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证据法实务指南
2012-8
中国法制出版社
克里斯托弗·艾伦
394
424000
无
《英国证据法实务指南(第4版)》作者克里斯托弗·艾伦博士曾任英国城市大学内殿法学院高级讲师,后在伦敦学院大学和伦敦大学的校外生项目中执教证据法。本书对证据法进行了清晰和具有可读性的说明,探讨了关于事实、原则及规则之论证的重要意义。
本书本身是用于英国法学本科生教学和法学职业教育的教科书,因此,内容全面、均衡,既考虑到了最基础的知识,也述及了在相关问题上的不同观点及其演进;既考虑到了课堂上的教学内容,又有课外进一步阅读建议和自测问答题。因此本书是教与学两面俱到的教科书。
王进喜,男,1970年生。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科学》杂志副主编。2008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010年度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证据科学研究与应用》项目负责人;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2009—2012年度客座研究人员;2002—2003年度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美国富布莱特项目研修学者;2010年9月—2011年6月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
主要著作有:《美国(联邦证据规则)(2011年重塑版)条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刑事证人证言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法律伦理的50堂课》(台湾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版)、《美国律师职业行为规则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等。
主要译作有:《论律师的流动管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美国律师协会职业行为示范规则(200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证据法一文本、问题和案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等。
译者简介
译序
翻译技术说明
前言
第一章 导言
导言
证据与证明
证据的定义
相关性、证明力和可采性
某些术语
证据法的三个重要特点
法官与陪审团的功能
《欧洲人权公约》
第二章 发展与当前的目标
导言
发展
当前的目标
第三章 书面证据与实物证据
书面证据
实物证据
第四章 不需要证明的事实
导言
正式自认
司法认知
使用个人知识
第五章 作证能力与强制作证
刑事案件的被告
刑事案件被告的配偶和同性伴侣
儿童
有智力缺陷的人
第六章 证言过程
主询问
交叉询问
再询问
刷新记忆
证人先前陈述
敌意证人
旁系问题与反驳证据
对弱势或者被恐吓证人的保护
第七章 证明负担、证明标准与推定
导言
证据负担
证明负担
证明标准
推定
第八章 反对传闻规则
规则范围
反对传闻规则的理论根据
第九章 传闻例外
导言
根据第116条和第117条可采的传闻
保留的普通法例外
“安全阀”
补充性规定
传闻与人权
判例研究:MAHER v DPP案件
第十章 危险证据
裁量性的注意警告
被告的谎言
辨认与TURNBULL指引
法院内外的辨认
第十一章 自白与非法取得的证据
自白的确认
自白对整个案件的影响
排除自白
《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之78(1)
普通法上排除证据的自由裁量权
使用共同被告的自白
未能回答问题或者提及事实
预先审查
第十二章 品性证据
导言
刑事程序中的良好品性证据
刑事程序中的不良品性证据
第十三章 意见证据
意见证据何时具有可采性?
意见的基础
精神病医生和心理医生的证言
专家证据的冲突
第十四章 司法认定作为证据
导言
定罪判决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
定罪判决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
先前无罪开释证据
第十五章 特免权与公共利益豁免
导言
特免权
公共利益豁免
第十六章 禁止反言
导言
以先前司法程序禁止反言
以契据禁止反言
以行为禁止反言
主要译名对照表
参考书目
版权页: 法院内外的辨认 关于法院内外进行的辨认的法律,不可避免地是一种妥协。一方面,它试图通过《操作守则》来保证这样的证据是可靠的。另一方面,在没有什么不可靠危险的情况下,人们不愿意以技术问题为根据来排除辨认证据。例如,在传闻规则被忽视或者被满不在乎地对待的情况下,就是这样。 被告席辨认 这里的规则常常被误解。应当避免在审判时对坐在被告席的被告进行首次辨认。但是一旦已经有过庭外辨认,让证人辨认法庭上的被告,作为其对事件描述的背景的一部分,不会有什么异议。一在就辨认不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也是这样:例如,在一个商场行窃案件中,被告并没有否认在商场或者拿了商品,但是说忘了付款。 先前辨认证据 已经长期得到确立的是,关于对被告进行的先前庭外辨认证据,可以由作出辨认的人作出。理由是,这表明证人在接近事发的时刻,能够辨认出被告,因此减少了发生错误的可能。关于先前庭外辨认的证据现在为《2003年刑事司法法》之120(4)与(5)所调整。这些规定的效果似乎是,只要进行辨认的人作出了某些证言,他就不需要自己还记得进行过辨认或者曾就此作证。 根据录像或者照片进行辨认 有些时候,可以得到实施犯罪的图像。在AG's Reference(No 2 of 2002)案件中,上诉法院总结了使用这种材料的四种方式: 如果图像足够清晰,陪审团可以将其与坐在被告席上的被告进行比较。 如果证人知道被告,足以认出他是图像中的犯罪人,则该证人可以就此作证。 如果证人并不认识被告,花了很长时间来审看犯罪现场的图像,他就能获得陪审团不具有的特别知识。他随后可以就基于这些图像与被告当时的照片进行的比对来提供辨认证言,只要该图像和照片都能供陪审团审阅。 作为面部成像专家的证人,可以就犯罪现场的图像与当时被告的照片进行比对,然后提供辨认证据,只要这二者都能供陪审团审阅。 《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之《操作守则》之守则D 《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第66条规定,国务大臣应当就各种事项发布《操作守则》,包括人身辨认。根据67(11),任何守则都应当可采为证据,如果法院看来这样的守则的任何规定与任何问题相关,则在决定该问题时应当考虑该规定。根据《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制定的现行的《操作守则》之守则D有可能与任何涉及辨认的问题相关。整个守则都很重要,但是要特别注意附录A(视频辨认)、附录B(排队辨认)和附录E(出示照片)。该守则的重要性在于这样的事实,即违反其规定而取得的证据可能是不可靠的,因此很可能根据《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之78(1)被排除。
无
证据法基础读物
一直存收藏里的,看到有较好的折扣就买了,教学参考!
内容 印刷都很棒
六折的时候买的,很好很好,只可惜啊,因该再挑几本!对照英文版本的书,英文版本看起来都不累了!希望这学期能够看完这一本英文证据法就可以
对了解英国证据制度及证据的运用很有帮助
买这本书的原因就在于其系统的介绍了英国的证据法司法实务。写作方式还是一如英美法系的学者那种随意和离散,即使是在统一的逻辑思路指导下组织的内容和结构,对于初次接触这一写作特点的读者而言依然是一件很不容易按照以前习惯了的顺序性和体系性的阅读体验。庭审实录的内容列举了很多,就因为如此,我认为这个价格和书籍价值之间有些不合理。25——30块钱比较合理。
没有特别仔细地阅读这本书,但深深体会到英国证据法的完备。对于想学习和了解证据法,希望推进我们国家证据立法的同学们来讲,这是一本好教材。不过,英国证据法是建立在陪审团制度之下的,突出的是诉讼中的抗辩,这与我们国家的制度不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