯则是颇具喜剧感的角色,他十分健谈,但贪慕虚荣,爱以华丽服饰来突出自己,后来跟法官遗孀结婚。
这四个好朋友几乎形影不离,他们甚至为了保护安妮皇后的名誉,而跟红衣主教对抗。红衣主教黎舍留是法国宰相,权倾朝野,他藉着国王路易十三对其的倚重,挑拨国王与皇后的关系,幸好被达德尼昂等人粉碎了。红衣主教黎舍留从不掩饰其野心,多次借机削弱国王权威,以图独揽大权,在拉罗谢尔围城战中便显露其军事指挥能力。达德尼昂的剑术如何厉害?且听小说对他的描述,在一场跟红衣主教的侍卫队朱萨克(Claude de Jussac)的决斗中,达德尼昂争强好胜,不断变换招式和位置,身手十分灵活,忽纵忽跳,又不按章法使剑,使对手难以招架,最终被达德尼昂刺伤。
小说中最抢镜的人物便是德•温特伯爵夫人(Milday de Winter),她原是法国人,可说出一口流利英语,其英文名字Milday是My lady的变形。米莱迪是小说的大反派,也是全书最显著的奸角,红衣主教黎舍留虽然阴险,但却高明地不显露出来,他的大部份阴谋均由米莱迪执行。米莱迪风情万种,能言善语,演戏是她的强项,足以令她获得“最佳女主角奖”殊荣。外表虽然漂亮,实则蛇蝎心肠,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为人亦心狠手辣,亦善于迷惑男人,不少男人亦栽在手她手里,包括达德尼昂和阿托斯。米莱迪懂得化险为夷,英国的德•温特爵士(De Winter)收到达德尼昂的通风报讯,得悉米莱迪受红衣主教的委派,前往英国暗杀白金汉公爵。温特爵士捉拿了米莱迪,将她囚禁,便任命手下费尔顿(Falton)看守她,他本是虔诚的清教徒,谁知铁石心肠的他,竟受到米莱的媚惑,最终令费尔顿放走米莱迪,并刺杀白金汉公爵。这样的一个女人,真是最毒妇人心,连红衣主教都对怕其三分。
关于爱情方面,剑客主角属于“多情风流”类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还好一些,只专一于一个对象,反而达德尼昂到处流情,明知初恋情人博纳修太太下落不明,或许身陷险境,但自从见了米莱迪后,竟然对其倾心,还跟她度春宵,完全忘记了当初接近米莱迪的真正目的(查探博纳修太太的下落)。这还不止,连米莱迪的丫环凯蒂也爱上了达德尼昂,法国人这副风流德性真的表露无遗。
《三剑客》既是法国的武侠小说,也是历史小说,跟金庸武侠小说相似,都是以历史作为故事背景,部份小说人物在历史上亦真有其人。《三剑客》十分现实,达德尼昂等人时刻都要为生活要惆怅,未能三餐温饱,但他们坚守原则,不作有违道德事情,更不会为五斗米而折腰。金庸的武侠人物便不同了,他们哪里担心生活费?
