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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第三部)

[英国] 托尔金 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2-4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作者:

[英国] 托尔金  

页数:

337  

字数:

360000  

译者:

汤定九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魔戒王三部曲》是英国牛津大学中世纪英国文学教授J.R.R.托尔金于1954年推出的系列作品。它一经问世就在英美两国乃至全世界掀起了轩然大波,随即成为西方奇幻文学殿堂的经典之作,并影响了好几代的读者。至今《魔戒王三部曲》已被译成25种不同语言,全球销售量达9000万册以上。托尔金教授创造的中古大地魔幻社会,结构精密,住着不同的种族,而哈比族少年佛洛多被卷入一场争夺魔戒的正邪大战,凭着勇气和友人的帮助,终于战胜黑暗力量。
  故事由魔戒持有者佛罗多展开,他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这枚戒指是魔王迟迟不能统治世界的关键。他也陷入了善恶双方争夺的处境中。几经波折,他才得知必须携带魔戒深入魔王的领土,才能在末日火山摧毁这一切邪恶的根源。
  于是,在巫师甘道夫的主导下,由精灵、矮人、哈比人、游侠和人类组成了魔戒远征队,试图护卫佛罗多前往魔王的老巢。
  本故事随着讲述而扩展开去,直至演绎成一部“魔戒大战”史。其中还多次涉及到更古远的时代。在一九三七年《霍比特人》一书杀青,尚未付柞之前,我就开始写作续篇,但中途一度搁笔,原因是我想先将上古时代的神话与传说收集完整,并理出头绪来,那几年里这些神话传说已渐具眉目。我本来只是出于自己的爱好而从事这项工作的,不甚指望别人会对此产生兴趣,更何况其灵感基本来自语言学,是为了给小精灵语言提供必要的“历史”背景。
  为此我请教了别人,他们的意见使我的不甚指望变成了毫不指望;只是读者们想知道更多的有关霍比特人及其历险的故事,受此鼓励,我又书归正传,提笔续写。但一落笔就不由自主地将故事带到更古老的世界,尚未提及它的起源与发展,就讲述其结局与消亡了。这一过程在写作《霍比特人》时就已见端倪。在那本书里,已有几处提到更古老的事物,如埃尔隆德、冈多林、高种小精灵、妖魔,还略微提到了一些半路冒出来的人与物,他们比表面看上去更鲜明,或更幽深,或更隐秘,比如杜丁、莫利亚、刚多尔夫、索隆、魔戒。发现这些人和物的内在意义及其与古代历史的关系,便揭示了第三纪及其高潮——“魔戒大战”。
  三大戒指归属天下小精灵诸君,
   七大戒指归属石厅小矮人列王,
  九枚戒指属于阳寿可数的几人,
   还有一枚属于高居御座的黑魁首。
  莫都大地黑影幢幢。
   一枚戒指统领众戒,尽归罗网,
   一枚戒指禁锢众戒,昏暗无光。
  莫都大地黑影幢幢。

作者简介

作者:(英国)托尔金 译者:汤定九

书籍目录

  上 篇第 1章  冈多都城第 2章  游侠骑士第 3章  御驾亲征第 4章  重兵压城第 5章  星夜驰摆第 6章  沙场喋血第 7章  火葬柴堆第 8章  妙手回春第 9章  决战前夕第10章  黑门开处  下 篇第 1章  塔楼救主第 2章  魔影之境第 3章  厄运山口第 4章  万众欢庆第 5章  国王加冕第 6章  依依惜别  附 录附录一  列国诸王大事记附录二  大事纪年(西方年表)附录三  第三纪的语言和民族(附对照表)附录四  中洲地图集

媒体关注与评论

书评20世纪最畅销的魔幻经典!英美文坛最成功、影响最广、在全世界销量最大的一本文学作品,已被译成40多种不同语言,全球拥有两亿多读者,销售量达9000万册以上!   奇幻文学是西方文学中一个独特的门类,一直以来就拥有广泛的读者群。史诗式的奇幻巨著《魔戒王三部曲》(The Lord of The Rings)多次被读者投票选为20世纪最伟大的书,它还被熟悉该书的华人称为西方的《西游记》。   本套书共分三部:第一部:魔戒再现,第二部:双塔奇兵,第三部:王者无敌。本套书为精装版本,被英国最大连锁书店WATERSTONE的读者评选为“最能代表二十世纪的一百本书”中列为第一位。关于此书的翻译,也是大家最关心的,这是国内最好的翻译类图书出版社——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就翻译品质来说,还是相当精到。本书校订者郭少波先生说:“作品的宏大结构与丰富内涵使得其中的‘翻译陷阱’四处密布。……为了读者,我们还是倾向于将作品译得稍直一些,毕竟让读者看得有趣味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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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平装版,就是封面好像有点褪色


与前两部相比,这一部文字上逊色很多。情节不够生动。


书是别人帮我收的,没有检查,谁知道装订的地方有缺损,实在是……还好不影响阅读,包个书皮就算了!


相比于电影,原著的叙述有些啰嗦。破坏了作品的可读性。


读这种文就得有耐心。爱这个系列的当然要看,如果从来没看过的还是从头看起比较好,不过要有耐心


  这是一本伟大的书。我到了现在,对文学的理解和领悟都比以前成长了许多的时候来读,方充分地感受了这部书的伟大。所以我以为之前的拖延是有价值的。
  
    死硬去读英文版,而且挺在看电影之前去读,这些选择都会是有价值的。读了英文版可以读到那些诗,也可以读到各种稀奇的古文文法。什么thou之类的古文倒是司空见惯了,可是用be come来表完成时的这种德文式的日耳曼文法,还是第一次见到活的运用。读英文版,不由自主地就会念出来,而且不由自主地就会带上中气。以前很不习惯读英文的时候带上十足的中气,但现在已经很习惯了。:P
  
    读了读朱学恒的译本,那简直就是罗森写的风味了,也许还不如。而魔戒的情节的曲折度是肯定要输的。
  
    我觉得魔戒最了不起的地方,其实是大家都非常感动,却很多人都忽略过去了的一个地方——万人冲锋的大场面。电影拍出来的是不容易,可是书写成这样,尤其不容易啊。人人都知道万人冲锋的大场面的震撼力,但没有人写得出来,《战争与和平》也没能做到呀。是所谓人人心中有,人人笔下无。魔戒之所以是魔戒,是因为万人冲锋。假如没有万人冲锋只有中土大地和精灵语,那恐怕就会降为连《温室》都不如的一般佳作了。
  
  


