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法典化的迷思

彭峰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有限公司
出版时间:

2010-4  

出版社: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有限公司  

作者:

彭峰  

页数:

220  

前言

早在1999年,我在《当代环境法的全球化与趋同化》一文中已经指出,随着全球市场和国际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各国环境法之间以及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之间的协调日益增强,国内环境法因越来越多地吸收国际环境法规范而出现了国内环境法国际化的现象,国际环境条约因越来越多地吸收传统上由国内环境法规调整的内容而出现了国际环境法国内化的现象,各国环境法因相互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的日趋加强而出现了相互协调的现象。我将这种现象称为当代环境法的全球化和趋同化。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环境法中心的本。波尔(Ben Boer)教授在《环境法的全球化》一文中也持相同观点,他指出:“自进入斯德哥尔摩时代以后,正在发生从‘以国家为重点的、内向的环境和发展政策’向‘外向的、深受国际法律和政策的发展影响的政策’的转变;对可持续发展而言甚至更广泛些,呈现出两种趋势,即国际环境法正在对国内环境法的形成发生日益增加的直接影响,各个国家的环境法的原则和方法正变得日益相似;由于各国对环境问题日益增强的认识,越来越多的国家的环境法针对同样的问题采取同样的方法。”各国环境法越来越相似,主要受到如下事实所鼓励,即发达国家的环境法律经常被用来作为发展中国家起草其法律的先例或参考材料;通过全球化进程,各国对环境事务的立法和政策正日益趋向一致。

内容概要

本书认为环境法的发展必然经过单行法、框架法、形式性法典、实质性法典阶段,在国内环境法典与国际环境法法典进—步融合过程中,或许最终形成—个全球环境法。这些研究成果和观点值得我们深思与关注。该书是国内首部系统研究法国环境法的著作,填补了这—研究领域的空白。

作者简介

彭峰 女,湖南龙山人。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中法联合培养),法国La Rochelle大学法学博士后。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环境法。主持、参与环境与能源法相关课题及国际合作项目多项,在《环境保护》、《政治与法律》、《法学杂志》、《西亚非洲》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书籍目录

序一序二引言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现状第一章 从法典到法典化:差异与趋同 第一节 法典(Code)的概念 一、法典(Code)的词源分析 二、不同法系的法典 第二节 法典化(Codification)的概念 一、法典化运动 二、法典编纂 第三节 差异与趋同 一、法典化与自然法学派 二、反法典化与历史法学派 三、法典化实践:两大法系的差异与趋同第二章 法国的法典化传统 第一节 法国法典化的思想 一、法国法典化的涵义 二、法国法典化的特点 第二节 法国法典化的启动 一、法国法典编纂的类型 二、法国法典编纂的方法 三、法国法典编纂的程序 四、法国的法典编纂机构 第三节 法国法典化的必要性 一、法国法的渊源的危机 二、法国法典编纂的目的 三、法国法典编纂的动机 四、法国法典编纂的意义第三章 法国环境法典的人文情怀:法益论 第一节 人文主义 一、人文主义的起源 二、人文主义的含义 三、人文主义传统 第二节 生态主义 一、国际手工艺运动 二、生态人文主义 第三节 法国环境法的法益 一、法益的概念 二、环境法法益的论争 三、法国环境法法益的体现第四章 法国环境法法典化的过程与困难 第一节 法国环境法的渊源 一、法国法律渊源的历史发展 二、法国环境法的国际法渊源 三、法国环境法的欧盟法渊源 四、法国环境法的国内法渊源 第二节 法国环境法法典化的必要性 一、环境法身份的承认 二、社会可接受性的反映 三、法律上的必要性 第三节 法国环境法法典编纂的程序 一、法国环境法法典编纂程序的选择 二、法国环境法法典编纂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计划 第四节 法国环境法法典化的过程 一、法国环境法典的起源 二、法国环境法典的起草 三、法国环境法典的通过 第五节 法国环境法法典化的困难 一、法国环境法典编纂被碎片化的危险 二、法国环境刑法的位置 三、法国环境法典范围的确定 四、法国环境法典的结构 五、国际环境法与欧盟环境法是否编纂入法国环境法典第五章 法国环境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预防原则 一、预防方法的哲学基础 二、国际法中的预防原则 三、欧盟法中的预防原则 四、法国法中预防原则的适用 第二节 风险预防原则 一、风险社会与风险预防 二、国际法中的风险预防原则 三、欧盟法中的风险预防原则 四、法国法中风险预防原则的适用 第三节 污染者付费原则 一、污染者付费的经济学基础 二、OECD委员会与欧盟法中污染者付费原则的法律表达 三、法国法中污染者付费原则的适用 第四节 环境人权与公众参与原则 一、环境法参与者的多样化 二、环境人权与公众参与原则的实体之维 三、环境人权与公众参与原则的程序之维第六章 法国环境法法典化的域外影响 第一节 法语非洲国家“环境框架法”的概念 一、作为中间阶段的“环境框架法” 二、法国环境法法典化的评价 第二节 法语非洲国家环境法对法典化传统的继受 一、法语非洲国家“环境框架法”的普遍化 二、环境法重组之框架法到法典法结语 环境立法的路径选择与实践 一、法律的进化与环境法的发展 二、中国环境立法的路径选择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当然,法律编纂也可以在既有同类法典的基础上或在法典和单行法律两者基础上进行。”①《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给法典编纂和法律汇编的定义是这样的:“法典编纂是指重新审定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废除已经陈旧的,修改相互抵触的部分,弥补其缺陷或空白,使之成为基于某些共同原则、内容协调一致、有机联系的统一法律。这种法律就称为法典。法典较单行法规系统、完备,是一种新的立法文件。随着法典的颁布,相应的单行法规即被废除。”②“法规汇编是法规系统化的又一形式,即按一定顺序把现行法规汇编成册,如1952、1953年编的《中央人民政府政令汇编》、1956年以来陆续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等。法规汇编不同于法典编纂,它不是新的立法活动,只是对现行法规进行外部整理,使之系统化,无论在形式上或内容上一般不作任何变动。法规汇编虽仅限于对现行法规进行外部整理,但可为查阅、适用和研究现行法提供方便,是法律规范系统化不可缺少的方式之一。”③“在西方各国的法律传统中,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一贯采用法典形式。英美法系国家一般不采用这种形式,现在由于制定法大量增加,也开始有以法典名称出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美国的《统一商法典》,但内容仍不及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典严密。有的虽然称为“法典”(如《美国法典》),实际上是法规汇编。”