大仲马将其深厚的编剧技巧,套用在小说里,使每个章节之间紧紧相扣,高潮迭起,在严肃的气氛下亦不忘加插幽默笑料,大收喜剧效果。大仲马拥有丰富的历史、神话、圣经、地理知识,因此书中便大量运用这些素材来作借喻,他提及的历史人物包括古罗马将军庞培(Pompey, 106-48 B.C.)、古希腊数学家阿基米德(Archimedes, 287-212 B.C.)等,古希腊神话人物阿喀琉斯、涅斯托耳等及童话人物格列佛(Gulliver)等,都被作者形容小说人物的性格与行为,当然圣经的经典人物更是少不了,包括所罗门王(Solomon)、参孙(Samson)等。
《三剑客》流行了超逾一百多年,至今仍受到广大读者喜爱,在法国更是家喻户晓。未曾看过大仲马小说的朋友,总会先看《三剑客》,而小说亦多次被改编为电视电影及卡通片,由此可知这本名着的流行程度。
大仲马一生中写过九十多部剧本,一百五十多部小说,以及许多其他作品。在文学史上,他的剧作似乎比小说地位更高。丹麦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在那本有名的《十九世纪文学主流》的第五卷《法国的浪漫派》中,就几乎纯然把大仲马说成剧作家,对他的小说只是一带而过。
但是在一般读者心目中,大仲马无疑首先是《基度山伯爵》和《三剑客》这两部小说的作者。
一八三二年,以创作《亨利三世及其宫廷》、《安东尼》和《奈斯尔塔》等剧本而名声大噪,成为浪漫主义戏剧运动一员健将的大仲马,还刚刚只有三十岁。
这一年是他文学生涯的一个转折点。八月底,正在瑞士旅游的大仲马从报上获悉,他和阿尼塞合写的剧本《侨民之子》在巴黎首演惨遭失败。尽管在剧中饰演女主角的是当红的明星,但观众在台下喝倒彩,吹口哨,往台上扔杂物。大仲马十月回到巴黎,亦受到舆论界的冷遇。他直觉的印象是观众对戏剧开始感到厌倦了。但待他痛定思痛,他却发现真正对戏剧开始感到厌倦的不是观众,而是他自己。他决定改弦更张,开辟新的创作途径。
大仲马后来在《回忆录》中写道:“当时有一种介于小说和剧本之间的文学体裁。这种体裁的文学作品很有兴味,很能吸引读者。在这种作品里有对话,也有叙述。这就是所谓的 ‘历史小说’。”他还写道:“我放弃了剧本创作,开始从勃艮第公爵的史料里选材,从事 ‘历史小说’的创作。说得明确些,就是从有关查理六世和伊莎贝拉王后的史实中寻找素材,把这个时代的历史通俗化。”
他开始系统地阅读从五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到一八二五年查理十世加冕的法国历史,想在历史小说的领域成为法国的司各特。
他的第一部长篇历史小说《德•阿芒达尔骑士》,是以马凯的《老好人杜韦》作为蓝本重新构思写成的。奥古斯特•马凯原先是个中学历史教员,对写作极有兴趣,但写的一些剧本始终未能被剧院采用。后来马凯经人介绍,把他写的三幕剧《狂欢节之夜》送去请大仲马修改润色。大仲马认为这个剧本“一幕半写得挺好,另外一幕半得重写”。经大仲马修改重写的剧本改名为《巴蒂尔德》,在巴黎舞台上公演获得好评。信心大增的马凯又转向写历 史小说,以路易十四去世后的摄政时期作为背景写成《老好人杜韦》,将手稿送给大仲马过目。大仲马觉得这个故事框架颇合自己心意,于是凭借丰富的想象力,把内容单薄的《老好人杜韦》改写成情节曲折动人、人物鲜明生动的四卷本小说《德•阿芒达尔骑士》,在《新闻报》上连载大获成功。
从此,大仲马一发而不可收,以惊人的写作速度创作了大量的历史小说。其中最为有名的是以下三组作品(按作品内容年代排序,括号内为写作年份,后接小说内容年代。写于一八四五年的《基度山伯爵》因属当代题材,故未列入):
I. 以十六世纪宗教战争为背景:
《玛戈王后》(1845),一五七二——一五七四;
《蒙梭罗夫人》(1846),一五七八——一五七九;
《四十五卫士》(1848),一五八四——一五八五;
Ⅱ. 以十七世纪路易十三王朝为背景:
《三剑客》(1844),一六二五——一六二八;
《二十年后》(1845),一六四八——一六四九;