  《王者无敌》是魔戒正史的第三部,也是最后一部。故事继续两大主角的双线经历,弗罗多在经历重重苦难后,终于到达了末日火山,眼看销毁魔戒的机会就到了,咕噜又开始作怪了,原来咕噜是魔戒原来的主人,被魔戒给侵蚀心智,最后变成恶魔,最后弗罗多在小伙伴的帮助下,搞定咕噜,把魔戒丢到火山中融化了。与此同时,人类、精灵、矮人们在准备着和索隆的大决战,大战一触即发。经过甘道夫的不懈努力,点燃了刚多的灯塔,此时阿拉贡有着更重要的使命,利用圣剑召唤死去的亡灵帮助自己作战,跟随他的是两大左膀右臂--精灵王子莱格拉斯和矮人金利。大战开始,佩兰诺平原上的最终战役,索隆的部队无坚不摧,大举进攻,战争的天平逐渐倒向索隆的黑暗大军,在千钧一发的时刻,阿拉贡出现了,带着亡灵大军和罗翰骑士们出现。这也许是最黑暗的一天,横尸遍野,战斗到最后一兵一卒,没有牺牲就没有胜利。最后在弗拉多克服心魔,把魔戒丢进火山的时候,战争分出了胜负。黑暗之王索隆被打败了,联军胜利了。这也是魔戒最好的结局,最后的战役惨烈至极,世界又迎来了光明。
  魔戒体现了很多托尔金自己写作的特点:1.情节跌宕起伏,相对于其他的科幻小说,魔戒有着无与伦比的剧情,而且不是好无边际的想象,剧情总能够回转过来。2.出众的环境的描写,托尔金并没有一味的写剧情,而是添加了许多的环境描写,他用独特的手法把周边的环境描写的栩栩如生,让人神往。很多科幻小说都忽视了环境这一重要的部分,而托尔金没有忘记,他很好地将环境融入故事中,添加了小说的分量。3.生动的人物描写,无论是从老巴尔金还是甘道夫,或者那些酱油人物,托尔金都能细致地将他们描绘出来,从面部表情,行为动作或者语言。


  关于作品:
  
  这作品很多将其看作奇幻文学开山之作,说实话如果说对后世相关有所启发则相对公允,毕竟在托尔金心里似乎并是那么想。
  从小说整体来看,托尔金只是在叙述一部历史,一部远古时代失落的诗篇,更一部恢宏的神话。因为若是将那些奇幻成份去掉,事实上一切在现实中发生不是不可能,只是发现在被我们遗忘的时代而已。
  
  关于文化差异:
  
  不得不说对于东方读者阅读这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尤其关于社会构成及其体制,相信很多人对托尔金喜欢如骑士传说时代东西太却缺乏了解,对故事理解产生一定影响,我想这和西方人看《西游记》感觉一样,大多人会觉得好看,但具体内涵却很难理解。
  
  关于语言与文学创作:
  
  托尔金是搞语言的,似乎很多人觉得其文学功底一定很高,不过从小说的铺陈显然觉得并非如此。毕竟运用词汇与更如何讲好一个故事还是不同。尤其是开始阶段很明显,后期有所进步但还是有差距。最典型就是这书缺乏心理描写,要知道弗拉多要塑造好心理描写占据着巨大的比重,不得不让人遗憾。而最后小说读完的时候,给自己印象最深的角色竟然是山姆,多少让人哭笑不得。
  
  关于翻译:
  
  翻译的问题也算老生常谈,虽然承认翻译这种书需要下很大的辛苦,但起码要差不多才可以吧。
  目前的版本,给人感觉译者知识缺乏太厉害,导致问题多多。如:对于其中的诗,显然译者不太了解吟游诗人在欧洲历史中的地位,要了解就不会这样处理了。另外,就是字面问题,现在这种水平只能半成品,大体也就保证没有意思的错误,剩下符合中文语言习惯工作根本没做。最后,这种书多人译的话希望统一,正式出版出来还能看到痕迹就知道该怎么形容了。
  
  以上自己一点感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当然有什么不妥之处还请多多指教!
  
  PS:对于书名,自己觉得《魔戒》不妥,毕竟七枚指环同辉,无明显善恶区分,因此倾向《精灵指环》这种中性的译法,《指环王》也算不错。
  


   坦白说,在21世纪已经跨入第二个十年的时候,太多资讯和现实世界的压力已经使阅读这部繁杂浩荡,人物众多,历史事件层出不穷,几乎创造了一个独立世界又带有奇幻色彩的巨著变成了一个几乎不可能的任务,但我还是愿意把我的第一篇书评以推荐的名义,献给这部不可思议,才华横溢的“世纪奇书".   
   魔戒在中国大陆真正受人瞩目,还得归功于彼得杰克逊的电影指环王三部曲。托尔金创造了一个完全脱离于现实世界的奇幻世界,它和现实世界一样,有英雄和小人,有爱恨情仇,有忠诚与背叛,有坚持与矛盾,有正义与邪恶,也有在善恶之间摇摆的心魔与贪欲。某种程度上,他可以定义为一部史书,但这部历史,完全是关于一个作者虚构的世界。   
   在读这部书之前,英国人给我的印象,总是牛津的世俗赢家与剑桥的严谨学究,是欢乐畅快的足球与啤酒,优雅绅士的赛马与斯诺克,迷雾萦绕的伦敦城,曼彻斯特久未散去的工业硝烟,泰晤士河的沉静夜幕,褪去绅士外衣的愤怒与迷茫。以及在皇家盛名下无比显赫的爵士微笑。英伦三岛,更多的是主流的赢家文化,以炫耀为主的绅士运动加以发泄为主的大众娱乐。 正统有余,情怀不足。  
   但魔戒不止这些,他有今天不列颠民族本身不具有的另一部分东西,即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不羁,脱离孤岛思维的征服情怀和傲傲仙骨。所以在任何一段关于魔戒的介绍中,都少不了史诗奇幻小说这样的文字。除了广为人知的魔戒三部曲《魔戒再现》《双塔奇兵》《王者无敌》,还包括具有序言性质的《霍比特人》《精灵宝钻》。
   能用史诗来形容的小说,百年孤独,约翰克里斯托夫可算,静静的顿河也可算。如果说读完静静的顿河,是透彻心扉的平静与回味的话,那么读完魔戒,更多的是荡气回肠的悸动,如同经历了一场拉锯战式的马拉松,紧张地不停地喘息。
   我看电影其实是在看书之后,但是看完书之后看电影却感觉异常郁闷,虽然电影有令人艳羡的画面,但却远远缺少了原书文字的精彩与刺激,用诗歌起承转合的魅力和细节描写的传神,本书语言的魅力,不在于人物的对白,而在于精彩无比的推陈铺垫与环境渲染。 事实上,国内经常有魔戒迷吐槽这部书的译林翻译版本,但是就中文版的语言效果而言,已经远远优于大陆市场上的多数书籍,可以想象这部书的语言之精妙晦涩足以使多数译者黔驴技穷,华丽而富有起伏的语言,仿佛来自于欧洲中世纪的游吟诗的人歌唱,时而横穿几个世纪的事件穿插,都让这部书成为了对译者的巨大折磨,对读者却成为了一顿百尝不厌的饕鬄大餐。   
   尽管当年指环王在内地的上映的确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但相对而言,电影的情节与丰满度就显得苍白得多。即使是誉满全球的大导演彼得杰克逊,也不得不对原著的情节做了简化甚至省略处理。不过,必须说外景场地和演员选择都相当恰当,特别是阿拉贡,福拉多等几个主要人物都极具特色。这足以是对原著最好的宣传,因为一百名文学评论家的好评,也恐怕比不过一部电影,难怕粗制滥造的社会驱动力。读书与看电影毕竟是不同的活动,看电影,七成是享受,读书的话,却有七成是思考。   
   如果要对本书进行分那么无疑魔戒是线索,这枚上古时代锻造的戒指是各路豪强争夺的焦点,了解魔戒秘密的术士刚多尔夫,寻找到了无意中得到戒指的霍比特人毕尔博,并试图凭借毕尔博继承人福拉多的力量销毁这枚具有强大力量,能腐蚀人心灵但却能够印发世界暴乱的戒指之王,而试图征服世界的红衣萨茹曼,邪恶之主索隆不依不饶得试图以魔戒的力量实现野心,销毁魔戒之旅,一场涉及无数人的较量却承载在霍比特人弱小的身躯下,使这场旅程注定充满困难与艰辛。最终,弗拉多团队销毁魔戒,载誉而来的弗拉多远走西方,阿拉贡顺利成为人类之王告终。
   鲜活的人物以丰满的故事为依托,使全书不愧为史诗之名。正直无畏的阿拉贡,勇敢坚定的弗拉多,智慧无边的术士刚多尔夫,幽默善良又权倾一方的汤姆,高贵的埃尔德隆家族,灵动飘逸的小精灵家族,踏实耐干的小矮人团队,树立了光辉正面的人物形象,索隆邪恶势力通知下的奥克斯,组成了一幅生动丰满的历史画卷。王者无敌中的最后一战以及弗拉多团队的莫都之旅,使全书掀起了高潮。
   据说托尔金总是竭力否认该书具有任何象征意义,魔戒总让人联想起第二次世界大战,索隆更让人联想起纳粹魁首希特勒。这一说法值得怀疑,因为该书的描写,托尔金参加二战并负伤的经历毫无疑问使托尔金具有了学院作家不可能具有的战争体验和创伤,这使魔戒中的战争描写尤为逼真。
   魔戒之旅,可以说是一种征服精神的象征,一个足以改变所有民族命运的历史使命,居然交付给长期远离事件中心,生活安逸舒缓的霍比特人手中,并且在征途中体现出了令其他民族不能企及的胆识与气魄。
   托尔金在魔戒中流露出的另一个思想,是对工业文明的强烈不屑,他更相信人性的力量可以战胜所谓的技术先进。托尔金说,美、真实、荣誉……这些都是超越了凡人的真理。人们知道那里有真理,但他们看不见,这些真理是非实质的,但这并不影响它们对我们的真实性。只有通过神话的语言,我们才能说出这些真理。我们来自于上帝,只有通过神话,通过众口相传的故事,我们才能对来自上帝的生命产生期望。
   对高科技和工业流水线的抵触是托尔金作为具有极高独立性的学者对社会把人塑造成机械人的反抗与声讨,他相信爱与勇气会战胜力量与秩序,这两大势力的斗争其实是人类历史上永恒的话题,比如美国大革命,比如法兰西独立。如索隆的军队一样,某种意义上,这种同质化的过程可能会令社会的运行更具效率和组织性,但却会牺牲个人的思想与价值实现,最终弗拉多们战胜了不可一世的索隆帝国,应该说算是托尔金对于人性价值大于社会机器力量的表达。
   魔戒中还充满着炫技式的环境描写,人物形象描写,才情逼人的游吟诗,以及托尔金凭空创造出的相当系统的精灵语言昆雅和辛达林,这两种语言成为了他著作的标志和常用语言。
   在阅读这部世纪奇书之余,我们只能慨叹托尔金的语言功力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他的履历足以证明他在欧洲语言史上的翘楚地位:牛津英语词典编者之一,精通古英语,日耳曼语,哥特语,古冰岛语,利兹大学和牛津大学教职。也许对于托尔金来说,表达早已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他究竟要用怎样的故事来表达他对美,真实,荣誉的渴望。
   故事的最后,褪去了中国古典小说三国演义和西游记中惯用的英雄封王,盛世凯旋的好大喜功。弗拉多,山姆和梅利回到了老家,壮丽的英雄史诗变成了田园农家式的嬉笑,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迎接他们的是与妻子做梦般相见,似乎他们只是出门买了一袋水果。如此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以如此温馨平凡的场景结尾,再次强调了托尔金的挚爱:爱,真实与荣誉。所有华丽的传奇,都比不过在家中青涩原始的美好,所有的炫耀与头衔,都没有安静美好的自己更能昭示人生的意义。也许人生的价值,不只在于深藏的功与名,而在于在征战的背后还能做回自己。


