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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道义经济学

[美] 詹姆斯·C. 斯科特 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1-7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作者:

[美] 詹姆斯·C. 斯科特  

页数:

325  

译者:

程立显,刘建 等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本书是美国著名学者、耶鲁大学教授詹姆斯·C·斯科特于1976 年出版的有关农民问题的一部著作,它集中体现了斯科特理论阐释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的实证主义研究特色。  作者在书中指出,在“安全第一”的生存伦理下,农民追求的不是收入的最大化,而是较低的风险分配与较高的生存保障。随后,作者从东南亚的缅甸和越南农业社会的历史发展轨迹,特别是农民的反叛和起义入手,探究了市场资本主义的兴起对传统农业社会的巨大冲击。作者据此认为,贫困本身并不是农民反叛的原因,农业商品化和官僚国家的发展所催生的租佃和税收制度,侵犯了农民生存的伦理道德和社会公正感,迫使农民铤而走险,奋起反抗。  《农民的道义经济学》是一部真正从农民的角度出发,更为现实地考察农民生存和反叛问题的力作,它对研究亚洲乃至世界其它国家的农民问题,都有着极为现实的借鉴意义。

书籍目录

前言导论第一章 生存伦理的经济与社会学“安全第一”:生存经济学生存伦理的社会学农民社会中的风险分配生存作为道义承诺第二章 农民的选择和价值标准中的生存保障风险与社会分层乡村的风险保障租佃与分成租佃的风险风险和政府第三章 风险分配与殖民地变革市场取向的不稳定性乡村保护的弱化辅助生存资源的丧失农村阶级关系的恶化土地所有制的变革与世界经济第四章 作为勒索者的政府缅甸越南第五章 经济萧条导致的起义交趾支那:“红色恐怖”义安与河静的苏维埃起义过程下缅甸——沙耶山起义第六章 剥削的分析意义:互惠与生存的公正剥削的标准剥削——一个道德难题互惠与交换的平衡生存——基本的社会权利传统与稳定交换的打破社会分层、义务和权利第七章 反叛、幸存和镇压反叛的结构性背景反叛与农民的社会结构不反叛,自助,或溃散不反叛:镇压和“错觉”问题索引译后感言

章节摘录

  作为勒索者的政府  就殖民地制度而言,似乎没有任何东西比赋税更能激怒农民。在许多有农民参加的示威、请愿或起义中,很难发现不以赋税负担之重为突出申诉内容的。在1848年红河三角洲洪灾和粮食歉收之后以及在1908年一次世界信贷危机之后,对赋税和劳役的大规模的抗议,震撼了印度支那的许多地方。在1930—1931年间的数次暴动和1931年以义安苏维埃与河静苏维埃知名的农村起义之前发生的大多数抗议活动,矛头多半直接指向国家的赋税征收。  在西班牙人和美国人统治下的菲律宾,从19世纪后期的科洛拉姆教派直至20世纪30年代萨克达尔起义领袖B.拉莫斯,一系列农民领袖利用了农民对建立一个没有政府的农村世界的始终不渝的幻想——所谓没有政府,即没有赋税。在时运不济的萨克达尔起义中被俘的许多农民和农村劳工,过于贫穷以致无从交纳人头税。那次起义中的一位女英雄的丈夫,就是因为未能交纳人头税而被投入监狱的。虽然这些领袖意在独立,但是对民众而言,独立的主要意义就是终结赋税。正如一位起义者所说:“独立以后,我就不用纳税了。人头税见鬼去吧。”另一位起义者随声附和:“他们跟我讲,独立是个好东西,独立后就不用交人头税了,或者交一个比塞塔就够一份人头税了。”这种幻想,是他们与东南亚殖民地中其他地方的农民所共有的。再往前推50年,在爪哇的茉莉芬行政区,农民也由于实质上相同的原因揭竿而起,这次起义被称为普隆事件。一位起义者说道:“小民甚至穿不起裤子,因为他们的钱都被用于交税了。”另一位起义者则说道:“我们要杀死荷兰人,因为他们将赋税强加于我们。”这当然不是荷兰人被迫对付抗税起义的惟一情景。在如萨敏派的民间无政府主义、万丹伊斯兰兄弟会领袖许诺的宗教乌托邦以及20世纪20年代左翼的拉克贾特联盟的农民追随者想像的世俗天国等多种多样的农民起义背景中,废除赋税都是一个中心目标。  税收和地租共同或分别构成传统上积蓄农民怒火的孪生问题。它们过去是现在依然常常是对农民福利的主要的制度性威胁。在边界市场和日益增长的出口市场协同改造农村阶级关系的地方(如在中吕宋、下缅甸和交趾支那),农民运动往往胶着于地租、“豁免”和信贷一类地主与佃农之间的问题,而税收日益成为一个次要问题。在约定俗成的互利互惠较为成功地经受市场力量进攻的地方(如在东京、安南和爪哇),税收往往成为农民骚动的主要原因。税制愈严苛,愈僵化,愈倒退,它所引发的潜在社会危险就愈大。  赋税竟会周期性地激怒农民这——事实,几乎不会令人吃惊。在离开农村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兴起之前,赋税是取得农村劳动创造财富的主要途径。由敌对者领导的抗税起义的威胁或臣民迈开双脚大规模移民的威胁,常常是殖民地时期之前东南亚君主们主要关注的事情。  然而,依照几乎所有标准来看,赋税作为一个普遍存在的农民问题,在殖民体制之下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表明,殖民地政府的财政政策日益违反了以生存准则  为特征的道义经济学。  无疑,殖民地政府加在农民身上的平均负担,大于先前本土政府加在农民身上的平均负担。就农民的生存需要而言,殖民地政府不断增加的人均赋税定额,在表面上并没有表现为咄咄逼人的征税特征。殖民地赋税的特色,与其说在于数额较高这一事实,毋宁说在于那些赋税的性质,以及在其强加于民时令人不解的严酷。  最重要的是,极为沉重地压在农民身上的赋税都是些固定费用,与他们的支付能力或生存需要无关。越南所谓的人头税或缅甸所谓的入门税,是囊括在倒退性财政措施中的终极税种。它无论年景好坏,一律不加区别地落在穷人和富人的头上,结果它对纳税家庭造成的实际负担,在不同的季节猛烈波动。至于政府本身,却可指望随着人口增加获得稳定收益。由于土地税数额是依据每公顷土地年均产量估算的,因而几乎是倒退性的。这样,拥有100公顷土地的富有的地主尽管纳税绝对数多,但却与仅有1公顷土地的小土地所有者一样,按照同样的平均比例交纳其收成。税率是固定的,不管某一季节土地的实际产出是多少,该笔都必须征收赋税。如果庄稼减产一半,土地税的负担实际上就比丰收季节翻了一番。殖民地政权还制订或“改进”了对诸如食盐、酒精、木制品、船只、运销以及出卖水牛等类项目的消费税,形形色色,内容宽泛。即使这些产品或活动属于维持日常生计的正常范围,这样的税种也属于对农民变化不定的收入的固定收费。  殖民地管理赋税的方式,至少与这些赋税的形式同样重要。许多殖民地时代之前的赋税,在原则上也是固定的;主要的区别在于,传统意义上的国家没有采取将其意志强加于民的办法,而国王颁布的圣旨在其大臣传布之时总要相当走样。臣民逃亡,黑市规避国家垄断,村庄编造虚假记录并声称自己贫困;一个王国在强加其赋税时愈是有力,其税基流失就愈多。    安全第一的原则是农民生活中生态学依存性的逻辑结论,表明了生存安全比高平均收入更优先。这一重视安全的思想不仅有抽象的经济意义,而且,正如我下面将要谈到的,在农民社会中的大量的实际选择、机制和价值中,这一原则都得到了表现。然而,在描述这些具体模式之前,有必要概括地说说生存伦理对于农民同其周围机制的关系以及对于他们的公正平等观念  所具有的意义。  生存伦理为典型的农民看待同村人、土地所有者或官员对自己资源的不可避免的盘剥提供了基本观点。最重要的一点是,它表明农民评价这些索要的标准,主要的不是根据它们的绝对水平,而是看它们使自己维持在生存危机水准之上的问题是更加难办了还是容易解决了。它表明,好年景时占收成40%的地租很可能比极坏年景的20%的地租遭到的抵抗要小。农民的标准是“交够了外部的索要之后不剩下多少——够不够维持自己的基本需要”,而不是索要本身的数量多少。    从农民们可以实施的一系列适应性变革或策略中,人们可以大致地分辨出四种典型模式,它们在农民们所开发的资源中及其所创造的社会联系中有着很大的不同。简而言之,这四种模式是:(1)对地方自助形式的依赖;(2)对经济中的非农业部门的依赖;(3)对政府资助的保护和援助形式的依赖;以及(4)对宗教的或反对派的保护和援助机构的依赖。它们的重要性可能因时而异,而个体农民则很可能同时利用所有这四种模式。然而,每种模式对农民政治活动和潜在反叛的性质都有不同的重要意义。在不同的条件下,每种模式都是可行的,都代表了“发展”的不同方案。在对“后农民社会”尚缺乏研究的情况下,以下的分项讨论只能是纯理论的阐述,旨在提出若干也许对此类分析有用的方法。  ……