《布拉热洛纳子爵》(1848—1850),一六六○——一六七三;
Ⅲ.以十八世纪路易十四王朝及大革命时期为背景:
《约瑟夫•巴尔萨莫》(1846—1848),一七七五;
《王后的项链》(1849—1850),一七八四——一七八五;
《昂热•皮都》(1853),一七八九;
《德•夏尔尼伯爵夫人》(1852—1855),一七八九——一七九四;
《红屋骑士》(1846),一七九二。
这三组长篇历史小说,笔力遒劲、淋漓酣畅地勾勒了十六世纪至十八世纪的法国历史长卷,其规模之宏大,卷帙之浩繁,不仅在法国文学史上,而且在世界文学史上都是绝无仅有的。
而其中最有影响、最受读者喜爱的,无疑当推《三剑客》。
大仲马有句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呗。”让我们来看看,他在写作《三剑客》的过程中,是怎样往历史的钉子上挂他的小说的。
《德•阿芒达尔骑士》一炮打响后,大仲马意识到历史小说确是条康庄大道,决心继续往前走。他和马凯打算把背景的时代往前挪,从路易十四之后回溯到路易十三在位的时期。路易十三是个生性懦弱、优柔寡断的国王,偏偏生活在风云变幻、动乱迭起的年代。一六二四年 (《三剑客》开场前一年);红衣主教黎舍留登上首相宝座,权倾朝野,炙手可热。这位颇有抱负的红衣主教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并且在与王室贵族较劲儿的同时,对胡 格诺教派采取了高压政策。当权伊始,他就削减贵胄王族的年俸,充实国库以筹建强大的舰队和商船队。一六二六年,王后奥地利的安娜和谢芙勒兹公爵夫人、昂古莱姆公爵等显贵首先发难,密谋翦除黎舍留。阴谋败露后,夏莱伯爵被作为替罪羊授首斧钺之下。之后,黎舍留始终采取铁腕政策,压住了王公贵族的气焰。宗教上的新旧之争,亦即天主教派与胡格诺教派之间的纷争,由来已久,一直是内战频仍的根由。一五九八年,亨利四世对胡格诺教派作出让步,颁布了《南特敕令》,允许新教徒保留军队并占据若干地盘。拉罗谢尔就是新教徒据守的一个重镇。黎舍留上台后,英国权臣白金汉公爵唯恐黎舍留有朝一日称霸海域,于是出兵强占与拉罗谢尔遥遥相望的雷岛,并煽动拉罗谢尔军民举起叛旗。黎舍留抓准时机,发兵收复雷岛并团团围困拉罗谢尔。成为一座孤城的拉罗谢尔困守一年有余,最后开门投降。一六二九年颁布的《阿莱斯敕令》,实际上取消了《南特敕令》,至此绵延数十年的宗教战争始告结束。
大仲马凭借他善于捕捉戏剧冲突的本领,敏锐地看到这段历史很能“出戏”。他要找一个契机,“把历史升华到小说的高度”。
这个契机终于找到了。他在马赛图书馆偶然发现了一本 《御前火枪营统领达德尼昂先生回忆录》。这本所谓的回忆录,其实是一部根据达德尼昂生平史实写作的小说,作者名叫库蒂尔兹•德•桑德拉,是个在军营供职的文人,平时“常用摹仿得并不到家的笛福笔法写些冒险故事”。达德尼昂实有其人,他出身世家,一六四○年加入御前火枪营,以英勇善战、足智多谋为马扎兰红衣主教(黎舍留去世后继任的首相)所赏识,一六五八年升任火枪营统领。库蒂尔兹的这本《回忆录》在一七○○年出版后,一直默默无闻。但大仲马通读过后大为兴奋,一部以火枪手作为主角的历史小说的雏型,在他的脑海里渐渐形成了。他决定把库蒂尔兹笔下的一些人物和情节移植到正在孕育的小说中去,作为那本小说前半部的人物和主线。于是,如今我们读到的《三剑客》前半部中,有好些人物和情节都可以在库蒂尔兹的《回忆录》里找到它们的原型或影子:达德尼昂揣着给火枪营统领的引荐信前往巴黎;途中与罗什福尔(在库蒂尔兹笔下叫罗斯奈)发生争执;到巴黎后与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相识,参与国王的火枪手和红衣主教的卫士间的争斗;对俏丽的房东太太产生恋情;与阿托斯等伙伴跟四个英国人决斗,其中一人为米莱迪的小叔子;冒名顶替去和米莱迪幽会交欢,等等。但当然,库蒂尔兹提供的这些毛坯,是到了大仲马手里才被雕镂得如此精细生动,打磨得如此光彩照人的。