  上个学期公选课作业。该霸气题目借用第十放映室指环王那期。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某个下午,牛津大学的一位语言学教授在批改到一名学生的空白卷子时灵光一闪,涂鸦写下那句著名的“在地底洞穴中住着一名哈比人”,于是上演了一场由巫师和十三个矮人外加一名霍比特人组成的冒险故事。之后作为续集的指环王三部曲面世,在西方世界引起强烈反响,其成就也超过了最初的那场冒险。这个牛津大学盎格鲁-撒克逊语教授,J.R.R托尔金热爱讲故事热爱绘画,他对奇幻故事的创作源自于对传统神话和史诗的热爱。
  
  我在一个冬天的深夜在一位朋友家与指环王相遇。当初朋友力荐魔戒电影,我却在电影庞大的开头下不知所措昏昏欲睡。哎,我不是个善于读书和观影的人。当我终于看完长达十个小时的电影之后,已是一年后。我一直觉得与书籍电影的相遇都是缘分。人类浩瀚的艺术星空群星闪耀,而我们又常耿于琐事,一辈子能把自己书架上的书都翻遍已十分了不起。读指环王小说的那几天晚上,我不停地做着类似跋涉的梦。梦中天空灰暗,我仿佛也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的冒险。
  
  『故事』
  
  无疑指环王的故事体系是复杂的,庞大的,因为它本身就具有史诗般的气质,也正如托尔金所说的他要创造出英格兰自己的神话。但是这个故事又可以说是简单的——当黑暗再次降临,中土大地上正义的种族们联合起来共同抵御敌人黑暗魔王。他们的任务是彻底摧毁一枚至尊魔戒,于是有了魔戒远征队,开始一场看似毫无希望的跋涉与持续的战斗。这样的故事在今天似乎早已滥觞,故事结局无非是正义战胜邪恶。但也正是托尔金,开创了此类奇幻文学之山,重新燃起人类频临枯竭的想象力。可以说,这样的远征与探索是神话故事中永远的母题。
  
  但是指环王故事线索却十分复杂,其背景庞大而遥远。小说的叙说从居住在哈比屯的老人比尔博巴金斯的生日宴会开始,之后托尔金为我们描述了美丽宁静的夏尔,而他那瑰丽磅礴的中土世界也渐渐浮出水面。当然,与电影的表现手法不同,原著通过大量人物对话揭示故事背景及戒指的来龙去脉。我们了解到在第二纪元精灵工匠应索伦之邀打造了十九枚戒指,其中三枚给了精灵,七枚给了矮人,九枚给了人类的国王,然而黑暗魔王索伦在末日火山秘密地打造了一枚魔戒。
  
  小说中有段很精彩的话:在黑暗的年代中,伊瑞詹的工匠一听到下面的话语,就知道自己被出卖了:魔戒全属至尊戒/至尊指引诸魔戒/至尊魔戒唤众戒/众戒归一黑暗中(魔戒后遗症之一就是会不自主地喊出:One ring to rule them all )
  
  这是一枚统驭众戒的魔戒,戒指本身具有强大的力量与意志,他使持有者延长寿命,却又诱惑折磨其持有人,腐蚀他的心智。
  
  在第二纪元的一场大战中,索伦战败失去魔戒,人皇埃西铎有唯一一次机会毁灭这枚戒指,但他却受戒指诱惑不愿将其毁灭,之后戒指离开埃西铎沉入河底。历史变成传说,传说变成神话,几千年过去,在一次合适的机会,戒指被史密戈的好友捡到,史密戈杀死好友狄亚戈,却在魔戒的折磨下变成妖怪咕噜,在黑暗中生活了漫长五百年。之后这枚邪恶的戒指又离开咕噜,却意外落入哈比人比尔博手中。作为比尔博侄子,佛罗多继承了这枚戒指。指环王三部曲就是在此背景上发展的故事,当魔戒再度出世时,中土大地危机四起,一边是魔王索伦急欲搜寻戒指,一边是佛罗多等人的逃亡。
  