媒体关注与评论

  前言  这项关于农民政治活动和反叛基础的研究,开始于托尼的一个比喻,他说“家村人口的境况”,就像“一个人长久地站在齐脖深的河水中,只要涌来一阵细浪,就会陷入灭顶之灾”。这项研究把农民家庭的关键问题——安全生存问题置一塌胡涂研究农民政治活动的中心,我认为它也确实是个中心问题。我想提示如何用农民对饥荒的恐惧来解释农民社会的许多奇特的技术的、社会的和道德的安排。  把生存作为目的的农民,在规避经济灾难而不愿冒险追逐平均收入最大化方面很有代表性。这一事实对于认识剥削问题有着巨大意义。基于这一原


编辑推荐

  把生存作为目的的农民,在规避经济灾难而不愿冒险追逐平均收入最大化方面很有代表性。这一事实对于认识剥削问题有着巨大意义。基于这一原则,有可能推断出什么样的租佃和税收制度会对农民生活产生决定性影响。关键问题不是精英阶层和政府抽取的平均剩余财富,而是他们的稳定收入以谁的牺牲为代价。本书根据缅甸南部和越南农业社会的历史发展检验了这一理论。农业的商品化和官僚国家的发展所催生的租佃和税收制度,逐渐破坏了农民收入的稳定性,引起了猛烈的抵抗。本书对此类反抗的两个突出事件——缅甸的沙耶山起义和越南的义—静苏维埃——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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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在生存线上下的农民的规避风险的耕种行为在经济学上是可理解,风险规避者就会选择风险小收益低的耕种方式。但是,这里面确实是有矛盾的,因为农民的耕种行为是生产行为,经济学一般假设生产者是风险中性或者风险偏好的,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也基于这样的假设。那么,问题来了,经典的经济学理论里消费者同时也是生产者,消费者是风险规避的,生产者是风险中性或者风险偏好的,这种风险偏好是如何在一个人身上实现的?消费者的风险规避的表现是什么呢?偏好多而不是少?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
  
  经典的经济学理论里生产者是外生给定的,独立于市场之外,理想化的?
  
  当前我国的土地征收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剥削,剥削在多大程度上引起反抗才是应该关注的事情?剥削本身是否引起经济无效率也是应该关注的问题。剥削的经济分析?剥削与税收的区别?剥削与没收的区别?
  


   光阴荏苒。转瞬间,案头摆上来自大洋彼岸的本书英文版的复印件,快满十个月光景了。此时此刻的心情,大概如同怀胎十月的待产妇期待婴儿啼哭般的兴奋与急切。老实说,完成这部译稿后盼望其早日付梓面世的心情,比以往同类情境下的同样心情要迫切得多。大半年来艰辛忙碌的结果,确证了译者初见原著时的直觉——为了中国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中国社会科学的真正繁荣,中国学术界不能不了解该书作者詹姆斯·C. 斯科特其人其书。
  
   扼要说来,斯科特是活跃在西方社会科学界很有影响的学者,现执教于美国耶鲁大学政治学系。他在东南亚问题和农民政治的研究领域卓有建树,其学术成就受到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学者的广泛关注。斯科特不是纯粹的理论家,也很少援引他人的纯粹理论,其研究工作主要建立于个案分析的基础之上。从东南亚的村庄,到都铎王朝的英格兰,到社会主义的中国,都是斯科特研究案例的发生地。他的研究案例虽然不少取自别人的第一手材料,但相当多的案例来自于亲身的实地考察;其丰富性、多样性和地域的广阔性,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几乎无出其右。正是通过对大量个案的精辟分析和独到把握,他对当代社会科学中的若干关键问题作出了创造性的理论贡献。
  
   1976年出版的《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一书,是体现斯科特的个案分析和实证研究特色的主要代表作之一。在这本书中,他从东南亚农民的反叛与起义问题入手,探究了市场资本主义的兴起对传统农业社会的冲击。在他看来,贫困本身不是农民反叛的原因;只有当农民的生存道德和社会公正感受到侵犯时,他们才会奋起反抗,甚至铤而走险。而农民的社会公正感及其对剥削的认知和感受,植根于他们具体的生活境遇,同生存策略和生存权的维护密切相关。因此,如果不去仔细考察各种地方性的传统和文化特质,不去探寻那些看似琐碎的农民日常行为的丰富涵义,人们对农民问题的认识便会误入歧途,就可能将农民隐蔽的抵抗与积极的合作混为一谈,从而作出错误的政治、经济决策,诱发社会动乱。
  
   需要指出的是,该书出版后不久便引发了一场颇有影响的“斯科特—波普金争论”。P.波普金和斯科特二人对于伴随殖民扩张而兴起的市场经济制度持有不同的价值判断,其重要分歧是:资本主义市场究竟给农民以及其他贫困人口带来了机会以使其得以逃出封建藩篱,还是不道德地瓦解了传统社会,使富贵强权者得以进一步强化对贫穷弱势者的盘剥?“在今天全球性的拥抱市场的潮流中,人们很容易接受波普金的观点而拒绝斯科特对传统社会‘过于浪漫’的描绘。但是,在彻底摈弃斯科特之前,我们也许仍然需要仔细地思索这样一个问题:在市场不断产生胜者与败者的‘游戏’中,为什么那些旧体制中的强势者往往又会在市场的新体制中成为赢家?在当代经济体制中,有许多人虽然渴望但却无力在市场中成功。摧毁曾为贫穷者提供生存庇护的旧体制也许的确促进了经济效率,但也会使那些失去了生活保障的人们相信,他们为此承受了极度的不公。”(参见刘擎、麦康勉:《政治腐败·资本主义冲击·无权者的抵抗》,载于《读书》,1999年第6期。)
  
   且不论“斯科特—波普金争论”的是非曲折,单就激发起人们对“这样一个问题”的认真思索而言,斯科特对“东南亚农民的反叛与生存”的精致研究,对于当前正处在市场经济变革过程中的广大中国读者来说,对于始终强调“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之重要性的中国社会决策者来说,对于强烈关注“社会公正”和“经济伦理”问题的中国理论界来说,无疑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展示这一启发意义,是我们乐于从事此项繁难译事的重要考虑之一。另外一项重要考虑,就是书中体现的学术品格对学者们可能产生的激励意义。让我们掩卷而思:像斯科特及其引证的众多国外学者那样,走出“象牙之塔”,深入民间生活,摈绝空虚玄妙、华而不实之学风,关注社会底层之道德诉求——这种学术品格,对于当代中国的志在“立德、立功、立言”的社会科学研究者,多么难能可贵啊!
  
   鉴于作者独特的国际学术地位和富有竞争力的深入民间的调查研究精神,有人预言,这本译著的出版,或许“是一个迹象,表明中国学界对当代西方学术的引介已不再限于反复言说几位名家大师,而进入到了一个更为广阔和细致的层面。”(同上注。)但愿预言成真,不辜负“人文与社会译丛”主编和译林出版社为发展中国社会科学而付出的不懈努力。
  
   有机缘同出版社签约主持本书翻译,端赖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亚问题专家、留美学者刘建的推荐,称程某人系“留英哲学博士”,“长期致力于伦理学和社会公正研究,近年来又从事企业文化、经济伦理的教学与研究”,“实为翻译‘道义经济学’的适当人选”云云。我只能说“或许如此”,但究竟“适当”与否,还得由读者诸君来检验与评判。我还要感激地说,签约之后,若非刘君加盟相助,亲自译出了同其学术专长最为切近的两章,并且为解决越南、孟加拉等多语种的不少生僻地名、人名和术语的翻译难点提供了“个体图书馆”式的贡献,我们断难履约如期按质地交稿。顺便提一下,这是我们二人将近二十年来的第二次合作翻译。伦理学界的朋友们或许记得,我和刘君等人80年代初第一次合作翻译的美国大学教科书《伦理学理论与实践》(J.P.蒂诺著),曾经对“文革”后我国伦理学的重建产生了较大影响。这一次的合作成果,我希望并且相信,至少可以为伦理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道义经济学”与“经济伦理学”——在我国的建立与发展,多少起点推动作用。这种对社会效益的预期,加上已经品尝到的集体合作的愉悦,使我因倾心此项翻译而延误了个人专著的遗憾得到了足够的补偿。同时,我也不禁为国内学术界流行甚广的“翻译吃亏”论而叹息。此论根据之一,是由于不少高校在作为晋职晋级之重要依据的文科科研统计中不包括翻译成果。其实,翻译的艰辛与价值,岂是东拼西凑、废话连篇的所谓“学术论著”所可比拟?故社会上轻视翻译价值之举,早已为有识之士所诟病。对待诸如此类的社会现象,恐怕也得进行相关的“道义经济学”的分析研究。
  
   感言至此,应当循例交代一下本书合作翻译者的具体责任了:刘建译第四、第五两章,骆颖浩、钱跃飞分别译第二、第六章的部分内容和“索引”,其余部分皆由程立显翻译;全书的统校工作由成力负责。
  
   作为本书翻译工作的主持人,我要向为此悉心合作的朋友们致以诚挚的谢意;还要特别感谢彭刚博士,感谢他在本书翻译的全过程中给予译者的积极配合与热心指导。
  
   我们期待着读者诸君对译著错谬之处的教正。
  
  
  
