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华中局
2003-12
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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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华中局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华中敌后的最高领导机关,从1940年下半年中央决定中共中央中原局和东南局合并,1941年5月20日华中局正式成立,到1945年底,5年左右的时间内,华中局按照党中央的指示,领导了华中敌后抗日军民的抗日斗争,建立、巩固了华中抗日民主根据地,为夺取华中抗战及全国抗战的最后胜利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江苏是当时华中根据地的主要核心区域,华中局从成立之日起至1945年底北上山东,与山东分局合并为华东局,一直都在江苏活动,坚持斗争。江苏的苏南、苏中、苏北以及淮南、淮北抗日根据地,直接在华中局的领导之下。征集、编纂、研究华中局的党史资料,对研究江苏的抗日斗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征集、整理、编纂了《中共中央华中局》一书。
概述文献资料关于建立与巩固华中根据地的指示(1940年11月1日)关于中原局、军分会组织的决定(1941年3月27日)关于华中、华北领导区域的划分致各中央局等电(1941年4月8日)关于帮助“联抗”扩大发展及划定活动地区致粟裕等电(1941年4月)关于中原局改华中局诸建议致中共中央电(1941年5月1日)关于以刘少奇为新四军军分会书记诸问题致华中局等电(1941年5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军委华中分会组成的通令(1941年5月22日)关于组织根据地内人民大多数的决定(1941年5月30日)关于反“清乡”斗争的指示(1941年8月24日)关于禁止党内无原则纠纷的决定(1941年夏)关于扩大交朋友工作的指示(1941年11月)对华中局扩大会议的指示(1941年12月18日)华中党的组织与发展简史(摘录)(1941年)关于武装群众工作的指示(1941年)目前形势,我党我军在华中三年工作的基本总结及今后任务(1942年2月15日、16日)论军事建设(1942年2月)关于刘少奇职务分别由饶漱石、陈毅代理的通令(1942年3月15日)关于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及讨论中央决议的通知(1942年4月)关于减租问题的指示(1942年5月17日)关于改进宣传工作的指示(1942年6月17日)关于开展伪军工作的指示(1942年9月16日)关于精兵简政的通知(1942年9月26日)关于冬季工作的指示(1942年10月28日)关于各区党委的组成致各师等电(1942年12月2日)关于主动改善国共关系的指示(1943年1月9日)关于华中情况致刘少奇和中共中央电(1943年1月13日)关于坚持敌后艰苦斗争的指示(1943年1月28日)关于春季工作的指示(1943年2月23日)关于反清乡斗争的指示(1943年3月)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指示(1943年3月)关于1943年整风学习的指示(1943年4月10日)关于防灾救荒指示(1943年5月4日)关于夏季工作的指示(1943年5月13日)对华中工作的意见(1943年6月18日)关于华中目前应以整风为中心工作致陈毅、饶漱石电(1943年6月27日)关于制止内战加强宣传工作的指示(1943年7月10日)关于加强整风工作的指示(1943年8月10日)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的指示(1943年9月30日)对整理自卫军和提高民兵工作的指示(1943年9月30日)关于开展拥政爱民与拥军运动的指示(1943年12月12日)关于在反特斗争中坚持少捉少杀及少捉不杀方针致华中局等电(1943年12月27日)关于成立浙东行政委员会及其纲领致浙东区党委电(1943年12月29日)关于组织农村劳动互助、劳动合作与发展生产的指示(1944年1月4目)对于华中文艺工作的几点意见(1944年1月9日)华中1943年各地区工作概况报告(1944年1月9日)关于反“清剿”的指示(1944年3月14日)关于开展部队与机关生产运动的指示(1944年4月1日)整风会议总结(1944年4月17日)1938至1943年华中工作总结报告(1944年5月30日)关于发动与争取基本群众的方针给华中局的指示(1944年5月31日)关于改订华中财税政策给饶漱石、张云逸、曾山的指示(1944年5月31日)关于对国民党军队均取防御态度致中共中央华中局等电(1944年6月25日)关于开展上海、南京、杭州、宁波与交通要道工作的指示(1944年8月26日)……大事记组织序列后记
1.华中战略反攻的开始。 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延安总部命令,1945年8月11日,新四军代军长陈毅、代政委饶漱石、副军长张云逸向华中各地日、伪军发出通牒,令其停止抵抗,向我投降。12日,华中局、新四军军部为接管新区和大城市,任命黄克诚为江苏省政府主席,罗炳辉为安徽省政府主席,叶飞为浙江省政府主席,粟裕为南京特别市市长,刘长胜为上海特别市市长。各区党委、各师、各军区随即紧急动员,准备战略反攻。 鉴于华中地区国共力量的对比情况,8月12日,中共中央致电华中局,指示“江南力量就地向四周扩展,夺取广大乡村及许多县城”;对“江南各大城市不作占领打算”,城市“党的组织仍取隐蔽政策”;“江北部队全部留江北,不再派兵去江南,任务为力争占领津浦路,以及长江以北,津浦以东,淮河以北一切城市”。华中局、新四军军部立即决定:各军区武装迅速向本区内敌占城镇进攻,以第二师、第三师、第七师主力分别集结津浦路两侧,歼灭当面之敌;以第四师主力配合八路军,歼灭陇海路之敌。自8月12日起,新四军各部队向日伪军开展了全面反攻。 2.坚决消灭拒降的日伪军。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但日军并没有立即停止作战。同日,朱德总司令命令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及所属被我军包围的日军向我投降,并指出,在华中的日军,应由冈村宁次直接派代表至新四军军部所在地区接受命令。华中局、新四军军部两度派代表到南京侵华日军总司令部联系受降事宜,均为日方拒绝。解放区军民的反攻作战继续进行。 在长江以南,苏浙军区第一纵队、第三纵队、第四纵队主力在苏南、浙西和苏浙皖边分路发起进攻。攻占溧阳、金坛、长兴、溧水县城以及50余个集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