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
2012-8
中信出版社
[英]理查德·道金斯
371
340000
卢允中 张岱云 陈复加 罗小舟
无
意识到我已经与《自私的基因》一同走过生命中几乎一半的旅程,这实在把我彻底吓清醒过来,真不知这是件好事还是坏事。这么多年了,我又出版了十一本书。每一本书问世时,出版社总派我四处做宣传。观众们以令人感激涕零的热情回应我每一本书。他们礼貌地鼓掌,提问一些有智慧的问题,然后排队购书。但他们让我签名的书却是……《自私的基因》。这也许有点夸张了,有一些观众还是买新书的。而我妻子则安慰我,其他那些人只是刚刚发现一个新作者,他们会很自然地回去寻找作者的第一本书,阅读《自私的基因》,当然,之后他们肯定会一直读到最新一本书,那才是作者最喜欢的“孩子”。如果我可以宣称《自私的基因》已经严重过时,早已被时代远远抛下,也许我对这种现象会更为耿耿于怀。不幸的是(在某些人的眼里),我没法这么说。虽然有一些细节已经改变,新的例子正风生水起,但除了一个问题(我马上会来讨论)外,这本书里几乎没有任何内容存在问题,需要我现在急着将它收回,或者需要向读者致歉。利物浦大学的动物学教授Arthur Cain是我在六十年代在牛津上学时的导师,曾给予我许多启发。他将1976年的《自私的基因》形容为“年轻人的书”。这句话是他故意引用书评家对阿耶尔(英国哲学家)的书《语言、真理与逻辑》的评价。当时的我因此而沾沾自喜,尽管我知道阿耶尔曾经为其第一本书中大部分内容而公开认错,我也不能无视Cain的暗示:一段时间后,我也将做同样的事情。让我从重新思考这个标题开始吧。1975年时,经过我的朋友Desmond Morris的帮助,我将完稿的部分章节交给一位伦敦出版界的老前辈Tom Maschler。我们在Jonathan Cape出版社中他的房间里讨论。他表示他喜欢这本书,但不喜欢标题。“自私”,他说,“是一个消极的单词。为什么不叫它做《不朽的基因》呢?不朽是一个积极的词,基因信息的不朽是这本书的主题思想,而《不朽的基因》与《自私的基因》听起来几乎一样耐人寻味。”(我现在觉得,我们俩都没意识到《自私的基因》刚好呼应了王尔德的《自私的巨人》。)但我现在觉得Maschler也许是对的。许多批评家——特别是那些哗众取宠的批评家(我发现他们一般有哲学背景)——喜欢不读书而只读标题。也许这个方法足以适用于《本杰明兔子的故事》或者《罗马帝王兴衰史》,但我可以不假思索地说,“自私的基因”标题本身,如果不包含书上大字的脚注,会使人对内容产生一种不恰当的印象。如今,有一个美国出版社无论如何都坚持要求加一个副标题。解释这个标题最好的方法是标记重点。如果重点在“自私”,你便会以为这本书在讨论人之私心,但是本书却将更多的重心放在讨论利他主义上。这个标题里需要着重强调的单字应该是“基因”。让我来解释一下原因。达尔文主义中一直有一个中心辩论议题:自然选择的单位究竟是什么?自然选择的结果究竟是哪一种实体的生存或者灭亡?这个选择的单位多少会变得“自私”。利他主义则在另一个层次才被看重。自然选择是否在种属中选择?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应该能看到个体生物会因为“种属的利益“而表现出利他行为。它们将减少生育率以控制种群数量,或者限制其捕猎行为以保持未来种属的猎物储备。正是这个广泛流传的达尔文主义的误解,给了我写作成这本书的最初动机。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这本书解释了亲属利他与回报——达尔文主义理论中另一个利他行为的主要来源——是如何进行的。如果我要重写这本书,作为一个不久前刚投奔扎哈维/格兰芬“累赘原理”(第×页)的拥护者,我会给扎哈维的理论多留点位置。扎哈维的想法是:利他主义的捐赠也许是一个“散炫富”式的显性信号:看我比你优越好多,我都能负担起给你的捐赠!让我来重复并扩展一下对题目中“自私”一词的解释。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生命中哪一层次是自然选择的单位,有着不可避免的“自私”?自私的种属?自私的群体?自私的生物体?自私的生态系统?我们可以争论这些层次中大多数单位的自私性,它们还都曾被一些作者全盘肯定为自然选择的单位。但这都是错误的。如果一定要把达尔文主义简单概括为“自私的某物”,通过这本书以令人信服的理由层层推理得出,这个“某物”只能是基因。这是我对标题的解释,无论你是否愿意相信推理本身。我希望这可以解决那些更严重的误解。尽管如此,我自己也在同样的地方发现了自己犯过的错误。这在第一章中的一句话可以看出来:“我们可以尝试传授慷慨和利他,因为我们生而自私”。传授慷慨与利他并没有错误,但“生而自私”则可能产生误解。我直到1978年才开始想清楚“载体”(一般是生物体)和其中的复制因子(实际上便是基因,第二版中新加入的13章解释了这个问题)之间的区别。请你在脑海里删除类似这句话的错误句子,并在字里行间补充对的含义。这种错误的危险性不难使我认清这个标题的迷惑性,我应该当时便选择“不朽的基因”作为标题。也许这个标题有点过于神秘,但所有关于基因与生物体作为自然选择的竞争单位的争议(这个争议一直困扰着晚年的迈尔,直至他去世)则可以迎刃而解。自然选择有两种单位,它们之间没有任何争议。基因是复制因子的单位,而生物体则是载体的单位。它们同等重要,任何一者都不可低估。它们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单位,只有我们认清其区别,才不至于陷入混乱的绝望中。自私基因的替代品可以是合作的基因。虽然这听起来自相矛盾,但这本书主要的一部分便是讨论自私基因的合作形式。需要强调的是,基因组们并不需要以牺牲同伴或者他人的代价来换取自身的繁荣发展。相反的是,每一个基因在基因库里——生物体以性繁殖洗牌获得的基因组合们,以其他基因为背景,追求着自身利益。其他基因是每一个基因生存的大环境中的一部分,正如天气、捕食者与猎物、植被与土壤细菌都是环境的一部分一般。从每个基因的角度上看,“背景”基因可以与之共享生物体,相伴走过世代旅程。短期看,背景基因指的是基因组中的其他基因。但从长期看,背景基因则是种属基因库内的其他基因。因此,自然选择将基因看为相互兼容——几乎等同于合作——的团体,自然选择偏爱那些共同存在的基因们。然而,无论在什么时候,这种“合作基因”的演化违反了自私基因的根本原则。第五章以桨手的比喻来讲述这个理论,十三章则更进一步讨论了这个问题。虽然自私基因的自然选择倾向于偏爱基因间的合作,我们也必须承认,有一些基因并不这么做。相反,它们以违背基因组中其他基因的利益而行动。一些作者将它们称为“越轨基因”,有一些则将其称为“极度自私基因”,还有些人则直接称之为“自私的基因”,将之与其他因自身利益而合作的基因混为一谈,误解了其中微妙的不同。235-237页讲述了超级自私基因的例子——减数分裂驱动基因,而“寄生DNA”的概念最初是在44-45页中提出的,后来则有一些作者对其进一步研究,并以“自私的DNA”的妙笔生花来描述。自从本书第一次出版之后,这些年一直有最新发现的超级自私基因的例子出现,它们更为匪夷所思。这已成为这些年研究的热点了。《自私的基因》一直因为其将基因拟人化而被批评,这一点也需要解释(如果不道歉的话)一下。我采用了两个层次的拟人:基因与生物体。基因的拟人真应该不是个问题,因为任何有头脑的人都不会认为DNA分子会有一个有意识的人格,任何理智的读者也不会将这种妄想归罪为作者的写作方式。有一次我听到伟大的分子生物学家Jacques Monod讲述科学中的创造力时,着实怦然心动。我已经忘记了他的用词,但他大概的说法是:当他考虑一个化学问题是,他会问自己:如果我是个电子,我会怎么做?Peter Atkins在其优秀的著作《重临创世》中,在探讨光束通过高折射率介质时速度减慢后的折射时,也采取了一个类似的拟人:光束好像想要最小化其到达终点的时间。在Atkins想象中,这如同海滩边的救生员飚车去拯救一个落水者一样。他是否需要直接奔向落水者?不是,因为他跑步比游泳速度更快,在行程中增加陆地行走的比例会更为明智。他是否应该直接跑到海滩边正对着目标的点,来最小化其游泳时间?这个想法好一些,但依然不是最佳方案。通过计算(如果救生员有时间来做这个事情),我们可以找到救生员的最佳行进角度,与奔跑距离和不可避免的游泳距离间的最佳组合。Atkins总结到:这正是光线通过密度较大介质时的行为。但光线怎么能在进入之前就已经知道哪一个是最短的行程?它又为什么要在乎这个?他受量子理论的启发,将这些问题衍生为一个绝佳的解释。