  程立显
  
  2000年4月23日,北京大学
  


  最近还算状态比较好的看完了詹姆斯·斯科特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农民的生存与反叛》,记忆中,已经想不起有几次要拿起这本书,要精读一下这本书。在没有自己阅读之前,只是不确定地得知真书中大量描绘了东南亚农村社区的互惠网络、农民的反抗、农民的道义经济观等。但是当自己真正精度以后,才感觉这本书相当符合自己的口味,在一些主流经济学家和学生的眼中,斯科特算是个彻底的保守者,他不是一般的小农经济思想,简直就是到了极端了嘛!但是我们如何换一种标准(这种标准约莫是更加有意义)来看待这种所谓的小农思想和小农行动,那么我们或许会得到对于农村社区乃至整体社会系统的更深刻的认识。
  
  
  
  在马克思那里,剥削的标准是绝对客观的。那就是奴隶主、地主及资本家对奴隶、农民和产业工人的剩余价值的榨取,他们是绝对的食利者阶层。总体上来看,这种分析没有多大的弊病可供挑剔,就像孙立平和郭于华在关于中国共产党如何通过仪式化的诉苦来建构一种阶级意识的研究那样,虽然我们说土地改革时期甚至以后更为激进的四清运动时期(实际上四清运动对于农村的破坏比文化大革命要厉害的多,可以参考《林村的故事》中叶书记的描述),经常会出现一些研究近代史或者土改史的学者津津乐道的“农民白天斗地主、分地主的赃,但是到了晚上可能就会把分到的所谓的赃送还给地主,或者去说一些赔礼的话。”现在我们的历史越来越缺少一种宏观的叙事,而更多的纠缠于一种历史的细枝末节,因为现在学术也开始大众化了,大众化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对于所谓学术研究成果的消费。现在我们聪明的学者也学会了市场化的逻辑,开始迎合这种消费和口味,特别是这种消费中的窥私欲望。但是作为寄生虫的地主阶级的存在以及地主与农民的对立甚至冲突,还有城市与农村的对立,这种现象的整体描述应该是大致不差,我想也不会带来很多的争议。我们暂时把它接受下来。作为社会科学研究者,我们要有自己的立场和关怀,这一点也没有错。但是我们真正理解我们的研究对象么?他们在想什么,他们为什么采取这种行动而不是那种?当我们热切地希望“阶级在其自身”能够转化到“阶级为其自身”的时候,我们是不是需要更加追溯为什么这种转变难以发生?我们不能简单化的归结为斯科特一书中所批判的“错觉”,这种解释未免过于简单化了。当然有一种解释路径可能有可取之处,那就是结构主义的视野。在涂尔干那里,这个难题有了很大程度的解决,也就是在研究者看来应该有某种认同从而达成一致行动的人群为什么没有出现我们理论的逻辑所演绎出来的那种结果?涂尔干的集体意识、仪式、规范等各种属于社会的东西把行动者窒息住了。但是我们需要更加精细化的研究,也就是这种集体意识是什么?这种意识、规范、制度(此处我所说的制度涵盖了所谓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甚至我也把短暂的那些习惯性做法归为这一概念)到底是什么?又是通过什么机制传递到个人身上,最后形成了某一类人群的某种体验,而正是这种体验可以激起或者阻止人们的集体行动的发生。具体到斯科特的论述,也就是我们更多的应该探讨农民如何看待一种所谓的剥削行为,他们的标准是什么?所以这就回到了斯科特研究的方法论层面,斯科特很明显的是选择了现象学的研究路径,他在书中已经给我们指明。
  
  
  
  在斯科特看来,东南亚发展中国家的农民不是雄心勃勃的资产阶级,他们不把逐利作为行动的根本动力,他们的经济圣经是安全第一的原则。这种原则主要是和小农生产的脆弱性相关的。并且这样一种经济圣经也是和农村社区的性质有极大的关联的。这农村社区是一个互惠网络发达的社区,主要表现为地主与佃户之间的“保护人-被保护人”纽带关系。这种今天在我们看来使得当事人丧失所谓自由的依赖关系却被小农(包括小土地所有者、佃户、农业雇工)所认可,因为它虽然不能使小农过的更好,但是它不至于使小农过得更坏。这种保护性或者说是依赖性关系主要表现为小农和地主的风险共担,包括提供各种贷款,生产成本分担,提供各种社区的公共服务,弹性租税制度,共同应对市场的风险,应付国家层面的各种剥夺等。同时伴随这种保护性(依赖性)关系的是村庄的各种辅助性的资源,比如共同的深山林资源、村庄公有土地,雇佣工人的社区成员优先原则。恐怕主流的经济学老师和学生又要骂了,这不是阻碍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这不是违反资源的优化配置么?恐怕主流经济学家还在纳闷,公共资源产权界定的不清楚能够激发理性行动者的积极性么?实际上,读到这里,我立即联想到了现在正在大规模的拆村并乡,增减挂钩工程。我们现在主流经济学家估计也是特别鄙视庭院经济吧?在他们眼中,农民的院落作为天然的养殖场(可能就是养活什么成不了大气候的鸡鸭鹅等),农民房前屋后的那块指甲大的小菜地恐怕都是一种传统保守的东西吧,因为这里没有规模效益啊?从最好的角度来讲,如果真正的通过这种大拆大建的形式达到了最后你们所想的规模效益,形成了各种生产资料市场、生活资料市场,但是这就意味着农民主观体验上更加幸福了么?岂不知,这种为你们主流经济学家和进化论的坚持者所诟病的庭院经济,这种农村仍然死死抵抗的非市场化、非货币化、非商品化,正是农民安身立命的分本资源,正是在小农们还没有办法通过所谓的正式体制获得生存资源的最后的天然屏障,正是中国改革和畸形的市场化历程所带来的风险和不平等没有引致农民大规模的抱怨和不满的安全阀,在斯科特那里,这是小农们生存经济圣经的辅助性资源。现在大拆大建带给农民最直接的感受就是他们的生活成本集聚的上升了,他们首先不是考虑的你们这些天真的设计者们所思考的招商引资、土地财政和规模效益之后的就业机会的增多!!!我们的农民还没有贪婪到想去真正的把社会保障作为自己的权利诉求。有些学者曾经分析道,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的秘诀就在于城乡二元结构,08年的金融危机也告诉我们,城市和中国经济需要的是农民的劳动力而不是别的什么。实际上中国经济现在只能把劳动力带进城市来。但是,我们暂且不去考虑什么精英主义论调的作为与城市相对应相补充的乡村生活方式,我们更担心的恐怕是,如果真的有一天,农民连后路(农村)都没有了,中国将会发生什么?答案不言而喻!
  
  
  
  但是很不幸,东南亚沦为了殖民地,宗主国要尽力的榨取那里的资源。所以村庄的权力结构就发生了变化,在村地主的数量减少了,不在村地主的数量增加了,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出现了,很多小土地所有者沦为了佃户甚至雇工,这时候雇工已经不仅仅是农村的了,也包括城市提供的其他机会。但是工人这种职业在农村社区的分层体系中是处于最底层的。因为他们面临太多的不确定性,他们随时都要做好破产的准备。实际上,我们打破了那种所谓的阻碍历史进程的封建父亲的保护纽带之后,我们是不是进入了一种新的依赖,我们自主了吗?现在关于西方列强对于广大落后国家的入侵被有些人给美化了。有些人说,这种入侵给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那些落后地区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方式,带来了先进的文明;有些经济学家说,既然你们不熟悉我们先进生产方式的规则,那么我就用船坚炮利强制你接受这种文明。说的多么冠冕堂皇,入侵摇身一变成了功德一件。但是这种明显从结果进行处罚的分析在学术上根本站不住脚。我不是一个狂热的民族主义者,我更多的主张采用费正清的“冲击-回应”模式和柯文的“中国中心观”两种理论视角综合的看待中国的变化。因为我相信这里既有外部因素的介入,也有内源性的变化,以及外部因素对于内部的依赖和内部因素对于外部因素的调整。我这里只想问一个问题,你的这种文明的传播的正当性在那里呢?在你的船坚炮利么?在你的落后既要挨打的假设么?如果像中国四五千年的文明那样,各个民族通过一种交流最后渐渐形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那样我想没有人不可以接受,但是如果最后变得价值和规范都是一元的,都变成西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何文明,那么我是断然不敢苟同的!!!回到本文主题。宗主国的入侵引入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引入了西方的委托代理关系,再加之它贪婪和掠夺的本性,最终把东南亚农村社区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均衡打破了。最主要的是它威胁到了农民的生存,保护的纽带被打破,地主的公共服务的提供和期待消失了,他们开始转化为牟利的贵族式的资产阶级。一些公共墓地,公共牧场,山林资源,池塘资源竟然也强制的被划归给个人所有,固定地租的形势又把市场的风险转嫁给了小农,地主们也在农村只保留了自己的经济基础而丧失了社会基础,封建的家长退化成了逐利的商业资本家,最后走向了和殖民者的媾和。权力的自上而下的控制,市场的动荡不安最后使得那齐脖深的河水终于淹过了头顶,农民开始揭竿而起了!!!
  
