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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全书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组织 编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1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组织 编  

页数:

1992  

内容概要

  本书采用最新之编注体例,收录全部现行有效的法律.重要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和国际条约,析分为国家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国际法等八编,适合于法律专业人士和一般社会公民学习使用。  行业典范公民必备  权威编纂:法学专家与职业编辑精诚合作之卓越成果。  全新体例:突破同类图书之编辑通例,于各主要法规中附注条文主旨和参见条,使读者于法律条文的关联中,获得清晰之了解。  极速检索:涵盖中国全部重要的基础性法规,精致编排,附以多种索引,尽呈检索之便利。  精良制作:采国际流行制作方法,软皮封面,精美排印,并且附赠光盘,引导行业潮流。

书籍目录

《法律小全书》法律体系示意图常用法规简目扉页第5版修订说明编辑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体系示意图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体系示意图总目录分类目录目录 国家法编 民商法编 行政法编 经济法编 社会法编 刑法编 程序法编 国际法编略语索引拼音索引增补登记表致谢索引示例中央国家机关通讯方式

章节摘录

第一百三十七条[自主办学与学术自由]各类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陛并享有学术自由,可继续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招聘教职员和选用教材。宗教组织所办的学校可继续提供宗教教育,包括开设宗教课程。学生享有选择院校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求学的自由。第一百三十八条[医疗卫生J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发展中西医药和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社会团体和私人可依法提供各种医疗卫生服务。第—百三十九条[科技政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科学技术政策,以法律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专利和发明创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确定适用于香港的各类科学、技术标准和规格。第一百四十条[文化政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文化政策,以法律保护作者在文学艺术创作中所获得的成果和合法权益。第一百四十—条[信仰自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限制宗教信仰自由,不干预宗教组织的内部事务,不限制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没有抵触的宗教活动。(参见宪第36条)宗教组织依法享有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继承以及接受资助的权利。财产方面的原有权益仍予保持和保护。宗教组织可按原有办法继续兴办宗教院校、其他学校、医院和福利机构以及提供其他社会服务。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宗教组织和教徒可与其他地方的宗教组织和教徒保持和发展关系。第一百四十二条[专业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保留原有的专业制度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有关评审各种专业的执业资格的办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已取得专业和执业资格者,可依据有关规定和专业守则保留原有的资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继续承认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已承认的专业和专业团体,所承认的专业团体可自行审核和颁授专业资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并咨询有关方面的意见,承认新的专业和专业团体。第一百四十三条[体育政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体育政策。民间体育团体可依法继续存在和发展。第一百四十四条[资助政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持原在香港实行的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康乐、体育、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民间团体机构的资助政策。原在香港各资助机构任职的人员均可根据原有制度继续受聘。第一百四十五条[社会福利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原有社会福利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经济条件和社会需要,自行制定其发展、改进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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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全书(第5版)》编辑推荐:全新编注式法律全书,法治社会之公民必备。《法律小全书》对2006年11月-2009年10月期间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全面增补。并根据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对《法律小全书(第5版)》收录的涉及59部法律的141个条文予以修改。权威法规信息平台,伴您走进法治时代。即时增补适时修订,依托时效性法规信息刊物《司法业务文选》,为读者提供专业法规增补服务(具体参见增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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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皮很好,不过因为是全书,所以里面的字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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