这类拟人化的比喻并不只是一种有趣的传授方式,它还可以帮助职业科学家们在雾里看花中判别错误,找到正确的答案。达尔文主义在利他主义和自私、合作与报复上的计算便是这么一个例子,科学家们很容易推算出错误的答案。但我们经常在最后发现,适当地、小心谨慎地将基因拟人化处理,是将达尔文理论学者从泥沼中拯救出来的最短路径。在本书四大英雄之一的W.D.Hamilton先驱经验的鼓励下,我自己也尝试着如此谨慎处理拟人化。Hamilton在1972年(也是我开始写作《自私的基因》的那一年)的论文里写道:如果一个基因可以使其复制品聚集起来,形成基因库中一个不断增加的部分,它便会得到自然选择的青睐。我们关注的那些基因会对其持有生物的社会行为产生影响。为了让我们的推论更加生动有趣,让我们先试着暂时赋予这些基因以智慧和自由选择的意志。想象一下,一个基因正在考虑问题:如何增加其复制者。再想象一下它可以有所选择……这正是阅读《自私的基因》中大部分章节时所应有的正确精神。将生物体拟人化则更加麻烦。这是因为生物体不同于基因,它们拥有大脑,因此也可能真正拥有自私与利他之类主观意识的想法,让我们可以辨认出来。《自私的狮子》一标题可能会真的迷惑读者,而《自私的基因》则不应有这种问题。就像有人可以把自己想象为光束,聪明地选择通过级联透镜与棱镜的最佳路径,或者将自己想象为基因,选择传递千秋万代的最佳路径,我们也可以假定一只狮子计算着其基因长期生存的最佳行为策略。Hamilton带给生物学的第一份礼物是其准确的数学计算,这可以算出一只真正的达尔文主义的生物——比如狮子——决定最大化其基因长期生存的机率时,所应采取的策略。这本书里,我采用了生物体和基因的两个层次,用非正式、口语化的语言来描述这种计算。在第130页里,我们迅速从一个层次转向另一个层次:“我们已经考虑过在什么条件下做母亲的让小个子死掉事实上是合算的。如果单凭直觉判断,我们大概总是认为小个子本身是会挣扎到最后一刻的,但这种推断在理论上未必能站得住脚。一旦小个子瘦弱得使其估计寿命缩短,而且缩短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它从同样数量的亲代投资中获得的利益还不到其他幼儿的一半,这时它也就该体面而心甘情愿地死去。这样,它的基因反而能够获益。”这是个体层次的自我审视。这里的假设不是小个子做出让自己快乐和感觉良好的选择,而是达尔文世界的个体生物会做出“如果……那么……”的计算,以得出对其基因最好的选择。这个段落还在继续明确地迅速转化至基因层面的拟人化:“就是说,一个基因发出了这样的指令:"喂,如果你个子比你的骨肉兄弟瘦小得多的话,那你不必死捱活撑,干脆死了吧!"这个基因在基因库中将取得成功,因为它在小个子体内活下去的机会本来就很小,而它却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存在于得救的每个兄弟姐妹体内。”接下来的段落则又迅速回到小个子的自我审视:“小个子的生命航程中有一个有去无回的临界点。在达到这一临界点之前,它应当争取活下去,但一到了临界点之后,它应停止挣扎,宁可让自己被它的骨肉兄弟或父母吃掉。”我真的相信,只要读者仔细完整地阅读本书,这两个层次的拟人化一点都不会使人迷惑。只要描述恰当,这两个层次的“如果……那么……”计算都会得到完全相同的结论,这也正是判断其正确性的标准。所以,如果我现在再重写这本书,我不觉得我会放弃拟人化描述。重写一遍书是一回事,重读一遍书则是另一回事。我们得怎么对待这位澳大利亚读者的判决书呢?“(这本书)非常引人入胜,但有时我希望我没有重读过它……一方面,我惊叹于道金斯,他多么清晰而有证据地看清如此复杂过程的来龙去脉……但同时,我还要责怪《自私的基因》里使我在之后超过十年内,不得不与抑郁症的长期较量……我不再对生命灵魂的认识感到确定,并尝试寻找更深层次的东西——试着去相信,但却不能相信——我发现这本书在字里行间里将我所有模糊的想法都一扫而光,而且阻止这些想法再重新凝聚于我的脑海中。几年前,这造成了我个人生活中的一个严重危机。”我之前也描述过一些读者产生的类似反应:“我第一本书的一个外国出版商坦白道:阅读全书后,他失眠了三天,被书中传达的冷酷无情的信息而深深困扰。另外一些人则问我每天早上如何能离开床铺。一个遥远国家的教师写信责备我,因为一个学生读完书后含泪找到他,说这本书使她的生命变得空虚而无意义。他建议她不要把这本书给任何她的朋友看,因为他害怕这本书会使他们造成相同的虚无主义与悲观。”《解析彩虹》如果这些故事是真的,任何良好愿望都无法将其撤消。虽然这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但第二件我要说的事也是一样重要。我在书里接着写:“想必宇宙的最终命运确实没有意义,但无论如何,我们真有必要挣扎着将我们生命的希望寄托在宇宙的最终命运上么?当然不需要,只要我们足够明智。我们的生命被其他更接近、更温暖的人类理想与感觉所控制。指责科学剥夺了生命中赖以值得生存的温暖,实在是多么荒谬的错误,与我自身与其他科学家的感觉截然相反。我几乎都要对这些大错特错的怀疑绝望了。”另一些批评家则表现出类似‘因坏消息到来而迁怒信使’的趋势,他们从《自私的基因》中看到不合心意的社会、政治或经济上的延伸暗示,而因此反对此书。在1979年撒切尔富人刚获得其第一次选举胜利后不久,我的朋友Steven Rose给《新科学家》上写道:“我不是说Saatchi和Saatchi曾聘用一批社会生物学家来写撒切尔的演讲稿,更不是指一些牛津与苏塞克斯的君子们已经开始庆幸于可以从实际情况解读自私基因这等简单事实,尽管他们一直拼命想要这么告诉我们。这个流行理论与政治事实的巧合要更乱七八糟地多。不过我相信,1970年末期此书写成时,历史潮流转向了右翼,从法律与秩序转向货币主义与(更为矛盾的)对中央集权的抨击。之后这个转向才来到科学潮流,如果演化学的理论从群组选择到亲属选择模型也能算的话。这个科学潮流变换将被看作社会潮流的一部分,一同被撒切尔的幕僚们与其固执的、19世纪时竞争与排外的人性概念卷入权力中。”“苏塞克斯君子“指的是晚期的John Maynard Smith,Steven Rose和我都同样欣赏他。他在回复《新科学家》的信中以其典型口吻说:“我们还能怎么做?篡改公式吗?”《自私的基因》传递的一个重要消息(后来其《魔鬼的牧师》的标题文章更强调了这一信息)是:我们不能将我们的价值观从达尔文主义中剥夺开来,但除非它带着一个消极的信号。我们的大脑已经进化到一个程度,使我们得以背叛自身的自私基因。这种行为的一个明显现象便是我们使用的避孕方式。同样的原理可以也应该作用于更广的范围。与1989年的第二版不同,这个周末纪念版只多加了这个介绍,还有由编辑了我三个版本的编辑及追随者Latha Menon所选取的一些书评片段。此外并没有新的内容了。除了Latha外,没有人可以与k选择(生态学术语,拥有在环境中获得竞争胜利的能力)超级编辑Michael Rodgers媲美。他对此书坚定的信念就像火箭助推器一般,使第一版的书走上了轨道。不过,现在这个版本重新采取了最初由Robert Trivers写作的前言,这也是让我特别高兴的原因。我提过Bill Hamilton是本书的四大智囊英雄之一,Bob Trivers则是另外一个。他的思想贯穿了第9、10、12章的大部分内容,还有第8章的所有内容。他不止给了这本书一个精雕细琢的前言,更不同寻常的是,他选择了这本书来向世界宣告他超群的新思想:自我欺骗演化的理论。这次他同意让我在此周年版本中使用原先的前言,我实在感激不尽。理查德•道金斯牛津,2005年10月
《自私的基因》是20世纪最经典的著作,这版三十周年纪念版,在前版本基础上有两章增补和修订。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自私的基因》充满想象力。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这是第一次。他惊世骇俗地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
理查德·道金斯,1941年3月26日生,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教授,著名科普作家,生物学家。2001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2005年英国《前景》杂志会同美国《外交政策》杂志网络调查,评选出在世的全球100名最有影响力的公共知识分子之一。他是英国最重要的科学作家,几乎每本书都是畅销书,并经常在各大媒体引起轰动。他的畅销书中,于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为最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观念,颠覆了我们对自身的幻觉,深刻影响了整整一个时代。