后记

留法三年,其间酸甜苦辣只有自知,那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一段经历,也是我人生的转折点,它给予我失望、痛苦与挣扎,也给予了我人生最珍贵的财富,它给我的学术生涯打开了一扇窗,结识了一群难得的良师益友。人在他乡,难免落寞,他们给了我一份最真挚的温暖。正是这一段难得经历,我的生命中从此再也离不开法国,也使我结束博士学业后仍能有机会经常往返其间,乐此不疲。呈现在您面前的这本书,是在我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仅仅是对法国环境法最初浅的一点认识,只是这项研究的开始。此书献给我的父母,是他们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给我无尽的支持,才使我最终完成本书的写作。其次我要衷心感谢我博士期间的两位导师蔡守秋教授和Agnes Michelot女士,我无法用贫乏的语言表达对他们的感激。蔡守秋教授对我博士论文的悉心指导使我备受感动。大到选材提纲,小到句读措辞,从最初的大纲到最后的定稿,他都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宝贵的意见,凝聚了他的心血。无论在生活上还是论文的写作上,Agnes Michelot女士的帮助使我受益匪浅。为了帮助我更好地搜集法文资料,Agnes Michelot女士专门帮我约见了法国环境法协会主席、法国环境法法典编纂负责人之一Philippe Billet先生,为我论文的写作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珍贵的内部资料。在此,对我的导师由衷地说声谢谢。

媒体关注与评论

本书从法国环境法典的历史预见到我国环境保护法发展模式法典化的必然,颇有新意,值得一读。  ——陈汉光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昕教授本书认为环境法的发展必然经过单行法、框架法、形式性法典、实质性法典阶段,在国内环境法典与国际环境法法典进一步融合过程中,或许最终形成一个全球环境法。这些研究成果和观点值得我深思与关注。该书是国内首部系统研究法国环境法的著作,填补了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  ——蔡守秋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会长在我看来,影响环境法法典化形成的因素是法律适用的现实需要和法治思维的文化传统。法国环境法典之所以能够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国历来就有法典化的传统。正如彭博士所言,在法国,法典化是社会的需要、技术的需要,也是法律本身的需要。而法国环境法典之所以目前仍处于汇编型法典阶段,则可能与立法技术的发达程度、环境法理论的完善程度、环境立法一体化需求强度等冈素密切相关。长远地看,环境法法典化意味着环境法律发展的进程、方向与归属。也就是说,一国环境法律在形式上的演进 虽然各国有关环境保护的制定法体系在其形成和发展上各有不同——终究会走上环境法编纂或者环境法典的道路。  ——汪劲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编辑推荐

《法典化的迷思:法国环境法之考察》:上海社科院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系列成果

图书封面

广告

下载页面


法典化的迷思 PDF格式下载



很好,说的有些道理,深思中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