大仲马又把小说的年代提前了十六年。这样他就可以把整个故事跟有声有色的拉罗谢尔围城战和白金汉公爵之死衔接起来。大仲马还从王后的两位心腹侍从拉波尔特和德•莫特维尔夫人的回忆录中受到启发,把奥地利的安娜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纠葛作为小说展开情节的另一重要线索。两本回忆录中都写到一件事,就是王后与白金汉在亚眠的花园相会时,白金汉想把王后拥入怀里,以致王后不得不唤来侍从。这段情节大仲马并没有直接采用。但大仲马发挥丰赡奇瑰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后白金汉公爵遇刺弥留之际,仍对心上人一往情深,死而无怨,真叫人读来有回肠荡气之感。
小说中另有一段重要情节,即米莱迪奉黎舍留密令赴伦敦从白主汉身上窃得两颗钻石坠饰,红衣主教遂以此为把柄要挟王后,达德尼昂得到三位伙伴相助,历尽艰险抵达伦敦面见白金汉公爵,取回仿造的钻石坠饰,挫败黎舍留的计谋,加进这段情节以后,不但小说前半部故事更显生动,而且人物形象也更加饱满——达德尼昂是如此,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更是如此。阿托斯他们在库蒂尔兹的《回忆录》中是作为陪衬的次要人物,在大仲马笔下则成了贯串全书的主人公——“三剑客”,读过这部小说的人,就此再也不会忘记他们:猖介端方、寡言重诺的阿托斯,那张英俊的脸庞始终那么苍白,那么高贵,浑身上下无处不透出雍容的大家气派;魁伟勇猛、粗旷豪爽的波尔多斯,爱虚荣,好吹牛,却不让人觉得可厌可憎,只叫人感到可亲可近;隽秀倜傥、懦雅睿敏的阿拉密斯,说话慢条斯理,不时还要脸红,但使起剑来身手矫健,遇到险境临危不乱,而且还有位神通广大的“表妹”能保佑他逢凶化吉。
如果说达德尼昂和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多少还在史书中有案可稽的话 (据文学史家考证,阿托斯他们仨在历史上亦均有原型),米莱迪则是纯属虚构的人物。库蒂尔兹在《回忆录》中写过一个叫米莱迪的女人,她是被流放的英国玛丽王后的一名侍从女官,达德尼昂对她一见倾心,冒充她的情人潜入卧室跟她幽会,后被她识破。在这以后,《回忆录》中就不见她的影踪了。大仲马把米莱迪写成黎舍留的心腹密探,并在这个艳若桃李、毒如蛇蝎的受过烙刑的女人身上大做文章,不仅让她在钻石坠饰事件里露面,而且让她在小说后半部里演了大段大段的“重头戏”:她第二次奉黎舍留密令赴伦敦,意在阻止白金汉率舰队教援拉罗谢尔叛军;未及登岸即被小叔子德•温特勋爵截获,囚禁于戒备森严的城堡之中;使出浑身解数诱惑费尔顿将她救出城堡,并唆使费尔顿行刺白金汉;潜回法国在贝蒂纳女修道院与博纳修太太不期而遇;为对达德尼昂报复,毒死毫无戒备的博纳修太太;行踪被阿托斯识破后束手就擒;达德尼昂、阿托斯、德•温特勋爵及里尔城刽子手一起指控其罪名;直到最后在百合河畔伏法。
“只见小船靠上了对岸;淡红的天际勾勒出黑黝黝的两个人影。……月光照在那柄宽刃的剑身上,射出一道寒光;接着双臂往下抡去。只听得长剑嗖地一声,受刑人一声惨叫,身首分离的尸身倒了下去。”整部小说就在这凄怆的氛围中接近了尾声。
英国学者、诗人安德鲁•兰说过:“大仲马在一展歌喉之前,先得有个音叉定一下音;而他一旦认准了音高,就能一泻千里地唱下去。”洋洋洒洒六十多万字的《三剑客》,就是大仲马有了史料的音叉后唱出的史诗。
他这部传之后世而不朽的小说,也就这样挂上了历史的钉子。
《三剑客》于一八四三年三月至一八四四年七月在巴黎《世纪报》上连载期间,在法国引起空前的轰动。
此后,《三剑客》被译成多种文字传播到国外,并从一九一一年起多次被法、美、意、墨等国搬上银幕 (据不完全统计,法国、美国各摄制过六个不同版本)。我国早在光绪年间就有伍光建先生的译本。伍光建先生系根据英译本转译并多有删节,书名改为《侠隐记》,取三位主角均为隐名侠士之意。后来李青崖先生从法文译出全书,取名《三个火枪手》。