三十周年珍藏版序
第二版序
前言
序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类呢
第二章 复制基因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第四章 基因机器
第五章 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
第六章 基因道德
第七章 计划生育
第八章 世代质检的争斗
第九章 两性之间的争斗
第十章 你为我挠痒,我就骑在你头上
第十一章 觅母:新的复制基因
第十二章 好人终有好报
第十三章 基因苦旅
注释
版权页: 插图: 同样不要忘记的是,一个个体的后代不是单线的,而是有分枝的。不论“创造”你的这一特定短染色体8a的是你哪位祖先,他或她,除你之外,很可能还有许多其他后代。你的一个遗传单位也可能存在于你的第二代堂(表)兄弟或姐妹体内。它可能存在于我体内,存在于内阁总理体内,也可能存在于你的狗的体内。因为如果我们上溯得足够远的话,我们都有着共同的祖先。就是说这个遗传小单位也可能碰巧经过几次独立的装配:如果这一遗传单位是很小的,这种巧合不是十分不可能的。但是即使是一个近亲,也不太可能同你有完全相同的一整条染色体。遗传单位越小,同另外一个个体共有一整条染色体的可能性就越大,即以拷贝的形式在世上体现许多次的可能性就越大。 一些先前存在的亚单位,通过交换偶然聚合在一起是组成一个新遗传单位的通常方式。另外一个方式称为基因点突变(point mutation)。这种方式虽然少见,但在进化上具有重大意义。一个基因点突变就相当于书中单独一个字母的印刷错误。尽管这种情况不多,但显而易见,遗传单位越长,它在某点上被突变所改变的可能性就越大。 另外一种不常见的,但具有重要远期后果的错误或突变叫做倒位。染色体把自身的一段在两端分离出来,头尾颠倒后,按这种颠倒的位置重新连接上去。按照先前的类比方法,有必要对某些页码重新进行编号。有时染色体的某些部分不单单是倒位,而是连接到染色体完全不同的部位上,或者甚至和一条完全不同的染色体结合在一起。这种情形如同将一本活页夹中的一叠活页纸换到了另一本中去。 虽然这种类型的错误通常是灾难性的,但它有时能使一些碰巧在一起工作得很好的遗传物质片段紧密地结成连锁,这就是其重要性之所在。也许以倒位方式可以把两个顺反子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它们只有在一起的时候才能产生有益的效果,即以某种方式互相补充或互相加强。然后,自然选择往往有利于以这种方式构成的新“遗传单位”,因此这种遗传单位将会在今后的种群中扩散开来。基因复合体在过去悠久的年代中可能就是以这种方式全面地进行再排列或“编辑”的。 这方面最好的一个例子是拟态(mimicry)的现象。某些蝴蝶有一种令人厌恶的怪味,它们的色彩通常鲜艳夺目、华丽异常。鸟类就是凭借它们这种“警戒性”标志学会躲避它们的。于是一些并无这种怪味的其他种蝴蝶就乘机利用这种现象。它们模拟那些味道怪异的蝴蝶。于是它们生下来就具有和那些味道怪异的蝴蝶差不多的颜色和形状,但气味不同。它们时常使人类的博物学家上当,也时常使鸟类上当。一只鸟如果吃过真正有怪异味道的蝴蝶,通常就要避开所有看上去一样的蝴蝶,模拟者也包括在内。因此自然选择有助于促进拟态行为的基因。拟态就是这样进化来的。
我其实是断断续续读过些别的进化论、基因和进化心理学的流行读物以后才看了这本经典的。虽然悬念少些,但经典就是经典,每页都非常值得。如果你想找出“生命的意义”来。这是很考验人的,这本书帮不了你,但我个人只是希望能早十几年看到这本书。——豆瓣创始人阿北道金斯创造的觅母(meme)与基因相对。如果说生物基因能决定我们的行为,但还是会有一种文化基因影响生物,也许能解释文化传播的过程。——梁文道听完道金斯讲述基因的故事,人类应该感到绝望。进化是偶然的、无目的的,基因是冷酷和自私的。它们聪明绝顶,经过几十亿年的进化,它们都已经成精了。从这里我们确实可以学会不少求生存的本领,但同时我们也会陷入这样一个境地:我们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生存。生存是偶然的,也是荒谬的。生命的意义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在人性的世界里那么崇高和辉煌的舍生取义、视死如归,在一个所谓的客观世界里完全是不合情理的。近代科学制造的这种人与世界的分裂,在今天由于更加精致化、合理化,而显得更难弥合。——吴国盛不可否认,前11章节让人对人性充满了绝望。但后面的2章又让人燃起了乐观的希望之火。对学生物信息的我而言,实在是相见恨晚。看了selfishgene,对很多进化中的热门课题都有了了解。书中40年前的许多设想,在今天都被验证,获得学界的认同。 此作奠定了作者Dawkins当今最前沿的思想者的地位。 这本书影响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成长。——读者
《自私的基因》一书,自诞生以来已经产生了许多回响,唤起了无数人对认识自身的渴望,甚至改变了一些人的命运,它远离寻常人生的科学和我们自己密切相联。极具争议的话题(这一争论持续30多年,现在仍在持续):人生来自私,跟其他生物一样,不过是基因的生存工具。《自私的基因》解释动物行为,对社会行为也进行了颠覆式的解说,挑战你的世界观:人性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类的命运将走向何方?性别差异是否天生? 兄弟相争为何永无宁日? 一夫一妻制是否违反自然?《自私的基因》已成经典:因为这部书的出版,“自私的基因”成为英语中的固定词组。全球销量超过100万册,译成20多种文字,最能代表20世纪的百大好书之一。。道金斯因这部书名声大噪,成为20世纪进化思想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学者。《自私的基因》已经深深影响和改变了一代中国读者,它跨界跨越解释了许多社会行为,对心理学、社会科学产生深远影响。吴国盛、梁文道、陈嘉映、阿北都曾热力推荐此书。
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谂,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由于他在生物学方面的造诣颇深,他能够使读者领略生物学文献中的丰富多彩和引人入胜之处。同时,道金斯不遗余力地把据以论证的逻辑推理交待清楚,俾使读者能够运用这种逻辑推理再去扩展这些论据。 ——梁文道/学者 我其实是断断续续读过些别的进化论、基因和进化心理学的流行读物以后才看了这本经典的。虽然悬念少些,但经典就是经典,每页都非常值得。如果你想找出“生命的意义”来,这是很考验人的,这本书帮不了你,但我个人只是希望能早十几年看到这本书。 ——何北/豆瓣创始人 听完道金斯讲述基因的故事,人类应该感到绝望。进化是偶然的、无目的的,基因是冷酷和自私的。它们聪明绝顶,经过几十亿年的进化,它们够已经成精了。_从这里我们确实可以学会不少求生存的本领,但同时我们也会焰入这样一个境地:我们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生存。生存是偶然的,也是荒谬的。生命的意义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在人性的世界里那么崇高和辉煌的舍生取义、视死如归,在一个艇谓的客观世界里完全是不合情理的。近代科学制造的这种人与世界的分裂,在今天由于更加精致化、合理化,而显得更难弥合。 ——吴国盛/北京大学教授
无
《自私的基因》一书,自诞生以来已经产生了许多回响,唤起了无数人对认识自身的渴望,甚至改变了一些人的命运,它远离寻常人生的科学和我们自己密切相联。极具争议的话题(这一争论持续30多年,现在仍在持续):人生来自私,跟其他生物一样,不过是基因的生存工具。《自私的基因》解释动物行为,对社会行为也进行了颠覆式的解说,挑战你的世界观:人性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类的命运将走向何方?性别差异是否天生?兄弟相争为何永无宁日? 一夫一妻制是否违反自然?