  
  
  关于农民的抗争形式,我这篇文章不愿过多描写,因为斯科特的另一本书《弱者的武器》淋漓尽致地给我们展示了东南亚农民的日常抗争形式,如果有时间的话我愿意精读这本书并且写一篇读书笔记。但是此处我还是想提一下斯科特在《道义经济学》一书的最后章节提到的农民的抗争形式,那就是通过逃租、偷地主粮食、攻击地主、按照自己认可的价格出售地主的产品然后把收益交给地主、民歌、民谚等,这样的非正式的、非公开的抗争是我所感兴趣的。具体到当下,我们的拆迁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非正式抗争。我们社会科学研究者有担当把这些抗争记录下来并作出合理解释,并且我更关心这种抗争的结构性背景。因为当权力不够集中,权力的实施技术还没有今天这般娴熟的时候,小农们还可以诉诸一个中间层,这样的非正式抗争会起很好的效果,但是今天当我们的社会结构变化了之后,这种抗争依然有用么?
  
  
  
  实际上,斯科特也好,波拉尼也好,都是试图寻找经济和社会到底应该是一种什么关系。上周六华东师大文军教授在复旦大学做了一场文汇讲坛“从农民到市民”,是他关于上海郊区农民市民化的研究。当时上海社会学界的邓伟志、彭希哲、卢汉龙三位老师作为点评嘉宾。四位都谈到了经济与社会的关系,包括一位现场提问者。邓伟志说经济应该等一等社会。文军说不对,应该是社会赶上经济。提问者因为阅读了波拉尼的大转型,所以提出应该社会拉住经济。因为读过波拉尼的《大转型》的读者都知道,书中主要是讲到市场对于社会的侵蚀和破坏的。但是我觉得应该从经济等等社会-社会赶上经济-社会拉住经济走向经济服务社会。我们知道,在韦伯那里经济行动是社会行动的一种,它是一种理性算计行为。这种行动类型广泛的存在于各种文化类型。另外我们通常也是把经济的发展理解为市场的扩张,理解为资本的集中和规模效应,我们把经济发展等同于所谓效率。我们知道市场具有无限的扩张性,资本具有无限的逐利性,那么让经济等一等社会,这是个非常不切实际的药方。从系统论的角度看,经济系统偏尤其重于技术和物质层面,社会系统尤其偏重于价值和规范层面,那么经济系统就更容易调整和变化,社会系统就容易表现出很大的保守和滞后性,这也是帕森斯为什么总是强调各个系统之间的适应调整达到一种平衡的原因。这样看,社会赶上经济也是比较困难的。社会拉住经济,应该说能够很好的克服了经济价值的自我扩张和对于社会系统、规范系统的侵蚀,但是社会拉住经济甚至说制约经济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实践模式以及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实践模式,也是的我们很害怕,因为社会拉住经济或者制约经济的后果可能要么是作为受苦者的大多数和作为寄生阶层的一小部分人,要么是普遍性的贫困,也就是我们容易陷阱一种低水平的均衡。今天经济价值和经济动因对于整个社会系统的其他子系统的侵蚀以及社会的极大分化使得我们甚至想念起以前低水平平衡的种种好处来。但是我们真的想回到那种低水平平衡么?我想是不是还有一条更好的出路,那就是让经济服务社会。在这一条路子上,我们始终要注意,经济(市场和资本)始终应该作为一种工具存在,而不应该成为我们的目的。这也是黑格尔为什么说市民社会在伦理上是不自足的,需要一个高高在上的国家。举个具体例子,比如我们在从计划转向市场经济的时候,我们是不是有些领域比如教育、住房、医疗等,不把市场化作为主要导向。比如我们在分配的时候是不是更多的强调劳动和资本同等的价值。还比如说,我们是不是还可以保留某种互惠性质的交换形式,是不是可以保留某种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信任。
  
  
  
  
  
  市场经济造就了很多富人,但是市场经济从来不能脱嵌社会而存在,经济永远都是嵌入在社会里面的,这是波兰尼的一个基本思想,也是经济社会学的一个主要假设。这假设我宁愿相信为当下的事实。中国市场经济也走过了十几个年头,我真切的希望我们的市场经济能够不仅仅造就一批暴发户,而应该造就更多的社会责任的担当者;我真切的希望这些公德之人能够像温情脉脉的封建父亲那样提供一种新的保护网络,同时这种网络又是基于宽容和自由的;我真切的希望我们的眼睛不要老是盯着西方的物质文明,而应该看一看本土的社会资源;我真切的希望我们能够更多的从研究对象的感觉和体验出发来丰富我们的研究,而不仅仅是想当然地进行狭小学术圈子的建构和猎奇!!!
  
  
  
  
  
  接下来,看马克思韦伯作品集《经济历史与支配的类型》,近期在网上够得四本经典:布洛赫,《法国农村史》;韦伯,《经济历史与支配的类型》、《非正当性的支配-城市的类型学》;汤普森《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上、下》,希望能够静下心来看两本书,也希望能够把符合自己口味的经典的读书感受记录下来!
  
  
  
  


  詹姆斯•C•斯科特是西方很有影响的社会科学学者。他主要依靠实地考察和个案分析来研究东南亚问题和农民政治问题。《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于1976年出版,乃是体现斯科特个案分析和实证研究特色的主要代表作之一。本书在学术史上,在三大农民研究传统之一的实体主义研究(以蔡雅诺夫为主要代表)的基础上,就农民的集体政治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分析。
  在本书中,作者从亲身考察的东南亚农民的反叛运动入手,探究了当地进入殖民地时代以后,由于资本主义市场兴起而带来的结构性变化对传统乡村社会的冲击。作者的主要观点是。传统乡村的农民有自己的生存伦理,其社会安排和经济安排都是从生存伦理出发来构建的,这也构成了传统农民的有关社会公正的道德价值观念。进入殖民地时代以后,农民的生存道德和社会公正感遭到侵犯,因而农民奋起反抗,这并非是由于他们自身的贫困。
  作者进一步指出:农民对于剥削的认知和感受,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公正感,植根于他们具体的生活环境,与其具体的生存策略密切相关。如果不去考察各种地方性的传统和文化特殊性,是无法正确理解农民集体行为背后的真实原因的,这就可能导致试图解决农民问题者将农民隐蔽的抵抗与积极的合作混为一谈,从而作出错误的政治、经济决策,诱发社会的动荡。
  本书共有七章,窃以为可以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章和第二章可作为第一部分,主要分析了东南亚地区传统乡村社会中农民的生存伦理以及建立其上的经济、社会、道德价值体系结构。第一章作者采用了经济学家和人类学家的研究成果,分析了“生存伦理”(即一切行动为了满足生存需要)对于农民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意义,解释并以实例证明了所谓“安全第一”原则对于当地农民的实用性,并指出这一现象对于全体农民(贫农)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适性。第二章进一步证明了生存伦理不仅是农民经济的特定产物,而且具有规范的或道德的意义。这种“乡村的规范秩序对乡村的富裕成员提出了一定的行为标准”(第53页),即满足穷人的生存权利,一旦这种行为的缺失成为普遍现象,“作为一个阶级的地主们的集体合法性可能就要受到非议了。”(第65页)
  三四五章作为第二个部分,分析了殖民地时代的结构性变化带来的对传统道义经济的背离及由此引起的农民反叛。第三章主要分析殖民地经济的结构性变革如何缩小了许多农民的生存空间,同时使他们的生存面临新的更大的风险。第四章分析了殖民地政府对农民的日益加剧的盘剥。这两章实际总结出了导致农民道义经济解体的三大结构性要素:人口压力、市场体制和政府权力增长,而三者之间存在密切相互关系,“人口变化和市场商品生产的潜在剥削性,只有借助独断的强制力才能完全实现。”(第252页)第五章具体描述了上述背景下越南和缅甸的两次大规模农民起义。
  第六、七章作为第三部分,进一步深入分析了剥削的含义和农民集体行为的根源。第六章首先从农民对剥削的观感出发,分析了农民的公正标准。作者从互惠准则和生存权利两个因素评价了农民的公正标准,以及这一认知如何影响农民的政治行为。第七章作者通过分析农民反叛和不反叛的原因,指出反叛并非农民主要的政治行为。在此基础上,又对农民是真心服从还是虚假服从的问题做了探索,指出可以从农民文化与主流文化的关系上进行考察。
  作者指出,农民关注的不是被索取了多少而是自己剩下了多少,当自己所剩的不足以维持生存、或者是精英阶级和政府破坏了其社会公正感(两者本质是一致的),农民就可能反叛。但以此理论考察中国1959-1960年的大饥荒时,理论与实际情况出现了差异。关于大饥荒饿死农民的数量,暂取3000万人这一说法,那么说明这3000万农民在被国家索取产品后所剩的绝不足以维持生存。在不存在市场体制、辅助性生产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由于这些人最终饿死,说明政府即使有援助也没有什么实际效果),根据斯科特的理论,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所能做出的政治选择无外乎反叛。但是我们并未见到有关当时大规模反叛的记载(3000万不是小数字)。当然,斯科特也指出,农民的具体社会公正观念和政治选择因其具体环境和历史文化经验而不同,但即使如此,也难以理解中国3000万农民宁愿处于饥饿致死的境地也不愿反叛现存制度。那么也许存在另一种可能,即政府迅速镇压了大规模反叛(依靠现代武装)并彻底掩盖了消息。但如果农民真的是没有采取极端暴力行动,那么如何来理解他们的这种超常选择呢?我想这个问题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另外一种探讨在于当今中国农民的社会公正观念似乎发生了转变。斯科特表述的传统农民的社会公正感在于:经营阶层拥有获取他们劳动成果的权力,但是他们同时必须履行义务,即保护农民拥有基本的生存权利。当精英阶层不能履行这一义务时,农民就认为其社会公正感遭到破坏,就存在反叛的危险。假如这一情况适应同时代的中国农民的话,那么历史发展到今天,显然大部分中国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利都可以得到维护,那么其社会公正感必然已经不同于过去“关注所得胜于所失”。当前很多涉及农民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很多事因为精英阶层从农民的劳动所得中索取了太多而导致的。因此,现在的中国农民关于社会公正的标准的认知,以及这种转变的发生,是另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
  


  以下讨论的其实不是关于Scott的书本身,而是针对此书的评论。没别处可放,就也姑且放在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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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bert Bates and Amy Curry, 1992. “Community versus market: A note on corporate villages.”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86(2): 457-463.
  
