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中专)
2011-8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贾宇 编
529
《个国司法院校法学教材:中国刑法(第2版)》是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推出的法学系列教材之一,供全国司法学校师生使用。本教材由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湘潭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佛山大学等高校教师共同编著。 《个国司法院校法学教材:中国刑法(第2版)》自1998年第一次修订以来,13个年头过去了。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出了8个刑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200多个刑事司法解释,刑法理论与刑事司法实践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为了配合教学的需要,我们根据刑法发展的新情况,修订再版了这部教材。
贾宇,男,1963年生,青海贵德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校长,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教师,陕西省首届“教学名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著有《国际刑法学》、《死刑研究》、《犯罪故意研究》、《罪与刑的思辨》等著作,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国际刑法评论》(英、法、西文版)等中外报刊杂志发表论文一百多篇。
第一章 刑法学概述第一节 刑法学的概念和体系第二节 刑法的概念和特征第三节 刑法的任务第四节 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罪刑法定原则第二节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第三节 罪刑相当原则第三章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第一节 刑法的体系第二节 刑法的解释第四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第五章 犯罪概述第一节 犯罪本质第二节 犯罪概念第三节 犯罪分类第六章 犯罪构成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第二节 犯罪构成的要件第三节 犯罪构成的分类5l第七章 犯罪客体第一节 犯罪客体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 犯罪客体的层次和分类第三节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第八章 犯罪客观方面第一节 犯罪客观方面概述第二节 危害行为第三节 危害结果第四节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第五节 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第九章 犯罪主体第一节 犯罪主体概述第二节 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及其制约因素第三节 犯罪的特殊主体第四节 单位犯罪主体第十章 犯罪主观方面第一节 犯罪主观方面概述第二节 犯罪故意第三节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第四节 犯罪过失第五节 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第六节 刑法中的认识错误第十一章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第一节 正当防卫第二节 紧急避险第十二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第二节 犯罪既遂第三节 犯罪预备第四节 犯罪未遂第五节 犯罪中止第十三章 共同犯罪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刑事责任第十四章 罪数第一节 罪数的概念及标准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第三节 法定的一罪第四节 裁判的一罪第十五章 刑罚概述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第二节 刑罚的目的第十六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第一节 刑罚的体系第二节 主刑第三节 附加刑第四节 非刑罚处罚方法第十七章 量刑第一节 量刑的概念和原则第二节 量刑情节第三节 累犯第四节 自首、坦白和立功第五节 数罪并罚18l第十八章 行刑制度第一节 缓刑第二节 减刑第三节 假释第十九章 时效与赦免第一节 时效第二节 赦免第二十章 罪刑各论概述第一节 罪刑各论的研究对象与刑法分则的体系第二节 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第三节 法条竞合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第二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分述第二十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第二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分述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第二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三节 走私罪第四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六节 金融诈骗罪第七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第八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第九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第二十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第二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第三节 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第四节 妨害婚姻家庭的犯罪第二十五章 侵犯财产罪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第二节 侵犯财产罪分述第二十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第二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三节 妨害司法罪第四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五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第六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第七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八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九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十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二十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第二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分述第二十八章 贪污贿赂罪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第二节 贪污贿赂罪分述第二十九章 渎职罪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第二节 渎职罪分述第三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第一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第二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分述
(4)刑事责任的承担、刑罚种类、幅度,以及运用刑罚对具体犯罪行为的处理。 (5)刑法的立法规定的政策依据、立法理由以及刑法立法的发展变化。 (6)刑法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7)刑法的司法适用以及司法适用中的经验和问题。 (8)外国刑法的有关理论、立法和司法情况。 在法学中,存在着一些与刑法学相邻近的学科,刑法学与这些邻近学科既有明显区别,又有密切联系。 刑事诉讼法学。它是以刑事诉讼法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刑法是刑事实体法,是关于认定犯罪与适用刑罚的实体规定;刑事诉讼法是刑事程序法,是关于对犯罪侦查、起诉、审理和判决的程序规定。这两者既有明显的区别,又有紧密的联系:没有刑法,便没有定罪量刑的标准、依据;没有刑事诉讼法,则难以有效地追究犯罪和适用刑罚。 刑事侦查学。它是以侦查犯罪的策略和技术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刑事侦查的目的是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分子,最终按照刑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因此,刑事侦查是适用刑法的目的,刑法指导、制约着刑事侦查。 犯罪学。它是以犯罪原因、犯罪规律、犯罪预防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早先的刑法学一般都认为应当把犯罪原因、规律和防范作为刑法学的内容,这种看法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我国比较盛行。到目前,犯罪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已成现实。犯罪学研究犯罪原因、规律和防范,刑法研究犯罪的认定和犯罪行为的立法设定,并通过刑罚的制裁来打击和控制防范犯罪,因此两者关系十分紧密。 刑法史学、外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这三门学科分别以刑法的历史演变、外国的刑法立法、理论、国家之间刑事实体和程序法为研究对象的学科。虽然这三门学科的研究对象与刑法学有明显的差别,但这三门学科对刑法历史、国外刑法以及国家间刑事法律的研究,为刑法学的研究和发展提供了基础,刑法学可以借鉴这些学科的研究成果,为研究现行刑法的来龙去脉、完善现行刑法,提供更广泛的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