吴国盛、梁文道、陈嘉映、阿北都热力推荐的书,买来看看,不是很懂。有塑料膜包装。怎么评论不了呢?
《自私的基因》是20世纪最经典的著作,这版三十周年纪念版,在前版本基础上有两章增补和修订。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自私的基因》充满想象力。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自私之心,人皆有之,亘古未变。战国时期,齐国有一美男邹忌,对自己的容貌不自信,屡次问妻子、小妾、朋友,自己与城北徐公PK谁会胜出,一天另一美男子徐公来访,徐公走后,邹忌便问,他与徐公哪个长得更英俊,三人异口同声说邹忌长得好看。邹忌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他认为妻子是偏爱他,小妾是害怕他,客人是有求于他,他们不讲真话,都有私心杂念。可见,自私是一种近似本能的欲望,处于一个人的心灵深处。古往今来对于自私的讨论一直就没有停过,大多是从人性的角度分析的,而英国动物学家道金斯却另辟蹊径,以人类的视角站在自然的角度去观察动物,通过简单易懂、风趣幽默的语言,通过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进而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让我们看到这世界上的任何一种生物,包括人类本身,骨子里都是要趋利避害的、要保护自己的,这就是地球上生物自私基因的来源。
人有许多需求,如生理的需求、物质的需求、精神的需求、社会的需求等。需求是人的行为的原始推动力,人的许多行为就是为了满足需求。但是,需求要受到社会规范、道德伦理、法律法令的制约,不顾社会历史条件的要求,一味想满足自己的各种私欲的人就是具有自私心理的人。自私之心隐藏在个人的需求结构之中,是深层次的心理活动。按照弗洛伊德的学说,人的人格可以分为本我、自我、超我三个层次。简而言之,本我代表人的各种欲望,遵循快乐原则;超我代表人的各种道德,遵循利他原则;自我则是调整本我与超我的矛盾,遵循现实原则。本书的论点便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基因创造的机器。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无情的自私性。当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这个版本作为三十周年纪念版,在前版本基础上有两章增补和修订,主要就是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社会中任何个体或群体、集团都需要一定的资源,但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资源在占有和配置方面都存在许多不平衡不合理之处,于是缺乏资源的一方不得不用非正当的方式去交换。从主观方面看,个人的需求若是脱离社会规范的不合理的需求,人就可能倾向于自私。另据有关专家的研究表明,个人的自我敏感性、价值取向与社会行为有着一定的内在联系。所谓社会行为,是指包括助人行为在内的一切有益于社会的个体行为;自我敏感性,是指一个人关心他自己的问题,感到需要别人的帮助,以及的确得到别人的帮助后的心理感受;价值取向,是指在社会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评价事物的标准和态度。高度的自我敏感性可以外化为对他人的敏感性,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但也可能成为一种只顾自己的倾向。自私自利之人往往是自我敏感性极高,以自我为中心,对社会对他人极度依赖与索取,而不具备社会价值取向对他人与社会缺乏责任感的人。
在选择《自私的基因》这本书的时候,对这本书完全没有了解。只是看到这个书名,断章取义的认为,这可能是一本写人的自私的书,也许人类的自私与基因有关。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三十多年的我,突然到了这样的一个瓶颈时期。我发现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难以调和,发现了人性的丑陋,发现了这个世界更多的不尽人意。就是在这样的一个人生迷茫彷徨期,我与这本书相遇,并且错误的理解了它的名字。因为这种错误,决心定要拿来一读,以为读了这本研究人类的自私心理的书之后,方能明白,能看清,能学会,能让自己生活的更好。
事实上,在我认真的拜读了几个权威人士包括作者本人为此书所作的序之后,就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和许多其他读者朋友一样,被这本书的名字所迷惑,错误的认为这书是着重在自私上。而事实这本书的侧重点在基因,并且将更多的重心放在讨论利他主义上。读了这本书才知道,亲属的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利他主义的捐赠也许是一个“炫富”式的显示性信号。看到这种从未知晓的说法,先是诧异,然后细细品味发觉说的真是有道理。就算是从侠义自己的一些行为来考虑,也是能说得通的。
可想而知,在读了这本书之后,甚至只是读了几页之后,其所包含的理念和原理,不断的让我惊讶,惊讶之后是反思,反思之后是发现真相。而被发现的真相虽然是那么的不尽人意,却是最权威的理论,让我不得不去相信。而在相信之后,这本书里面提出的观点就真真正的可以引导我认识自己,认识他人,认识这个世界。许多以前不能接受的,接受了;许多以前需要花费好多时间才能明白的,忽地就明白了;还有以前心里抵触的,想不通的,真的想通了,不再抵触了。这本书里面的很多发现虽然是如此让人沮丧,与我们以往的理念背道而驰,不过发现真相才能修正这个世界,让它尽量变得好。
道金斯是个伟大的生物学家以及科普作家。因为他的学科以及研究方向,他能够更好的利用观察生物来总结道理。他所获得的理论是基于他对于生物这一学科的深刻研究,也基于他自身所具备的超敏锐的悟性。他的理论也许会让我们觉得不能接受,但是世界真的就是这样存在的。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们知道了基因的天职是复制,而生物只是它们的生存机器和运载体。每个运载体的寿命是有限的,而基因的寿命却不因个体的死亡而终结,个体完成职责后就被抛弃在一旁。有机体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更多基因的工具。基因的另一个天然特征就是自私。如果它不自私,而是利他主义者,把生存机会让与其他基因,自己就被消灭了。所以生存下来的必定是自私的基因,而非利他的基因。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也是发生在生命运动各层次上的自私行为的原因。可事实上并没有这么恐怖,因为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是它们将人群凝聚在一起,所以道金斯说应该通过教育来实现这个公共的理想。虽然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但有时也会导致个体的利他主义行为。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物种,也不是种群或群体,甚至不是个体和染色体,而是作为遗传物质基本单位—基因。在基因的层次上,则很容易解释生物的利他行为。道金斯列举了很多例子,他对这些利他行为的解释绝大部分是很令人信服的。
道金斯在本书中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为和性状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适合度,或者说是提高某个控制这种性状基因的适合度。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虽然这看起来让人不能接受,可是道金斯也有提到,也就是他写这本书的目的,让人类面对基因,面对一切生物都是由基因控制的这个事实。只有面对,才有可能改变。让利他主义更好的生长,让天然的基因竞争变得不那么的自私。也许我是比较喜欢自圆其说的一个人,也许我在读了这本书之后还是不能够参透。也许我在参考了众多人的评论之后还是存在着不能理解的地方,也许这本书我还需要一读再读。
