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政策解答
2010-5
法律出版社
梁轶琳 编
228
应广大读者学习、了解法律,运用法律解决常见纠纷的需求,我们组织对相关法律问题有研究的专家编写了此套丛书。本丛书出版目的在于帮助广大读者从法律政策的层面,比较准确地知悉国家对常见纠纷如何处理所持的态度,以及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丛书名为“法律政策解答”,其中法律包含了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而政策主要是指各种政策性文件,如通知、意见等,这些文件尚未上升到法律高度,但是对相关问题作出规范且在实践中需遵照实行。在实际的每个分册中,法律和政策所占的比重有所不同,对于一些立法较为成熟的领域(如合同、担保),主要是法律的内容;对于现行立法尚不够成熟或细致,还需由政策性文件加以规范或细化的领域(如职工探亲假、农村宅基地),则主要是政策的内容。除个别分册外,丛书各分册均包括三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最新法律政策解答,选取各该领域最新、最核心的法律政策,以便于读者理解的方式,通俗地作出解答。在问答编写过程中,力图以读者关注的要点设问,并注重保持法律政策文件的原意,除特别需要说明的地方外,尽量不加入编者的主观意见。
本书包括三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最新法律政策解答,选取各该领域最新、最核心的法律政策,以便于读者理解的方式,通俗地作出解答。在问答编写过程中,力图以读者关注的要点设问,并注重保持法律政策文件的原意,除特别需要说明的地方外,尽量不加入编者的主观意见。每个问题后面均提供相关法律政策索引,读者可以随时查证并在纠纷解决中获得参考依据。同时,为方便读者按自己的实际疑问查找相关内容,我们将规范同一类法律问题,但散见于不同文件、不同条款中的内容全部汇集到一起,并以关键词作出提示,以供读者快速查阅。第二部分为相关法律文书格式或范本;第三部分为相关法律政策文件原文,有的分册还附加流程图表等信息。总之,本书突出简单实用的特色,以通俗易懂、贴近大众为原则,具有较强的广泛阅读性。
第一部分 最新合同法律政策解答 总则 第一章 合同法基础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 第四章 合同的终止分则 第六章 买卖合同 第七章 租赁合同 第八章 赠与合同 第九章 借款合同 第十章 担保合同 第十一章 承揽合同 第十二章 运输合同 第十三章 保管合同第二部分 常用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 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
1.限制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超出其行为能力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他们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方可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意思表示白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无权代理行为所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但是,代理人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表被代理人从事民事活动,没有代理权而代理、超出代理权范围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代理的就是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须经被代理人追认后方可有效。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无权代理所涉及合同效力的例外情形有:(1)表见代理所订的合同有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为表见代理,该代理行为有效。(2)法定代表人所订的合同有效。
《合同法律政策解答2》包括:合同的订立与生效、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与赔偿、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