  阅读本身就是与冒险相遇,伟大的史诗具有一个又一个的高潮。小说采取了延迟的叙事手法,读者惊险地逃出这一危机,到达看似平稳的叙事平地,却意外发现自己已身处另一个冒险中。托尔金笔下的故事很真实,读者会觉得魔戒故事似乎就发生在我们这个世界的史前,有如北欧神话。在这个神话里,英雄终将回归,压制个性的黑暗极权终将被打倒,大地重获自由和新生,但一切又只是开始。
  
  托尔金的奇幻并不是有如《哈利波特》中的无边魔法,故事中没有超自然的力量。无疑这也深刻地影响了当下《冰与火之歌》的作者乔治马丁,西方神话可以说都保持了这样一种低魔幻,这也与东方神话中常出现的法术、仙术等形成文化上的对比与差异。托尔金也说过,魔幻只是调味品,不能当主菜,用的恰当可以凸显氛围,滥用则会串味。
  
  托尔金本人是一位悲观主义者。我们看到指环王故事的结局不能说是完美,佛罗多说:“我试着拯救夏尔,它得救了,但我没有。“当至尊魔戒被毁后,精灵三戒也失去力量,许多美丽的事物也跟着消失和被遗忘。所有的精灵也在第四纪元离开了中土大地。但作为读者我们仍旧相信,故事的结局永远会是比尔博口中的:他们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人物』
  
  托尔金倡导多元文化和种族相融共处,我们看到他故事中的人物关系极为复杂和庞大。在指环王中就出现诸如巫师、矮人、人类、精灵、霍比特人、半兽人等等等等。
  
  巫师:托尔金小说中的巫师并不是那种具有所谓魔法的神。白袍萨鲁曼和灰袍甘道夫代表的是领袖力量,这二者象征一邪一正的较量。巫师甘道夫的形象亲切和善又充满智慧。他会为夏尔人民放烟火,又能为这个世界伸张正义。在魔戒远征队之初,睿智的甘道夫为队伍向导,却在摩瑞亚跌入深渊。人皇阿拉贡都曾说:“没有了你,我们还有什么希望。”即时在令人绝望的魔多大地,通过托尔金的小说艺术创造,甘道夫的意念也能达到佛罗多心中。是的,只要有甘道夫在的地方,一切都不至于绝望。
  
  精灵:托尔金笔下的精灵有着超凡脱俗的美丽,他们高大俊美,气宇非凡,和西方传统故事里那种小巧玲珑,淘气捣蛋的小精灵大相庭径。小说中哈比人山姆就很仰慕精灵,他曾这样描述精灵:“他们既苍老又青春,既欢欣又哀伤。”在故事结尾我们似乎可以看到他们从林中穿越,唱着哀伤的歌谣,离开中土大地,去遥远西方的世界。
  
  书中有句话很有意思的话:不要插手巫师的事务,他们重心机,易动怒,别向精灵询问,因为他们会不置可否。
  
  许多人应该都会喜欢托尔金笔下的哈比人(霍比人的译法更普遍,但我更喜欢用哈比人,就像书中经常出现的那句话:身为一名愉快的哈比人。那么哈比人的译法似乎更为愉悦)。他们的身高只有人类的一半,哈比人热爱田园生活,对食物更是有着狂热的喜爱。同时他们乐观开朗,远离世俗评价。在结识哈比人之前,我最常拜访雪地上的爱斯基摩人。我喜欢跟他们聊天,把他们的生活写进我的故事。所以当我终于与哈比人相遇,发现我们之间有如此多的共同点后,我是多么地兴奋!甘道夫就说过一句令人印象深刻的话:”Hobbits really are amazing creatures. You canlearn all that there is to know about their ways in a month.And yet,after ahundred years they can still surprise you.”(哈比人真不可思议。只要一个月就能了解他们。但是一百年后他们仍然让你吃惊不已)
  
  哈比人佛罗多勇敢正直好心肠。也许很多人对于电影中的佛罗多谈不上是喜爱,甚至厌恶他的软弱。但我在读小说过程中,愈发觉得佛罗多绝对不是软弱,相反他勇敢坚定内心强大。摩瑞亚一劫后远征队分崩离析,但佛罗多心中早已决定独自前往魔多。当脚下的土地越来越邪恶,身上的魔戒越来越沉重,他对山姆说:“我必须继续。再会了山姆,这是真正的结局。”我想佛罗多背负魔戒冲上末日火山的那幕足以感动许多人。
  
  故事中山姆与佛罗多的主仆情谊确实可贵。(甚至是故事的结尾山姆婚后要带着妻子搬进袋地洞,还一边周详地照顾佛罗多?)。前往末日火山的道路上,我们看到的是山姆对主人绝对敬爱和忠诚。有朋友认为山姆身上有种愚忠的成分,但我认为绝不是这样。当佛罗多中了蜘蛛妖尸罗的毒,山姆以为佛罗多已死,进行一番自我思想斗争后(山姆最擅长的就是自言自语,托尔金很少对佛罗多进行心理描写,但山姆的心理描写篇幅绝对巨大)决定取下魔戒代替主人完成任务。
  
  咕噜是故事中最令人同情的人物,他在魔戒的折磨下失去心智,造成人格分裂。作为推动故事进展的重要线索之一,咕噜最后的结局也再适合他不过。他本质上是一个苍老的霍比人史密戈,但却已无法获得救赎。我们时常听到他自言自语地说:噢是的,是的,宝贝。
  
  人类是最充满野心和欲望无限的民族,他们没有精灵的永生,但他们充满活力潜能无限。阿拉贡是人类的杰出代表。小说中的阿拉贡自始至终身上散发着绝对的王者之气,他说:“我是伊力萨王,埃西铎的子嗣,刚铎的继承人!”(电影中阿拉贡的形象更具忧郁气质,甚至因身为埃西铎的后人感到软弱)我们一次次地看到在最绝望的时刻,阿拉贡充满勇气战斗下去。所以精灵莱戈拉斯说:“只要还有你在,就还没到绝望的地步。”是的,阿拉贡的时代必将到来。
  
  原著中的法拉墨也绝对是一名勇士,在勇气毅力上不输给阿拉贡。相比之下,他的哥哥波罗莫在性格上就存在一些缺陷,那么似乎作者也只能让这样的人物死去,只有死亡才能拯救他。托尔金的书中对于波罗莫的死没有进行直接的叙述,不过电影镜头中波罗莫身中数箭的画面不无令人喟叹。
  
  刚铎摄政王迪耐瑟是屈服于恐惧与绝望的典型。他认为面对黑暗力量,人类迟早都是一死,那么作为摄政王应是死得有尊严。读到这段时让我想起了自刎于江东的项羽,那么我们就该断言迪耐瑟就不是英雄?
  
