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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第21辑)

上海中山学社 HarperCollins UK
出版时间:

2011-12  

出版社:

HarperCollins UK  

作者:

上海中山学社  

页数:

389  

内容概要

  《近代中国(第21辑)》主要内容包括:“‘辛亥革命与上海’国际研讨会”论文、辛亥革命与上海、略论辛亥革命时期上海的独特地位、辛亥革命中的上海报业、清末上海出版之革命期刊与辛亥革命、辛亥革命时期的制造工人同盟会、辛亥革命时期的李平书等。

书籍目录

“‘辛亥革命与上海’国际研讨会”论文
辛亥革命与上海
略论辛亥革命时期上海的独特地位
辛亥革命中的上海报业
清末上海出版之革命期刊与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时期的制造工人同盟会
辛亥革命时期的李平书
盛宣怀与辛亥革命时期之政治(1909—1911)
湘籍辛亥志士与上海
申鄂对峙间的安徽鼎革
以英国为首的列强与上海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与上海的日本人——以宗方小太郎为中心的研究
孙中山与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与百年中国的社会变迁
辛亥革命:关键性地推进中国社会转型
浅论孙中山与高野太吉
也谈孙中山辛亥革命与香港之关系
章太炎与孙中山的政见分歧
孙中山“东方大港”计划的历史地位
“辛亥革命与上海”国际研讨会综述
近代中国思想文化
张之洞与德国军事教习
中华工程师学会述论(1912—1931)
学术动态与史事记述
日本学界动向——近10年来日本对辛亥革命的研究
“螺洲陈”在三坊七巷的姻亲
征稿启事

章节摘录

  虽然只有两期,《民声》对于立宪问题,却能一针见血地指出:立宪派不过是“求一宪法之空名”而已,因为立宪与专制的区别,关键在于能否集合全体国人的公意,不在于是否有订定宪法,英国没有成文宪法,全世界没有人否认它是立宪国家,反观俄罗斯,即使公布了宪法,却仍被看作专制国家,就是因为它制定的宪法,完全依君主的意志而定,鲜从人民的权利义务出发。这种“以民为主”的观念,正是君权与民权最大的区别。  《民声》批判清政府根本没有实行宪政的诚意。宪法大纲四十条,不仅是钦定,究其实质则是直接转译日本宪法,经逐条查证,竟有三十七条照录成文。而且宪法大纲内容,不仅悖正义、反事实,甚至昧法理,非但不知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为何物,甚至强调“法律为君上实行司法权之用,命令为君上实行行政之用”,凭空创造了两权分立的主张①。  宪法大纲之中,更充斥着维护君权的条文,诸如: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载、君主神圣尊严不可侵犯、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设官制禄黜陟百司之权、统率陆海军及编定军制之权、总揽司法权等等。该刊因而断言,“今中国所颁之宪法,全为保障君主大权”,明明与专制时无异,不过变其名称耳,是“伪立宪而真专制之宪法也”。②  铁匪据欧洲国会发展的经验指出,欧洲宪法本于国民主权,宪法大都由人民逼迫而来,而不是由政府制定的,换句话说,宪法是由国民主权孕育而来,要先有国民主权才会有宪法。他批评清政府主张“欲开设议院必以编纂宪法为豫备”的做法根本是本末倒置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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