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生育保险法律应用指南

丁雯雯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1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丁雯雯  

页数:

240  

字数:

188000  

内容概要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该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早在1994年《劳动法》颁布后,有关部门就开始着手制定社会保险法并出台了草案,后因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未确定而搁置了。直至新世纪以后,社会保险法重新起草制定。2007年12月《社会保险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2008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了该法的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截至2009年2月15日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各界群众共提出意见70501件。  《社会保险法》的制定历时3年经4次审议,最终顺利通过。从立法机关的慎重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可以窥知《社会保险法》的利益关涉之重大,制度内容之复杂。  《社会保险法》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保险领域第一部综合性的基本法律,对全体公民社会保险权益的实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书籍目录

1.什么是生育保险? 2.生育保险具有哪些特征? 3.生育保险制度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4.生育保险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5.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内容? 6.未婚生育的女职工是否享受生育保险? 7.生育保险和男性职工有关系吗? 8.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手续是什么? 9.生育保险的参保和缴费登记如何办理? 10.未就业女性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11.下岗女职工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12.欠费单位是否可以通过补足生育保险费用而让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3.流产时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4.流产时是否可以休产假?15.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疾病,医疗费用是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6.对生育保险中提取管理费的比例是否有限制?17.企业逾期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如何处理?18.企业虚报或冒领职工生育保险费用如何处理?19.企业欠付或拒付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承担什么法律后果?20.向女职工支付生育保险费用的方式和标准是什么?21.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22.女职工产假期间工作岗位如何安排?23.生二胎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24.在我国港澳台地区生育是否享有生育津贴?25.用人单位不参加生育保险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26.生育保险费用能否包干?27.办理生育保险前怀孕,能享受生育保险吗? 28.农民工可以办理生育保险吗?29.生育保险基金对哪些项目和费用不予支付?30.什么是生育保险基金?31.生育保险费由谁缴纳?32.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是多少?33.我国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34.生育保险基金会不会出现不足以支付生育保险的情形?35.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等事项的程序是什么?36.参保人如何办理社保登记?37.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需承担什么法律后果?38.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登记、费用如何缴纳? 39.什么是社会保险基金?……附录

章节摘录

版权页:生育保险法律应用指南1.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针对妇女生育及其特点,通过国家强制的方式筹集生育保险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参保妇女提供收入补偿、医疗服务和生育休假,以确保参保妇女在生育期间的生活维持和健康养护,从而维持社会人口再生产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的内容具体包括: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与管理、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及其给付。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包括生育休假、生育津贴以及生育的护理费用。依据我国最新颁布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制度是一项世界性的妇女福利政策和妇女权利保护措施。在一些发达国家,享受生育保险的主体甚至不限于妇女,还包含男性职工。但考虑到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程度,目前我国生育保险仅限于妇女,包括职工及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两部分。设立生育保险的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和男性职工未就业的配偶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编辑推荐

《生育保险法律应用指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适用范围,生育保险基金,社会保险争议解决。

图书封面

广告

下载页面


生育保险法律应用指南 PDF格式下载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