  William James Booth, 1993. “A note on the idea of moral economy.”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87(4): 949-954.
  
  Marc Edelman, 2005. “Bringing the moral economy back in...to the study of 21st-century transnational peasant movements.”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107(3): 331-345.
  
  James C. Scott. 2005. “Afterword to 'moral economies, state spaces, and categorical violence.”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107(3): 395-402.
  
  K. Sivaramakrishnan. 2005. “Some intellectual genealogies for the concept of everyday resistance.”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107(3): 346-355.
  
  徐小涵,2010. “两种反抗史的书写:斯科特和底层研究学派的对比评述。”《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1期。
  
  
  这几篇文章中最有用的是Booth对此概念和相关研究的批评和Edelman的正面总结。Scott的那篇是对此一期专辑中讨论他作品的几篇文章的逐个回应,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不过开篇时对自己从政治学而入人类学的这么个经历倒是有个有趣的反思。Bates and Curry的那篇也是对道义经济这一派文献的批评,其观点是,如果农民真是为了保障生存,市场经济远比村庄里的道义规则靠得住,而其“证据”却是一通抽象的数学推导。这种文章里学不到什么东西,所以没仔细看。
  
  Booth:小农的经济理性和Polanyi的道义经济观
  Booth先是总结了Scott,Popkin和Bates and Curry 之间的辩论,并指出他们之间的共性─用经济理性来解释农民的经济行为。对此我完全同意。Moral Economy 我很早之前读过,细节都已经忘了,但最根本的印象是:极低的物质水平和生存至上的需要,使得小农只能采取极端保守的经济行为,并抗拒市场的入侵、拒绝参与市场。Popkin 用rational peasant这个概念来批评Scott,基本的理解就是错的(所以,辩论的20年之后,Scott在文中仍不忘指出,Popkin的批评,是对他的观点的“刻意的曲解”)。Scott所说的保守的农民完全是理性的,而对市场的抗拒也是保障生存的最理性的选择,因为市场的风险才是对生存最大的威胁。而Popkin他自己所描述的那些积极参与市场经济并从中获得的农民,也是在理性地以经济手段来解决经济问题,只不过他们面临的经济环境不一样而已。所以,Scott与Popkin结论的不同(或者说发现的不同),并不是因为他们对农民经济理性的认识不同,而是彼此所观察的社会情境(social context)不同。这一点我还想以后用实证分析来展示:当不同村庄里市场发育程度不同时,农民参与市场的行为也会不同。
  在booth看来,道义经济理论的批评者总结了此理论的两个基本观点:一是小农经济的高风险性(而市场化、商品化会更加加剧此风险,因此农民会抗拒市场,而采取非“经济”的手段来抵御风险、保障生存);二是传统的农村(村庄)首先是个社会性的组织,而不是个经济性的组织,而且此组织中对资源的分配是依据社会原则(比如说维持大家生存的安全)来进行,而不是以经济的原则(利润的最大化)进行的。
  Booth认为此两点其实是矛盾的。因为第一点所说的,实际上是农民出于经济理性而选择非“经济”的手段来抵御风险。虽然其结果是对市场的抵制和非经济手段的使用(比如说reciprocity),但其行为的逻辑是出于经济理性的,因此说到底,这还是个对“非经济手段的形成的经济解释”。而传统农村的非“经济”手段的使用也不再是个道义经济的问题,而是个政治经济(political economy)的问题。而Bates and Curry对道义经济理论的批评其实并未涉及第二点,而是只针对第一点。亦即:依靠市场(经济手段)其实比依靠村庄内部的社会关系(非经济手段)更能实现保障生存这一经济目的。
  (在以上,我将“非经济手段”中的“经济”打上引号,是因为这些手段其实只是“非市场”,而并不是非“经济”。这里,“经济”还是应该遵循Polanyi的定义,被看作满足人类生存需要的活动。所以传统小农保障生存的手段都是有关“经济”的,只是他们不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罢了。这一点以下还有论及。)
  第一点所说的,实际上是经济理性决定经济行为(比如说,物质、资源的分配)。而第二点呢,讲的却是社会关系决定物质与资源的分配。
  Booth认为,不仅Bates and Curry在他们的批评中忽略了第二点以及两点之间的不同,Scott在他最初的讨论中也犯了同样的错误─这就是上头说到的,Scott对农民保守的经济行为的解释也是从求生存这一经济理性的驱动出发的。这其实是书中经验证据所支持的发现。然而,Scott同时又想也论证以上所说的第二点:村庄中非经济(更准确地说,应该是“非市场”)手段的使用不光是经济现实(物质短缺、生存风险)和个人求生存的经济理性所决定的,也是村庄的文化、moral universe所决定。但Booth认为(我也同意),对于这第二点,Scott只是心向往之,且在书中时时提及,但在经验论证上,却没有拿出证据来。
  这样一来,真正的道义经济理论的核心─也就是上面的这第二点─传统村庄中非市场手段的使用到底是如何由当地的社会关系决定,其实在Scott这本被作为道义经济理论的代表的作品中,却没有被论证。
  接下来,Booth提出的问题是,到底什么才是道义经济理论的核心观点呢?在这一点上,他认为(我仍然完全同意),只能回到Polanyi那里。他将Polanyi在这上头的理论总结为三点:一、economy is an instituted process; 二、自古以来有三种经济整合的办法;三、经济又可以基本上分为两种:embedded和 disembedded;在前者,经济活动并不是一个独立的领域,而是受比如说社会关系等其它领域的决定,而在后者,经济活动才从社会关系的统治下独立出来,以其自身的逻辑(利润最大化等等)来运行。
  此后,Booth讲的是在他看来Polanyi的理论中可以发掘出来的新课题,在我看来其实都是Polanyi自己讲过的对市场经济的批评,意思不大。
  Booth其实还遗留下一个重大的问题,那就是Polanyi的这三个高度抽象的、关于道义经济的核心观点,如何才能联系到小农经济活动的现实呢?这可能只有通过具体的案例研究才能解答了。在这一点上,目前还不知道有哪个研究做到了。这个实证上的任务是道义经济理论的支持者最需要完成的。
  
  Edelman:保障生存的不光是农户的经济行为,还有社区的道义经济
  对于以上这一点,在Edelman 的文章中倒是稍有一点阐发。Edelman一文主要讲的是Scott的道义经济在三条线索上对前人的继承,以及他自己提出的在全球化经济下,道义经济将如何影响跨国界的农民运动。
  在他看来,Scott所说的道义经济在传统农村里最主要的表现,不是小农为了自己的生存而选择的保守、稳妥的经济行为,而是在小农与农村精英(地主、放贷者、商人、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的、保障小农生存的互惠关系。总的来说,就是这些精英对小农的盘剥虽然存在,但都会适可而止,而不至于欺人太甚,而将小农逼到生存底线以下。这种互惠关系最典型的表现就是精英给小农提供的各种entitlements(权益?比如说拥有土地、可在地主的地上采集、渔猎、在荒年获得减租等),尽管如果从产权所有与市场交易的角度看,小农并没有这些权益。对于小农和精英而言,所有这些传统农村社区(我现在觉得community译成“共同体”更好)里的社会关系与安排,都构建了一个道义秩序。其核心是保障小农的生存,而其在构成中,小农自己的保守性经济行为还在其次,而这些通过社会关系来实现的精英与小农间的交换、共享,才是主要。而这一点,也正可以说就是Polanyi所说的以reciprocity来实现的经济行为。
  这一道义秩序也成了小农来理解、评价各种经济行为的道义合理性的标尺。比如说所谓的just price(公平的价格),这个价格并不是根据现代微观经济学上的供需曲线的交叉来决定的,而是针对是不是侵犯小农生存的底线来衡量的。
  其实不仅对于农民,其他经济角色对于经济活动的道义期盼也都一样存在,只不过这个道义期盼不一定是基于维护生存权、也不一定有小农的这种关乎生存的道义期盼如此强烈罢了。Scott在道义经济这个概念上的另一个继承就是来自E. P. Thompson 的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English crowd。而Thompson所说的英国城市工人阶级中的道义经济与Scott的小农的道义经济很相似,其核心都是生存至上,而侵犯生存底线的经济行为就成了“不义、无道”的行为。在城市的工业经济中,工厂里的剥削因为不触及生存底线,尚可忍受;而最不可忍、也因此最常引发骚乱的却是在食品上侵犯了民众的权益。所以Thompson集中关注的就是市场中针对食品而发生的各种冲突。
  对于精英而言,这当然也是与经济理性一致的,因为必须先有小农的生存,才能有他们对小农的盘剥与攫取。所以,传统农业社会里的精英也可以被看作North等制度经济学家所说的stationary bandits,这种寄生虫对寄主的安危还是挂在心上的。或者,这种道义经济也可以说是个social contract。在关于中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被剥夺的群体的反抗中,我记得经常看到社会契约这个词,但好象还没看到有谁再进一步联系到道义经济。(O'Brien的rightful resistance可能有关联)。
  Scott的书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以一个核心概念贯穿全书,而书的任务其实是通过这个核心概念来解释一系列的行为与关系。Moral Economy的核心就是这个传统农村里生存至上这一压倒一切的原则和为此而建立的道义秩序,“弱者的武器”里是everyday resistance,“Domination and the art of resistance”里是hidden transcript(隐藏的文本),“国家的视角”里是legibility和metis (local knowledge),“The art of not being governed”里是对国家的逃避。
  