能够被人传颂了几十年之后仍然烁烁发光的东西当然是精品,是精品就必然会曲高和寡。也许只有那一部分思想有深度的人才可能爱上这本书,将它读进去。可是我想说,就算是平实只爱读言情武侠穿越的我呀,也深深的被这本书所打动。认识生命的本质才能认识生命的意义。基因不可撼动,但是我们自己可以对自己进行改变。我觉得众多和我一样对人生产生了不相信,不理解,不接受的人,不管你是不是和我一样很少读正统书籍,这本书你都应该读。也许不是一天两天一月两月就可以读完读明白的,但是只要你读了,甚至是只读了一个作者亲自写的序,也会是受益匪浅的。至于剩下的那些,可以随着人生慢慢参透。也许‘人之初,性本恶’的这种说法是对的,我们人类应该勇敢的去面对我们的基因。让利他主义在自私的基因里开满善良的花。
人类从来只会以人的方式来理解这个世界。自古以来,世界或多或少被看成泛灵论的,是一个或多或少活着的有机体。其活着的标志就是,每一部分的运动、变化都是有目的的。 重物为什么下落,因为它想回到自己的天然位置上去,就象漂泊的人想回到家乡。中国古语“树高千丈、落叶归根”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再有,植物为什么会向上生长,它的种子里已经包含了这个目的因――长成一颗大树是一粒种子的内在目的。
近代科学实现的一个革命性的变化是,彻底破除了目的论的解释方式,代之以数学化的定量描述。这一革命性的变化首先表现在物理科学领域,物体的运动不再有任何目的,因为运动并保持这种(均匀直线)运动是任何物体的常态,除非有别的物体的干扰,这种常态不会被改变。因此,重物下落并非它“自己”愿意如此,而是受到了另一个物体(地球)的影响造成的。
尽管近代物理科学非常干净彻底地抛弃了目的论,但生命科学领域中,目的论的幽灵从没有消失过。生命现象的那种自主性、自组织性、自协调性,一句话,内在性,与无机世界的那种纯粹的外在性,确实有着鲜明的不同。特别是,生物界由低级向高级的进步和演化,仿佛有着一种内在的先定的目的性。宇宙的演化仿佛就是为了最终产生出它最美的花朵――人类。
达尔文的进化论为在生命科学领域彻底消除目的论,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工作框架。与从前的进化论不同的是,达尔文的进化论认为进化的机制是自然选择。何谓自然选择?一切生物,个体也好,物种也好,只要活着都面临生存压力,都处在生存竞争之中,自然选择的意思就是,适应环境者生,不适应环境者灭。由于并不存在一个绝对的适应标准,所以进化是没有方向的,进化是无止境的。自然选择的进化论,承认一切现存的都是合理的,因为若不然的话,它们就早已在自然选择中被淘汰掉。它现在还没有被淘汰掉,说明它相比那些已被淘汰的具有更好的适应性。
达尔文的进化论100多年后,又在新的科学水平上出了更新的版本,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就是一个饶有兴味、颇富挑战性的新版本。他提出进化的单元可能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基因,因为作为选择单元,不仅要求长寿,而且必须能够精确的复制自己。在他的基因中心论中,生命的个体反而成了基因主宰着的生存机器。
基因是如何面对生存竞争的呢?作者在书中举出了大量的动物行为,生动的描述了基因如何通过博弈,不断建立更为完善的生存策略。博弈的前提是所有的竞争者都只为自己的利益考虑。所谓自私,不过就是争取自身的生存。为了自身的生存的策略是多种多样的,并不只是把对手吃掉一种。道金斯非常内行的介绍了多种生存策略,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发展起来的社会生物学的一个通俗讲座。比如,“如果你比对手小,就逃走;如果你比对手大,就进攻。”恃强凌弱,逢善者欺,逢恶者怕。这就是我们人类非常熟悉的一种生存策略,谁胆敢打破这一切,必定头破血流。再比如谈到说谎在生存策略中的位置时,道金斯告诉我们,一开始说谎者处于有利位置,于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是它们的数目增加,等到说谎者的数目占了绝大多数,能够迫使说谎者摊牌的个体又变得有利,说谎者数目开始减少,最后,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是,面部表情不动声色。
尽管道金斯一开始就声明,他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但他所生动展现的生命世界的这幅自私和冷酷的景象还是叫人非常绝望。如果我们命中注定是自私的,我们的非进化论的道德观念何以可能?这是道金斯已经意识到但并未展开的问题。我想起另一位著名的物理学家温伯格在他的《最终三分钟》里结束的那段著名的感叹,这位诺贝尔奖得主在回顾了整个宇宙的行程之后,对着飞机下面绵延的群山和美丽的感性世界,一种难以抑制的荒谬感由然而生:难道我们眼前的这个世界竟然只是某种偶然的涨落的产物?
听完道金斯讲述基因的故事,人类应该感到绝望。进化是偶然的、无目的的,基因是冷酷和自私的。它们聪明绝顶,经过几十亿年的进化,它们都已经成精了。从这里我们确实可以学会不少求生存的本领,但同时我们也会陷入这样一个境地:我们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生存。生存是偶然的,也是荒谬的。生命的意义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在人性的世界里那么崇高和辉煌的舍生取义、视死如归,在一个所谓的客观世界里完全是不合情理的。近代科学制造的这种人与世界的分裂,在今天由于更加精致化、合理化,而显得更难弥合。
上个世纪七十时代中叶,生物学界出了两部影响巨大的著作《生物社会学》(1975年英文首版)和《自私的基因》(1976年英文首版)。这次中信出版社隆重推出这本《自私的基因》(道金斯经典作品三十周年纪念版),我也算是躬逢其盛,有幸阅读了这本巨作。
这本书可以说是道金斯的成名之作。尽管道金斯在这本书出版后又陆续出了七、八本书,但知名度还是不如这本书。正如作者在《30周年版简介》中所言,读者排队让作者签名的往往是这本《自私的基因》,而不是他的其他著作。
这本书刚出版时,就曾经引起过较大的争议。引起误解的首要原因当然是这本书的书名。因为在一般人看来,“自私”是一个负面的或者说是消极的词。把基因说成的“自私”的,会不会坏了她的“名声”?这是很多人担心的问题。其实只要你认真通读这本书后,你会觉得这本书的重点根本不是在谈论讨论人的私心问题,而是主要讨论利他主义问题。道金斯写这本书是目的,在我看来,主要是想解决达尔文主义中的这样的核心问题:自然选择的单位究竟是什么?自然选择的结果到底是哪一种实体的生存或者灭亡?生命中哪一层次是自然选择的单位?是生态系统?是生物群体?是种属?是生物个体?是器官?是组织?是基因?还是蛋白质分子?在道金斯看来,是基因。这本书用了很大的篇幅来讨论和推理这个问题,并以令人比较信服的理由来得出他的结论:如果一定要把达尔文主义简单的概括为“自私的某物”,那这个“某物”只能是基因。从生命的延续和传承的角度来说,选择生命中的“基因”层面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她最大的特性就是能够复制自己。只能不断复制自己才能不断产生新的“自己”,才能不断地延续和传承下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基因恰恰不是“自私”的,而是“不朽的”不会腐朽,不会死亡,生物个体是她的“载体”,生物个体死亡了,而组成生物个体的基因却通过生殖繁衍留存下来,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
不同的词汇在不同的文化中涵义有所不同,“自私”这个词汇在很多文化中都多少带来一点消极的含义,而从基因实际所起的作用的来看,用“自利”这个词汇来描述可能是更为贴切的。从基因这个层面和角度出发,我们能更好的解释一些生物或是社会现象,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这类的利他行为,因为亲属之间可能拥有更多的共享的基因,为了基因的利益,生物个体做出了有利于基因传承的利他行为。
我们人类的独特之处是人类社会拥有“文化”。人类的文化传播和传承和生物遗传具有一定的类比性。在这本书中道金斯提出了文化基因——“觅母”(meme)的概念,这对于我们理解人类文化的传承还是具有很大的启发性的。