译者此次全书重译,并将书名定为《三剑客》。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都是御前火枪营的成员,所以拙译行文中也称他们为火枪手。但实际上,他们平日里的形象是头戴插羽翎的宽边帽,身穿敞袖外套,腰间佩一柄长剑,左右各插一支短枪。但凡格斗厮杀,多用长剑短枪,火枪那玩意儿,是要到战场上才摆弄的。考虑到这些,本书就沿用译制片的旧译,取了《三剑客》的译名。
本书据法国Librairie Générale Francaise出版社的一九七二年版本译出,仅有个别的地方对照Calmann-Lévy出版社的版本作了校勘并采用后一版本的行文。迻译过程中还参考了Everyman’s Library丛书一九二八年版英译本和The PenguinClassics丛书一九五二年版英译本。
译 者
二〇一二年六月于上海
我看的是傅雷的译本,当代的应该都差不多,浏览了一下伍光健的译本才觉得这样才算是妙趣横生啊,当代的译本太罗嗦了,语言缺少美感,过于冗繁,人物也少了很多魅力。
本着回味童年的想法看的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人物非常轻浮简单,原本描写为非常刺激的冒险也是那么的缺少必要的目的性,原本在我心目中非常伟岸的四位侠客原来是如此庸俗和不堪一击,如果要和金庸笔下的侠客相比的话,他们是难以称之为"侠"的人。
他们遵守着一套属于那个时代的绅士条款:一,贵族与平民等级森严,仆人就是仆人,主子就是主子,贵族得到尊重,平民受到轻视;二,情妇与情夫无所谓单方面的忠诚,最简单的例子就是阿拉米斯有很多神秘的情妇而情妇们也有多个情夫,这仿佛还形成了一个令人羡慕的关系网;三,荣誉至上,面对挑衅必须豁出性命,即使是最沉着的阿托斯也无法冷静地对待毁掉他声誉的米拉迪;四,君子不爱财,取之有道,散之有理,波尔托斯为了出征的装备骗取律师妻子的同情心并装作其表弟来到其丈夫家中,受到他的冷嘲热讽,还尝到了非常经典的一桌吝啬的晚餐,阿托斯在与温特勋爵的朋友决斗之后杀死敌人并发现了他满满的钱袋,在自己非常窘困的时期并没有取走钱财而是散于这位敌人的奴仆。
对国王、红衣主教、王后以及白金汉公爵的态度也是那么的令人费解。两国征战,他们并没有一心为国上阵杀敌,经常趁着空隙吃肉喝酒,当得之红衣主教给米拉迪刺杀白金汉公爵的任务并想报复康斯坦斯之后马上通知王后和温特勋爵严加戒备,差点保护了自己的敌人白金汉公爵。和红衣主教一直是敌对的达达尼昂,最后接受了红衣主教的任命。
而接上“达达尼昂三部曲”的后面两部,发现很多疑问都豁然开朗。
相对后面两部的沉重,第一部就是一部充满阳光的年轻人的冒险喜剧,虽不算无邪但算得天真,拿太多的天平来度量这些年轻人是无谓的,因为此时此刻一切争斗比起兄弟和酒肉显得如此的不值一文。
他们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侠客,他们是四个有血有肉光明磊落的男人。二十年后,中年的他们开始分道扬镳,三十年后昔日并肩作战的朋友分居两派,在朝廷斗争的漩涡中彼此成为了牺牲品。
最让人心中一凉的是他们经过岁月的洗礼变得棱角冷峻,失去了往日对世俗的举重若轻。但他们一定会在不经意中记起那个在拉罗舍尔围城战中阳光明媚的早晨,四个年轻人在危机四伏的圣热尔韦棱堡一面谈笑风生地吃着早饭,一面肩并着肩地和敌人火拼,一不留神就会葬身弹雨,却还潇洒地拿着餐巾当大旗,在此刻的他们看来,人若蝇营苟活不如从容一死。
到最后,情人,兄弟,毒妇,仇敌,忠诚,热血,背叛,苍老,变成死前的淡淡一笑,在米拉迪的处决中,我曾在狂风暴雨的夜晚为正义举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当你死去,我会原谅你在人世间的一切罪恶,如同原谅此刻的我。
这本书里有关于宗教的,关于皇室的,关于历史的,关于政治的,关于战争的,关于女人的