  Edelman:道义经济连接小农户的经济行为与农民运动
  Scott的另一个继承来自从Moore 到wolf等人的农民研究。此两个关注的是宏观层面的,是农民作为一个阶级与其他阶级及国家的关系如何塑造了历史进程的问题。在农民研究中对Scott影响更大的是Chayanov对小农户经济行为的研究。Scott从恰亚诺夫这儿继承的就是前头说到的,在微观层次上,小农户作为一个经济单位,其以生存至上为目的、面临严重的人口压力而形成的保守性和内卷化的经济行为。
  在 Edelman看来,Scott的一个重要贡献在于,将Moore和Wolf的宏观层次上对农民革命的研究与恰亚诺夫在微观层次上对农户经济行为的研究连接起来,而这个连接就来自于道义经济这个概念:
  一、农户对生存安全的追求不仅表现在其自身的经济行为上,还通过建立在村庄里的社会关系之上、并能约束农村精英的道义经济来实现。
  二、而市场化、商品化进入农村与农业后,则切断了本地社区里精英与小农之间的社会关系,代之以抽象的、外在的、不会顾及当地小农生存底线的市场关系。
  三、其结果就是屡屡出现的、随市场波动而来的、对农民生存底线的威胁和对原有的道义经济的违背。
  四、农民忍无可忍,揭竿而起。
  如果从现在的社会运动理论来看,这种对农民运动的解释尚且只顾及了grievances和 cultural framing 两点,而没有考虑resource mobilization 和political opportunity等因素,只是个很粗浅的解释。
  以上这个解释还涉及到另一个概念,那就是“生存危机”(subsistence crises)。什么才构成农民的生存危机呢?Edelman在这里又提到Scott的第三个继承:法国的年鉴学派。这一点上讲得不清楚(也是由于我对此文献全无所知)。似乎此中有一个辩论,是关于生存危机到底是要通过客观的物质指标(objective indicators,如收入、粮价、消费等)来衡量,还是通过主观感受(subjective experiences,主要也就是对违背道义经济的行为的moral outrage)来确定。Edelman似乎是说,Scott借用了年鉴学派中 “mentalites populaires”这个概念,而侧重基于某个道义秩序而形成的主观感受来确定生存危机,且以此来反对经济决定论 (economic reductionism)。
  Edelman一文的最后两节讲的是全球化经济下小农所面临的新的市场风险和因此而出现的跨国农民运动。Scott 在对此文的评论中所针对的也是这一点。但这一点于我帮助不大。此处不论。
  这些文献对我的一个提示是:要找一个案例研究一下,当我们所描述的那些商业农户进入了市场经济后,出现了大的市场波动,他们是如何应对的?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云南种普洱茶的茶农在2008年茶价骤跌之后的反应。
  
  Scott, domination and resistance and Subaltern Studies
  最后再提一下顺便看的另外两篇文章。这两篇文章跟moral economy无关,讨论的是Scott在另两本书里所讲的压迫与反抗的问题。一篇的作者Sivaramakrishnan 是耶鲁人类学毕业的,直接师从Scott。这篇文章充分显示了他学识的丰富,对五花八门的理论都有涉及。但同时也显示了人类学这门学问的问题:能把任何一滩水都搅混。我认认真真地读了前几页,但到后头还是根本无法读下去了。在前几页中,他讲到的也就是这么几点。
  首先,他也讲到Scott对Thompson的继承,而他所讲的重点是阶级的形成 (class formation) 。Thompson在这个问题上,开创了注重生活经历、文化感受的理论,与传统马克思主义注重生产关系的看法很不相同。Scott在研究农民的反抗时,也是把这种日常的、低烈度的反抗看作一种阶级斗争,但这里的阶级的形成正是在日常的生活经历、当地所特有的历史文化背景的参与下完成的。
  其次,是Scott对葛兰西的继承以及对hegemony这个概念的使用。在他看来,Scott 在这两本书中的努力实际上是在挑战传统的hegemony的观念: 认为hegemony使得被统治阶级被虚假的阶级意识(false consciousness) 说服,对自己所处的境遇采取了默认与接受的态度,并把被统治阶级表面上的服从看成了统治阶级的hegemony成功地说服了被统治阶级的证据。
  在scott看来,这种看法起码有两点是错误的。首先,被统治阶级的服从只是一种手段,是为了从这种相互关系中从统治阶级身上争取获得更多的利益。其次,被统治阶级的顺从的行为只是做戏的表面文章,而在其背后则有各种形式的日常的反抗,并在通过这些反抗,不断挑战、修改统治阶级的所谓的hegemony。
  Scott对于农业社会中统治与反抗的研究,主要是从文化、hegemony和意识形态这些视角来考察的。他对传统马克思主义式的对社会结构的分析并不感兴趣。这也是我们与他在研究视角上的一个重要区别。他关心是主要是农民等弱势群体对权力、社会不公等的主观认识、生活体验、道义评价,以及这些东西所牵连着的当地的历史文化传统、国家与统治阶级的hegemony与意识形态、阶级意识等。或者说,他最关注的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是在主观层面上如何认识公平与不公、正义与不义、阶级关系,并在这种主观认识的指导下而付诸的反抗行为。
  相比之下,我的兴趣主要是在客观层次上,生产关系的改变所带来的社会结构的重塑,以及由此而来的权力关系、相互地位等的改变。起码在目前,我还没有兴趣转移到文化领域。
  另外的徐小涵的那篇文章更没什么用处。作者只学会了用各种复杂的词汇,却没有真正搞清楚这些词汇后头的内涵与其所针对的研究问题。作者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好好读读 Scott 的英文原著,学习一下人家是如何用最清楚的语言来讲述复杂的问题。另外,文中还谈到Scott所做研究的一些社会背景以及文章背后的用意(比如说Scott研究农民是因为寄望于农民成为社会改革的行动者 (agent of social change)。这些听上去虽然也说得通,但实在不知道作者是从哪里得来的这些想法(也没提供相关的文献索引)。


  题目是阅罢全书后的综合感想,不妨采取剥离稀释的方法来将提炼的感想发散开来,去解述本书。
  
  “郎情妾意”的香艳是我故弄玄虚,只想借用来表达双方互动关系的主观认定和满意,以及对彼此所分担的权利义务的清晰而模糊的默契。“剥削”在此是个中性词,因为某些学说理论对某些现象的权威阐释已经让后继理解者只能戴着枷锁演绎,斯科特不无遗憾地将剥削的定义扩大化以稀释意识形态的阴影。“令人满意的”,这是相当主观的、个体化的衡量标准,建立在全面而细致地理解分析上,而“用理解去了解”正是作者用全书来倡导的。作者暗示我们,世界定性是客观的,定量却是主观的,别拿什么正义、什么平等、什么现代化去解放别人,每个人都有一杆秤,得失自知,即便是文盲的农民,他们有自己没有成文成说的道德规范和逻辑方式,理解是最大的尊重。
  
  全书通过阐述东南亚农民的生存伦理以及衍生的道义观念,以殖民历史发展为明线,农民与精英阶层及政府的互动关系为暗线,解析农民在资本主义渐进时期的困局以及对策。
  
  以生存为目的的农民家庭经济活动的特点在于,它不仅是生产单位,而且是个不可缩减的生存消费单位。因此,以可靠稳定的方式满足最低限度的人的需要,是农民综合考虑各种选择的主要标准,而农业生产面临的各种自然灾害风险,使得农民周期性濒临生存边缘,安全、可靠性不置可否地优先于长远的利润。农民争取最低限度生存的斗争是在缺乏土地、资本和外部就业机会的背景下进行的。以小块土地维持家用的农民“自我剥削”,即极力压榨自身劳动力要素的潜力,农闲季节从事小手艺小买卖活动,则是剩余劳动力的唯一出路。满足家庭基本生存需要的极端重要性,常常迫使农民不得不付出比资本主义投资多得多的价钱去买地、租地,家庭规模越大,风险越大,“饥饿地租”也越高。
  