  这么看来,指环王故事中所有的人物都有被谅解的理由,即使是索伦也是人之初性本善。
  
  指环王的人物之众多不是我可以一一俱到的。托尔金的整个阿尔达世界中更是有着巨大的人物关系树。当然指环王中有如伊欧文的女性形象,树人代表的古老力量,善于建造且有礼貌的矮人都同样深入人心。从某个角度说,指环王的故事没有主角。
  
  
  
  『主题』
  
  我们高中语文课本《外国小说欣赏》(这的确是一本群星璀璨的教材)中提到主题是小说的灵魂,但小说忌讳主题鲜明。一个故事可以有多个主题,康德说:“形象大于思想。”黑格尔说:“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艺术不必直接说出思想,而应通过形象传达出思想。托尔金的冒险故事中也便是通过种种形象传达着那些永恒的主题,美与丑,正义与邪恶,战争与和平等等。可以说他的作品体现的都是西方主流思想。托尔金试图将复杂的,包含了整个神话式宇宙论的心理和哲学见解通过世界的描述和人物的刻画得以形象和传达。
  
  
  
  魔戒代表着诱惑邪恶堕落,他将每个人的欲望放大,挖掘着人性中恶的一面,甚至没有人可以逃脱。作为奇幻之父,托尔金影响了之后的游戏、小说、音乐和电影等流行文化的方方面面。这种具有蛊惑力的戒指原型在今天的诸如《仙剑》系列中都可以看到。人类必须消灭这种诱惑,必须做出牺牲,并且往往这样的任务会落在一个小人物身上。在指环王中最终摧毁戒指的是欲望本身。
  
  当然指环王的故事也体现出了一种责任感,生活在第三纪元的个种族,他们有义务为这个时代以及之后无数个纪元的人争取和平和自由。甘道夫说魔戒丢入大海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谁能保证沧海不会变桑田。如果只能阻挡几次春秋流转几代人的变换甚至是一个纪元,都不该下这样的决定。
  
  
  
  即使是在最黑暗的时候,我们也能看到光明;即使是在毫无希望的时刻,我们也能找到勇气和力量。这是许多人在指环王中所找到的最好的激励。托尔金在小说中反复强调恐惧和绝望,同时他又借角色之口说出:无论如何,白昼都会给人带来希望。绝望是那些坚持看见结局放弃一切希望的人所受的煎熬。是的,这无不让我们想起布什大叔在告别演说中所言:“即使是在最黑暗的时刻,我们也要抬眼遥望前方广阔地平线。”
  
  也许托尔金最伟大之处就在于他用毕生的精力创造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所谓的奇幻世界从未如此清晰、饱满、丰盈地再现于我们眼前。他唤起我们对散落历史的记忆。那个世界有如梦境,但人们似乎曾真切地行走在那么个中土大地上。我们战斗过,那些漂浮在空中的歌谣纪录着我们的英勇事迹。在纪元更替间我们看见自己的影子。
  
  这个被称作阿尔达的世界自成一体,有完整的编年史和语言体系(魔戒中托尔金就创造了15种语言)。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的托尔金否认他故事的任何影射意义,他说每一个时代的读者,无论母语为何,有没有看过奇幻,都可以把它的故事通过已有的经历和所处的时代联系在一起,从而找到属于自己的意义。
  
  托尔金认为第一世界是神所创造的宇宙,也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那个世界,是一个速朽的世界。第二世界即架空世界,是幻想创造出来的不朽世界,反映神创造的第一世界,它绝非“谎言”,而是另一种“真相”。托尔金的挚友C.S路易斯有一次反驳托尔金说:“神话是谎言,虽然是美丽的谎言。”“不,它们不是。”托尔金说,“真理就在其中,美、真实、荣誉……这些都是超越了凡人的真理。人们知道那里有真理,但他们看不见,这些真理是非实质的,但这并不影响它们对我们的真实性。”托尔金的架空世界是一个历久弥新的阿尔达,以致使人在阅读或是观影后,会有短暂的感受——难以适应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在托尔金生前最后一次访问中,他说“中土世界就是我们居住的这个世界,不是处于不同的年代,而是处于不同的想象阶段。”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我们抬头看到的这个月亮也在另一个世界人的眼中,他们的生活与我们平行前行,但是有一天我们终于会遇到他们。
  
  魔戒三部曲在出版之初其实是毁誉参半的作品。有文学批评家反对有如英雄式的追寻及虚构的世界,这样的作品在他们眼中只能是逃避主义者的轻文学读物,反现代的异端文化,难以登上经典文学殿堂。有人说,所有的理想城市都会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人性,因为生活不可能像他们希望的那样被编制。所谓奇幻故事令人逃避现实,沉湎于幻想。那么,托尔金的阿尔达是不是我们逃避现实生活的理想国呢。
  
  
  
  托尔金曾说过:“夏尔很像我最初开始懂事时所处的那个世界。我对哈比人确实有种偏爱,这种偏爱源于自在。”其实托尔金就是一名愉快的哈比人。对于他来说,故乡、家庭和劳动是神圣的事。指环王小说的这场跋涉中魔戒持有人佛罗多一心想要回到他魂牵梦绕的夏尔,在最黑暗最无望的时刻,故乡就是他内心最强大的动力。同样地,人皇阿拉贡也一心想要抵达刚铎王国。他曾立于山巅呼喊:“刚铎,刚铎,何时我才能看到你的容颜!我的道路依旧无法和你闪耀的河流交汇。刚铎刚铎,介于高山和深海间的宝地。”
  
  托尔金的原著中没有人主动想要承担毁灭魔戒的重任。冒险故事从来不是主人公主动去寻找的,英雄传奇同时具有偶然性和必然性,这也印证了托尔金的命运观。正如甘道夫对佛罗多所说:“比尔博注定要接受魔戒,你注定要持有魔戒。”托尔金的故事也再一次地印证了即使是再渺小的人,也能改变历史。小人物的悲欣从来就有这么大的力量。我认为电影在再现瑞文戴尔会议上胜出原著,我们不会忘记那个小小的哈比人在众人一片争论声中说出”I will take it .I will take it to Modo”接着甘道夫的那个表情太深刻,太令人心酸和难忘。
  
  托尔金说过死亡是一项礼物,是神给人脱离时间之下日益衰颓之世界的礼物。不死的精灵永远无法脱离这个世界,天底下没有比这更恐怖的事了。指环王书中借巫师甘道夫之口反复强调:“许多苟活世上的人其实早该一死,许多命不当绝的人却逝于人世。你能够让他们起死回生吗?如果不能,就不要轻易论断他人的生死,即使是最睿智的人也无法考虑周详。”托尔金是一名虔诚的基督教教徒,他笔下的正面角色很少会处死反面角色,例如萨鲁曼,例如咕噜,一切更是因为注定的命运。
  
  相于电影,原著中对于精灵莱戈拉斯以及矮人金雳间的友谊可谓不惜笔墨地来表现(精灵和矮人之间的矛盾可以追溯到第一纪元,莱戈拉斯和金雳间的友谊确实可贵)。莱戈拉斯曾经对金雳说:“如果我们能够眼前的无数危机中生还,我们一起旅行,可以一起拜访法贡森林。而我会和你去参观圣盔谷的奇观。”每每读这段我心中总有莫名的感动直至惊叹。
  
  托尔金在小说中创造了大量的歌谣,他笔下的人类精灵有如神秘的吟游诗人。连山川河流都忘记了那些过去的事迹,但是歌谣依旧传唱,它们是历史在艺术与人文中的再创造。正如电影特洛伊开头那强大的旁白所说的人们总想名垂青史。小说中洛汗国王希优顿曾说:“杀出一条血路,至少来一场可歌可泣的战斗,希望到时有人活下来,记载我们的事迹。”
  
  
  