这些不懂都不值得去读几遍,但是关于这四位火枪手及四位跟班的描写,如果没有分清楚,还会再翻到前面津津有味的仔细再读几遍,很少记得外国人姓名的我,却能把他们8个人一一区别开来。他们一个个有血有肉,性格分明:
达尔大尼央年轻气盛,足智多谋,他的跟班格朗舍有勇有谋,真佩服他们当初看人的眼力,一个仅仅在河边扔石头的小子最后竟然被他们打造成训练有素的得力助手
阿多斯因为有不同寻常的故事而城府很深,跟班格里莫也可以变得少言寡语,精通各种暗号手势,配合主人的一切行动要求
阿拉比斯由于出身的特殊,虽然是枪法了得的火枪手,但不屑于打打杀杀,一心只想当修士,而跟班更是一个铁了心让自己主人做修士。
当你看了一本某个人写的书后,感觉到意犹未尽,想把他所有的书都买来读一遍,这就是好书。
大仲马就是这样的人,他写了几本这样的书。
读完《三剑客》,马上买了一套《基督山伯爵》。
其实初次听说《基督山伯爵》是套好书,是从钟跃民(《满血浪漫》的主角)嘴里听说的,听完就记住了,一直没抽出空来看,这不,看完《三剑客》,意犹未尽之余,忠于开始读这本书了,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啊,哈哈哈......
看完基督山伯爵再看这个觉得有点儿不够味儿~也可能是书中主要的两个人物都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达达尼昂天生有政治敏锐度以及投机的果敢和英勇。但是那种近乎疯狂的大胆我总是觉得有点儿无知者无畏~米莱迪我小时候看动画片的印象一直以为是好人呢~但是她的面如天使心如蛇蝎只是给我了一个脸谱化的印象~以至于到专门写她越狱的那几章我都要看不下去了!比起基督山越狱的描写简直太乏味了!这个女人不管是美貌还是能力还是阴谋手段从头到尾都没让我动容╮(╯_╰)╭我真心觉得大仲马先生刻画女人刻画的很不到位啊~
但是相反大仲马先生描绘男人间的感情简直是让我欲罢不能啊!尤其是那种有很大年龄差距亦父亦子感觉的。一个男人在成长为男人之前如果遇到了一个真正的男人给他告诫给他指引去鞭策他激励他,那么他的行为和内心都会在短时间内急速地成长,很容易就会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年轻男孩儿往往比年轻女孩儿更需要榜样!而且这种感情超越了友谊和亲情甚至超越了生死,这是大仲马的书给我最大的感触。
相比于主人公我觉得作者描绘的配角往往都很出彩,比如这本书中的红衣主教,我并没有觉得他是个丧心病狂的人,反而他有自己的理想和感情,而且他一直想要收用这四个火枪手而不是杀了他们,后者往往简单得多。还有阿多斯,当然他不是配角,这是我这部书里面最喜欢的角色。不谈他高尚的风度和人品,他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一个真正的朋友。
人在顺风顺水的时候总会有很多朋友~但你遇到困难时候可悲的不是没有朋友出手帮你,而是没有朋友陪在你身边。和你在一起,这是作为朋友最简单也是最难做到的。我很感激!
只有了解阿托斯,才能更好的理解一句话: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
他是勇敢的 面对困难从来都是迎刃而解
他是冷静的 哪怕险象环生 也能正襟危坐临危不乱
他是足智多谋的 每逢绝境之时 总能另辟蹊径
他是仗义的的 对待朋友从来是慷慨大方 不拘小节
对达德尼昂来说 他是朋友 是老师 是慈父
他的神秘身世 他的沉着 他的言出必行 让人爱不释手 疼爱有加
“对阿多斯来说,这太多了;对拉费尔伯爵来说,又太少了。”
从需求欲望方面,把自己放在阿多斯的位置,将自己看低,满足于自己已经得到的东西,不贪,无欲;而从精神的方面,把自己放在拉费尔伯爵的至高位置,唾弃自己不屑为之的事情——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可以战胜?