  勉强生存的农民信奉“安全第一”为原则的生存经济学,使得“特殊价值往往被附加到生存和现状的维持上,而不是被附加到现状的变革和改善上。”这一原则围绕着日常的生存问题形成了一个防御圈:在圈内避免的是潜伏着大灾难的风险,在圈外,盛行的是资产阶级的利润计算。安全第一原则的关键假设是,为了生存的常规活动产生着令人满意的结果。如果不能,则冒险行为就会变得有意义,而大量的农民革新行为都具有孤注一掷的特征,这种为未知事物拼搏和农民常见的怀疑主义精神态度,其实具有同样的社会政治涵义。
  
  反复无常的大自然和各种家庭变故使得农民常常陷入生存困境,勒紧裤腰带和临时手艺赚钱的“自救”是有局限的,而家庭之外有一整套社会网络和机构,在农民生活陷入经济危机时起到减震器的作用。一旦农民依赖亲属或保护人的力量,他就让渡了对方对自己的劳动和资源的索要权,“帮助就像在银行存款一样,以便有朝一日需要时兑付。”援助机制有双重效用,在饥荒时期是至关重要的社会保险,但也对农民的人力财力资源提出了索要,逼迫农民去满足这种盘剥。外部剥夺作为不可避免的生活内容,农民对它进行评价的关键因素,是看它增加还是减少了发生灾难的机会。在生存伦理有了社会表达方式的乡村内部,“保证所有的村民家庭都得到起码的生存条件”这一原则,塑造了农民的日常行为的社会控制和互惠的模式。由于地方舆论的支持,非正式社会保障体现了公平合理的规范的生活模式,使一切人的生存权利和风险担子落到实处,成为农民对政府和地主进行道德评价的标准,也只有满足了村民们的福利需要,富人的威望才能增长聚集一批追随者,使其社会地位合法化。
  
  农民安全第一的伦理偏好在整个社会关系、经济结构、政治活动等重大领域都得到了反映。在社会分层上,地主对佃户附有的最低生存担保责任,使佃户愿意为经济安全而接受不公平;在社会关系上,“保障所有村民家庭得到最起码的生存条件”这一原则,塑造了农民的日常行为的社会控制和互惠模式,而富人们只有顾及了村民们的福利,他们的社会地位才能合法化;在经济关系上,租佃关系实质上是互惠模式,满足最低限度的福利需要时佃户们评价“好地主”标准的中心内容。农民抱怨的不是实际存在的经济不平等,而是针对富人不仁的现象,“不是制度不好,而是富人太坏。”与国家关系上,国家税收的多少依存于农民生存需要的满足情况,否则逃税、避税甚至叛乱都可能出现。生存道德的逻辑和大多数东南亚农民的具体选择和价值标准之间,存在着一种对应关系,农民以此为道德依据,向所在社会提出了权利要求。精英阶层或国家如果侵害了作为基本需要的生存权利,便毫无公正可言了,因此精英阶层不得侵犯穷人的生存储备品,甚至为处于饥荒的臣民提供生计,是其绝对的道德义务。这种社会精神为农民评价精英阶层的道德行为提供了公平的标准。
  
  从传统社会到殖民社会,这一转变的关键问题不在于收入的减少,而是旧有社会保险模式的衰落,农民完全面对世界经济的波动,不可能具有稳定的社会模式和生活预期。根据生存保障原则,殖民主义解决了一些问题,同时又创造了同样多的问题。它创造了输送网络和政治机制能够缓解局部灾荒,开垦更广袤的耕地,但也能以赋税形式从各地收集粮食,用大土地制消除农民原本可能提高的生活水平。殖民地的国家政权和农业商品化的发展,使得农民的生存安全困境变得更加复杂:1、原本承担农业部分风险的地主现在收取固定费用,农民面对更大的农作物和市场风险,农民收入的变动性加剧;2、乡村和家族分担风险的保护性功能遭到很大程度的破坏,道德规则仍然存在,但法律保护私有权,国家强制力的保护使地主越来越不忌惮社会舆论,阶级关系恶化,道德规则的保护能力锐减;3、由于公共资源的私有化,农民以往的资源剧减,如不能再到山林中拾柴薪;4、国家机器不断增长的力量,使得农民越来越成为权责双方的牺牲者。不安全的贫困比仅仅贫困更加痛苦,更加具有爆炸性。
  
  殖民地赋税的特色,与其说在于数额较高这一事实,毋宁说在于那些赋税的性质,以及强加于民众时令人不解的严酷。沉重的赋税都是固定费用,与农民的支付能力或生存需要无关。传统国家固然也税收固定,但在执行力上存在大量让农民逃税避税的可能性,而殖民地政府强大的暴力机器和严密的户籍管理,让纳税人几无藏身之处。赋税往往只升不会降,中央政府将支离破碎的地方风俗和程序统一起来形成更同质的整体,也使得对个体至为重要的细节被忽视。官僚化意味着职业行政官的出现,对下只有压榨没有义务和情感,对上则迎合,没有长远管理的视野。由于语言、文化和宗教的屏障而与当地民众隔开的殖民地官员,生硬地照搬宗主国的管理制度,更加深了东南亚农民的痛苦。
  
  经济萧条给予远在1930年之前即已被结构变化削弱的农民阶层以致命一击。然而20年代的出口激增蒙蔽了所有人,只要米价攀升,税款、债务、信贷、就业等压力都得到缓解,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传统安全阀的缺失,但随着经济萧条的侵袭,所有缓冲器都消失了。尽管农民处境十分艰难,但地主和政府仍然有两个原因横征暴敛。首先,地主们自身深陷经济危机泥潭,除非能收回款项,否则自取灭亡,而国家已丧失大部分的工商业税收;其次,殖民地政府拥有制度性与强制性手段,维护债权人和土地所有者的契约权利。于是,政府、地主(放债阶级)和农民展开了一场“你死我活”的生存斗争。高官和乡绅为了各自利益侵吞原本是传统社会保险形式的公共土地,殖民地政府对此束手无策,一位高级驻扎官对两难境地的坦率解释:“或者让显贵们为所欲为,这样革命首领就会把应当显贵们承担的滥用权力的罪责推到我们身上;或者出面干涉,这样我们将会招致富裕人口的敌意,而他们是唯一在实际上有意维持秩序的集团。”
  
  社会压力随着政府持续加深的重赋和自然灾害的反复不断累积加码,直至达到农民大规模起义的爆破点。由乡村精英组成的共·产·党对农民起义常常起关键作用,“这不是因为他们说服农民相信自己受到了剥削,而是因为在剥削条件下,他们提供了帮助农民行动起来的动力、援助和超地方组织。”消灭赋税和收税者似乎是起义的最初动机,随后常见的是夺取殷实人家的粮食分配给农民,其中表现出来的正直特征,再一次彰显了农民生存伦理的道德规范。随着饥荒的加重和军事镇压的继续,起义开始土崩瓦解,1931年夏天,殖民秩序重建,但如官方报告所言“宁静将成为恐惧的叹息,而不是和平的安详。”
  
  为了论证互惠与生存的公正,斯科特强调了剥削的分析意义。剥削概念的核心思想是“一些个人、集团或阶级不公正、不合理地从其他个人、集团或阶级的劳动中得到好处,或者从牺牲其他人、集团或阶级的利益中得到好处。”被剥削者意味着剥削者的存在,双方是一种社会关系,而剥削作为一种劳动或利益的不公正的分配,不公正也意味着公正的存在。于是,确立以何为据判别公正或平等关系的标准,原则上就有可能通过判断任何特定的关系与这条标准的差距,来说明这种关系的剥削性如何。剥削是一种客观关系,可以区别较重剥削和较轻剥削的客观关系。
  
  靠抽象公正概念推导的剥削概念无疑损害了分析的功用,剥离了和被剥削者的主观情感,对此,作者认为“行为者可能有自己的道义经济观······他的观点与理论不一致,不是他没有能力清楚地认识事物,而是由于他的价值标准问题······就这些标准植根于行为者的实际需要的程度而言,就它们排斥任何‘再教育’企图的程度而言,就它们继续为行为者解释境况的程度而言,真是这些价值标准而不是理论可靠地指导着他的情感和行为。”因此,“如果一种关于剥削的理论的分析性目标,是要解释有关被剥削者的知觉问题······那么,就不应该从抽象的规范标准出发,而应该从实际行为者的价值标准出发。”
  
  作者这种分析实质上是现象学分析,同纯演绎的剥削论相比,它为研究真实行为者的价值提供了较为切实可靠的导向,而行为者有自己的持久的道义经济,用以继续解释自己的遭遇。这类真实价值有助于深化和阐明甚至是有点抽象的公正理论的道德基础。
  