  『尾声』
  
  托尔金的时代是历史上最动荡的时代之一,他说从来没有七十年间发生那么多事。那个时代的科技被用到最具毁灭性的方面,时代的物质进步却带来人类精神的困扰。托尔金认为机械技术是邪恶的发明,并痛恨二十世纪的工业文明对于自然的破坏。他笔下的艾辛格就好像是一个工业基地,天空灰暗,黑烟滚滚,最终毁灭。同时托尔金时常表现出对过去生活方式的怀念。
  
  托尔金摒弃自莎士比亚来所有的现代文学作品,他企图用回到中世纪的方式解决现代世界的问题。这位老人仿佛站在时光之外观看我们的世界,同时也让他的读者看到过去、现在和未来,梦境、记忆和语言。时间并非呈线性,而是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交错体验,一种从梦境、记忆和语言中都可通达的体验。语言和梦境联系着记忆,形成了贯穿托尔金作品的连续不断的主题。
  
  小说的主题与当下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虽然托尔金本人否认他小说任何寓言意义。小说里弥漫着的过去时代的浪漫主义看似拒绝现代,但是本质上小说也是来源于当下。一个人可以逃离他所处的文明环境,有如《月亮和便士》里的原型画家高更,但不能彻底逃离他所生活的时代。即使托尔金再厌恶那个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二十世纪,他也无法摆脱它。若他舍弃了那个时代,他的作品就不在那个上个世纪如此掷地有声。事实上,他的奇幻世界也是来自他所生活的时代,是对那个时代特质属性的反思和运用。现实世界永远是作家幻想灵感的不竭源泉与动力。“因为对创造精神的最深探索就是牢牢将住针锋相对的观点把握在对峙状态,并由此将敌对的双方转化为似是而非的矛盾。”(Verlyn Flieger)
  
  托尔金的英格兰神话传奇中传达的思想对现代人到底有多大现实意义,也是见仁见智。也许我们可以说读者其实并未看到正义世界的力量最终打到了黑暗,所谓的绝望并不代表正义世界的一步步滑落。正义派似乎永远都有好运气,黑暗派总是不断的内讧与失策。这也是此类奇幻故事的诟病,往往忽略现实太过理想化。但是托尔金的神话语言学自有其伟大意义。他的的确确改变了许多人的世界观。不管托尔金的作品是否足够深刻足够具有现实意义,但他已超越许多记录战争题材的作品。
  
  托尔金和《纳尼亚传奇》的作者C.S刘易斯曾是很好的朋友,但之后却因为种种原因分道扬镳。相比于刘易斯,托尔金更为内秀,他内心敏感,甚至善妒。然而好的作品作家也需要这样的品质,他用一生的世界创造了一个中土世界,正如一位朋友所说:当失去了外界的喧嚣,内在的世界才会更充盈美丽。而托老生前心心念念的《精灵宝钻》,死后才得以付梓。
  
  如果说托尔金在那个下午灵光一闪所创造出的这个瑰丽世界只是这个世界的倒影,那它也深远地影响了这个世界。如佛罗多所说:“让我想起比尔博离开前最后几天,他经常说世上只有一条大路。就像大河一般,每个人的门口都是山泉的发源地。每条岔路都是大河的支流。”这个世界是个巨大的河流,所有史诗、神话、传奇都从这里发源,可以延伸到全新的世界,他们彼此牵连。
  


  不得不承认,是先因为《魔戒》的电影出来,一时为之着迷所以才去看原著的。
  从图书馆借来原小说才惊异的发现:原来《魔戒》居然是这么早的作品了!无外乎当时这部作品能风靡一时,就算是放在魔幻题材泛滥的今天,这部书依然能拥有超高的人气。
  当然了,这也不得不承认是有电影的功劳在里面的。
  看完电影再看原著,总是会不自觉把电影那神气活现的人物代入,然后才会体会到小说的生动,单单读着那些枯燥的而且还是翻译过来的文字恐怕是感觉不到的吧。
  不过我觉得看小说最深刻的感受不是一个全新的魔法世界,而是对人性的刻画,谁都不是圣人,即使是伟大的魔法师也有缺陷,所以,谁都被允许犯错吧。
  


  梦想,勇气,信念,忠诚,爱情,希望……
  所有美好的事物
  评《指环王》
   ——我真希望魔戒没有在我手中,真希望这一切都没发生。
   ——每个人遇到难关都会这么想,但是我们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决定的是在一定的时间内怎么做。弗罗多,世界上除了邪恶之外还有别的力量……
   ——《指环王1:魔戒再现》
   我在你们眼中看见我心中也感受到的恐惧。有一天人类将失去勇气,我们会众叛亲离﹑一败涂地,但不是在今天。有一天,邪将胜正,人类的世界也会完全毁灭,但不是在今天。今天,我们要誓死奋战!为了你们在世上所珍惜的一切,一定要奋战到底!
   ——《指环王3:王者归来》
   你该如何重拾往日的生活?你该怎样继续下去?当你在内心深处早就知道,你已无法回头,有些事情无法弥补,有些伤痛太深沉,你将永远无法康复。
   ——《指环王3:王者归来》说来真怪,舒心的事儿和平安无事的日子,三言两语就能讲完,而且也没有什么可听的。那些不幸的、痛苦的经历却可以编出动人心弦的故事。不管怎么说,都值得大书特书。
   ——《指环王:霍比特人》
   《指环王》当之无愧是电影史上的巅峰杰作,它完成了电影最根本的任务,在大荧幕上让每个人都做了一场梦,忘却现实,重拾生命中那些最美好的事物。忠诚﹑勇气﹑希望在如今的时代似乎已经变成了笑话,人类最原本的信念逐渐消失,现在,已经到了第三纪的末期,黑暗笼罩大地。
   《指环王》这部作品发表于上个世纪中叶,曾经掀起轩然大波,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风起云涌的思潮中占有一席之地,不仅如此,它还使得奇幻文学拔地而起,开创了史诗奇幻这一全新的文学流派。不过,《指环王》却并不是非常出色的文学作品,这点不可否认,无论它取得了多高的成就,首先,肯定不是在文学层面上。我个人认为,《指环王》是少数翻拍成电影之后,艺术价值高于原著的作品。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电影的作用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看电影?因为灵魂是空虚的,需要梦来填补。为我们创造一个梦,《指环王》做到了。它美丽,精致,神圣,飘渺,难以形容,把梦中的景物描绘到极致。那些画面和音乐太不可思议了,它们拥有一种神圣感,超脱世俗,优雅的想象力贯穿始终。
  音乐是《指环王》这部电影成功的关键之一,磅礴的配乐空灵感十足,对于人声与合唱完美的运用创造出一种神圣感,并有区别于教堂音乐,这点很难得,我相信,精灵的合唱也不过如此了。顺便一提,很喜欢恩雅为第一部所谱写的主题曲,她爱尔兰的音乐本性将千年史诗演绎的如此完美,使得后两部的主题曲黯然失色。
   故事开始于美丽平静的夏尔,生活安逸美好,但正像托尔金老先生自己说的,那些不幸的、痛苦的经历却可以编出动人心弦的故事。魔戒的出现打破了一切,黑暗笼罩大地,人心的丑恶与贪婪甚嚣尘上。《指环王》在这时向我们展示了托尔金小人物创造历史的思想,身材矮小的霍比特人担任了拯救世界的角色。历史总是由大人物们掌控,但实际上创造历史的正是无数个我们,历史的存在必然会造成闪光点的突出,就像大海一样,它存在的价值在于每一滴水,而不是惊涛拍岸,我们往往忽略了这一点。讨论《指环王》的情节和意义并不必要,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理解。你尽可以认为魔戒是暗喻核武器,索伦是指希特勒(作品创作的年代,这些理解是很可能的)。我猜,《指环王》这整的意义就在于,作者忠实的创造了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倾注毕生心血为我们留下了原始的心灵与情感,展示给我们幻想的魅力,告诉我们,人是可以创造世界的。
   神话,英雄史诗是人类文学的母体,在这些幻想的核心总是围绕着我们最为珍视的情感。遥远的年代,灵魂像刺破薄雾的枯枝,星光陨落时闪烁其上,黑暗漫过森林,只有一颗星辰照亮道路,人们却依然在行走,追寻黎明。勇气,友谊,忠诚,信念,好像泛黄的纸页,再次捡起时破落不堪,尽管科学与思想发展的程度不可思议,但是在文学与心灵上,我很怀疑我们都学到了什么。
  


