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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经济业务会计专题研究

湛忠灿 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5  

出版社:

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作者:

湛忠灿  

页数:

167  

内容概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经济业务变得纷繁复杂。《特殊经济业务会计专题研究》对一些发生频率相对较高的特殊经济业务逐个以专题的形式进行了系统分析,分别从发生可能性较高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债务重组、销售收入、所得税费用等几个方面发生的特殊经济业务进行了研究探讨。  《特殊经济业务会计专题研究》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对那些特殊的经济业务,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做了一些试探性的研究,提出了作者自己的观点。

作者简介

  湛忠灿,男,1973年出生,湖南汩罗人,湖南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主要从事会计学等相关课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先后执教《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会计理论专题》等专业课程。近年来主持和参与多项省级课题研究,主编参编《基础会计》等三部教材,在《经济体制改革》、《财会月刊》、《财会通讯》等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四十余篇。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存货中的特殊经济业务会计专题研究第一节 外购存货中的特殊经济业务会计处理第二节 自产存货中的特殊经济业务会计处理第三节 委托加工存货中的特殊经济业务会计处理第四节 加工中存货的特殊经济业务会计处理第二章 长期股权投资中的特殊业务会计专题研究第一节 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业务会计处理第二节 长期股权投资特殊业务会计处理第三章 固定资产中的特殊业务会计专题研究第一节 固定资产经济业务概述第二节 工程物资中特殊业务会计处理第三节 双倍余额递减法的特殊业务会计处理第四章 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殊业务会计专题研究第一节 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概述第二节 投资性房地产与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业务会计处理一第三节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转换会计处理第五章 生物资产会计处理专题研究第一节 生物资产概述第二节 生物资产会计处理第六章 债务重组中的特殊业务会计处理专题研究第一节 债务重组概述第二节 债务重组中特殊经济业务会计处理第七章 销售中的特殊业务会计专题研究第一节 销售中的特殊业务概述第二节 折扣销售方式会计处理第三节 销售折让或退回销售方式会计处理第四节 以旧换新销售方式会计处理第五节 附销售条件的销售方式会计处理第六节 附销售赠送行为销售方式的会计处理第七节 没收包装物押金销售方式的会计处理第八章 所得税费用中的特殊业务会计处理专题研究第一节 所得税费用会计处理概述第二节 所得税费用特殊业务会计处理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以下逐一作简单分析。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自行开发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  已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届满,因暂时空置但继续用于出租的,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以经营方式租入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也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母公司已经营租赁的方式向子公司租出房地产的,该项房地产应确认为母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可见,企业在判断和确认已出租的建筑物时,应当把握以下要点:第一,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第二,已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一般应自租赁协议规定的租赁期开始日起,经营租出的建筑物才属于已出租的建筑物。通常情况下,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租出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第三,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例如,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其经营目的主要是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服务收入,该旅馆饭店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即使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这部分房产间接为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服务,具有自用房的性质。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本书将提及的投资性房地产中的特殊经济业务会计处理主要包括投资性房地产与非投资性房地产之间的转换和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属性之间的转换的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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