基因,一个耳熟能详的名词。在信息极其丰富、多样化的现代生活中,老百姓经常听到这个专业术语,但是对于基因到底是什么,与我们有什么样的关系等诸多问题,可能还存在很多困惑。记得初中生物课上,教科书的定义是:基因是DNA的一段有效片段。这是我目前看到的最简练的定义。其实,基因的本质就是核苷酸聚集的长链,核苷酸就是dATP、dCTP、dGTP、dTTP四种碱基,即四种化学分子。那么,由这些分子组成的基因有什么作用呐?事实上,它的功能很强大,它决定着我们的成长、发育,甚至是生老病死等等。
除此之外,《自私的基因》一书对于基因的作用提出了更新的论点: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也就是遗传物质的某种小单位。这个观点向传统观点提出了挑战。过去的经典理论是将物种、或种群、甚至个体看作是进化的单位。作者做了大量模拟实验,推测基因是进化的基础。从原始汤到现在成熟的个体,基因制造我们这些“机器”,目的只有一个,将它们自己一代代复制下去,以达到基因的永恒。地球上的一切生物不过是DNA的躯壳,被基因利用、淘汰。这看起来,好像很消极,我们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但我们也不要过于悲观,因为与动物不同,我们人类除了身体内的基因,还具有动物界不存在的新的复制基因-人类文化汤,即觅母。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
作者利用这样的观点对自然界的一些现象作了诠释。生物的自私行为是基因自私性在作祟,而利他行为也是基因自私性的表现。可能具有信仰的人对此难以接受。父母对子女的爱与抚养,家族中兄弟姐妹的互助,种群中,危难时刻伙伴间的警鸣,这些一切的利他行为都是源于自私的基因,因为基因需要遗传下去。按道金斯的推理这样的解释倒也合理。
这本书问世以来一直存在争议。不仅仅因为她对过去的一些科学论点提出了相悖的理论,而且对人类的人生观、价值观提出了挑战。我们为什么而活,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生命的意义在于什么?《自私的基因》告诉我们,我们活着只是为了基因能传递下去,我们不过是基因的生存机器。我们与人合作、斗争,或者博弈,都是因为基因的自私性,但纵观这本书,我们也不必悲观地接受这样的现实。我们可以辩证地看,书中的第十一章 觅母及第十二章 好人终有好报,都给了我们希望。科学的客观是为了让我们更了解自己以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这本书是英译本,不知道是翻译的问题,还是论点过于挑战,读起来不是很顺畅,有很多地方稀里糊涂,不甚明朗,还需要反复揣摩。《自私的基因》这本书不能用简单地好与坏来衡量,她是一本科普读物,虽然有些地方晦涩难懂,但还值得一读,不过,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慢慢地读。
《自私的基因》,一本颠覆传统逻辑的书籍,这本书可以称为生物学上的一个里程碑。它揭露出一个事实,那就是基因的本质是自私的,所有的利他行为都是出自于私心。人类肉体的存在只是为了基因的繁殖,我们的行为、感知都是受到基因的控制。这对于大众来说,无异于感到震撼和打击。所以这本书充满着争议,但是不管如何,都无法掩盖它内容里的光辉思想。
本书一共分为13章节,老版本的只有11章,因为这本书为三十周年纪念版,所以在初版基础上有两章增补与修订。基本上每一章节都有很多例子来证明它的理论,并且用的是通俗易懂的语言,而非专业的术语,这使得大家能更好的进行阅读,不管有没有生物学基础的人,都能读懂它所阐述的道理。
如果只从书中的观点来看待人生,那么我们会感觉到黑暗无力,一切都只是假象,因为我们都只是基因的过渡体,人的肉体会消亡,但基因却会一代代的传下去,我们只是生存机器。虽然如此,哪怕的确如此,又能如何?难道因为知道了事物真相,我们就拒绝生活吗?绝非这样,我们依然会去感受“快乐”、“高兴”以及“兴奋”。既然无法选择改变,不如坦诚的接受更好。
我感觉书中最精华的部分在第十章,在这一章里,它既完美的表达出动物之间自私的一面,又合理解释出各种利他性质。这一切无非都是合作和利用,有很多时候,表面看这种做法是在帮助他人,但从本质上讲,也是在谋求自己的利益。而所谓的完全善意,几乎不存在,而所有自私的来源,都是来自基因的作祟。
而在第十二章,“好人终有好报”里,通过各种实验和分析,传达出一个善良的思想:即使我们都由自私的基因掌舵,好人终有好报。我仔细的看了最后两章,也就是新增补的部分,我发现或许是本书争议过大,容易让读者陷入悲观和无奈的打击之中,所以最后两章的写作风格完全变了。不管分析事例时,情况多么严肃、残酷,最终都会给读者一个满意的结局。并且,解释得更加详尽,有利于进一步吸收这本书的内容。
从另一个精神领域角度来看,这本书对于道德体系也是一种致命的打击,因为经过书中内容的讲解,我们会看到所谓的道德也不过是自私的假象。当这种理论体系崩溃之后,很多人会无法接受,甚至自己的人生观也随之一起崩溃。不过,书中有句话已经表明了一切,也希望读者们自己能品味出它的含义:“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而且被文化陶冶成拟子的基因,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这样看来,我们表面上看来是被基因所操作,但每个人却拥有反击的力量。只是要在人生中,学着如何去理解和反抗,我们每个人都要做独立的自己,拥有自己的灵魂,而不是单纯的为基因繁殖而活。
说起达尔文的进化论,估计绝大多数人会立马想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句话。而且,其中大多数人都会认为"物竞"指的是物种之间的竞争,"适者"指的是适合的物种或个体。我在阅读《自私的基因》这本书之前,也是这么认为的,而且居然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观念是否有充分的说服力,是否经受得住质疑。
现在,在拜读了《自私的基因》这本惊世名著,了解了进化论"新解"之后,才恍恍然对这两句话有了一些新的认知。原来,相互竞争的物,不一定是物种,还可以是个体或者基因;生存,也不一定是指个体或物种的存亡,还可以是基因的延续。总之,“天”所选择的范围,无所不包。从微观层面来看,可以小到一个基因,从宏观来看,也可以大到一个种群。从一个更加全面的角度来衡量进化论,我们会更加体会到它确实是人类最伟大的发现。
《自私的基因》这本书说什么呢?它最基本的观念就是把基因视为自然选择的基础单位,以基因进化的视角,来解释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行为现象。在我看来,它显然做得比群体选择理论要更好,因为个体自私性这种在群体选择理论中显然解释不通的东西,于此书中根本不是个问题。同时,利他性行为从基因进化的角度也能得到完整无缺地解释。至少我是没有找到明显地破绽。所以这本书所提供的基因视角,如果不是进化论最合理的解释,至少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贡献。
基因是什么呢?最初它们只是一些具有自我复制能力的分子,盲目地攫取周围的资源,从而尽可能多地复制自己。到后来,由于环境的变化,自我复制过程中的“失误”,以及竞争的激烈,它们演变成今天世界上我们所看见的各种丰富多彩的形态 - 各种各样的生物。所以,我们所有生物,作为有生命的个体,从基因的角度来看,就是它们借以在这个世界上延续下去的载体,我们是具备高超生存技能的基因代理机器!而作者更认为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就是为了保存这些基因,让它们延续下去!(个人对此持保留态度)
那么,为了达到尽可能在基因库中繁荣的目的,基因是如何影响个体行为的呢?它们就好比技术高超的程序员,事先在生物体内编写好程序,告诉我们一些在世界上生存的策略,赋予我们一些独特的能力,然后就坐享其成了。所以作者也从生物的进犯行为、亲代关系、有性行为、利他行为这几个重要而常见的生物行为入手,对各种生物的生存策略进行了论述。结果显而易见,在漫长的生物进化旅程中,只有那些具有稳定性的行为模式(生存策略),才不会被大浪淘尽,才会流传至今,正如我们在栩栩如生的生物界所看到的那样,迄今为止这些所谓的进化稳定性策略,依然对各种生物的行为产生深远影响。