  斯科特表述了四条潜在的公正标准:生活水平、仅次于最好的选择、互惠与平等交换、公正的价格与合理性。这里,作者也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局,因为他不能用纯粹的定性的理论概念去简化衡量工作,但又由于他要遵守自我设定的“从实际行为者的价值标准出发”的原则,而他本人又无法体验和代表“实际行为者”发言。“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这一逻辑困境是斯科特无法超脱的,他只能全面考量,将所有可能性都摊开来说。
  
  但分析工作还要继续下去,作者意识到以上四条标准存在着“物质第一”的思维定势,于是将目光投入对农民传统道德观念的核心原则的探究中,试图真正从主观意愿的范畴里挖掘稳固的判定标准,以摆脱客观标准令人殊为头疼的定量考虑。斯科特认为“互惠原则”和“生存权利”是农民传统的真正的道德要素。“互惠义务是一条典型的道德原则,它既适用于地位相同的主体之间的关系,也适用于地位不同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农村阶级关系的诠释以“保护人——被保护人”的交际模式为基础,以解释阶级间的追随者和小集团的普遍性。“被保护者有强烈的意识,知道他们从这种关系中可以正当地期待得到什么,知道这种关系可能要求他们做些什么。如果期待得到满足,这种分层的模式就能得到道德的认可。这就是说,地位的差异本身并非不合理;保护者的道德地位取决于其行为同整个社区共同体的道德期待相符合的程度。”而权力差异的持久增长开辟了通往“保护”之路,那么,它也自然开辟了通往剥削之路。“因此,农村阶级关系中的关键问题在于,在被保护人看来,依赖关系基本上是合作的、合理的关系,还是剥削关系?”互惠原则可以将问题置换为“平等交换或不平等交换?”,不平等交换则可同剥削观念相联系。作者确信“民间的公正观念,确实具有理性的和现实的基础。”至于生存权利,则可借鉴之前的论述。
  
  在稳定的土地制度背景下,精英和农民之间的权利关系可能产生具有内在道德力量的特殊的互惠规范——一整套互惠的权利义务标准。权力要证明自己的正当性,就必须维持集体安全和繁荣的状态,其合理性依其对负责任的义务的履行情况而定。对于农民的分层制度来说,应该确立起通行的互惠和公平回报的标准,弄清精英阶层和从属阶层各自的需要与资源。“农民对于侵犯自身权利所作出的反应的主要特征,是反应的道德性。”“他们拿起武器的目的,更经常的不是为了打倒精英,而是强迫他们履行其道德义务。”农民安于生存,对公共事务、社会弊病有心无力,因为精英必须出现,作为政治行为者,把历史、政治意识和对社会道德结构的感知授予农民。“如此多的农民暴力······是恢复习惯上的阶级间关系的努力,可以恰当地表述为‘保卫家长式统治的暴力’。”
  
  随后,作者以一贯的分析思路解述了东南亚三十年代至七十年代资本主义发展对农民带来的困境,以及对尝试的解决方案失败的原因进行了思考。“通向后农业社会的保守的、相对和平的路线似乎需要具有某种经济增长率、一定的财力和一定形式的政府——所有这些因素由于在大部分东南亚国家都很欠缺因而显得特别突出。”解决问题的条件如此缺失,于是动乱仍然存在着。
  
  斯科特只是试图在理解的基础上,将问题的内部构造清晰全面地摊开给人看,至于对症开药方的功夫,他倒是束手旁观,期待患者自医。这种态度和个人理念是十分契合的,提供足够的信息,旁人可以因人而宜地创造出无数个解决方案,越俎代庖,无疑又将造成新一期的懒惰和闭塞。我始终认为知识分子只要告知事实即可,判断则因每个人都是由切合自身理念和需要作出的,而实现效用最大化。
  
  附上作者全书的最后一段,很好的总结:“在精英们创造的社会制度之下,遭受挫折或威胁的农民群体,特别是在文化层面上,可以培育自己顽强的与精英创造的社会秩序不同的道德观念。这一象征性的文化庇护,不单单是农民苦难生活中的一种安慰剂,也不单单是一种逃避。它代表了萌生中的另一个道德世界——一种持有异议的亚文化,一种基于生存经验真实的公正道德,它帮助其成员团结起来,结成社会团体和价值共同体。在这意义上,它是开端,也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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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尾续貂再附上自己的一些感悟和思考吧。
  
  1、一个稳健长久的政权和改革,是参与方都有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各方的生存都得到保障,每一笔索要都与相应的责任吻合。精英阶层必不能借助主导权去为己谋利,因为其与民众的天平一旦失衡,精英阶层自身的惯性膨胀也会导致全体的溃烂。
  (我是不是秩序主义者?在追求帕累托最优?保留意见。)
  
  2、旧有阶级为什么抵制变革?是因为所得不抵所失。(挺屁话的一句)东南亚农民之所以敌视资本主义,而并不认为自己是被解放了,是因为在原本“受压迫不平等”的传统社会里有一系列长期发展成熟的社会保障体系,他们的生活的弹性更大,灵活性和稳定性更高,而现代社会消除了旧有保障体系的存在基础,却没有树立起新的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来。
  
  3、斯科特以不变的“农民道义经济学”为分析维度,却以时间变迁为叙述维度,以不变应变,难免给人落伍之嫌,稍兼没有足够信心。观念在变人在变,东南亚的农民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熏陶了漫长的四五代人,难道他们一直保持着如此完美的对传统社会的依恋?资本主义的思维模式多少会渗透吧。
  
  4、《译后感言》里提到波普金和斯科特的争论:资本主义市场究竟给农民以及其他贫困人口带来了机会以使其得以逃出封建藩篱,还是不道德的瓦解了传统社会,是富有强权者得以进一步强化对贫穷弱势者的盘剥?
  我的想法是,不道德的瓦解了传统社会。因为变迁初始,资本主义没有提供足够的容量去接纳“农民以及其他贫困人口”开始美好的新生活,它提供的新的生产方式却给富有强权者以更快更多的权力和机会,它巨大的穿透力辐射力使得弱势群体在长时间经受蜕变的痛苦。虽然发展后的资本主义确实给人类带来了更好的物质生活,但事后诸葛亮们不能坐在现代空调房里吃西瓜,然后说我们老祖宗在撒哈拉沙漠进行午间散步是件愉快清凉的事吧?!


  大二大选修课中,由于老师布置的作业,而去上网搜索,最后确定这本书作为研究的对象~接着被斯科特教授的研究所吸引~
  从弱者的武器,到这本书,都可以感受到作者那种独特的研究眼光,农民这个一直被压在底层的弱势群体,其实不只是在那时候的东南亚,还是现在的中国,都仍在一种与命运的斗争之中~书中,作者写出了当时的农民的生存的理论与规则,其中比较经典的就是提出道义经济学~刚开始的农民与地主之间的互惠的潜规则,就是一种道义~~
  当今中国,农民问题仍还是没有很好的解决,这本书会是一个很好的借鉴~
  “有些地区农村人口的境况,就像一个人长久的站在齐脖深的河水中,只要涌来一阵细浪,就会陷入灭顶之灾。”
  “即使在灾荒年份,颗粒无收,佃农的最低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地主的担保”。
  “地主要仁慈待人,救助生病和青黄不接时期的农民,慷慨捐助当地的圣寺庙宇”。
  地主要经常为农民提供帮助,以增强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后来随着商品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许多大地主离开乡村到城市定居,只是定期到农村收租,农民原有的保护网被破坏。
    
    在乡间,地主如果对农民过于刻苦剥削,会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反之,仁慈的地主经常可以看到。
    
    相对于实物地租而言,货币地租更加增加了农民的风险。农产品市场化后,价格的波动使得农民的货币收入不确定。
    
    农民起来反抗,不是为了推翻地主阶级,改变阶级关系,而是为了能够回到原来的收入稳定状态。
  


  先摘录书中的一些观点:
  
  如果能降低风险,剥削程度高也能够接受。
  
  
  地主要经常为农民提供帮助,以增强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后来随着商品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许多大地主离开乡村到城市定居,只是定期到农村收租,农民原有的保护网被破坏。
  
  在乡间,地主如果对农民过于刻苦剥削,会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反之,仁慈的地主经常可以看到。
  
  相对于实物地租而言,货币地租更加增加了农民的风险。农产品市场化后,价格的波动使得农民的货币收入不确定。
  
  农民起来反抗,不是为了推翻地主阶级,改变阶级关系,而是为了能够回到原来的收入稳定状态。
  
  殖民政府的赋税尤其是人头税增加了农民的风险。
  
  
  
  读了这本书,感觉农民的理论可以推广到二、三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同样存在收入不稳定的问题。最低工资保障的目的在于给以工人稳定的收入保障。忽视普通劳动者的基本收入,这个社会会不安定。
  


cott同时又想也论证以上所说的第二点:村庄中非经济(更准确地说,应该是“非市场”)手段的使用不光是经济现实(物质短缺、生存风险)和个人求生存的经济理性所决定的,也是村庄的文化、moral universe所决定。但Booth认为(我也同意),对于这第二点,Scott只是心向往之,且在书中时时提及,但在经验论证上,却没有拿出证据来。 ——这一点大概可以说在弱者的武器中作了补充说明吧?其实书的最后一章也涉及到一些文化和话语中隐含的道义诉求的内容


有很强的秩序追求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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