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

王礼仁 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5  

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作者:

王礼仁  

页数:

875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是我国第一部以单纯婚姻(身份)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专著。其特点是:  1,内容新颖,具有前沿性。身份关系是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薄弱领域,所涉及的都是前沿理论问题。其中离婚无效、婚姻成立与不成立、性与婚姻、“非常婚姻”(同性婚姻、变性婚姻、虚拟婚姻)等,尚属理论上的空白领域。  2,法律根据充分,具有权威性。作者对我国不同时期3部婚姻法及100多个司法解释和婚姻行政法规进行了梳理、鉴别,严格区分“当时有效”与“现行有效”的界限,以其作为处理不同婚姻的法律根据,从而使其具有权威性。  5,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实用性。《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把现实问题引进法律,把法律适用导入现实,用理论连接现实与法律,使现实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在法律上找到答案,使法律适用问题能够在现实中“安家落户”。同时,突出实践性和操作性。  4,寓借鉴于创新,具有理论性。作者吸收了29个国家和地区的41部婚姻法典、1O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事诉讼法(家事诉讼法)及中外亲属法理论先进成果。在借鉴的同时,积极探索,提出了诸多个人见解,使《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具有较强的理论色彩。

书籍目录

第一编 通论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修改后的婚姻法给婚姻审判带来的新课题一、2001年婚姻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新增设的内容(二)补充、修改与删除的内容二、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婚姻审判带来了新挑战第二节 婚姻的概念、种类和范围一、婚姻的概念二、婚姻的种类三、婚姻审判研究的范围第三节 研究婚姻身份关系诉讼具有重要的意义一、目前婚姻审判存在的问题(一)将婚姻诉讼等同于一般财产诉讼,忽视职权主义色彩(二)将民法总则适用于财产纠纷的规定,适用于婚姻案件(三)适用婚姻法本身存在问题二、研究婚姻关系的意义(一)婚姻关系在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上具有特殊性(二)正确处理婚姻案件,有利于提高整体案件质量(三)正确处理婚姻案件,对处理其他案件具有重要作用第二章 身份关系的性质和特点第一节 身份的概念一、身份的概念.二、民法上身份的范围(一)理论上关于身份范围的争议(二)对理论上不同观点的评析与取舍三、亲属身份的特点(一)亲属身份的特点(二)亲属身份与民法其他身份的区别四、身份在现代民法上的意义(一)身份的作用和地位由盛而衰(二)现代社会亲属身份依然独立存在(三)研究亲属身份的意义第二节 亲属身份关系的特点一、身份关系的概念和范围二、身份法律关系的构成(一)身份法律关系产生的条件(二)身份法律关系的要素三、身份关系的特点(一)身份关系是一种非利益的本质结合关系(二)身份关系的权利义务是“所与的”,而“非所为的”(三)身份关系权利与义务不可分(四)身份关系具有“事实在先性”的特点(五)身份关系具有伦理性、习俗性和地方特色第三节 身份行为的特点”一、身份行为的概念二、身份行为的分类三、身份行为的特点(一)身份行为是非利益行为(二)身份行为只限于建立或消灭身份关系,不创设权利义务(三)身份行为为要式行为(四)身份行为的合意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准契约第三章 民法总则在婚姻法上的适用原则第一节 民法总则在婚姻法上的适用原则一、民法立法体例与婚姻法的关系(一)一般民法立法体例(二)婚姻法的立法体例(三)民法立法体例与婚姻法的关系二、民法总则是否适用婚姻法的理论之争(一)外国和台湾地区关于民法总则是否适用婚姻法的理论之争(二)我国大陆地区有关民法总则是否适用婚姻法的理论之争三、民法总则在婚姻案件中的适用原则第二节 婚姻法的类推适用问题一、婚姻法能否适用类推二、婚姻法适用类推的条件三、可以类推的几种情形四、不宜类推的几种情形第三节 身份财产行为适用民法总则问题一、身份财产的概念和特点(一)身份财产的概念(二)身份财产的特点二、身份财产的性质三、身份财产的法律适用(一)身份财产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二)以身份的有无为财产的取得或丧失基础的,其身份部分适用身份法(三)民法中的财产法在身份财产中的适用第四章 民法总则在婚姻案件中的具体适用第一节 民法总则意恩表示虚假或错{吴之规定,不适用身份关系一、身份行为是否存在意思表示二、身份行为意思表示的特点三、身份行为意思瑕疵的效力认定(一)民法总则关于虚假意思表示之规定,原则上不适用身份关系(二)民法总则关于意思错误之规定,原则上不适用身份关系(三)民法总则欺诈之规定,原则上不适用身份关系第二节 民法总则关于民法行为能力规定,原则上不适用身份关系一、结婚年龄的性质(一)结婚年龄法律性质的理论之争(二)结婚年龄不是婚姻权利能力(三)结婚年龄不是婚姻行为能力(四)结婚年龄是法律赋予公民行使结婚权利的条件(五)我国不宜就结婚行为能力单独作出规定二、婚姻行为能力不能完全适用民法总则(一)民法上的无行为能力,在身份关系上有行为能力(二)身份行为能力不存在限制行为能力第三节 民法总则关于无效、撤销原因(效果)部分,不适用于身份关系一、民法总则无效、撤销原因,不适用于身份关系二、民法总则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不适用于身份关系三、民法总则无效行为的效力,不适用身份关系(一)我国婚姻法关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效力的规定(二)两愿离婚与两愿终止收养之撤销,具有溯及效力(三)婚姻效力可以转化(四)“效力未定”不适用身份行为第四节 民法总则关于代理的规定,原则上不适用身份关系第二编 离婚第三编 婚姻效力第四编 婚姻诉讼程序

章节摘录

  第一章绪论  民法,是以规范私人相互间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就其规范的内容和性质而言,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以经济生活的财产关系为内容的财产法,包括债与物权。二是以非经济生活的家庭伦理暨身份关系为内容的身份法,包括亲属与继承。财产法与身份法二者性质不同,在法律适用上,自然存在差异。身份法在法律适用上,与财产法到底有什么关系与区别,一直是困扰司法工作的一个难题。为此,本书以单纯婚姻身份关系(身份关系)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单纯婚姻关系(身份关系)在适用实体法上的特点和诉讼程序上的特点,厘清婚姻关系(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在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不同之处或区别,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盲点和难点问题,为正确审判婚姻关系案件,以及人民群众进行婚姻诉讼,提供理论根据。  第一节修改后的婚姻法给婚姻审判带来的新课题  一、2001年婚姻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1980年婚姻法共设5章37条,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为6章5l条,比原有条款增加了14个条款,在总体框架上增设了救济措施与法律责任,同时对原有的法律规定也进行了补充、修改与删除。


编辑推荐

  《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是一部跨学科著作,对于研究氏法总则、诉讼法、行政法、伦理学、性学等学者,也有参考价值。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广告

下载页面


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 PDF格式下载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