作为令人尊敬的科学家,本书作者不但思路清晰,引据丰富,难得的是言语幽默易懂,把纷繁复杂的生物学专业问题,描述得让常人也觉得趣味盎然。何况,作者也不只是阐述和论证自己的观念,他还有扩展和发明:譬如衍生性行为这个扩展,其中描述了一些令人叹为观止的生物行为,极大的扩充了我的想象力和视野;又如觅母这个发明,对解决文化的发展和传播方面的问题,深有助益;再如作者介绍的博弈论方面的研究和试验,也跟书中观念形成了良好的呼应,让人受益匪浅。
总之,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非同小可,很久没有从一本书中汲取到这么多的养分了,希望大家能喜欢,也能从中获得很多启发和感悟。
从书名上看,原以为《自私的基因》是本心理学方面的书,讲述的重点是“自私”,没想看完发现不是讲人性中的自私,而是生物学上的“基因”。取名“自私的基因”也只是一种拟人化描述,为这些基因赋予了“自私”的性格。尽管整本书内容都偏向于生物学,但并不难读,也不觉得有生物学教课书式的枯燥,相反作者理查德-道金斯旁征博引,时而如讲故事地谈论神秘基因,让整个原理和观点都极为平易近人。这书拿起来就不忍放下,因为涉及太多方面的未知世界,而其中那些颠覆性的观点,又常常让人震惊。
宏观上看基因,是一个群体物种的表现;而从微观上看,则是分子的分裂与组合。那些看似没有情绪的分子粒子,在作者笔下都如同性格各异的生命各体,看他们之间的生死之战,一场场下来分明不亚于人类的战争。
看这本书,有时会忽略自己正在读生物学书的事实,而以为是在遗传学、博奕论、行为心理学或者生态学方面徘徊。这很显然也是因为作者学识丰富,正因为这,也让人对这位作者佩服不已。多年的研究,作者也试图通过各种方式说明,基因才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基因造就了个体生物之间的各种行为差别,甚至利他行为。黑猩猩与人类的进化史大约有99。5%是共同的,但人类永远不能等同于黑猩猩。自然选择造就了我们,而基因造就了自然选择,并使其继续朝向神秘与创造方向前进。
《自私的基因》一书中从基因的视角重新观察自然,并探讨基因的合作方式:基因之间共享生物体,在种群基因库存内相互兼容并各自有所发展。为了说明这个观点,作者讲述了大量的自然生物之间的现象以作解释。生物间的群体差别和个体差别,是两个不同的层次,而这两者也是我们观察这个世界的必需过程。
当我们像仰望星空想象宇宙大千世界一样,在生命科学里慢慢向微观世界里探索,当人类一次又一次突破极限,看到更微观的基因时,双螺旋结构的世界,如同骨架架构出整个地表世界的丰饶。透过基因看世界,不再只是生物学的疆域,而更多涉足文化心理经济科学等各行业中与人类与关的群体与个体行为。基因终究不光光是身体的构件,更是精神的决策。而对这些基因的性状分析,必然关系未来。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为和性状,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适合度,或者说是提高某个控制这种性状基因的适合度.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早就知道这本书,也了解了这本书中的一些观点,但是认真的拜读却是最近这几天的事情。
这次中信出版社的再版,书做得很精致,也很大气,不过必须承认,理论性比较强,看了整个十一长假才看完,而且有的地方老实说并没有太看明白。毕竟这并不是单纯写给大众的科普作品,所以也就别指望像读畅销书那样读得那么轻松。
不过一旦拿起来,你就很难放下,当你看明白作者所表述的内容,你会感觉到那种颠覆性的震撼,而且当你了解到这些理论的价值和意义,你马上会对这本书肃然起敬。
整本书我最喜欢的其实是最后几章,这些内容已经不在讲基因的问题了,而在探讨文化,基因是先天的,我们后天所学习到的知识文化技能都无法通过基因遗传给我们的后代,我们的孩子对这一切还要从头学起,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用来学习的时间会越来越长,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作者替这种文化的基因,也就是文化传播的基本单位起名叫做“觅母”,这还是第一次看到,虽然影响不是很大,但是意义却非同凡响。
在书的最后作者通过囚徒困境,引发出对生命与生命之间合作,这部分也很精彩。囚徒困境想必都有了解,不过囚徒困境是面对陌生人的一次性解决方式,而在社会中很多问题要反复面对,这样就有可能打破囚徒困境。书中提到了一次实验,收集了十几种策略,然后进行循环比赛,最后按照得分高低确定最佳策略。因为要重复二百多次比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囚徒困境中最佳方案出牌,反而会得到最差的效果。如果把策略分成两种,一种是善意的,一种是恶意的,那么会发现,基本上善意的策略最后得分都高于恶意的策略。也就是说在社会中做一个好人还是比较合适的。其中得分最高的是一个最简单的策略,那就是一报还一报。首先给出的是合作,然后根据对方在上一轮的反映,做出第二轮的决策,对方在上一轮采用什么,那么在下一轮我就采用什么。这个最简单的策略最后成为冠军。
是啊,在生活中也是这样的,如果对方利用了你的善良,那么你肯定会在下一次交往中采用恶意的策略,而一旦对方想要和你重新构建信任,这样你就可以不计前嫌,和他握手言和。呵呵这个策略简单明了,我们在生活中,在人际交往中也可以照搬过来啊。这就是过去我们说所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吧。
《自私的基因》能解释所有感情的产生,改变。烦恼我一生的疑问在这本书里得到了回答,我想这会是给我震撼最大的一本书。
同学推荐的。看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自私是融入我们血液融入基因的。勇敢面对就好,不需要被道德压抑。那些鼓吹道德,抨击自私的人,不过是因为他人的自私侵犯到自己的利益罢了,他们才是最自私的人。任何鼓吹牺牲,倡导集体利益的人,都是出于自私。就像某些共.产主义一样,真正健康的社会就应该是资.本主义那样,以自私间的开放博弈来达到平衡的。追女生也一样,大家都是自私的。你越是在乎,她越是不把你当回事。重要的是要展现自身的实力,这根动物展现力量没什么区别,都是基因导致的。穷追不如打压。
这本书在图书馆看过,现在买来细细品读。《自私的基因》写作很独特,内容也很科学,作者从生物学的角度出发,了解人的本身了解人格,这样看来这书更多的是从心理学的角度上来写。很好,慢慢看。
算是给我们的自私找到了根源——基因是自私的,人,包括一切生物体,都只不过是基因为了不断复制生存而形成的载体。在原始汤里,基因找到了可以永不灭亡的办法,我们只是它们伟大进化的实现方式而已。
额,这个自私的基因三十周年纪念版和我从超星百万图书馆上下下来的有一点出入。
很喜欢这本书,需要动脑去思考。自私的基因赋予我们了微观层面的神奇世界和完全不同的世界观,真的很棒,科学的奥秘无穷尽呀
解释了很多生物现在,讲了基因自私的必然性
good。本书其实并不是讲人类的自私。其中谈到的人类的自私源自于利他,人类为了能够让更好的基因生存和保留,必须淘汰无情的淘汰差的基因。
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也是发生在生命运动各层次上的自私行为的原因.依此观点,我们生活的算是很悲哀……
刚开始看,从序言就开始吸引我,作者很有思想,进化论发展的一大推动力。这里所讲的“自私”是基因为了扩张自身、求永久保存的一种积极表现,很值得学生物的人阅读。同时也不失为一种新的哲学观点。
我们都是自私的基因用以生存的机器.这样的想法一下就吸引住了我.作者论证非常严谨,举例形象,适合业余读者阅读
自私的基因,教你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待聪明的基因,或许你应该感到生命的强大与生生不息……
自私的基因是最爱,硬皮的也正合心意~
一本轰动科学界的书——《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
只有在真正学会如何运用进化论来阐释现象,才能叫了解了这个理论。这本《自私的基因》,毫无疑问,就是运用进化论来阐释分析具体现象的精彩论著。
自私,是人类的基因。是人类无法逾越的鸿沟
虽然名字是叫自私的基因,其实是劝导人们要放下自私,作者的功力,不用我多说啦,书还蛮厚的
成功的人都有着自私的基因。值得研究。
基因决定人和动物都是自私的!
