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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的发明

[美] 林·亨特 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

2011-7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作者:

[美] 林·亨特  

页数:

241  

译者:

沈占春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人权是如何被发明的,它们纷繁喧嚣的历史如何影响了人们的感知,我们又是如何将它们保留到今天呢?林·亨特教授写作了这部非凡的文化和心智的历史——本书,证明了人权是如何在持续的争议之中延续至今的,在本书中,作者颇富技巧地将人权置于一系列更广泛的文化变化的历程中来论述,将人权与社会史联系在一起,提供了明晰和独到的见解。正如评论所说,该书可列为人权史的第一部必读之作,不可或缺。

作者简介

林·亨特(Lvnn Hunt
1945-),美国当代著名历史学家,新文化史运动的主要倡导者和领导者之一。曾任教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费城宾州大学,之后转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任教迄今。主要著作有:《大革命与法国外省特鲁瓦、兰斯的城市政治》、《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政治、文化与阶级》等;并先后主编了两部重要的新文化史理论文集一《新文化史》及《超越文化转向》。

书籍目录

致谢
导言“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
第一章 “激情的进发”
 阅读小说与想象平等
第二章 “他们亦是血肉之躯”
 废除酷刑
第三章 “他们已经树立了优秀的榜样”
 权利宣言
第四章 “还没有结束的宣言”
 宣言的后果
第五章 “人性的软实力”
 为什么失败了的人权,结果却成功了
附录三部宣言:1776年,1789年,1948年
注释
准予使用插图的授权许可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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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问题是个大问题,人权是怎么形成的,可以了解。


人权的意义一直是模糊的,发展是坎坷的。


好书,对于我们这样的一个正处在人权教育起步阶段的国家而言,国民真的应该了解了解人权是什么!


亨特的代表作,强烈推荐。感谢出版社的这套丛书。


人性的深层探究


没有看过蛋听说很猛很猛啊


非常喜欢。很有见地,读读便知。推荐阅读。


没有仔细看,质量应该不会差


看到南方都市报介绍的,应该挺不错。


很不错哦!真的很喜欢呢!!


介绍了人权的“发明”过程,但仅限于开始部分,离“一部历史”还有距离。


有助于对人权的历史有一个了解


这是一本人权史的书,是从事人权研究的必读书,不错。


内容应该还是无可挑剔的,虽然比我想象中还是欠缺了一点,不过送来的真心有点旧的感觉= =


还没读呢,老师推荐的,应该不错。


书的内容很丰富,也相当专业,但对于社会大众都可阅读。


质量不错,而且供货速度也可以


书有点旧,总体还不错


看目录就打动了我,角度很棒,这样的书正是我要找的


如果喜欢看别人讲故事,这本书还不错。但是,想要得到点学术信息的,建议还是算了吧。另外,以前商务的书,感觉印刷都还可以,但这本书,印刷和装帧实在是太差了。很失望。


  这本书由始至终都没有忘记叙述的就是“人权”。而这两个字的魅力究竟在哪里?历史又是怎么样的?通过法国,美国,甚至是英国和德国还有联合国的故事叙述了其产生的过程和内在意义。其实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人生而平等、自由的权利,逐渐被发现,发展,接受。
  发现人权的,或者并不是想象中那些被压迫,被欺压,没有平等,自由和公平对待的人民,反而是那些贵族,富人甚至是统治者;发展他的也并不是想象中的贵族、富人和统治者,反而又是那些本来就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的人们。而被动接受和主动接受的,也是那些对于种族,民族,地域等等问题看的很重的人们。所以,你说这是真理被发现的过程还是人民对于自身权利和地位不屈斗争的历史,也许都有。


  林·亨特《人权的发明:一部历史》一书的开篇,引用杰斐逊在《独立宣言》中那段有名的话:“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即人人生而平等,他们由上帝赋予了某种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但亨特也注意到,所谓的“不言而喻”的真理,并非不证自明的公理。为了“人人生而平等”这几个轻巧的字,人类花了数百年之久的时间加以证明。时至今日,这道题的证明推导依然在进行当中。
  
    读中学时常练习数学证明题。题目给出数项条件以及需要得出的结论,而学生的任务便是依照题中条件推论出结果。虽然明知由题目条件一定能推出给定的结论,但这个证明过程,却煞费脑筋,不经一番思索必不能成功。关于“人的权利”这道证明题亦是同理,虽然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人人生而平等”是这道大题目最终推导出的结论,但这个复杂的证明过程,人们却不一定能了然于胸,或者说,不一定愿意花时间去了解。
  
