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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人权保障发展六十年

刘海年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1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

刘海年  

页数:

471  

内容概要

  刘海年编写的《新中国人权保障发展六十年》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通过专论和报告等形式,系统阐释国新中国六十年来,在以往的基础上人权理论研究、人权建设实践以及人权对外交流的发展。其中既肯定了我国人权保障的巨大成就,也指出国尚待解决的问题的对解决相关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全书分三个部分:其一,综论篇,按人权保障的内在逻辑,汇集了人权概念、人权理论和人权历史在中国的发展,以及对人权问题应有的科学态度等专论。其二,分论篇,以《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公约之分类,结合我国宪法、法律相关规定,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内容分题做了论述。其三,国际交流篇,收入了作者二十年来参与我国与外国人权对话、参与主持人权对话研讨,以及其他形式的对外人权交流之部分报告、讲话和重要发言。此外,还收入了作者本人及其与胡云腾先生一起对我国人权建设撰写的研究报告,作为附录。《新中国人权保障发展六十年》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语言朴实,可资理论研究、高校教学、人权建设实践参考,也是广大干部和群众学习人权知识的良好辅助材料。

作者简介

  刘海年,河南省唐河县人,1936年4月生。1950年1月参加工作,在部队历任宣传员、班长、文化教员、军事法院书记员、秘书等职。1957年
9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61年9月本科毕业,1964年中国法律史专业研究生毕业。1965年1月到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历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研究员、副所长,1993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1995年兼政治学研究所所长至1998年12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并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书籍目录

一 综论篇
 关于人权的概念
 研究人权要有正确的观念
 人权观念在中国的形成和发展(纲要)
 中国共产党为人权而奋斗(1921—1949)
 新中国人权法治发展六十年
 保障人权与争得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中国的实践经验
 文化自觉与人权保障
 政治文明建设与人权保障——从历史沿革解析
 保障人权:国家的特殊作用
 中国人权保障的新宣示
 会通中外文化共建和谐世界——写在《世界人权宣言》发表六十周年和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
 构建人权充分实现的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
 关于建设中国特色人权理论体系的若干问题
二 分论篇
 适当生活水准权与社会经济发展
 维护健康权:政府的义务
 保障民生:中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国际人权公约视角下的残疾人保障
 国际人权公约视野下的妇女权利保障
 中国法律关于人身权利的保障
 “和而不同”与少数人权利保障——从国际人权公约有关规定谈起
 宗教自由民族平等的法律保障
 透明度与大众传媒规制
 表达自由与中国传统文化
 言论自由与社会发展
 市民社会与结社自由的若干问题
 坚持反对酷刑促进人类文明
 中国传统刑法思想对当代死刑的影响
 限制、减少与废除死刑
 科学发展观与监狱建设
三 对外交流篇展望
 建设人类文明,加强司法对人权保障(1998年12月)
 在中美人权法律保障研讨会闭幕式上的讲话(1998年12月)
 中国人民比别人更关心自己的人权(2000年5月)
 在牛津大学关于表达自由学术研讨会上的报告提纲(2000年11月)
 酷刑的危害与防治(2002年10月)
 加入世贸组织和人权两公约对中国法治和人权建设的影响(纲要)(2002年4月)
 承传古代中国和罗马文明,推进当代文明建设(2003年12月)
 关于刑事辩护权和企业的社会责任(2004年6月)
 结社与结社自由(2004年7月)
 防治艾滋病保障人权(2004年11月)
 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中央政府高级干部会上的报告(2005年6月)
 提高法律文化自觉切实保障人权——在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上的发言纲要(2005年9月)
 加强劳动权和信息权的保障(2006年10月)
 公正审判:仍在争取实现的目标(2007年11月)
 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演讲(2008年2月)
 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诉性问题(2008年3月)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2009年5月)
 关于议题与对议题外言论的回应(2010年6月)
四 附录
 对合并和削减刑法中死刑条款的意见和建议刘海年 胡云腾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新规定的实施与我应特别关注的问题刘海年
 术攻法史兴法治心系家国倡人权——刘海年先生访谈录
后记
  

章节摘录

  (二)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和民主运动是争取人权的第二条战线  国民党反动派在武装进攻解放区的同时,对其统治区的民主党派、爱国师生的民主运动展开了镇压。为了在紧急状况下保障人权,1946年1月31日,各党派出席的政治协商会议闭幕后,决定组建人民权利保障委员会。中共代表董必武在筹备委员会上讲话号召全国人民团结起来,靠自己的力量保障人权。而就在第二天,在重庆各界庆祝政协成立的大会上,国民党反动派竞指使特务打伤政协代表郭沫若、大会主席李公朴、施复亮、章乃器及新闻记者等60多人。此后,又在西安、沈阳、济南、南通、北平等地制造了一系列打、砸、抄、抓和杀害革命人士的事件。镇压越残酷,反抗越激烈。国民党反动派投靠美国执意发动内战的倒行逆施,在国内外激起了更广泛的反抗。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远在海外的华侨团体纷纷通电或发表宣言,呼吁实行民主,停止内战,反对美国干涉内政。  民主运动首先在当时高等学校比较集中的昆明展开。1945年1月25日晚,昆明6000余名学生在西南联大集会,钱端升、费孝通、潘大逵、伍启源等教授发表反对内战演讲,遭国民党军队包围并鸣枪恫吓。12月26日,30余所大、中学校3万余名学生宣布总罢课.发表宣言,要求立即制止内战,撤退驻华美军,组织民主联合政府,切实保障人民自由权利,并组织成立罢课总委员会,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在中共云南省工委领导下,共产党员、民主青年联盟盟员在斗争中起了骨干作用。29日、30日全市学生举行大游行。12月1日国民党当局组织大批特务和军人闯入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殴打学生,并凶残地向学生投掷手榴弹,致使共产党员于再、潘琰和李鲁连、张华昌四人死难,酿成震惊全国的“一二·一”惨案。之后,1946年6月23日,国民党反动派在南京下关车站殴打上海反内战民主促进会到南京请愿的代表马叙伦、阎宝航、胡厥文、雷洁琼等11人,致多位代表受伤,又制造了“下关惨案”。1946年7月11日、15日,国民党反动派公然指使其昆明特务机关将反对蒋介石独裁统治、力主和平民主的民盟中央委员李公朴、闻一多杀害。  ……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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