自私的基因每个人都有,完全进化论的角度,新鲜。
自私的基因 ,人都是自私的,这是人的本性。要明白基因为什么是自私的,那么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进化论。
基因的自私究竟可以以何种形式表达出来
自私的基因包装精美,值得收藏
自私的基因 , 给自己自私的理由
基因可够自私的
自私的基因
自私的基因,很值得一读
要明白基因为什么是自私的,那么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进化论。
了解生物不过是基因自我复制的生存机器,就可以正视一切冷漠无情、自私自利、茫然无趣。喜欢进化群体稳定(ESS)理论,一个群体中善良的傻瓜是不长久的,都是骗子是可以群内稳定的,但是会让整个群体趋于毁灭,互利互惠却斤斤计较的群体即稳定又有利于整体发展,对于社会体系有很好的启示。另外,对于人类来说,觅母的概念也很有趣,单个基因可以通过繁殖不断复制,但是组成个体的链传了几代就基本打乱了,对于人类来说,文化的传承或许比生孩子更有意义,多少为人生找到一点积极的东西。
我们生来自私,颠覆你的世界观。 独特的见解。
我们生来自私,颠覆你的世界观
从基因角度对进化论的阐述,有很多有趣的生物行为的例子和解释,生物本生存在的意义。提供了一种新的关于人类作为生物和作为社会动物的存在意义的解读。
书的质量不错。这本书是从另一个宏观的角度认识基因。很是独到,作者是忠实的达尔文继承者,但开辟了新的道路,基因,进化,自然选择,一个个名词被重新解读,相信认真看过此书的人会赞叹不已!
“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的却如此,很满意。
生物化学老师推荐的书,颠覆了我对自身基因以及人生观的看法,知道一读。
想了解真正的生命的意义什么吗?想了解我们怎么来的,我们存在有什么意义吗?想了解生命究竟怎么一回事,想了解基因究竟在干什么,自然选择有什么威力?请读此书。
能代替社会学(或者人类学),文化的进化并不是基因。而遗传,遗传进化只不过是许多可能发生的进化现象之中的一种而已。
人的本质上是自我的。即每个人处理事情时最大的动机是让自己的生活更好。实现这一目标最直接的方法是自私,即不顾可能损害其他人的利益而只要利己就可以。
看《随机漫步的傻瓜》,作者塔勒布推荐的书,买回来一看确实很有滋味,把深奥的生物学原理写的饶有趣味,从基因的角度证明“生物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原理,关键是30年前的作品,至今仍是振聋发聩。好书,五星!
你喜欢美貌苗条身材好,那是因为美貌苗条身材好表明你身体健康更容易讨人喜欢更容易生存,你具有更好基因;你知道自己只是基因的载体,我们存活的目的就是要延续基因,我们所有的行为模式如果不能延续就没有任何意义。你的父母为什么爱你?他们不知道隔壁小孩更嘴甜更可爱?那是因为你是他们基因的延续啊?我们需要来点真话了。
我想知道怎么解释自私
人性本恶,动物性永远是第一位的,所谓自私,利己,也不过是原始的本能而已。
一本剖析人类自私的书籍,从反思维的角度来看待问题,耐人寻味,值得一看
认得自私是天生的,慷慨也是天生的
自私是人生来就有的,并不一定要靠后天塑造
自私是人的第一大原罪,任何人都无法逾越!你只能控制!
在看完这本书之后更应该坚挺道德,不要把本质的自私当做对道德的抛弃。
第一次看到这种将基因作为自然选择主体的分析,非常有震撼力,受益匪浅。
人都都是自私的,这是人的本性啊。
万物皆自私吗?这本书给出了答案
自私到家了
自私的意思是希望自己的生活更好,但是以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为代价。
书的质量非常好,纸张,封面都做的非常好。这本书从基因角度让我们了解人的本性
静下来慢慢细看,我想每个人的基因里都有怎么的因素吧
世界因何存在?只是基因的游戏?我们总是以为世界因我而在,却不知,我们是基因的傀儡。
了解自己,先从了解基因开始。
基因的战争~!~慢慢读
从基因的角度看待很多事情就不一样了。新角度挺好的。
作为一位杰出的生物学家和科普作家,理查德•道金斯的每一部著作都让科学界震撼,让读者也可以好好思考一些问题。
无神论学说的代表大师道金斯 开阔我们的视野 对我们自己的内心又有着更加直观详细的认识 对构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起着推动性作用
再版无数次的好书,不至于如宣传所说颠覆世界观,客观研究结果罢了
道金斯的科普读物为我们解释了未知的世界
实在是太好的一本书,本书的观点可以说是达尔文之后生物学上最大的发现,对我的震撼是全方位的,不仅解决了长久以来困扰我的一些科学疑问,更使我对人类现在的历史,文化乃至哲学都有全新的看法,同时对人类未来的命运有更深入的思考。
这本书应该是我买的最值得的一本书,里面的内容颠覆了我们对于进化论的理解,从微观到宏观,感觉视野一下子开阔了许多,看待问题的方式也变得不同了。
解释人的弱点,颠覆了我的世界观啊!!觉得特别好这本书!!真的应该读一下
经典之作,虽是科普性质的书,但是我们生物专业的人也必读的一本好书,书中提出的一些观点至今看起来都是新颖的,非常不错。
还没有看,但是想来应该不错吧,但很多人对这本书的评价很高啊,希望是名符其实,最好能颠覆我的世界观
改变一直以来的人生世界观 很不错 经典收藏
世界观不是一本书就能颠覆的,但是这本书为我们提供了多维的视角
当当的送货速度可以用神速来形容。 这本书是一本讲述关于人类以及所有生物生存道理的一本书,他能揭示一些日常当中被掩盖的事实,从而能激发我们对如何生活产生新的思考。
生理心理学的老师推荐的一本书,内容比较有趣,解释集体潜意识的部分比较有趣,是值得阅读、收藏的好书
世界观不是那么好颠覆的,不过看看无妨
1.这是30周年纪念版的,买来主要是为了收藏。
2.建议当当硬壳书打包时注意一下,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加硬纸板等~~~这本书的角都压坏了。
看到不少书单推荐过,确实是本不错的书。在这本书前,看自己原有的世界观能不能挺得住?看完会有新想法。
第一眼是被书名吸引的,一直都觉得动物性是人类最原始的本性,人之初,性本恶
今天看了两章,感觉作者的见解独到,从另一个角度看待个体和进化,嗯,继续观看中。。。
内容很不错,有颠覆感~精装读本,推荐购买
一些关于进化,关于人心和人性可有更多维的解读,作者呕心沥血经典之作。推荐一读!
喜欢生物科学的孩子的好书
重新认识了自己,人类,和这个社会.
名家名作,内容不多说,自然超级好。作为业余爱好者,能够从书中找到一些本质的东西,说明作者科普写作的水平很是了得。
书的后半部分谈多谈及了社会生活,包括世代以及两性之间的斗争,俨然是一部达尔文主义的社会学说
值得一读,它也许真的会改变你的世界观。
还不错,改变你的世界观
生物书里有推荐,就买来看看,以为是小说类型的,结果有点意外。
最开始把书名理解错了,嘻嘻
这个是颠覆你的时间观的书很好看的书
颠覆三观先看电子版后买书准备看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