    有一种东西,当它存在于你身边,你根本感觉不到它的存在,而一旦你丧失它,其存在的价值才会被真正体会到。这种失去才懂得曾经拥有的东西包括很多,比如各类生活必需品、比如爱情或者空气。此外,另有一些东西也可以被归于此类,就像亨特在书中告诉我们的,一个关于人类自身的基本概念也由于其空气般充盈于生活的存在特质而被人们理所当然地视而不见。这个概念就是权利,关于人的权利。
  
    打开历史教科书,我们很容易就读到启蒙运动中“天赋人权”一类的句子。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被视为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三份人权文献,人的权利,在这三份文献中都被确立为上天赋予,或者说是不证自明的一个命题。然而,这里所说的人权,与今天的概念相较,显然存在区别。亨特说,“18世纪人权运动的倡导者们会强烈地谴责其反对者为无情的传统主义者、只对维持基于不平等、特权性和历史习俗基础上的社会秩序感兴趣,而不是基于平等、普遍性和天赋人权的基础上。”亨特所谓的“天赋人权”,乃是指今天一种更为普遍的人权信念。而18世纪的人权捍卫者,他们口中的人权带有更明显的功利色彩,为欧美的政权更迭和政治转型铺垫了道路。
  
    然而,在发现了“人权”的18世纪,当在民主体制建立起来以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享有了他们应得的权利。相反,民主政体为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最有利的政治土壤,但在早期资本主义工业飞速发展的同时,严重的社会不公和对一部分人权利的漠视也随之出现。在接下来的19世纪,是一个由罢工、抗议、街头暴力构成的百年。作为口口声声要“天赋人权”的启蒙者,这时也不可能预见到贫民、劳工、少数族裔、女性等人群竟然被排除在了他们设定的“权利”定义之外。
  
    为了让那些“被权利排除在外”的人也拥有权利,有人开始呐喊:不能继续躺在“不证自明”这张卧榻上做着春秋大梦了。一个雁过拔毛的时代里,再浅白的道理,如果不加以明确推导论证,恐怕也难以自明。这就像考卷上的一道证明题,如果仅仅抄一遍给定条件然后直接得出结论,肯定是得不到分的。同样,“人人拥有权利”之类的便宜话,人们如果就这么轻易地喊出而不加以深究,必然只能得零分。当然,权利这道题得零分的代价有多大,也无需赘言。
  
    那么,这道题“得分”的要点在何处呢?答曰:人心和人性。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曾向读者提出了一个伦理问题,假如在中国发生了一次使亿万人丧生的地震,一位富有人性的欧洲商人听说了这个消息会有什么反应?斯密做了一个悲观的预言,他认为这个商人会在嘴上说出一切应该说的“正确”言辞,然后,他会立即开始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相反,如果他预知第二天将失去自己的小手指的时候,这位商人将会在床上彻夜辗转难眠。斯密由此问道:那么,如果可能的话,这个人会用中国亿万人的生命来换他的小手指吗?
  
    斯密给出的答案是:不会。作为一个深刻洞察人性的学者,斯密相信,人性中的理性、原则和良知将在人们的判断和行为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是自从18世纪建立起来的权利概念得以一步步走到今天的原因。权利的出发点在于“人性”,正是人性联通了一个人与所有人的内心,内心的相通则构成了人们共同的权利。承认一个群体、一个阶层、一个种族具有与所有人相通的“人性”,这是他们获得权利的前提,也是解答“人的权利”这道证明题的内在逻辑。


  有什么文献在几百年后仍然让读者热血沸腾?两百多年前的美国《独立宣言》和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就是这样的两个文献。
  
  人权必须具备三个特征:与生俱来的(是上帝或“天”而不是任何人或权威所赋予),平等的(所有人的人权均是一样的)、普遍的(没有地域、国家、民族等限制)。以上两个文件声明了这几点,并且声明这些特征是无需证明的。
  
  这些文献所声明的观点,是我们人类的一种理想。两百多年后的今天,在地球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土能保障说这种理想已经实现。这正是我们人类共同努力的目标。
  
  本书所探讨的是十八世纪以来这些理念在美国和欧洲的心灵经历和发展。了解这些,无论是对人权法制体系已经比较完善的欧美国家,还是对于正在或尚未在法律上对人权进行确认的国家,如中国,都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说到底,人权理想的真正实现,有赖于所有民众对于人权理念的心灵认知和认可,这是一切行为的基石。
  
  这毕竟是一部学术著作,都起来并不是是很轻松,读者如果对欧洲十八世纪以来的哲学和文学熟悉那就相对容易了。
  
  对本书的装帧设计比较失望,这与我过去对商务印书馆的期望相差太远了。从装帧、纸张、印刷来说,均显得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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