   据说内地的翻译很渣,我看完后觉得台版的翻译的那种活泼的语言可能更适合故事本身,尤其是适合于哈比人之间的对白,也有可能是从小看台湾节目比较多觉得更有亲近感。
   这本书拖了很久很久才看完,前前后后看了快一年吧,尤其是在第一部后期和第二部前中期的地方节奏冗长。但是从第三部开始,前期的铺垫结束后就是一波一波的高潮,看得痛快。但是因为看的是电子版,没有地图所以很多地方看起来有些云里雾里。
   关于小说本身给我更大的感受是气魄宏伟绮丽,精灵矮人人类鹰群等种群设置还有诸如刚铎洛汗米纳斯提力斯等等的拉风地名无不让人神往。以及里面的价值观的那种庄严雄壮的氛围,诸如战胜自我,战胜人性的弱点等等。至于其他的比如结构啊隐喻啊之类的倒不怎么引起我的关注。关于里面的人物刻画方面的感觉其实给人印象倒不太深,这么多的人物里有很鲜明的形象的感觉不多,有点三国演义的感觉。
   因为先看的是电影,所以看书时都是浮现出那些已经定型的形象。而且觉得电影剧本改得反而更好,整体节奏简洁有力更适合拍电影,尤其是最后那段可能剪掉后更加一气呵成有利于电影结束


  我三部曲看得都是朱学恒的译版,反正我觉得翻译的很好。特别是王城的最后一仗,气势恢弘磅礴,各方赶到王城抵御魔军的毅然决绝之心,全军坚守最后一丝希望的气魄把整个故事上升到一个世界层面上的精神力量。
  从来不嫌弃也不觉得这部小说太长了,就像有的人这么说的,小说被写成了历史。我很喜欢啊,有时间很想拜读一下原著。


  这是一部经典是一部完全不同于寻常的书,他不是通过多么气势磅礴的战争来吸引读者,而是另辟蹊径,万物的命运并不是掌握在那些英雄帝王的手中,而是掌握在最不受重视的小人物手中,这种创新已令人叹服,而书中那恢宏的战斗,那以你的田园,令我沉醉,若有机会一定要看看电影版,真的会让人不觉涌起一股热情。


  老早就知道自己有严重的第二男主角情结。小时候看江涛《愚公移山》的MTV时看上了那个极其传神的老“愚公”,《特洛伊》里迷上了赫克托耳,然后就习惯性的将注意力放在第二男主角身上。
  
  《魔戒》刚开始时,在那个混乱的小酒馆里阿拉贡首次登场,就让我惊为天人。我妈极其不解,总觉得这个连脸都没让人看清的首秀有什么好让我感叹的。从此以后,无论是看小说还是看电影,在众人惊呼精灵王子瓷娃娃般精致的不敢触碰的美时,只有我一个人“孤独”的固守着都执迷于阿拉贡那胡子丛生、衣衫褴褛的“落拓美”。
  
  《魔戒》里人物巨多,谁谁都刻画的精彩。所以,我自以为自己又一次没有悬念的纠结在“第二男主角”的情结中。
  
  第二部慢慢展开。总觉得阿拉贡好像还有不少“潜力”值得挖掘。出镜率渐增、胡子渐整齐,脸上表情也日趋明朗化。我有点紧张,难道阿拉贡这第二男主角的地位要被“撼动”?
  
  第三部终于证明,原来是王者归来!
  我惶惶然有些不安,为这次慧眼识英。
  从来的“第二男主角”此次终于咸鱼翻身啦!
  
  在白色城堡的绚烂的白树下,众人俯首。
  阿拉贡整洁的脸上,庐山真面目现!
  
  我的王~~


  GRR托尔金描绘的中土世界不仅仅是魔幻世界,不仅仅包括精灵、怪兽、魔头和巫师,他所描绘的世界观也契合了我的爱好。
  佛罗多的家乡是一种恬淡和幽静的世外桃源,但是却难逃世俗的中土黑暗世界的伤害。终于参与了一场血雨腥风的恶战。虽然最后终于归于平静,但是佛罗多已近无法恢复到以前的恬淡,只得出海去精灵的永生世界。其实是一种映射,在现实的社会不会有什么恬淡,并且如同佛罗多一样,经历了许多,也难以回到恬淡的生活中去了。


  改动最大可能是第二部,但损失最大的可能就是这最后一部了吧!
  很多人看电影的时候觉得最后的段落太冗长拖沓,殊不知与原著相比已经简炼得不能再简炼了。其实,大战过后那些琐碎的收尾、尤其是浓浓的离愁别绪,真的很难用影像的方式来表现。文字的优势在这方面还是无法替代的。


  我也买的这个版本,感觉翻译不好,那种奇幻的味道出来的很淡,反而没有当年读《龙枪编年史》和《龙枪传奇》的快感。
  近些年,译林出版社的水平下降很快,他们注重于原文翻译,注意一词一句的讲究,却忘记了,他们翻译的是文学作品,要具有文学性,所以当知道他们把《追忆似水年华》翻译成《追忆逝去的时间》,我就决定打死我也不看译林出版社翻译的那堆破烂玩意。


  当时高中生活每年都要重温的东西
  因为原文很难,很多诗歌
  所以翻译的还算差强人意啦
  去年暑假看了英文版,算是了却了一桩心愿~


   这是 一部我看过很久久的书,反复看过这本书, 意味深长的 说 这是一个系列的书,只有仔细的从前传到第三部,我个人的观点是一次性从第一部连续不间断的看到第三部 这是最好的,还有电影通宵看很是享受对于我们这些老资格的忠实者,你需要不断的随着故事的深入进入情节,最好等到太阳的升起。
   还是从无间道里得出的概念 好人有好报,坏人应该出局。
   不同的人种都在为一个目标而奋斗 这是一件伟大的事 ,或许 老革命家能想到抗日战阵,最终正义的我们是赢家。
   喜欢这本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最后点评一句:等待光明是一段漫长的日子,但是我们最终对等到天亮,我们还需缩短黑夜的时间,为此奋斗一生——————————————————————


  我上初中的时候,正赶上《指环王》电影热映,顺势就收了一套译林的《魔戒》。当时看感觉还行。后来对幻想文学稍有了解再回过头来看,觉得这套书的翻译真是让人无语。尤其是上大学后,打着学习英语的旗号,用自己半生不熟的英语,加上一本厚厚的OXFORD的帮助,看完了英文版后。更加深了我对译林的那帮翻译的不满——其实可以做的更好。期待有更好的译本!!