他是火枪手 是值得信赖的朋友 是人生的导师 他就是阿托斯
最爱阿托斯!
刚看完中文译本,前一半在手机上下载的应用里看的,没有出版社信息,排版也挺乱的,还是繁体字,后来觉得手机看得眼睛太累,只好在网上找来接着看,也没有出版社信息,只有封面看得出来是这一个版本的,就顺便记一下。基本是走马观花浏览了一遍,实在是没办法去欣赏中文翻译过来的句子,太别扭了,总是突然就激动了沉静了爱的热烈了恨得刻骨了前一刻聪明冷静后一秒立马变成了傻子,走在大街上擦个肩就走火了约时间决斗了,蛇蝎美女魅力总是无穷的,坏事不做尽运气还是特别好的,唉,姑且就认为是文化差异吧。即使如此,我还是被内容给吸引着坚持到最后。只是心想拍成电影的时候,人物性格的刻画好歹稍微别太夸张了。
小学时候觉得迪斯尼动画片《小美人鱼》里的乌苏拉坏死了吧,和米莱狄一比是多么的不堪一击啊~~
张爱玲小说里那些小打小闹为了自己那点微薄的利益损人利己的女主角们,曾经也是看得我背脊发凉啊,和米莱狄一比她们简直是些善良的小女纸啊~~《半生缘》段数稍微高一点,当年看到那个姐姐(曼啥?)把她妹妹关起来那一段,感觉天都黑了,可是和米莱狄一比是多么的楚楚可怜啊~~
《哈利波特》里就没有什么坏女人,最多有个乌鲁姆齐,还有那个贝拉特里克斯,一个嘛恶心点,一个嘛阴邪点,可是和米莱狄一比她们是多么的blunt啊~~
八面玲珑的女冒险家丽贝卡(《名利场》)从一开始就不觉得她是坏银啦,她是个多么聪明直白的小女人啊~~
《亦舒》大妈的那些女主角、女配角嘛,顶多算是长得好看而已~~
奥斯丁算是爱写女人的,首先在我看来她的小说里没有坏女人,女人们不无例外地都是绣绣花耍耍嘴皮子~~
《呼啸山庄》里的那个谁顶多算是个疯女人~~
万般险恶的米莱狄啊~你在我的阅读路上无人能敌~~
下面隆重介绍一下美丽的、狡黠的、善于变脸的、内心强大的、心机缜密的、报复心超强的、十恶不赦的米莱狄小姐!!
当当当当~~~··
米莱狄小姐是《三个火枪手》当之无愧的女主角~
她的每一段出现都以强大气场慑人~
她的变脸技能无人能敌~简直是从天朝取过经的~~
她强大的报复心让我们小小的天蝎座自惭形愧~~
她几乎可以勾引任何一个男银~~
最后那段她在温特公爵的城堡里勾引那个卫兵看得我咬牙切齿啊咬牙切齿~简直想穿越过去用小尖刀对她戳戳戳戳戳~~
米莱狄小姐,你就是坏女人中的皇后~嗷不女皇~你让其他坏女人在你面前甘当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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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大仲马作为一个男性作家,能把一个坏女人描写的这么细致入微不得不佩服啊膜拜啊~!
小小的我看了岂止是震撼,简直是震撼!
在这里向各位涉世不深的男性朋友们,或者你以为你懂女人其实你一点也不懂的男性朋友们,要想了解一个女人有多大的能量,一定要看看《三个火枪手》呐~千万不要看到前面略漫长无趣的铺垫就停步不前啊,好戏在后头呢~
好了,疯玩收工,《三个火枪手》真的很好,很会讲故事,怀疑今天的美剧都是照这个模式,每章都可以独立成一段,每章末尾都留下悬念,开始的时候会铺下很多伏笔,但是到了最后都收回来了(不像有些美剧就悲催的烂尾了),看完优秀的小说以后一如既往地很震撼啊~
三剑客~~
《布拉热洛纳子爵》(1848—1850),一六六○——一六七三
我也是先看基督山再看三剑客的,基督山无论场景还是人物的描写都比三剑客强太多了。米拉迪越狱那一大段我也是看的无语。全书结构太凌乱,特别是最后,写的太刻意。给2星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