  很久以前看的这部片子,喜欢,感动。很多细节记不太清楚了 ,只记得弗罗多在爬上山顶时那眼神——倔强、无助、悲伤、喜悦,容纳了太多的感情,很难想象一个眼神就能表达出这么多感情,估计只有经历过才会那样。还有里面的那句台词:因为伤的太深,所以无法抹灭。


   老几年前就提起书了,那时高三,没有把整部看完,只看了一部分。
  
   现在想看也没有机会看咯~


   精灵 矮人还有巨兽。中古大陆的一切让人们感到的是惊奇和无限的想象!托尔金的魔戒是最杰出的代表,一位古语言学家为了一本书而创造了一种语言,光是这一点就值得我们去拜读这部作品!


   魔戒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英雄并不是那种神化的传说般完美。
   当弗罗多历经磨难之后手举魔戒站在毁灭火上的边缘时,他的精神终于在魔王的压力下崩溃,如果不是命中注定存活下来的呼噜,因为近似疯狂的贪婪反倒给自己和宝贝招来灭顶之灾,可能魔戒的结局就是另一种样子了。
   在阿拉贡在去白塔城的途中穿越受诅咒亡灵的山谷时,他内心作为一个血肉之躯的恐惧也巧妙地表露无遗,如果那个丑陋的亡灵头领不遵守诺言,那我们的英雄和白塔不知道又会怎样面对狂魔的血洗。
   当大法师紧张的站在攻城锤猛击的城门背后时,当矮人双手紧握大斧为着尚未出现的敌人踮脚时,当罗翰王瞪大双眼冲向猛犸象时,我一点都不对他们的“怯场”感到失望。我觉得很精彩,因为这是真正的英雄,有血有肉的人上演的有血有肉的神话传奇。


楼主读的是译林老版吧?这个版本太烂了可以无视……
市面上风行的还有朱学恒译的魔戒,严谨归严谨,但没怎么还原原著文风,略白话,不是很优美……
邓嘉宛的译本(个人目测最佳)即将出版……
其实精灵指环的译名才不大合理呀……
又不都是精灵打造的……
“七枚戒指同辉”……总共19枚“统御之戒”,1枚独尊戒呢!楼主读书不认真哦……
原文翻译出来是“魔戒之王”,作者表示,这是黑暗魔君索隆的一个称呼。
“魔戒”本就是个中性的词语,并不是“邪戒”的意思……“魔”这里意为“有魔力的”。
The Rings就该译成魔戒或者灵戒之类的,因为它已经首字母大写了,是个特有名词,不加个形容词就不严谨了^_^
心理描写的缺失——至少对于我而言——并不令人遗憾。早有国外批评家指出《魔戒》刻意采用了略拖沓的、描写堆砌式的描写,并习于冷眼旁观,心理方面极少深入挖掘。这正是其史诗风格的显著体现。小说采用了恢弘大气的风格,若面面俱到、细述烦琐,就会出现“史诗的幽闭恐惧症”,失去原先独特的壮阔绚烂之感。托尔金的其他小说都避免了这个问题。这正是为何小说的文风会如此与众不同。而今的众多奇幻小说,都很注重心理描写,例如《冰与火之歌》,简直是被心理描写填满的。这不能说是缺点。不同特色的小说本就应配以不同特色的文风——冰与火之歌追求这样的效果,有了属于它自己的馥郁文香;而魔戒采用了重大局、疏小节的描写方式,也使它自己在书海中显得格外独特。有些小说失了心理描写便黯然失色,可魔戒,就该采用这种效果。


其实可以采用大历史小细节的写法。主要心理描写集中在弗拉多身上,事实上这种描写是在侧面反映魔戒本身,这样会给人带来一个丰满的魔戒形象,而不是表面的概念,毕竟魔戒能支配人在于人心,这样在不同的比较下会使魔戒本身闪出更美丽的光辉,但这样不会影响故事的整体史诗性,毕竟注重的只是一个点而不是所有人,如果是所有人就会产生上面你说的心理描写过多,失去史诗性的问题。
关于译文,这种书只有真正喜欢且具有文字功底的人才能做好,因为问题并不出在语言上,而是在知识上,往往因为知识缺失会导致理解偏差,说实话要想译成这样的书没有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根本不可能达成。


也许人生的价值,不只在于深藏的功与名,而在于在征战的背后还能做回自己


华丽的魔幻史诗


为什么没人评价,我觉得挺好的,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原创


很长,看了很久。此时正在看魔戒


据说这是因为带着点自卑,才会有那情结。。。


倒是有一点这种心理。呵呵


赫克托耳。。看特洛伊眼中只有他~~~
LSS说的有点道理 = = 我也有这种情结


恩,我也喜欢阿拉贡...
第一次看的时候,喜欢这个人
n久以后又看了一遍,有喜欢上了一个人
唉,果然还是他..


看上了那个极其传神的老“愚公 Are you kidding


没有啊,不觉得他比唱歌的那个痛苦纠结的眉宇有意思的多?
看上,是一个很泛的词


我喜欢阿克琉斯和赫克托耳,阿拉贡和莱格拉斯


我一直觉得主角是他。。。
那个小矮人是打酱油的。。。
俺喜欢的男二是射手王子~~~hoho~~~~国王也不错 恩恩~~


噢额喜欢里面所有的男人- -


我也总是会喜欢第二男主角~~哈哈哈~~原来有人和我一样~~真开心~~


就是男二号咯。
我相当稀饭男三号。任何的。


我也超喜欢阿拉贡!!!~~~


终于找到了喜欢阿拉贡的了,身边的人都太花痴了,都喜欢精灵族的


力挺阿拉贡 好喜欢


最近又把魔戒翻出来看,每看一次都有新的体会。。阿拉贡是男人中的男人!!最最喜欢他!


看到赫克托耳和阿拉贡 不淡定了 某倒是没觉得自己有男二情结 看到阿拉贡之后就想这样的才该是男主么 话说觉得这两位的形象有点像的 所以都这么心动么 不得不说 因为先入为主 还是喜欢电影翻译的亚拉冈。。。《特洛伊》和《魔戒》就这样两个人念念不忘


我觉得电影一斤做得很好了,很多东西如果加到电影里就变的笼统了。最好用书做信息补充,哈哈


有一好玩的事是,Elijah Wood在Conan的脱口秀里面说04 Oscar的时候,Jack Nicholson在后台问Elijah结局是怎么回事儿,怎么那么多段结局,以至于在电影院儿JN以为新王加冕就完了,然后先去停车场找车子了........


同意越来越烂 我还是小姑娘的时候买的简爱 翻译得真好


崇拜能看懂《魔戒》原文的达人,太崇拜,过于崇拜,我是啃不下来。


觉得翻译基本上不可能达到原作的那种高度。文字媒介之间转换时的有损是必然的。


朱学恒的版本~据说是华文里最好的


回去看原版是必然的


其实这套书翻译的是最好的。。毕竟托而今是学习语言的。
其实你可以去翻,既然你很不满。


这版还好啦~
回头看看译林初版的「兄弟连」,越看越想撕书。
还有译林版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完全没有原著黑色幽默的味道,还是上海译文版的最棒。


朱学恒版的翻译也是太直,我不喜欢


原著里,托金斯发明了精灵语言,这个是翻译达不到的高度。通过我一个学古典文学和拉丁文的朋友解释,终于了解很多人的名字的来源,词根。。深奥啊!完全不逊色一本科学巨著!


早看完了```````
真的很好看````
建议你去看


挺不错的
最近在看书


恩```````人性的英雄


头一次看的时候觉得有点枯燥艰涩,但是越看越觉得有味道


电影也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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